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西施、王昭君、貂蟬、楊貴妃分别以“沉魚”、“落雁”、“閉月”、“羞花”之貌成爲公認的中國古代四大美女。 在四大美女中,春秋末期周旋於吴越兩國之間的西施、漢元帝時期入宫最後和番的王昭君、以及受唐玄宗寵愛的楊貴妃,皆爲史料中真實可尋之人物,唯獨貂蟬是否真有其人,向來衆説紛紜,莫衷一是;而貂蟬最後的去向,也呈現了多元的面貌。
有關貂蟬的研究,日人伊藤晋太郎所撰《關羽與貂蟬》一文,乃針對關羽斬貂蟬的故事作一闡發;而王麗娟的《貂蟬連環計故事的源流演變》、鐘林斌的《論連環計故事在戲曲小説中的演化》、張振昌的《美女連環計與貂蟬新考》等文,對於小説和戲曲中的貂蟬故事,都有所闡述與考證,但是對民間傳説的記載,却付之闕如。
本文乃就史書、戲曲、小説及民間傳説等幾個面向循綫探求貂蟬,以期解開貂蟬的身世之謎及相關叙寫所呈顯的文化意涵。
二、貂蟬的身世流衍及叙事意藴
(一)貂蟬身世的演化
有關貂蟬的身世,歷來衆説紛紜,以下分别由史書、小説、戲曲、以及民間傳説等四個面向,就目前可見的書面資料做説明。
現存史書中的相關記載,主要在《吕布傳》中,可窺見端倪,如《三國志·吕布傳》就有如下記載:
卓常使布守中閣,布與卓侍婢私通,恐事發覺,心自不安。
在這段記載中,吕布爲保護董卓,經常出入其住處,因此與董卓侍婢日久生情,而産生私通之情事。但在上述中,並未記下此侍婢的姓名,也未詳述吕布與其私通的前因後果,不過已隱約浮現連環計中貂蟬的身影。又如《後漢書·吕布傳》:
卓又使布守中合,而私與傅婢情通,益自不安。
此處所記“傅婢”,觀其前後文義及所狀情事,應與《三國志·吕布傳》所載之“侍婢”爲同一人。由上述二條記録可知:在正史當中,並無具名貂蟬的史料記載,但是已出現了與貂蟬形象隱約相仿的人物原型。
以小説而言,宋、元、明時期由於三國故事的廣爲流傳,使得貂蟬的形象逐漸明晰。在《三國志平話》中就有如下的記載:
賤妾本姓任,小字貂蟬,家長是吕布,自臨洮(兆)府相失,至今不曾見面,因此燒香。……丞相歸堂,叫貂蟬:“吾看你如親女一般看待”
連環計與貂蟬的故事最早見於《三國志平話》。“平話”是中國宋、元時代對於白話歷史小説的通稱,至明代始在文學上佔有重要地位,可説是白話小説的先驅。但是正如鄭振鐸所言:《三國志平話》是“純然的民間粗製品”,又如夏志清所説:《三國志平話》是“對口頭材料的笨拙的整理”、是“以鄉間説書人的自用脚本爲基礎”,因此在簡短的叙述中,却有不少錯别字,保持了未經潤飾、最粗糙原始的風貌。
在《三國志平話》中,連環計已具備簡單而完整的故事,主要的角色:董卓、王允、貂蟬、吕布,都已現身。但在情節的鋪陳上,則略顯粗糙草率。譬如:吕布刺死董卓的情節,即讓吕布輕易的“提劍入堂”,“一劍斬其頸(脛)”,即“刺董卓身死”。在平話中,出現了貂蟬的姓氏籍貫,及與吕布的特殊關係:姓任,字貂蟬,且爲吕布之妻。
而於《三國演義》裏,編撰者則言簡意賅的讓貂蟬出場:
忽聞有人在牡丹亭畔,長吁短嘆。允潜步窺之,乃府中歌伎貂蟬也。其女自幼選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允以親女待之。
在演義裏,貂蟬乃王允自幼選入府中培訓的歌伎,王允視其如同親生的女兒。但是對於平話中所提及的姓氏籍貫、和爲吕布之妻的繁雜冗枝都未再叙及。充份顯示編撰者去蕪存菁的筆墨功力。
戲曲方面,元代雜劇有《奪戟》及《連環計》,作者皆未載。雜劇《奪戟》今已佚,但是從祁彪佳《遠山堂曲品》中的記載,可以略窺一二:
元有《奪戟》劇,雲貂蟬小字紅昌,原爲布配,以離亂入官,掌貂蟬冠,故名;後仍作王司徒義女,而連環之計,紅昌不知也。
在《奪戟》雜劇中,出現“紅昌”一字,且説明瞭貂蟬名字的來歷是因“掌貂蟬冠”而來,與平話相同處在於爲吕布配偶,但從平話的“吾看你如親女一般看待”,轉而明言爲王允義女。另在雜劇《連環計》第二折中,貂蟬對王允自述道:
您孩兒不是這裏人,是忻州燕寒木耳村人士,任昂之女,小字紅昌。因漢靈帝刷宫女,將您孩兒選入宫中,管貂蟬冠來,就唤作貂蟬。靈帝將您孩兒賜與丁建陽,當日吕布爲丁建陽養子,丁建陽却將您孩兒配與吕布爲妻。因黄巾賊作亂,俺夫妻二人陣上失散,不知吕布去向。您孩兒幸得落在老爺府中,如親女一般看待,,真個重生再養之恩,無能圖報。昨日與奶奶在看街樓上,見一行步從擺着頭踏過來,那赤兔馬上可正是吕布。您孩兒因此燒香禱告,要得夫妻團圓,不期被老爺聽見,罪該萬死。
雜劇《連環計》裏,貂蟬的籍貫更爲詳細,且從平話中的“姓任”,更進一步有一位叫做“任昂”的父親。而小字紅昌、掌貂蟬冠、與吕布爲夫妻、月下焚香祝禱夫妻團圓……等事,一應俱全。
