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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諸島地名必需重新審定

  南海諸島地名的審定,是意義重大而又復雜細緻的工作。在審定過程中,既要考慮歷史問題,又要重視現實情况;既要制定正確原則,又要解决具體問題。

  一、審定原則

  要搞好南海諸島地名審定工作,首先要擬定正確的原則,有了正確的原則,才能目的明確,方向不差,才能提綱挈領,執簡御繁。南海諸島地名審定的原則,可考慮如下:

  1.維護領土主權原則

  南海諸島是我國領土,是我國人民最早發現和最早命名的,因此,在審定時必須充分使用我國人民對南海諸島的命名,才能從地名角度反映領土主權。

  2 .繼承性原則

  南海諸島地名,曾經幾届政府審定公佈過,這都是當時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須予以繼承,尤其是公佈地名最多、影響最大、得到國際上承認、解放後仍在使用的1947年當時中國政府公佈的地名,應基本保留。因爲一個國家對自己領土命名權是唯一的,一個地方屬於哪國領土,哪個國家就有權對這地方進行命名,而其他不是這個領土所屬的國家,就無這種權利,當一個國家對自己領土的命名公佈後,應該得到世界上的公認,統一使用。

  3 .减少外來影響原則

  19世紀以來,法、日、英、德等帝國主義者曾多次入侵南海諸島,並在此進行非法測量,擅自對我國南海諸島進行更名和定名,給南海諸島地名帶來很大干擾。目前我國公開或内部使用的南海諸島地名,多數是從西方通用名稱音譯、意譯或音意兼譯過來的,其中除少數幾個是外人從我國漁民地名音譯過去的外,多數是外國人名或艦名。民國政府内政部公佈的南海諸島地名,外來地名有90多個,占其公佈地名的56%强。解放後我國内部出版的地圖使用的地名也有不少是受外國影響的,這對維護國家主權龢民族尊嚴是十分不利的。目前要完全避免外國影響,已不可能,但必須做到盡量减少,特别是内部出版地圖用名中的外來影響。

  4. 科學性原則

  南海諸島是主要由珊瑚礁組成的島群,人們按照珊瑚礁距離海面的不同位置,把珊瑚島礁劃爲島嶼、沙洲、暗礁(簡稱礁)、暗沙和暗灘(簡稱灘)。

  島嶼(Island)——形成時間較長,島嶼形態不易受台風吹襲而變形;地勢較高,不致被台風大潮淹没;面積較大,積貯雨水較多,已有植物生長。我國漁民稱之爲“峙”、“峙仔”。

  沙洲(Sand)——是已經露出海面的陸地,它是由鬆散的珊瑚沙、貝殻碎屑堆積在礁盤上形成。一般高潮時不被淹没,但在台風大潮時往往遭到淹没。它的面積較小,外形不穩定,植物稀少。我國漁民亦稱之爲“峙”或“峙仔”。

  暗礁(Reef)——生長到海面附近的礁體,高潮淹没,低潮時礁頂多數可露出水面,不利航行。我國漁民稱之爲“綫”、“沙”、“鏟”。礁上常有被台風翻起的巨大珊瑚礁塊,高潮時也能露出水面,因此,有些礁也成爲“島”。

  暗沙(Shoal)——又稱“淺灘”,是較淺的珊瑚灘,上覆珊瑚沙層,可説是水下沙洲,低潮時不出露,位於海面下不太深的地方。一般水深10-20米,礙於航行。我國漁民稱之爲“綫排”或“沙排”。

