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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對“一國兩制”的影響深遠不能低估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而憲法是器中之九鼎。九鼎百煉乃成,爲新時代護航。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2958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人民日報社論指出:“這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對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不過,有個香港朋友告訴筆者,他説出於對國家發展和憲法修改的關注,日前花了半天時間,對第十二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先生3月5日向第十三届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摘要),王先生主要講了四個問題(即關於憲法修改的基本考慮;關於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和原則;關於中央修憲的建議和憲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過程;關於憲法修正案(草案)的具體内容),思路清晰,通俗易懂,突出重點,用一半篇幅詳盡闡述憲法修正案(草案)的具體内容。但通篇説明没有提到“一國兩制”四個字,甚至連香港、澳門兩個特别行政區也没有提及,這如何理解憲法修改對“一國兩制”的影響呢?

  説實在的,對於這個新課題,筆者當時也無法給予較滿意的回答。但覺得這個問題有一定的代表性,有研究價值。經過一個階段的學習和思考,本文擬以第十三届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和王晨同志關於《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摘要)爲根據,參閲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談話,結合自己的觀察和學習心得,就憲法修正對“一國兩制”的深遠影響談三點體會。

  一、修憲主要内容和對“一國兩制”的深遠影響

  “有國家根本大法的與時俱進,才有各項事業發展的基業長青。這是憲法發展的基本規律,也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第十三届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對“一國兩制”的偉大事業必將産生深遠的影響。首先是對“一國”直接産生影響,同時帶動“兩制”發展。“一國兩制”是個完整的概念,“一國”與“兩制”不可分割,它們相互包容、相互促進。去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要“始終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在‘一國’的基礎上,‘兩制’的關係應該也完全可以做到和諧相處、相互促進……只有這樣,‘一國兩制’這艘航船才能劈波斬浪、行穩致遠。”

  要深刻理解上述道理(科學論斷)就必須從第五次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談起。王晨同志向第十三届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摘要)時指出,憲法修正案(草案)對我國現行憲法作出 21條修改,其中11條同設立監察委員會有關。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1個方面:(1)確立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們。(2)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内容。(3)完善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舉措。(4)充實完善我國革命和建設發展歷程的内容。(5)充實完善愛國統一戰綫龢民族關係的内容。(6)充實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7)充實堅持和加强中國共産黨全面領導的内容。(8)增加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内容。(9)修改國家主席任職方面有關規定。(10)增加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11)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此外,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爲“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王晨同志指出,需要説明的是“現在憲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修改雖然不多,但覆蓋面寬、覆蓋率高,修改内容在黨内外具有廣泛的高度的共識……這次憲法修改,黨中央確定的原則是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非改不可的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憲法修改,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剛退休的第十二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應香港特區政府邀請,於4月21日在國家憲法高端論壇暨紀念香港基本法頒佈 28週年研討會上的講話時,進一步高度概括憲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及其重大意義。他强調説:這次憲法修正案“充分反映了2004年憲法修改後,特别是十八大以來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概括這次憲法修正案的内容,主要是在兩個方面實現了與時俱進:一是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二是完善了國家制度和機制。”

  喬曉陽同志認爲,這二個問題是“這次憲法修正案的重點和亮點”,有必要“着重講一下”。

  就“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而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内容十分豐富,黨的十九大報告把這一思想概括爲‘八個明確’和‘十四個堅持’(由於時間關係不展開),前者是指導思想層面的,後者是行動綱領層面的,這兩個方面相輔相成,搆成完整的理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現在和今後相當長歷史時期内國家事業的指導思想,是我國憲法最鮮活的内容。”

  指導思想是一面旗幟,引領前進方向。這次憲法修正案,把中共的指導思想轉化(上昇)爲國家指導思想,對於進一步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充分發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國家各項事業(包括一國兩制偉大事業)、各方面工作(包括港澳工作)的指導作用,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意義重大而深遠。讓憲法鑄中華民族思想之魂,指導思想的旗幟在憲法中飄颺。

  就“完善了國家制度和體制”而言,憲法修正案主要有五個方面:“第一、明確規定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是從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高度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目的是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始終沿着正確軌道向前推進。第二、修正國家主席任職方面的有關規定。修改國家主席的‘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届’的規定,使國家主席的任職規定與黨的總書記、黨的中央軍委主席、國家中央軍委主席的任職規定保持一致,符合國情,是保证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設計。這次憲法修改把這一制度設計以憲法形式確立下來,完善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目的是更好地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第三、增加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這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立法體制的重要舉措,是我國地方立法實踐探索與成功經驗的憲法確認。第四、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健全黨和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這次憲法修改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爲設立監察委員會提供了根本依據。第五、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進行憲法宣誓,目的是促使國家工作人員樹立憲法意識、格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也有利益於彰顯憲法權威……。”