到了明代,存有王濟的傳奇《連環記》。在傳奇中,貂蟬自幼蒙王允教養成人,爲在府中侍候的“一班女樂,演習歌舞”,允以嫡女相看。貂蟬不但充滿書卷氣、表現出大家閨秀的氣質,且對於連環計的謀劃也出於主動。
傳奇《連環記》改變了雜劇《連環計》中吕布和貂蟬的夫妻關係,而延續了《三國演義》里司徒王允義女的形象,由追求小我夫妻情感的團圓,轉而走向追求大我“救百姓、扶社稷”的家國圓滿,塑造出一位足智多謀、深明大義、巾幗不讓鬚眉的女豪杰。
而在民間傳説方面,呈現了多元化的面貌,大致可分爲以下三個面向:
1.貂蟬的父親是個挖人參的小伙子,靠着天仙女人參姑娘的幫忙賺得工錢,後來娶了人參姑娘,婚後生下貂蟬,長得比天仙女母親還更標致。
2.貂蟬是露水變成的,她被王允發現時,正在路邊舔草上的露水。貂是山中的珍獸,蟬是飲露水長大的,王允收其爲義女,於是給“露中生”的她,取名爲貂蟬。
3.樵夫在崖洞裏發現一個用貂皮鬥蓬包裹的女嬰,就抱回家撫養。路上遇見一個白胡子老人,告訴樵夫那嬰兒原是一只貂精,因此將之取名爲貂蟬。貂蟬漸漸長大,能歌善舞,樣樣出色,成爲一個標致的美人。
在民間傳説中的貂蟬,呈顯出多樣的陳述,但主要都針對“貂蟬”名字的來歷,和她是個天生漂亮的美人做鋪陳。
(二)貂蟬身世的叙事意藴
由前述可知,在《三國志·吕布傳》及《後漢書·吕布傳》中已出現吕布與董卓婢女私通情事的記載。而在《三國志平話》中,貂蟬姓任,小字貂蟬,關西臨洮人,原爲吕布之妻,後因丁建陽臨洮作亂,導致夫妻失散三年,後流落至王允府中,王允視之如親女。元代雜劇《奪戟》除了貂蟬的姓氏籍貫外,開始出現“小字紅昌”及貂蟬名字的來歷,且直接言明爲王司徒義女,但對於連環計之安排,紅昌是不知情的,僅是爲了夫妻團圓而努力。到了元雜劇《連環計》,貂蟬有了更詳細的籍貫(忻州燕寒木耳村人士),還有一個叫做任昂的父親(爲任昂之女),且對於連環計的安排,紅昌是知情的。至《三國演義》時,則删去貂蟬復雜的身世説明及與吕布的關係,以王允“府中歌伎”一語帶過。王濟《連環記》傳奇也采用了貂蟬爲王允府中歌伎的説法,帶出貂蟬的身份。而民間口頭流傳的傳説,則延伸出更多充滿想象的故事,使貂蟬的來歷有更加多元化的呈現。
由寫作年代、故事情節、和貂蟬身世身份的演化過程可知,貂蟬故事的發展順序大致如下:
晋《三國志·吕布傳》、南朝《後漢書·吕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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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平話》、民間傳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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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無名氏雜劇《奪戟》、民間傳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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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無名氏雜劇《連環計》、民間傳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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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羅貫中《三國演義》、民間傳説
↓
明王濟傳奇《連環記》、民間傳説
↓
民間傳説
而貂蟬的身世及具體身份,大致循着如下的方式演變:
(史書)原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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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話)吕布之妻、王允視如親女
↓
(雜劇)吕布之妻、王允義女
↓
(雜劇)任昂之女、吕布之妻、王允義女
↓
(演義)王允府中歌伎、王允義女
↓
(傳奇)王允府中歌伎、王允義女
↓
