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灣地區“獨”派組織及其活動一直是威脅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要亂源之一。在主張“台 獨”的民進黨可能長期主政下,厘清島内“台獨”組織及其發展規律,理應成爲目前“台獨”問題研究的重點。通過組織-環境互動分析框架對其進行分析,可以發現過去三十餘年,島内“台獨”組織 的發展與宏觀政治環境息息相關,特别是台灣地區的政治轉型爲“台獨”組織創造出了一種寬鬆有利的生存發展環境。同時,“台獨”組織具有主觀能動的適應性,主要是表現爲結構多樣化、運作多元化和路綫復雜化這三大特點。總結過去經驗可以預知,雖然“台獨”組織的發展面臨着深層次的結構 性矛盾,但是未來一段時間之内,“台獨”組織仍將有一定的活動空間,因此仍需要密切關注其發展,並警惕其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可能的危害。
關鍵詞:台灣;“台獨”組織;歷史發展;規律趨勢
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後,島内“台獨”組織對台灣地區政治社會的影響更加突出。作爲“台獨” 活動的重要主體,“台獨”組織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産生了嚴重的消極影響。縱觀“台獨” 組織發展歷史,其實它在台灣地區的發展時間並不長。1987 年島内“解嚴”之後,隨着台灣政治情勢快速變化,“獨”派人士開始不斷測試、挑戰國民黨當局的底綫,“台獨”運動才逐漸公開化。三十多年來,“台獨”組織積極操弄統“獨”議題,并且通過配合民進黨兩度實現執政目標,投機性地爲自身的發展培植了一定社會基礎且創造了一定的活動空間。
總體而言,學界目前對於島内“獨”派組織的分析研究較爲零散和瑣碎,尚未出現系統化和深入的研究成果,多以介紹性資料性爲主,比如楊立憲的《“台獨”組織與人物》一書。 而更多的研究要麽是關注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台獨”組織,要麽僅限於特定時間段内發展較突出的“台獨”組織的研究。不過,這種研究現狀並未使島内“台獨”組織這一議題的研究價值被削弱。事實上伴隨民進黨的重新上台,近年來學界關於島内“台獨”組織的研究仍在與時俱進地穩步推進。比較典型的是陳先才自 2018 年以 來曾對島内“獨”派組織的發展狀况和類型進行分析。此外,他在《民進黨重返執政後“台獨”勢力最新發展態勢分析》一文中還詳細介紹了 2016 年以來“台獨”組織形式發展的新態勢。本文試圖以島内“台獨”組織歷史發展爲綫索,揭示“台獨”組織本質特性,並藉助組織理論,構建分析框架, 考察“台獨”組織如何在外部環境的影響下進行適應和發展,進一步分析其對未來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及其危害。
一、基於組織-環境互動理論的一個分析框架
無論“台獨”組織形式如何千變萬化,但同其它任何組織一樣,都具備組織的普遍特性,遵循着組織發展的一般規律。因此,從組織理論的視角出發,理解“台獨”組織的發展與趨勢是合適的選擇。
組織研究歷史悠久,理論也種類繁多。關於組織發展理論,斯科特將現有的理論歸納爲理性系統、 自然系統和開放系統三種視角。理性視角和自然系統視角側重組織的内部規則與成員激勵爲主,幾乎不考慮外部的因素,二者也因此被稱爲封閉系統模式。開放系統視角的關注點正好相反,它認爲與外部環境進行互動交换是組織存活的關鍵。自從提出以來,開放系統視角理論迅速傳播,并且不斷改進,在學界的影響廣泛。
目前,開放系統視角之下主要的理論分析路徑有資源依賴理論、種群生態理論和新制度主義理論。資源依賴理論的主要觀點是,組織發展最爲核心的問題是資源,組織需要與環境的互動才能獲取資源。種群生態理論則延續自然選擇理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理念,强調組織的生存與發展是依賴於環境對組織形式的選擇,組織的進化可以分爲變异、選擇和存留三個階段。新制度主義則專指以社會學視角進行組織研究的新制度主義, 認爲組織研究需要結合其所處的具有强制性或普遍約束力的制度環境。雖然資源依賴理論、種群生態理論和新制度主義理論均强調組織與環境的互動, 但是三者的側重點各有不同。本文則是希望結合三者觀點,構建起一個基本的組織發展分析框架,以觀察、理解組織發展的演變和原因。