  “法與時轉則治,法與世宜則有功。”這次憲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和體制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國家主席任期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制度、健全國家監察制度和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等各個方面。這些重大修改,充分體現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體現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得的成果,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勢。這足以説明,憲法修正案不僅讓我們國家的根本法緊跟新時代步伐,讓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更加完善發展,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5月15日,中央舉辦“憲法學習宣傳報告會”首場報告在京開講。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對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 作了更深刻、更準確全面的闡述。她説“這次憲法修改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歷史背景下,站在健全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完善了黨和國家的領導體制,完善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完善了統一戰綫制度,建立健全了國家監察制度等等,重大曆史意義非同尋常。”“首先,它爲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供了憲法保障。”“其次,爲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奮斗目標提供了憲法保障。”“第三,爲確保黨的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憲法保障。”“第四,爲進一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憲法保障。”“第五,爲支持和健全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憲法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兩會期間參加香港代表團討論修憲時作了精彩發言。他從歷史角度(從新時代要求看修憲)、國家角度(從國家治理現代化角度)、(從香港的“身份”看修憲),全面深入地闡述了修憲的重大意義,爲香港各界乃至關注修憲的國際人士認識憲法、學習憲法、尊崇憲法、維護憲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坐標。

  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僅就從香港的“身份”如何看待修憲介紹一些基本觀點。王志民認爲“這次憲法修改案有一個新提法--‘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就是要把全體中華兒女凝聚在民族復興旗幟下,形成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綫。在香港,有些人把‘統一戰綫’貶義化、污名化,把‘戰’解讀爲‘好戰’,却不知這個名詞的來歷。今天在‘統一戰綫’的‘前面’加上這個新定語,就是爲了團結更多的人,形成推動民族復興的巨大合力。這就是‘愛國統一戰綫’成爲修憲内容的理由。”

  王志民還認爲,憲法修改進一步夯實了新時代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多項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憲制基礎。他强調,要以憲法修改爲契機,强化憲法意識、尊重憲法權威,堅定維護以憲法和基本法爲基礎的特别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憲法是‘一國兩制’實踐和特别行政區及其制度的‘根’和‘源’、‘一國兩制’得以實行、香港特别行政區得以設立、香港基本法得以制定、香港之所以能够享有高度自治權,其根本依據正是憲法。筆者認爲王志民這裏講的三句“得以”的話點到了國家憲法和香港特區及其市民利益關係的要害。因此,維護修改後的憲法就是維護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就是維護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根基,以指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二、深入探討修憲對香港特區的諸多影響

  第五次修憲不僅對“一國”,即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中國的國家領導體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起着積極地推進作用,進而爲“兩制”發展夯實憲制基礎,而且直接在諸多領域深刻影響“兩制”的發展及公職人員和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國家修憲不是與“兩制”無關,而是息息相關。這裏盡量引用(摘録)香港主流媒體的報導和港人對修憲的認識(感受)來加以論证,也許更有説明力。

  (一)從政治層面看:修憲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摇

  喬曉陽先生4月中旬在港時曾説:“在我國現行憲法完成第五次重要的修改後,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在這裏舉行國家憲法與‘一國兩制’高端論壇,通過深入學習憲法和憲法修正案,加深對‘一國兩制’的理解和認識,以更好地把基本法貫徹好、落實好,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與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相向而行,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很有必要,也十分及時。首先請允許我對論壇主辦者的這個創意表示敬意,預祝論壇成功。”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李宗德致詞時强調:“香港要進一步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必須在認同國家憲法的基礎上,認真履行尊重國家憲法,維護中央權威和法定權力,保障‘一國兩制’不動摇、不變形、不走樣。”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楊莉珊女士説:“這次修改憲法把‘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進憲法關於國家根本制度的條文,把黨的全面領導與社會主義制度内在的統一起來……確保我國始終沿着正確的方向去實現我們的偉大目標。”“香港回歸祖國,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認同‘一國兩制’首先必須認同‘一國’,擁護憲法就要尊重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就要尊重共産黨領導的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但香港激進反對派和‘港獨’勢力排斥‘一國’,抗拒中央,搞所謂‘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用各種歪理邪説來否定、詆毁中央對香港的管治……不管這些人打出什麽旗號,僞裝成什麽理論和口號,必須毫不猶豫地予以反對和遏制。”