(民間傳説)仙女之女、露中生、貂精
而由上述,可觀知以下三項叙事意涵:
1.貂蟬故事來自史書
王麗娟在《貂蟬連環計故事的源流演變》一文中認爲:“貂蟬和連環計故事首先出自民間”。但筆者認爲:“貂蟬”之名,雖未見載於史籍,可是於正史中,實已出現與貂蟬形迹類似的原型人物。於《三國志平話》中,貂蟬的名前綴次出現,但《三國志平話》乃是説書人的底本,原本就是從史書中取材再加以敷衍申述。因此若要溯及貂蟬故事的源頭,史書的記載提供了原型人物的功勞,仍是不容一筆抹煞的。
綜上所述,可知貂蟬故事乃循以下叙事流傳而轉化:
史書
↓
平話、雜劇、傳説
↓
演義、傳奇、傳説
↓
傳説
2.貂蟬身世的叙事型態
貂蟬身世的多元化傾向,正充分展現出中國叙事文學的典型。誠如楊義在《中國叙事學》中所言:
中國作品的叙事原始,是出入於神話和歷史,現實和夢幻的。它采取動與静、順與逆等一系列兩極對立共構的原則來組建自己的時間型態,形成了一個獨特的叙事層面,以多採多姿的形式顯示了時間的整體性觀念。
相同的人物角色,在不同的時空流轉中被傳承下來,於叙事的原始有其共同的發端,但因着不同人、事、時、地的需要,角色遂逐漸因時制宜的有所轉移,而呈顯出多樣化的面貌。正如本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説:
“生活的意義”的確是小説動作演繹的真正中樞。
依照本雅明考察小説所依循的綫索乃爲“自然史——大事紀——口傳文學”,在共同源頭之外所衍生出的不同故事,正是跟着“生活的意義”而賦予了角色新的生命。因此,“一個偉大的説故事者總是扎根於人民之中。”但究竟在文人文學龢民間文學之間存在着何種互相影響與依存的關係呢?誠如《中國小説叙事模式的轉變》一書中所提到:
在中國小説史上,很難理出涇渭分明而又齊頭並進的文人文學與民間文學兩大系統。
能引起普遍回響、不斷流傳的文學,原本就是扎根於現實、而又能跳脱出現實窠臼、予以人心靈上産生共鳴的作品。是文人的生花妙筆使文學得以流傳千古,還是民間口耳相傳的力量,讓故事傳説得以源遠流長的傳播下去?陳平原對此做了一番詮釋:
詩文在中國古代是處於文學結構中心的高雅形式,而白話小説則是正統的士大夫所不屑一顧的“通俗文學”。因此,詩文的發展必須藉助於不同質的民間文學的撞擊,而白話小説的發展則必須得益於文人文學的滋養。這裏强調的是文人文學與民間文學——實際上現代社會中真正的民間文學已很難存在,這裏主要指高雅的文學形式與通俗的文學形式——之間不斷的“對話”,在撞擊中互相借鑒、互相補充。
文人文學與民間文學在内容上並無實際明顯的界限,而最大的區隔乃在叙事的形式上,可分爲高雅的文學形式與通俗的文學形式。文學内容的流傳,乃是高雅與通俗文學不斷相互參照學習、彼此汲取養分,才能日漸成長茁壯、蔚爲大觀,貂蟬故事的流傳與繁衍,正是此一叙事模式的展現。
魯迅曾經對歷史小説作了二類型的區隔:
歷史小説有兩種型態,一是“博考文獻,言必有據”……二是“只取一點因由,隨意點染,鋪定一篇”……前者爲現實主義的歷史小説,後者爲“雜文化”的歷史小説。
觀貂蟬所留傳下來鋪陳敷衍的故事,正屬於“雜文化”的歷史小説。由史書中的原型人物,逐漸發展出平話、演義、雜劇、傳奇、傳説。貂蟬故事在元代逐漸發展成形,貂蟬的身世經歷也漸漸由簡變繁,塑型出一個全面性的、具有合理性與完備性的人物角色。從平話到雜劇,有關貂蟬的身世經歷及相關背景的叙述,就越來越詳細。而若有未臻完善之處,則又會延伸出許多傳説故事以作爲相關左证與説明。正如顧頡剛所言:“有許多傳説是本來没有的,只爲瞭解釋的需要而生出來的。”譬如:一個年方二八的小女子貂蟬,如何能巧妙的周旋在殘暴而精明的董卓和吕布之間,成功的離間義父子二人之間的關係,却絲毫無害怕之心呢?毛宗崗在評點《三國演義》時就曾言:
爲西施易,爲貂蟬難:西施只要哄得一個吴王,貂蟬一面要哄董卓,一面又要哄吕布,使出兩副心腸,裝出兩副面孔,大是不易。
民間因此而有了神醫華陀替醜貂蟬换上西施頭、荆軻膽的傳説,於是貌美膽大的貂蟬,終於依計借吕布之手殺死董卓,替親生父母報了仇。在這則民間傳説中的貂蟬,是替生父母報仇,令人感到較爲合理且平易近人,而毋需讓一個才年方二八的小女子,揹負着整個天下國家的重責大任。
從故事内容的轉折變化,我們也可以看出一個大時代的脈絡及其所呈顯的氛圍:
叙事原始的功能,一是以巨大的時間跨度,儲存了天人之道的文化密碼;二是以湍急的時間流轉速度的衝力,激發歷史發展邏輯與天人之道的對接和呼應。除此之外,它還以高速的時間流轉及其携帶的文化密碼,引發人們對永恒和瞬間的生命體驗。
貂蟬的故事在不同的時間中,以不同的面貌出現在讀者的眼前,代表的正是在大時代當中,人們所投射出的“文化密碼”。