遵循開放系統視角理論思想,對組織發展的分析包括宏觀環境、微觀組織兩大層次。其中,宏觀環境可以細分爲外部環境和内部環境,而且按照新制度主義的思想,對於内外環境的探討應該包括技術環境以及制度環境;微觀組織則包括結構和運作兩個部分。不過,與新制度主義强調組織的被動性相反,本文所構建的分析框架更加贊成資源依賴理論觀點,即組織同樣會對環境的改變産生影響,雙方存在一個相互適應並最終達成平衡的過程。此外,本文的分析框架還將接受種群生態理論的觀點,以生物演進思想的變异、選擇、存留觀察組織爲適應宏觀環境的努力。由此,本文可以呈現一個基於組織-環境互動理論的新分析框架,其基本邏輯是:宏觀環境的變遷使得環境與組織之間産生某些新的衝突,組織爲適應環境的變化,會尋求創新和改變。這種創新改變可能表現在組織的結構或運作層面。那些未能作出改變或改變無效的組織會因無法適應新環境而退化或消失,而被環境重新選擇的組織將會再次加强自己的改變,以進一步適應環境。除此之外,組織在變异的同時也會不斷嘗試反向影響環境,環境因而可能産生某些新的變化。最終,組織-環境雙方將會達成新的平衡。具體分析框架詳見圖示。
二、組織-環境互動視角下的島内“台獨”組織歷史發展分析
基於組織-環境互動分析框架,“解嚴”以來“台獨”組織歷史發展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主要包括兩個部分 :第一,宏觀環境所發生的演變及其如何影響島内“台獨”組織發展 ;第二,“台獨”組織爲適應宏觀環境的變遷作出哪些改變,以及它們如何發揮反向主觀影響,創造更有利的自我發展環境。
(一)島内宏觀環境的變遷和影響
確切地説,島内“台獨”組織的真正發展開始於1987年“解嚴”以後。目前爲止,對於“台獨” 組織而言,宏觀環境的變遷主要可以劃分爲20世紀 70 年代初 -1992 年、1992 年-2000年和2000年迄今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20世紀70年代-1992年。雖然海外“台獨”組織於20世紀 50 年代起就已先後以日本和美國等地爲中心進行活動,但是島内“台獨”勢力因爲受到國民黨當局政治和法律手段的嚴厲打擊,始終難以立足和生存,更不用説形成組織化的發展。這種情况發生改變始於20世紀70年代台灣島内外宏觀環境的急劇變化。從當時台灣島外的環境來看,最關鍵的是隨着台灣當局被逐出聯合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的合法代表席位,以及中日、中美相繼建交等一系列事件的發生,台灣社會陷入了對“中華民國”和台灣前途的迷茫和擔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率先公開挑戰國民黨權威,相繼在1971年和1979年公開發表所謂的“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人權宣言”,明確主張“使台灣成爲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從島内政治環境看,自20世紀60年代起,台灣地區經濟開始步入高速發展時期,其政治體制愈加無法適應社會的發展。特别是隨着新興中産階級的財富積累,他們的政治參與意識也大幅提昇,這與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形成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島内“反蔣民主運動”隨之興起。在多種因素的匯聚之下,台灣當局最終在1987年被迫宣佈解除“戒嚴”。這一巨大的政治變革爲“台獨”活動提供了一種相對有利的氛圍。1987年8月蔡有全、許曹德二人就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成立大會上公開提案將“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章程並獲得通過。與此同時,島内的一些“台獨”勢力也開始與海外“台獨”勢力相互勾結,甚至開始以組織形式糾集在一起,公然和國民黨當局對抗。