  時事評論員柳蘇則寫道:“把‘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總綱第一條,就等於是把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有關戰略目標及方略,包括:堅持‘一國兩制’,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别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變、不動摇、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等,都概括總覽進國家憲法之中。因此,這次修憲對香港實踐‘一國兩制”影響深遠。…維護憲法秩序。‘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才能維護港人(澳人)的最大利益。、

  (二)從法律層面看:修憲加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搆成的特區憲制基礎

  對於這個極爲重要的法律問題,資深評論員楊堅先生有深入的分析:香港特區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設立的。國家憲法高於特别行政區基本法,前者是後者法理基礎,本來是清楚的,但是香港社會‘拒中抗共'勢力却一直力圖淡化,甚至抹煞這一點,香港相當一部分居民甚至建制成員,一直對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缺乏應有認識。”“在特區第一個五年,香港社會只講基本法,不提憲法,自2003年‘七·一遊行’後,愛國愛港中堅力量開始同時講憲法和基本法對‘一國兩制’的意義。中央闡述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則始於2014年6月《“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

  楊堅先生繼續寫道:“去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週年暨特區第五届政府就職典禮上,習近平主席指出:“今後要從四個方面更好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其中,包括‘自始至終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習主席説‘回歸完成了香港憲制秩序的巨大轉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搆成香港特别行政區憲基礎……但是,拒中抗共,勢力繼續否定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搆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建制中的某些人,口頭承認憲法高於基本法,實際上乃只講基本法。”

  楊堅先生還表示:“喬曉陽此行以宣傳憲法爲宗旨,是因爲香港社會存在着忽視憲法的偏向。忽視甚至無視憲法的根本原因,不是法律知識欠缺,而是由於歷史因素香港社會存在着對國家執政黨的成見和偏見。十三届全國人大次會議修訂了憲法,明確規定‘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如果香港社會主流乃至建制能相應地確立對國家根本制度的尊重,那麽,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就會成爲一句空話,一國兩制’繼續運行就再觸碰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底綫,”

  教聯會會長黄均瑜説,“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有人認爲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意即在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已是至高無上的。因此,討論基本法時,都是就基本法論基本法,後來,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進行解釋,香港很多法律界人士才突然發覺’基本法之上還有人大常委會,一時接受不了,更直稱香港的法治已死!其後,中央開始强調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很多人理解是基本法來自憲法第31 條的受權,即是基本法的法理基礎在於憲法。這樣的理解是正確的,説明基本法並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次修憲使港人更加明白這個法理。”

  (三)從經濟層面看,修憲促進香港澳門更好更全面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針對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實踐過程中出現的新情况、新問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面對挑戰,趨利避害,因勢利導,提出並實施了一系列具有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意義的處理港澳事務、解決港澳問題的重大戰略舉措。這裏遠的挺港措施暫且不説,近的措施最爲引人關注的是:習總書記在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香港、澳門發展同内地發展緊密相連。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粤港澳大灣區建設、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爲重點,全面推進内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内地發展的政策措施。”習總書記明確點出了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點”,爲香港搭建了一個與内地不斷擴大的廣闊合作平台。其中,“粤港澳大灣區”有望打造成媲美紐約灣區、東京灣區、三藩市灣區以外的世界第四大灣區,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中之重。眾多的優勢和絶佳地理位置,將使大灣區成爲中國經濟新時代的新增長極。而香港參與其中,可充分發揮“國家所需,香港所能”的自身優勢,自然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並獲得紅利。這是香港生存與發展之本。至於,“粤港澳合作”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區域内各有獨特優勢,香港、澳門深入開展區域協調合作,可形成優勢互補,拓展空間,彌補不足,共同發展。

  這次修憲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内容,從指導思想和制度方面爲“一國兩制”在香港、澳門的貫徹和執行提供了很好的條件,讓香港、澳門融入國家展大局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和充分的法治保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在多個場合説過,對習近平主席表示“要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受到極大鼓舞,政府將采取措施以予落實。今年,林鄭月娥繼3月訪問深圳、中山、珠海後,4月再到訪粤港澳大灣區内城市惠州、廣州,爲大灣區規劃出台做準備,並以當地官員探討香港與各地的互補性發展。她强調在習主席關心支持下,香港科研機構和大學可以申請中央財政撥款,凸顯香港科技優勢,也爲香港和大灣區城市合作轉化生産提供空間等。5月,林鄭月娥在立法會表明:“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政府將積極在大灣區内爲港人争取同等待遇,致力解除港人於灣區内開業時遇到的束縛、限制及門檻等,支援金融業在區内發展。”