叙事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把自然時間人文化的過程。時間依然可以辨認出某些刻度的,但刻度在叙事者的設置和操作中,已經和廣泛的人文現象發生聯繫,已經輸入各種具有人文意義的密碼。
在雜文化的歷史小説中,人物所代表的只是一個符號,借由此種符號與當世代的人文意象發生聯繫,輸入在大時代中具有獨特意涵的人文密碼,在不同時代叙寫的同一角色,就會呈顯出多元化的面貌,貂蟬就是此一叙寫模式中的典型。
由於叙事原始的時間内涵不同,以及它所引導的宏觀世界和微觀世界的結合點不同,因此在有才華的作家筆下是不會陳陳相因的。
原型人物因爲時間内涵點的不同,被賦予的任務、及引導讀者的方向,便會因結合點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這也造就了許多推陳出新的文學佳作。
叙述者的理性精神“入乎其裏,出乎其表”,形成了對古老故事與沉痛現實進行雙重的理性反省的叙事時間機制。
將老故事翻新就如同“舊瓶裝新酒”般,如何能吸引讀者、聽者的目光聚焦,與現實結合作反省,乃是不二法門。尤其在每個時代所呈現出不同面貌的相同角色,常能反映出當世代人民的情緒核心,“其間包含着某種民間情緒的内核,甚至是以民心民情對某些歷史公案和人間遭際的特殊形態的評説。”人世間現實的遭遇如果正巧與歷史公案中的人物事態相仿、若合一契,則對於此些人事物的情節變化,正可看出不同時間點中,在此一大時代里人們的普遍想法與對事件的公斷。
此類雜文化型的歷史小説,誠如楊義在《中國叙事學》裏所言,是要借一點歷史文獻的源頭,來演出跨越時空、針砭時弊的義。换句話説,乃是在展現“如何於虚構故事的自然叙述中,帶出時代的背影,留下歷史的足迹。”這正是貂蟬這類型作品所具備最珍貴的意義。
3.貂蟬身世的性别意識
貂蟬於史書中所出現原型人物的身影,只是一個與吕布發生私情而不具名的董卓侍妾;至《三國志平話》中,貂蟬爲其字,而本姓任,名則不見記載,最重要的身分爲吕布之妻;雜劇則因其“掌貂蟬冠”而名之曰貂蟬,爲吕布之妻、王允義女;而在《三國演義》、傳奇裏,貂蟬則以王允府中的歌伎現身;民間傳説則側重在貂蟬是個美人,且來歷不同於一般人。
從性别意識的角度觀之,貂蟬身世身分的多元化,甚至貂蟬的姓名來歷也不一致,可以看出貂蟬故事的流傳重心,並不在貂蟬本身,而在其簡單出場後所施行的“美人計”。因此身世身分不重要,重點在於必須有傾城傾國之姿,要能成爲男人政治鬥争中完美的棋子,而其本身的身分地位,則是次要的。正如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在《第二性》(Le deuxieme sexe)中提到:
男人一旦把女人變成了他者(the Other),就會希望她表現出根深柢固的共謀傾向。……由於不具備確定的資源……由於熱衷扮演他者,女人也可能不要求有主體地位。
貂蟬本身的主體地位,在整體故事的流傳中已然成爲“他者”。多數的貂蟬故事在身分身世方面,都以簡單的陳述一筆帶過,乃因此角色的鋪陳重點,是在於其必須年輕貌美、色藝雙全,在於面對波雲詭譎政治局勢,能以“美人”這個工具獲得逆轉勝。雖然貂蟬所肩負的任務相當艱巨,但其身分身世却非傳播貂蟬故事者的重心。而爲了强化美人計的精彩可期,民間傳説給予了較多异於常人的點染,主要仍在强化其“美”與“异”,以替後續發展的美人計作鋪墊。
貂蟬的出場是爲了完成美人計,貌美能達成任務才是重點,而其本身的主體地位,在史書、小説、傳説中,並未受到正視,唯在雜劇中給予了貂蟬較完整具足的身世身分。
三、從性别意識看《三國演義》中的貂蟬
在貂蟬的故事流衍中,《三國演義》是寫有定本、且流傳最廣遠、又具有普遍閲讀性的書面叙事數據,因此筆者乃以《三國演義》中的貂蟬做爲主要分析的對象,期能從性别意識的角度切入,觀看貂蟬在《三國演義》中所具備的意義。
《三國演義》所描寫的是一個英雄崛起、豪强争勝的時代,但是當禍國殃民的董卓一手遮天,各路英雄好漢無計可施、文臣武將一籌莫展之時,却由一位年方二八的小女子貂蟬,憑着其色藝雙全,和過人的機智與膽量,不費一兵一卒,就順利的除掉董卓,改變了原本的天下大局。誠如毛宗崗評點所言:
十八路諸侯,不能殺董卓,而一貂蟬足以殺之。劉、關、張三人不能勝吕布,而貂蟬一女子能勝之。──以衽席爲戰場,以脂粉爲甲冑,以盼睞爲戈矛,以嚬笑爲弓矢,以甘言卑詞爲運奇設伏。女將軍真可畏哉!
然而這位解百姓倒懸之危、救君臣累卵之急、爲國家立下連男人都無法企及的汗馬功勛之“女將軍”,在編撰者筆下真的是“重扶社稷、再立江山”的大功臣,抑或只是政治鬥争下男人手中的工具呢?
