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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燕子賦》研究

  一、前言

  敦煌寫卷中有兩篇《燕子賦》,學術界通常以(甲)(乙)區分之。《燕子賦》甲本是以四、六言爲主的俗賦,《燕子賦》乙本則是以五言句式爲主的詩歌。此二篇作品,皆以燕雀争巢爲鋪寫主體,但在内容及陳述方式上,仍有許多相异之處。本文擬由形式、内容及表現手法上觀察此二篇作品。

  二、《燕子賦》寫卷叙録及年代

  敦煌寫卷中的《燕子賦》有以下數種: 

  (一)甲本

  在寫卷叙録方面:

  1.伯2653號:開端稍有殘缺,抄《燕子賦》甲乙各一篇、《韓朋賦》一篇。

  2.伯2491號:寫卷完整,並標有題目“燕子賦一捲”。

  3.伯3666號:寫卷末尾有殘缺,亦賦題作“燕子賦一捲”。

  4.伯3757號:只存開端十八行。

  5.斯6267號:存五十行,但太破損,多斷行。

  6.斯214號:卷首殘缺,存七十五行。

  7.斯5540號:僅存尾一小段。

  8.伯4019號:殘存後半段五十一行,尾署“《燕子賦一捲》曹光晟書記”。

  9.俄藏第1484號:有題記。

  在寫卷年代方面:

  1.伯2653號:寫卷鈔寫時間不可考。

  2.伯2491號:卷背有“天福八年歲次癸卯十月一日”題記(公元943年)。

  3.伯3666號:明確署年“咸通八年”(公元868年)。

  4.伯3757號:卷背有“天福八年歲次癸卯七月一日”題記(公元943年),與伯2491號抄於同一年。

  5.斯6267號:寫卷鈔寫時間不可考。

  6.斯214號:寫卷有“癸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永安寺學士郎杜友遂書記之耳”及“甲申年三月二十三日永安寺學士郎杜友遂書記之耳”二條題記,應抄於公元923-924年。

  7.斯5540號:寫卷鈔寫時間不可考。

  8.伯4019號:大概抄於914~925年之間。

  9.俄藏第1484號:寫卷有“龍興寺學郎”題記,應抄於917~920年間。

  (二)乙本

  僅存伯2653號一捲,寫卷鈔寫時間不可考。

  由上述可知,寫卷的鈔寫年代,就可考證者而言,約從公元868年至公元943年,乃經歷了唐懿宗、唐僖宗、唐昭宗、唐昭宣帝、後梁太祖、後梁末帝、後唐莊宗、後唐明宗、後唐愍帝、後唐潞王、後晋高祖、後晋出帝等十二君主、四朝代的替换,可見此民間作品流傳於晚唐五代時期。

  而《燕子賦》編寫完成的時間,在甲本中,出現唐人避太宗諱之文句,且從雀兒自述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征遼東一事,可知其編寫年代,最早不超過此年。而在乙本中,篇首五言詩中提及“《開元歌》”,其中“開元”應爲年號。因此,甲本應最早出現於初唐太宗貞觀之治時,乙本應寫於盛唐玄宗時期。

  三、《燕子賦》的形式

  (一)甲本

  此作品句式,從四言到九言不等,但是以四、六言句式占多數,全篇韵角轉换自由,乃爲賦作的體制。惟篇末以一首七言詩和一首五言詩作結,在形式上較爲特殊。

  (二)乙本

  從開場詩“此歌身自合,天下更無過。雀兒和燕子,合作《開元歌》。”及通篇句式觀之,除了六言五句、七言一句外,全篇以五言句式爲主,押韵靈活,應爲五言歌行體詩作。

  四、《燕子賦》的内容

  敦煌寫卷的兩篇《燕子賦》,主要都以燕雀争巢、鳳凰判案爲陳述要點,以下分述其异同:

  (一)甲本

  主要叙述燕夫婦辛勤地築巢造屋,但是雀兒趁着雙燕外出時,霸佔了燕巢。

  燕子回來時看到只能情緒激動得“踏地叫唤”,而雀兒却反客爲主的左推右打、“剜耳摑腮”。燕子夫婦没奈何,只好“往鳳凰邊下,下牒分析”。鳳凰認爲燕子的訟狀辭理懇切,“雀兒豪横,不可稱説。”,但爲求公平,仍須雙方“對面分雪,但知臧否,然可斷决。”,因此派鴇鷯前去捉拿雀兒。差官鴇鷯十分盡忠職守,以最快的速度將雀兒拘提到案。鳳凰對雀兒的辯解認爲是“者賊無賴,眼腦妒害,何由可耐。”,因而大加斥責。待唤燕子來對質時,雀兒仍自隱欺負,並欲借立下毒誓以自清。但鳳凰一眼即看穿雀兒説謊,判定“雀兒之罪,不得稱算”,因此“責情且决五下,枷項進身推斷”。雀兒被禁數日後,欲行賄獄卒不成,遂又搬出“有上柱國勛”,因此使鳳凰轉判其無罪釋放。雀兒放出後,與燕子共飲和解,鴻鶴看不過意,遂加以譏諷,豈知燕雀却同聲回詞而對,乃以二詩作結。