  (四)從認識層面看:修憲提高港人對“叫結束一黨專政”的錯誤認識

  香港“支聯會”歷年舉辦的六四維園燭光集會台上台下均會高喊“結束一黨專政”,“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指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享有高度自由。建制派人士則譴責叫喊這一口號是反共行爲,應該禁止,但無法可依。

  全國人大日前通過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一條加入“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持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共産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後,民建聯前主席、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首先指出修訂後的中國憲法進一步肯定了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若有人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或扺觸憲法及基本法,但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則由選舉主任決定。隨後,澳門中聯辦副主任陳斯喜也表示,提倡“結束一黨專政”的人不應出任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田北辰等人指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是踩界行爲,應少講爲妙。香港反對派則砲轟譚、陳兩人危言聳聽,嚴重損害言論自由,形同向特區政府及選舉主任施壓。

  特首林鄭月娥會見記者時被問及譚耀宗的説法是否意味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會被DQ(取消議員資格),她只稱過去已多番重申參選資格按法律處理,亦要視乎證據,由選舉主任作決定;又稱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已表明主張港獨或自決均不符合基本法要求。

  港區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宋小莊教授,對上述問題的分析較有法律依據和説服力。他説“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新修訂憲法進一步肯定中國共産黨的地位,‘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與憲法、基本法有扺觸。由於立法會議員要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有意參選立法會人士要認真考慮。這個提醒很及時,但香港的反對派人士却以爲,這樣做削弱了香港市民的參選權和言論自由。這種説法是不能成立的,也是錯誤的,違法的。在此討論參選權問題,再分析言論自由問題。”

  關於參選權,宋教授説“香港基本法第26條規定‘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謂參選權,就是被選舉權。在此,請注意‘依法’兩個字。‘依法’就是依照在香港特區實施的法律,包括憲法基本法、香港特區條例、規、判例等法律行事、辦事。該等法律所允許的,就可以做;該等法律不允許做的,就不可以做;該等法律没有提到的,也不可以做,這樣才符合‘依法'的原則。

  在有‘依法’要求的情况下,不依法'就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就是違法,違法就要受到懲罰,該等懲罰可以是刑罰,也可以是罰以外的其他懲罰,香港有立法會參選人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是違法的,違反了憲法序言規定的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違反了前面提到的憲法第一條和香港基本法的第104條等規定。”

  關於言論自由,宋教授分析説:“行使言論自由雖然没有‘依法’的要求,但該行爲不得具有危害性,不得對他人權利或名譽,對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造成不法影響,對他人權利或名譽不得搆成毁謗或侵權,對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不得搆成法律所禁止的犯罪……“結束一黨專政’在本質上是對國家憲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的毁謗和誣衊,是對公共秩序和社會風化的擾亂,如到某種程度,還可能搆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可以受到懲治。議員,參選者和其他任何個人並没有絶對的、不受限制的言論自由。”

  此外,筆者認爲在價值觀層面上看:修憲增加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内容,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僅有利在全社會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而且對香港、澳門特區價值觀的發展也有借鑒、參考的作用。大陸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包括三個層面:國家層面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諧:社會層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個人層面是愛國、敬業、誠信、善,三者緊密聯繫在一起,是一個比較成熟的價值觀體系。香港的價值觀包括愛國愛港、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義等;澳門的價值觀是公平、共富、和諧.

  回歸後,香港、澳門特門通過“一國兩制”的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核心價值觀必將進一步豐富、完善和提昇。因爲自中共十九大後,香港、澳門開啓了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全新篇章,其功能角色和核心價值觀,必然與時俱進地由時代賦於新的内涵。今年3月間,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應邀到立法會出席午宴并發表講話,深刻闡述了立法會的功能與角色,肯定立法會是維護“一國兩制”的重要力量;同時明確指出“愛國愛港、民主監督、理性務實、和衷共濟”應該也必將成爲香港特區立法會文化的核心價值”。就是一個好的開頭和現實例子。