以下試從三個面向分析《三國演義》文本中的貂蟬,期能勾勒出編撰者筆下所欲呈顯出之女性形象,及其在文中鋪排所顯現的男權意識。
1.物化的工具
《三國演義》第八回中,貂蟬爲了要報答王允的恩養,遂同意犧牲自己,以美色巧妙地周旋在董卓和吕布之間,成功地離間了義父子二人之間的關係,完成王允的期許與使命。她爲了報恩,情願作個没有自我意識、没有自主性的人,在執行任務時完全不具有情感,而把自己當作工具去迷惑兩個爲她着迷的男人。編撰者對於貂蟬如何離間的過程,雖然描寫得很成功且扣人心弦,但充其量只是將女性設定爲一種工具,而其所擁有的美貌,只是爲了達到出場的目的而已。
在整個連環計當中,貂蟬所呈現的是一個没有感情、失去靈魂與自我、而只有美貌的工具。正如喬治·盧卡奇(Georg Lukacs)在《歷史與階級意識──關於馬克斯主義辯證法的研究》(Geschichte und Klassenbewusstsein──Studien iiber marxistische Dialektik)的《物化和無産階級意識》一文中,談到“物化現象”時所提及:
自我客體化,即人的功能變爲商品這一事實,最確切地揭示了商品關係已經非人化和正在非人化的性質。
此段叙述明確的道出:所謂的“物化”,即是將“人的功能變爲商品”,呈現出一種“自我客體化”的狀態。將自我真實的情感與靈魂剔除於人性本身之外,乃是一種“非人化”的行爲,此種“非人化”與“正在非人化”的性質,使得貂蟬在《三國演義》文本中所表現出來的形象,正像是一個不具自我意識的物化的商品工具,缺少了自身的主體意識,貂蟬變成了一個只徒具美貌的物化工具,將原本人的主體地位,降格爲利用美貌以達成報恩目的之工具。
王允先在口頭上表示要“早晚選一良辰”將貂蟬“送至府中”給吕布將軍爲妾;但過了數日,王允又將貂蟬獻給董卓太師。在董卓面前,貂蟬自是曲意奉承,使董卓對其喜愛有加;而在吕布面前,貂蟬則刻意傳達出自己被董卓强佔的痛苦。貂蟬在吕布目光可及處,或“故蹙雙眉,做憂愁不樂之態,復以香羅頻拭眼泪。”,或“微露半面,以目送情”,或“於床後探半身望布,以手指心,又以手指董卓,揮泪不止。”,使吕布爲之“心如碎”。貂蟬更進一步在鳳儀亭以激將法促使董卓和吕布起了正面衝突,一方面告訴吕布“妾度日如年,願君憐而救之。”,另一方面對於董卓聽李儒之言想將其賜與吕布之事,則哭着表達“妾寧死不辱”之意。果然在貂蟬從容不迫的機智與膽識下,董、吕義父子二人,終於反目成仇,吕布執戟手刃董卓,貂蟬遂不費一兵一卒的改變了天下大局。
貂蟬只爲了報恩,遂將自己的身、心、靈,都做了最大程度的犧牲與奉獻,而這樣無私的付出,到底是深明大義,還是失去自我呢?潔玫.葛瑞爾(Germaine Greer)在《女太監》(The Female Eunuch)中有言:
女人越是自我犧牲,就會變得越無能,最後會失去付出的能力;除了犧牲之外。
女人所犧牲的是自己從没擁有過的:自我。
對於習慣於被社會要求的女性,常會不斷地爲了大環境而犧牲自我、失去自我、甚至從來不曾擁有過自我。社會的高道德標準會告訴我們:“愛本身不求取悦,也非爲自身而有所圖,而是把自己的安樂給他人,在地獄的絶望中建立天堂。”因此,被文化熏陶塑造出來的“深明大義”者,勢必得順着社會所預期的高道德理想而行。而順着社會期待所做出的自我犧牲,是否就真能得到社會的認同與肯定呢?貂蟬爲了“大義”無私的犧牲自己,以最珍貴的情感换得天下的改變,而將“自我”放在最後的位置,當她爲國家社會做出犧牲後,若國家社會也無法給予她正面評價時,原本就未善待自己、也不曾擁有自我的貂蟬,其犧牲則所爲何來呢?
第九回雖有“後人讀書至此,有詩嘆之曰:‘司徒妙算托紅裙,不用干戈不用兵。三戰虎牢徒費力,凱歌却奏鳳儀亭。’”看似對貂蟬一介女子完成大業的贊賞,細讀之則可品味出:實際上是對王司徒運用連環計得宜的讚揚。且由此詩之前的叙述“李儒出,仰天嘆曰:‘吾等皆死於婦人之手矣!’”可知:編撰者仍是將貂蟬視爲“紅顔禍水”之輩,並未對貂蟬爲國爲民犧牲個人情感以成全國家大義之舉,有任何正面的褒揚。因此貂蟬在編撰者筆下,只是一個過場的工具,而非替社稷生民“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功臣。
貂蟬所呈現的,就其個人而言,爲了國家大義,她必須虚與委蛇的周旋於董卓和吕布之間,做一個全然無感情、無自我的人;就他人對待貂蟬的態度而言,她只是一個可以讓人作爲拉攏關係、贈與他人的商品。貂蟬已然成爲父權體制下争權奪利的犧牲品。
2.他者的地位
貂蟬尚未擔任連環計的要角之前,在王允的眼中,她只是一個“將有私情”的“賤人”:
司徒王允歸到府中,尋思今日席間之事,坐不安席。至夜深月明,策杖步入後園,立於荼蘼架側,仰天垂泪。忽聞有人在牡丹亭畔,長吁短嘆。允潜步窺之,乃府中歌伎貂蟬也。其女自幼選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允以親女待之。是夜允聽良久,喝曰:“賤人將有私情耶?”