  暗灘(Bank)——是海底突起的珊瑚灘地,位於水面以下較深,無礙於航行。我國漁民稱之爲“郎”。

  根據上面分類,命名應實事求是,名符其實,是島稱島,是礁稱礁,但在過去命名時,比較混亂,往往名不符實,必須加以改正。

  5. 有利於國際鬥争原則

  南海諸島是一敏感地區,與越南、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國毗鄰。其中越南對我西沙、南沙提出領土要求,菲律賓也對我南沙提出領土要求,並對部分島礁擅自命名和佔領。目前我國除西沙群島已完全收復外,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由台灣軍隊駐守;越南佔領着南沙群島中的南子島、敦謙沙洲、景宏島、鴻庥島、南威島、安波沙洲等29個島礁;菲律賓佔領着南沙群島中的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西月島、北子島、南鑰島、雙黄峙仔、禮樂灘和司令礁等。

  因此在審定時要慎重,特别是對解放後我國政府聲明中已使用過的地名,在今後外事鬥争中可能還要引用,不宜更改;對已經固定的想法,不宜隨便更改;對台灣當局使用的地名,應予考慮,以利於祖國統一和外事鬥争。

  二、對幾套地名的審定

  要使審定原則得到貫徹,有必要把審定原則落實到對民國政府内政部公佈地名、南海諸島漁民地名和内部地圖用地名等幾套有影響的南海諸島地名的處理上,才不會造成運用原則時的顧此失彼和主次不分。

  1 .對民國政府内政部公佈地名的處理

  根據繼承性原則和有利於外事鬥争的原則,對1947年審定公佈的地名,可采取“基本保留,少數更改”的方法。

  少數更改屬於下列情况:

  (1)名不符實,不符合科學性的

  可用保留專名、更改地貌類型通名的辦法處理。如:

  表格略

  (2)解放後公開報刊、地圖已更動,群衆已習用的

  例如1947年公佈的和五島,在公開出版的地圖中已改用東島,在我國政府對美侵犯西沙群島領空、領海所提的嚴重警告中出現過50多次;又如蓬勃礁已改作浪花礁,群衆也已習用,而且這一改動,還可减少一名多地之弊(南沙群島已有蓬勃堡礁)。

  (3)長期不被使用,又可减少層次的

  例如道干群島一名可取消。

  2. 對瓊人俗名的處理

  南海諸島瓊人俗名,是海南島漁民在南海諸島從事生産活動的産物。這套地名,不但在《更路簿》中有記載,而且多數地名還被漁民親手填繪在海圖及自繪的地圖上,是來歷清楚、有案可查、證據充分的,而且它的歷史悠久,又沿用至今,是地道的中國人的命名。1947年舊内政部公佈南海諸島地名時,没有考慮采用漁民地名,當時就有人提出了批評。而事隔幾十年的今天,我們對南海諸島地名重新審定時,若再不考慮漁民地名,就將重犯國民黨當年的錯誤,給子孫後代增添麻煩。因此,根據維護領土主權原則和减少外來影響原則,在對1947年没有公佈過的島礁命名時,應盡量采用漁民地名。

  屬於此類的,有如下情况:

  (1)1947年未審定公佈,内部地圖也未命名,而又有漁民地名的,應全部采用漁民地名,並加上適當的地貌類型通名。

  例如:梅九礁、鐵峙綫排、鐵綫礁、雙黄沙洲、庫歸礁、浪口礁、排頭礁、鳥魚錠島、二角礁。

  (2)1947年未審定公佈,内部地圖已采用漁民地名的,應予保留。

  例如:全富島、鴨公島、咸且嶼、銀嶼、銀嶼仔、石嶼、筐仔嶼等。

  (3)1947年未審定公佈,内部地圖已命名,但命名不當,又有漁民地名的,應采用漁民地名,並加適當的地貌類型通名。

  例如:内部地圖用名 應采用的漁民地名

  表格略

  3 .對内部出版地圖用名的處理

  解放後内部出版的南海諸島地圖,使用最廣泛的是航保部出版的海圖。該圖中的南海諸島地名,除對1947年審定公佈的地名幾乎全部采用外,對1947年未審定公佈的,除部分采用漁民地名和部分自定外,其餘則是根據外國名的音或意,選擇適宜或相近的中國名稱(仍能看出外來影響)。因此,根據繼承性原則、减少外來影響原則,對内部地圖用名,應盡量采用漁民地名及重新命名。