  值得注意的是:雀兒在被囚禁時説了這樣一段話:“古者三公厄於獄卒,吾乃今朝自見。惟須口中念佛,心中發願,若得官事解散,驗寫《多心經》一捲。”這段話説明,當時民間相信念佛、轉經可以避禍得福,積功增德。如《太平廣記》的《報應類》,幾乎全屬此類。關於寫《多心經》,也有故事,《太平廣記》卷112《孟知儉》就是一例。另外,唐鄭處誨《明皇雜録》中説到楊貴妃養一鸚鵡,會念《多心經》,與這只雀兒發願寫《多心經》可相輝映。 

  (二)乙本

  雀占燕巢,但燕子以其伶牙俐齒與雀兒對駡,二者争執不下,乃請鳳凰作裁决。鳳凰乃判雀兒“急還燕子巢”,最後燕雀一番對話後才作結。

  其中亦有與佛教相關的述寫,如:燕子説:“真成無比較,曾聘海龍宫,海龍王第三女,發長七尺强。”這是龍王龍女故事,與印度佛教故事有關。雀兒説道:“一種居天地,受果不相當……恒思十善業,覺悟欲無常。饑恒餐五穀,不煞一衆生。”這裏,“受果”(受果報的意思)、“十善業”、“無常”、“不煞一衆生”(煞同殺),都是佛教用語。而當鳳凰作出裁判,令雀兒歸還燕巢,雀兒唱道:“鳳凰住佛法,不擬煞傷人;忽然責情打,幾許愧金身。”鳳凰以佛家的慈悲心化解矛盾,並没有責打雀兒。在乙本中,雀未受刑、燕未被毆,乃與甲本不同之處。

  《燕子賦》是一篇寓言,以鳥類争巢寓人類社會的財産争端。這種鳥兒間進行長篇對話的寓言,在佛經文學中比比皆是。因此,《燕子賦》這種寓言的出現是,應亦受到了佛經寓言的影響。

  綜上所述,《燕子賦》甲、乙本皆叙述雀兒强佔了燕子的巢,二者找鳳凰裁判之事。二篇内容皆依循着以下的脈絡而行:

  雀占燕巢──燕雀争執──鳳凰裁决──燕雀和解

  且二篇作品皆在文中提及與佛教相關的叙述,可見當時佛教之深入民間與影響之廣遠。

  而此二篇之相异處,則在於燕、雀、鳳凰在争執及裁决的態度上有所不同:譬如在情節上,甲本有燕雀打鬥的形象化場面,乙本則只是純粹鬥嘴而不動手;又如甲本鳳凰裁决的態度前後不一,乙本則鳳凰一語定案。

  五、《燕子賦》的表現手法

  (一)形象生動鮮明:

  1.燕子

  (甲本)

  開頭以燕子夫婦出現,乃一老實可欺之形象,需全憑他人主持正義,一旦失去依憑,也只能鄉願的與人和解,個性太過懦愚。

  (乙本)

  以單一身份出現,乃精明幹練、反應敏捷、靈活聰穎、且相當伶牙俐嘴的形象,不但能替自己争取權益,且還能引經據典的賣弄學問,與甲本燕子的形象,實有天壤之别。

  2.雀兒

  (甲本)

  雀兒是欺善怕惡、見縫插針的典型。一開始對老實的燕子拉頭髮、撕衣服、外加拳打脚踢,十足的兇神惡煞狀;後來見了差官鴇鷯就卑躬屈膝的跪拜,還千祈萬求的,甚至直言行賄。在鳳凰面前,巧言狡辯,甚至不惜立下毒誓以自清。在獄中仍想賄賂獄子。最後以“有上柱國勛”爲自己脱罪,着實顯示出其巧詐的形象。

  (乙本)

  雀兒在本篇,雖然從頭至尾與燕子針鋒相對,但顯得有些區居下風。

  3.鳳凰

  (甲本)

  鳳凰在一開始儼然正義的化身,雖然得知雀兒有後台,仍差鴇鷯前往捉拿,其無視於雀兒的倚權仗勢,而願意爲小老百姓主持公道的父母官形象,讓人不禁對他的公正廉明油然欣喜。但是後來却因雀兒有“上柱國勛”,遂將雀兒無罪釋放,其畏懼權勢、急轉直下的態度,實令人扼腕。

  (乙本)

  鳳凰在本篇具有高高在上的地位,以及一語定案、不容置喙的權威性,由“朕是百鳥主,法令不阿磨。理列合如此,不可有偏頗。”之語,即可窺見一斑。

  兹將上述角色與表現手法之比較,以簡表方式,羅列如下:

  表格略

  (二)套用俗話諺語

  (甲本)

  如:“耕田人打兔,跖履人吃臛。”爲流行已久的古語;“人急燒香,狗急驀墻。”爲常見之俗諺;“死雀就上更彈”、“寧值十狼九虎,莫逢痴兒一怒”、“官不容針,私可容車”、“開眼尿床”等,皆爲當時的俗語。

  (乙本)

  如:“恩澤莫大言,高聲定無理,不假觜頭喧。”即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久住人憎賤,希來見喜歡”爲古代俗語。

  甲、乙本《燕子賦》於文中套用俗話諺語,除了爲文章增色外,也適時保存了此語。

  (三)記載民間習俗

  (甲本)

  如:雀兒在被鴇鷯捉拿的前一晚“夢惡”,一早起來又“眼潤”,就一般的民間習俗而言,不論是“做惡夢”或是“眼皮跳”,向來都認爲是惡兆或將發生某種事情的預兆。

  又如:雀妻對雀兒所做的“口裏便灌小便”、“瘡上還貼故紙”,即是民間治療跌打損傷、和具有止血療效的偏方。

  (乙本)

  如:“渴即飲丹砂”乃民間相傳飲用後可以長壽。

  (四)適時運用典故

  (甲本)

  如:篇末鴻鶴好心却被譏刺所作之詩“鴻鶴宿心有遠志,燕雀由來故不知”,乃運用《史記》中“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的典故。

  (乙本)

  如:“請讀《論語》驗,問取公冶長。”、“往者堯王聖,攝位二十年”、“鄭喬事四海,對面即爲婚”、“元伯在家患,巨卿千裏期”、“燕王怨秦國,泣馬變爲麟”、“並糧坐守死,萬代得稱傳”、“伯桃憶朝廷,哽咽泪交連”、“斷馬有王義,獨自不能分”、“伍子胥發楚,二邑亦無言”等。

  乙本連續運用了較多的典故,顯得文謅謅的,但少了點民間文學自然流暢的氣息,較有可能是飽讀詩書的文人所作。

  六、結語

  在唐代有許多作品,都是針對相同事件,而以不同的創作形式來呈現,譬如:白居易作《長恨歌》詩,叙述唐玄宗與楊貴妃“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爲連理枝”、“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絶期”的浪漫愛情,其後陳鴻乃作《長恨歌傳》與之相輔而行。白樂天之作乃把當時關於唐玄宗和楊貴妃的民間傳説和史實,通過自己豐富的情感和想象,加以充實和渲染,成爲一首咏史、叙事、兼富有浪漫主意色彩的長詩;而陳鴻是史家和禮官,“明勸戒”的史學傳統和“以古爲鏡”的時代思潮遂在《長恨歌傳》中不言而喻。陳鴻對憲宗不立皇后的反常、違禮行爲,深爲擔憂,故欲借玄宗嬖幸楊貴妃釀禍的歷史,開悟憲宗。又如:元稹《鶯鶯傳》篇中有《會真詩》叙述同一件事;馮亞之作《馮燕傳》而後有司空圖寫出《馮燕歌》,這種《傳》、《歌》同寫的現象,可説是當時傳奇創作的一個風氣。

  《燕子賦》甲本與乙本的創作模式,“就其體制而言,兩篇合併在一起,内容互相發揮,與某些唐傳奇極其相似。”,雖然在形式、内容的闡發、以及表現手法上有所殊异,但整體而言,其中心主旨皆以燕雀争巢爲主軸,應可視爲類似於上述“《傳》、《歌》同寫的現象”之另一種呈現模式。

  參考書目

  書籍

  伏俊璉,《敦煌賦校注》,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94年5月。

  伏俊璉編着,《俗情雅韵──敦煌賦選析》,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

  張錫厚,《敦煌賦匯》,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6年5月。

  張鴻勛,《敦煌話本、詞文、俗賦導論》,台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2月。

  單篇論文

  伏俊璉,兩篇風格迥异的《燕子賦》,社科縱横,總第20卷第2期,2005年4月,頁150-151。

  江藍生,《燕子賦》(乙)校釋拾零,《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一捲,1995年,頁47-53。

  高國藩,敦煌本《燕子賦》析論,固原師專學報,1990年第4期,頁33-37。

  張鴻勛,《敦煌《燕子賦》(甲本)研究》,《敦煌語言文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7月,頁177-198。

  黄征,《燕子賦》研究,《敦煌研究》,2003年第1期,總第77期,頁38-44。

  楚永橋,《燕子賦》與唐代司法制度,文學遺産,2002年第4期,頁41-48。

  薛克翹,變文六議,中華佛學學報,第12期,1999年7月,頁69-78。

  簡濤,敦煌本《燕子賦》的歷史價值和文學價值,山東師大學報,1985年第1期,頁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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