但是當王允發覺可以借着有報恩之心的貂蟬來完成“重扶社稷,再立江山”的大業時,遂立即“納貂蟬於座,叩頭便拜”。由是可觀知:貂蟬的地位不在於自身天賦的主體價值,而在於對男性而言所具有的實際利用價值。這就與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在《第二性》(Le deuxieme sexe)中提出“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形成的。”(One is not born﹐but rather becomes﹐a woman﹒)這個主張不謀而合。從積極面觀之,没有任何命運能决定女人在社會上的表現形象,女人可以借着努力改變處境,重新定義自己的存在;而從消極面看來,女人在社會制約與灌輸下,逐漸把自己變成了客體,她的存在價值在於别人對她的肯定,否則便一無是處。
《三國演義》編撰者所呈現的男權意識,正如同利瓦伊·史陀(Levi-Stauss)所言:
如果他者對自我搆成威脅,女人即對男人搆成威脅;如果男人希望保持自由,就必須使女人屈居次位,臣服於男人;男人爲了要成爲自覺存在,便將女人貶抑爲只具自體存在。
貂蟬雖然扭轉了原本的天下大局,但是對於編撰者而言,女人仍應居於次要的位置、臣服於男人之下,因此在完成任務後,貂蟬的形象就明顯的大受貶抑。在文本中,於群雄争奪天下之際,貂蟬順利地除掉董卓,此舉乃劉備、關羽、張飛都無法達成,理應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編撰者並未給予適當的肯定與褒揚,在完成任務後,則回歸女性附屬的地位。第十六回有載:
吕布有二妻一妾:先娶嚴氏爲正妻,後娶貂蟬爲妾;及居小沛時,又取曹豹之女爲次妻。曹氏先亡無出,貂蟬亦無所出,惟嚴氏生一女,布最鍾愛。
貂蟬不但嫁爲人婦,且只居於“妾”的地位,連後來的曹豹之女都能居上作次妻,貂蟬的偉大性並未被凸顯。且其所被重視的,不是她爲國家立下什麽汗馬功勞,而是一般出嫁女子最常被檢視“有無子嗣”的問題,此時的貂蟬,已與一般平凡女子無异矣。
且由貂蟬的後續經歷觀之,董卓死後,“吕布至郿塢,先取了貂蟬。”,貂蟬只是從一個好色之徒又落入另一個貪戀美色之人的手中。其後曹操追擊吕布到了下邳,陳宫建議吕布引軍斷曹操糧道,吕布之妻嚴氏痛哭力阻,“布聞言,愁悶不决,入告貂蟬。貂蟬曰:‘將軍與妾作主,勿輕身自出。’”,結果“布於是終日不出,只同嚴氏、貂蟬飲酒解悶。”貂蟬跟在吕布身邊,在面對歷時久而殺伐激烈的争鬥時,昔日爲天下社稷蒼生挺身而出、舍我其誰的“女將軍”風範已盪然無存,只私心的像個村婦般,深怕失去依靠,讓吕布在衆將面前留下“布只戀妻子,視吾等如草芥。”的駡名,成了只戀家小、不顧大局的貪生怕死之輩,最後仍難逃被曹操縊死一途。貂蟬在此處所顯示出的眼光短淺,與第八、九回中的描述,實大相徑庭,足見編撰者並未真心將貂蟬視爲女英雄。而曹操殺了吕布後,“將吕布妻女載回許都”,雖然並未明言貂蟬是否在内,但極有可能已將貂蟬視爲“戰利品”而俘走。且自此之後,《三國演義》中就再未看到對貂蟬的下落有任何叙述。與她關係最密切的男人吕布在小説舞台下場後,貂蟬也就隨之消失了踪迹。可見知《三國演義》的編撰者,只將貂蟬視爲男人的附屬品,而非一個需要獨立描繪的具自主性之個體。
3.男權價值觀的内化
在《三國演義》中,王允巧妙地將男性的争權奪利,套上國家民族的大義,遂使貂蟬願意爲之付出一切,甚至是將父權的價值觀内化成自身該擔負的重責大任。正如同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所言:“女人還將男人异化女人的觀點内化,認同男尊女卑。” 以及約翰.伯格(John Berger)在《觀看的方式》(Ways of Seeing)所述:“女人内在的審視者是男性,被審視者是女性。”因此貂蟬爲了達成王允期待她完成的“重扶社稷,再立江山”之重要任務,遂因着報恩之名,而表達出自願出賣情感以完成連環計的决心:
允曰:“汝可憐天下生靈!”言訖,泪如泉涌。貂蟬曰:“適間賤妾曾言:但有使令,萬死不辭。”允跪而言曰:“百姓有倒懸之危,君臣有累卵之急,非汝不能救也。賊臣董卓,將欲竄位;朝中文武,無計可施。董卓有一義兒,姓吕名布,驍勇异常。我觀二人皆好色之徒,今欲用‘連環計’:先將汝許嫁吕布,後獻與董卓;汝於中取便,謀間他父子反顔,令布殺卓,以絶大惡。重扶社稷,再立江山,皆汝之力也。不知汝意若何?”貂蟬曰:“妾許大人萬死不辭,望即獻妾與彼。妾自有道理。”允曰:“事若泄漏,我滅門矣。”貂蟬曰:“大人勿憂。妾若不報大義,死於萬刃之下。”允拜謝。