  (1)内部地圖中已用的漁民地名,予以保留(已於前述)。

  (2)内部地圖地名受外來影響的地名,又有漁民地名的,采用漁民地名(已於前述)。

  (3)1947年未公佈,没有漁民地名,只有内部地圖用名,而内部用名受外來影響的,應重新命名。

  (4)1947年未公佈、没有漁民地名,只有内部用名,而内部用名不受外來影響的,可保留。如立新礁。

  此外,對1947年未公佈,既無漁民地名,又無内部用名的,應給予命名。如東新沙洲、西新沙洲等。

  三、需要明確的問題

  1 .明確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的位置

  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的位置,對確定南海諸島的島、洲、礁、沙、灘的數量多少有密切關係。解放前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的畫法很不一致。解放後,凡公開出版的地圖,除個别版本外,對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的畫法已基本統一。

  1953年個别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省地圖》,把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畫在亞西暗沙之南,這是不妥當的。因爲1947年民國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公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已將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畫在亞西暗沙以北,而且當時公佈的《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中也不包括亞西暗沙。

  目前我國公開出版的地圖,其南海諸島範圍是定得恰當的,應該作爲地名審定的依據。

  2 .明確我國領土最南點之所在

  我國領土最南點的位置定在哪裏?對南海諸島島礁的數量也有關係。

  目前,在我國的有關圖書中,都把曾母暗沙作爲我國領土的最南點。這可能與1935年“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編印發行的《中國南海各島嶼圖》把曾母灘(1947年審定時改稱曾母暗沙)繪在該圖的最南端有關。其後,1947年民國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公佈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在南海諸島袋形斷續綫内的最南部也標注曾母暗沙。而鄭資約在《南海諸島地理志略》一書中,又稱曾母暗沙“爲我國領土之最南尖端”。這就是把我國領土最南點定爲曾母暗沙的由來。

  《南海諸島地理志略》稱曾母暗沙“爲我國領土之最南尖端”,是與該書所附的“南海諸島新舊地名對照表”相矛盾的,因爲在表中列出八仙暗沙和立地暗沙,而八仙暗沙位於北緯3°54′,立地暗沙位於北緯3°52′,都在曾母暗沙(北緯3°58′)以南。所以,如果認爲我國領土的最南點是曾母暗沙,就等於把八仙暗沙和立地暗沙排除在我國領土之外,若把立地暗沙作爲我國領土,就要改變我國領土最南點是曾母暗沙的提法。

  但是,“曾母暗沙是我國領土最南點”的提法,已成定論,已是衆所周知,似乎不宜更改。

  3 明確南海諸島的定義

  關於南海諸島的定義有兩種:一種是根據政治區分,把南海諸島看成是由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四個群島組成的;一種是根據科學概念,把南海諸島定義爲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島礁的總稱。以前對南海諸島地名審定時,用的是前一種定義,所以公佈地名時就把所有的島、洲、礁、沙、灘都分别歸入各個群島。例如民主礁(黄岩島)雖然距離中沙暗沙群約200海里,但也歸入中沙群島;後一種定義認爲群島就是海洋中短距離内彼此毗鄰連成的一群島嶼。

  據此,南海諸島中的島礁除相對集中成四個群島外,還有一些距離較遠不相毗鄰的零星島礁,很難把他們歸入某一群島,如果把它們歸入某個群島,該群島就不成爲“群島”了。按照這一定義,民主礁(黄岩島)就不能歸入中沙群島,而應作爲附近島礁看待。可見,定義不同對一些島礁的處理不同,所以在對南海諸島地名進行審定時,這個問題也必須解决。

  南海諸島地名存在的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比較復雜,但事關領土主權,必須解决。

  本文對南海諸島地名審定的一些重大問題,提出了個人不成熟的意見,錯誤難免,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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