  三、特區要以修憲爲契機深入開展憲法教育

  3月17日,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參加“兩會”期間就指出:“要以憲法修改爲契機,强化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遵崇憲法權威,堅定維護以憲法和基本法爲基礎的特别行政區的憲制秩序。”這無疑是正確的,也是非常及時的,且具有很强的針對性。回歸後,香港社會只講基本法,不重視憲法,這是一大短版,現在必須補上憲法重要的一課。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表示,“憲法是法制的核心,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搆成了特區的憲制基礎,而中央對特區享有一些直接來源於憲法的極其重要的權力,而這些權力不一定寫入基本法内。香港的高度自治來源於中央授權,香港社會應該加强憲法的認識和研究。”

  那麽,特區應如何深入開展憲法教育呢?在此,筆者有三點建議:

  第一,精準選好憲法學習資料。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含誓詞)》(最新修正版);王晨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摘要);喬曉陽先生在國家憲法高端論壇暨紀念香港基本法分佈28週年研討會上的講話,即《樹立憲法觀念和意識,正確貫徹落實基本法》,或更好更適合的憲法資料或新書。

  憲法最新修正版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届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3月11日通過,同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届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公布施行的,在法律上具有正式意義的版本。

  第十三届全國人大常委員副委員會兼秘書長王晨作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是代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向第十三届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作説明的,具有最高權威性。

  原第十二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的講話,闡述三個重要的政治法律問題(即我國憲法的核心要義和基本特徵:憲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深遠影響;憲法對基本法實施的規範作用)。他借用英國著名憲法學家戴雪曠世名著《英憲精義》中的一句話,從我國憲法序言談起,並結合香港特區的實際情况,如何來學習憲法和基本法,理論和實際結合,點和面結合,給人啓迪。

  如果大家還想進一步研究憲法,應該把中央在京舉辦的“憲法學習宣傳報告”三場報告的講稿拿來一讀。這三篇講稿爲:信春鷹的《我國憲法修改的重點内容及其重大曆史意義》;沈春耀的《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憲法重要論精神,全面加强實施和監督);袁曙宏的《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論述和我國憲法的修改》。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樑愛詩的意見也值得重視。她説:“香港在過去20年已經建立了憲制秩序,但没有充分研究憲法中哪些條文,用什麽方式適用香港,希望本港可深入研究有關議題,並多與内地學者交流。”

  第二,采取多種形式加强教育。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黄蘭發表示:“這次國家憲法修改對香港未來的發展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希望各界以豐富多彩、活潑生動的形式加强憲法和基本法教育,讓青少年更加喜聞樂見真正入腦入心,切實增强憲法意識。”筆者認爲,憲法學習内容和要求確定之後,學習的形式及方法也很重要。單靠行政命令和灌輸的方式不能凑效,唯有采取多樣化、生動活潑的宣傳形式才能收到預期的學習效果。學習憲法和基本法,既要有理論探討的中高層論壇、研討會或辯論會,也要有人們喜聞樂見、生動形象的宣傳方式。在這方面,澳門特區有成功的寶貴經驗值得香港借鑒或參考。

  澳門推介基本法就是透過不同的活動形式、不同的層面向社會各界深入宣傳基本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包括多次邀請中央官方宣講憲法:開辦各種類型的基本培訓班(如基本法培訓班導師專班、高中級公務員專班、基本法普法先鋒研習專班等);開展各種有意義的比賽(如推廣基本法徵文、基本法推廣綱頁設計、基本法專題攝影比賽等);舉辦宣傳基本法的園游會或文藝晚會,政府官員與市民同樂,在活動中加深對基本法的識設。更值得一提的是:澳門還特别建立“澳門基本法紀念館”。每逢基本法頒佈幾週年紀念日或重要活動時均向市民和遊客開放,讓基本法更加日益深入人心。筆者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精英人士,在深入開展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過程中有可能做得更好更出色。但不能忘記香港、澳門和内地雖然法律制度不一樣,但共同擁有一部憲法,共同的憲法需要大家共同研究。

  第三,香港有關研究機構更名。根據中共十九届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這次憲法修正案也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爲“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以加强對憲法實施的監督。這對香港、澳門特區有所啓迪。

  爲了加强對憲法的深入研究和宣傳力度,“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可更名爲“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基本法研究中心”可更名爲“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研究中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可更名爲“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必要時也可成立憲法學術研究機構,體現與時俱進,有利於樹立憲法觀念和意識,鞏固特區憲制基礎。

  寫於2018年6月

  (原載《中國力量》,中國科學文化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副標題是這次出書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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