貂蟬三次説到“萬死不辭”,編撰者似有意凸顯她爲了報恩所展現的大義凛然、慷慨赴死的决心。若真的是爲了可憐天下蒼生、爲瞭解决百姓的倒懸之危、君臣的累卵之急,貂蟬將一切重擔一肩扛起,似乎還能成就人生中的某些價值意義,但現實情况是:在三國這個風雲變幻莫測的時代,貂蟬只是作爲政治鬥争中的一個工具而已,可悲的是貂蟬却將父權體制下的争權奪利,内化成自己分内該完成的事。正如凱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性政治》(Sexual Politics)中所提到:“從歷史上直到現在,兩性之間的狀况,正是韋伯(Max Weber)稱爲支配與從屬關係之狀况。……已制度化的是,男人藉以統治女人的天賦權利。一種最巧妙的‘内部殖民’透過這種體制而實現”而在《觀看的方式》(Ways of Seeing)裏,約翰.伯格(John Berger)將這種“内化”的概念叙述得更爲詳盡:“女性的身分就是由審視者與被審視者這兩個對立的自我所搆成。她必須審視自己所扮演的每一個角色還有自己的一舉一動,因爲她在男人眼中的形象,是决定她這一生是否成功的最大關鍵。别人眼中的她,取代了她對自己的感覺。”女人長期以來在社會的養成過程裏,將許多外在的限制與期許,已在不知不覺中,内化成以爲是自己想要如此做。貂蟬正是接受了這樣的“内部殖民”,將男性的政治鬥争,内化成自己該擔負的責任。
綜上所述,《三國演義》中的貂蟬,只是一個被物化的工具;在其過場的功能性消失之後,她就只能淪落到附屬的地位;而其爲了“大義”無怨無悔的犧牲,却只是將男權價值觀内化了的表現。且從第十五回劉玄德對張飛所言:“古人雲:‘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縫;手足斷,安可續?”已可約略窺知編撰者對於女性的輕忽與不重視的態度,而從《三國演義》文本裏對貂蟬形象的叙寫,更可與之相互映证。
四、由性别意識看貂蟬的結局
(一)貂蟬的結局
有關貂蟬的結局,在史書裏目前並未見相關書面記載的數據留存。而在小説方面,《三國演義》中,對於貂蟬的描寫,主要集中在第八回和第九回,而於第十六回、第十九回和第二十回裏短暫現身之後,就渺無芳踪。
在戲曲方面,元代無名氏的雜劇《連環計》中,皇上對有功之人的封賞裏,包括了貂蟬:
吕布討賊建首功,封王出鎮幽燕地。其妻貂蟬亦國君,隨夫之爵身榮貴。
由上述可見知:貂蟬被視作女中豪杰、大功臣,於論功行賞時,亦具有一席之地。“如此處理貂蟬女的結局,實際上體現出一種較開明的女性觀,跟明清時期小説、戲曲流行的禍水論相去甚遠。”而元明之間的無名氏雜劇《關大王月下斬貂蟬》、《關大王月夜斬貂蟬》、《斬貂蟬》等作品,都只見後世書籍記録劇名,但今均無傳本。明代王濟的傳奇《連環記》中則以貂蟬假戲真作愛上了吕布,最終以吕布贈鳳頭簪予貂蟬、貂蟬以玉連環報之,二人私訂終身,以吕、貂團圓作結局。而明代諸葛味水撰之《女豪杰》雜劇,今無傳本,但在明祁彪佳《遠山堂劇品》中有雲;
諸葛君以俗演《斬貂蟬》進誕,故以此女修道登仙,而於蔡中郎妻、牛太師女相會。是認煞《琵琶》,正所謂弄假成真矣。
可知諸葛味水認爲《斬貂蟬》的故事太過荒誕,故而作此雜劇。另外,在明刊戲曲選集《風月錦囊》裏收録了《三國志大全》,内有“關羽斬貂蟬”的情節。其中,因貂蟬貶丈夫吕布、夸關羽與張飛,關羽遂認爲貂蟬是無義不良的女子,故以劍斬之。至清代曲選集《綴白裘》收録了《斬貂》,關羽亦是以貂蟬“妖女喪夫”的罪名,提劍而斬之。近代《關公月下贊貂蟬》則以關公被困曹營,曹操爲籠絡關公,於中秋夜送貂蟬會關公。關公在月下盛贊貂蟬除姦定亂、舍身救國之功,但不爲其姿色所動。最後貂蟬爲關公的忠義精神所感動,遂自刎身亡。與先前義斬貂蟬的情節内容,已有相當大的出入。
民間傳説對於貂蟬的結局,則展現多樣的面貌,大致可分成四類不同的結局:
1.改嫁趙子龍:
貂蟬在吕布死後,落入曹操手中,幸得趙子龍相救,因而得以脱離困境,最後與趙子龍結爲夫妻。
2.關公月下斬貂蟬:
關公怕結義的三兄弟,會因貂蟬的美色,而重蹈董卓、吕布反目成仇的覆轍,遂在月下刀斬貂蟬。
3.關公月下斬貂蟬影:
又可再分爲兩種類型,第一類型仍將貂蟬視爲凡人。曹操將貂蟬賞給劉備,關羽心想:曹操一定不懷好意。再加上關羽見月下貂蟬的倩影好比畫中的仙子,怕劉備必會被貂蟬的美色所迷而誤了大事,在猶豫是否該斬貂蟬之際,不料一不經心,青龍偃月刀失手掉下,正落在貂蟬的影子上,而貂蟬就應聲倒下、身首异處了。第二種類型則將貂蟬認爲是月神下凡,在除去奸臣之後,燒香對天拜月時,關公正好路過,看見月下有一個“妖精”的陰影,一劍劈去,發現半空中有個美人朝月亮飛去,這便是月神回到自己的月宫去了。
4.關羽義送貂蟬:
關羽明白了貂蟬以一介弱女子舍身爲國、進行連環計,除去了董卓、吕布二賊,是一深明大義之人。關羽不忍見貂蟬恐遭曹操殺害,遂連夜親自護送貂蟬出城,並叮囑貂蟬要“好自反省,把董卓、吕布之事,寫成書、編成戲,流傳世上,以警後人。”貂蟬感念關羽之恩,遂在净慈庵守志修身,日夜用功,寫下了《鳳儀亭》、《關公盤貂》等戲文流傳後世。
從民間傳説可看出,對於貂蟬這位弱女子,民間仍多半寄予同情。就算有關公斬貂蟬的故事流傳,仍有將之延伸美化成關公月下斬貂蟬影子的故事,可看得出來民間對於貂蟬被斬的不忍之心。尤其《關羽義送貂蟬》一則,借貂蟬之口説出“王恩公巧設連環計,求妾舍身……現在二賊已除,妾却成了千古罪人。世事如此顛倒,怎能不叫人傷心落泪?”,的確道出了貂蟬最令人感到心酸處。但其缺失在於:仍不免借關羽之口對貂蟬教忠教孝,而且説貂蟬親自寫下了《鳳儀亭》、《關公盤貂》等戲文,則完全没有注意到時代背景的合理與否,乃明顯可見之失。
(二)貂蟬結局所呈現的性别意識
從上述可以看出,貂蟬的結局大致分成四個面向:一是以功臣身份論功行賞,如:元無名氏雜劇《連環計》將貂蟬視爲大功臣,呈顯出較開明的女性觀。二是符合婦道的好結局,例如:明代王濟傳奇《連環記》以吕布、貂蟬團圓作結局,民間有與趙子龍結爲夫妻的傳説,都以覓得良人作爲貂蟬最終的結局。而明代諸葛味水雜劇《女豪杰》則認爲當讓貂蟬進入仙界,與趙五娘、牛小姐等賢妻之輩同享聲譽,乃以修道登仙作結。另外民間傳説的“關羽義送貂蟬”中,貂蟬感念關羽之恩,遂在净慈庵反省清修,則是以守志修身作爲對己身行爲的反思。不論是“覓得良人”、“修道登仙”、“守志修身”都是以符合婦道爲前提。三爲忽視貂蟬存在的重要性,譬如:《三國演義》中與貂蟬關係最密切的男人吕布在小説舞台下場後,貂蟬也就隨之消失了踪迹。可見知《三國演義》的編撰者,只將貂蟬視爲男人的附屬品,而非一個需要獨立描繪的具自主性之個體。四爲以死亡作爲收場,戲曲中最常見,將貂蟬視爲“女禍”而加以處决,如:元明間的無名氏雜劇《關大王月下斬貂蟬》、《關大王月夜斬貂蟬》、《斬貂蟬》等作品;明刊戲曲選集《風月錦囊》收《三國志大全》,内有“關羽斬貂蟬”的情節;清代曲選集《綴白裘》收《斬貂》,皆是以處斬貂蟬作終結。而民間傳説則對貂蟬寄予同情,不忍貂蟬直接被斬,乃以斬貂影替之。近代《關公月下贊貂蟬》中,雖然貂蟬在月下被關公盛贊其救國之功,但最後貂蟬仍不免一死。不論是“斬貂”、“斬貂影”、還是“自刎”,貂蟬都成了不得不死的有罪之人。
若從性别意識去觀察上述的四個面向,貂蟬同意深入險境執行美人計,其出發點不論是只具有小我之思,或者是充滿了大我之愛,對國家而言,都是具有不可抹煞的功績。然而僅有元無名氏雜劇《連環計》一例,能給予貂蟬名符其實的論功行賞。
貂蟬爲了大局,犧牲自己去作女間諜,國家没有她不能成大事,但是成了大事後,换來的却是存在的可有可無、或是人人得而誅之的紅顔禍水的罪名。而就算有免於一死的結局,也是要在符合婦道規範下才能求得生存與認同。即使後世的作者早已跳脱出權力鬥争的時空關係中,却仍不願意給爲國建功的女子賦予功臣的地位,反而將貂蟬這位女英雄視爲女禍,人人欲斬之而後快。看來“狡兔死,走狗烹”不僅是男士名臣的哀嘆,更是貂蟬這類爲了重情重義、報恩報國,而讓自己身處極端危險焦慮之境的女間諜,内心深處最深沈的慨嘆吧!
五、結語
貂蟬身世原本就撲朔迷離,民間傳説更以“露中生,影裏死”來形容貂蟬的來歷與去向,更替貂蟬的存在性,增添了一層神秘的面紗。由貂蟬身世的叙寫流衍,可以觀察出中國叙事文學中,“雜文化”歷史小説的典型模式;從《三國演義》中的貂蟬可見知編撰着的男權心態,亦可看出當色藝雙全的貂蟬憑着美貌與機智,成功的協助王允除掉董卓之時,也正落入了“紅顔禍水”的預設陷阱之中;而貂蟬故事多面向的結局,則呈顯出在不同的時間點中,人們對於同一事件的不同公斷所反映出的歷史足迹與文化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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