第二階段:1992年-2000年。隨着海外的“台獨聯盟”遷回島内,“台獨”組織成立不僅迎來第一波數量上的爆發,而且相當一部分“台獨”組織的活動重點由街頭暴力抗争轉向體制内鬥争。導致“台獨”組織發展出現顯著變化的推動力在於李登輝借“本土化”“民主化”,與民進黨等“台獨”分裂勢力裏應外合完成“刑法100條”的修正。島内“台獨”勢力以“廢除刑法100條”爲主要訴求糾合成立“100行動聯盟”并發動在台灣大學校園静坐抗議以向國民黨當局施壓。最後台灣立法機構於1992年5月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條文。這一修正使得從“戒嚴”到“解嚴”初期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獨言論及台獨結社權”之法律鉗制至此走入歷史。此外,族群分歧在台灣社會的關注度下降,也爲“台獨”組織發展帶來機遇。根據李普賽特和羅坎的研究,社會分歧是政黨生存發展的關鍵。台灣社會 此前是以族群作爲主要區分,但是隨着社會場所内不同群體的頻繁接觸使得島内族群界限趨於模糊,族群議題具有的强大政治影響力逐漸减弱。原有中心議題的動摇使台灣政治市場出現空白,加之台灣地區“立法委員”改選、省市長民選和領導人直選等變革,都爲島内“台獨”組織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機遇,它們操弄統“獨”議題的空間開始變得更廣闊。後續的事實也證明,統“獨”議題確實成爲了台灣政治社會的主導議題。“台獨”組織不僅不再需要承擔政治風險、法律風險,甚至開始擁有 進入體制且合法瓜分政治資源的機會,不少“台獨”組織的成員積極投入全台的各類公職選舉,像有着“台獨理論大師”之稱的林濁水就在1992年當選“立法委員”,“台獨教父”彭明敏也在1996 年參與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選舉。
第三階段 :2000 年迄今。這一時期最關鍵的宏觀環境因素就是民進黨的兩度上台執政。民進黨陳水扁在 2000 年以微弱優勢勝選,實現台灣地區首次政黨輪替。雖然 2008 年至 2012 年間,民進黨一度淪爲在野黨,但是在 2016 年蔡英文又成功當選,并且於 2020 年實現連任。憑藉自身執政優勢,民進黨當局不僅通過政治資源的輸送實現自我發展,同時還對其它“台獨”組織采取拉攏扶持和打擊异己雙管齊下的手段,以不斷鞏固自己緑營共主的地位。民進黨當局頻頻利用政權公器采取種種“台獨”舉措,將“台獨”進一步擴展至更爲廣泛的社會領域,“台獨”組織的政治社會化功能得到充分拓展,更多數量且不同類型的“台獨”組織應運而生。當然,美國作爲影響台灣問題的最重要外部因素,對於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也扮演着關鍵的角色。隨着中國國家綜合實力的進一步提昇,中美之間的衝突和矛盾愈加强烈,支持島内“台獨”組織發展成爲配合其反華政策施行的手段。然而,大陸綜合實力的不斷上昇和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也對島内“台獨”組織發展形成一定的遏制,最爲明顯的表現就是極端“台獨”組織難以尋求廣泛的政治空間,無法獲取足够政治資源,從而快速泡沫化。
(二)島内“台獨”組織的適應與反向作用
整體而言,應因“解嚴”以來三十餘年的宏觀環境變化,島内“台獨”組織的改變主要呈現出結構多樣化、運作多元化和路綫復雜化三大特點,同時它們也竭力通過這些變化伺機對其生存的政治環境發揮反向作用,以塑造更利於自身發展的外部環境。
其一,結構多樣化。結構多樣化的内在意涵爲組織類型的增多。在過去幾十年的發展中,島内“台獨” 組織的類型不斷多樣化。結合組織功能、人員、運作方式等標準進行分類,目前島内“台獨”組織已經形成了政黨型、政黨側翼型、理念宣導型、運動抗争型、社團側翼型、智庫型、媒體型和學生活動 型等各色“台獨”組織并存發展的基本格局。不同類型的“台獨”組織在不同時間因爲不同的原因而 興起,在所謂的“台獨”運動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各自發揮不同功能。比如政黨型“台獨”組織在 20世紀 90 年代迎來發展契機,“刑法 100 條”的修正、“立法委員”改選、省市長民選和領導人直選等變革使“台獨”組織進入體制的機會大幅增加,除民進黨積極參加各類選舉,争取選票以期壯大自身實力之外,當時還有不少其它政黨型的“台獨”組織成立;再如,智庫型“台獨”組織的成長期主要是 在民進黨實現執政之後,於2000年上台的民進黨缺乏執政人才和治理經驗,而智庫作爲决策諮詢機構不僅可以提供政策支持和諮詢服務,還可以宣揚政策理念、影響公共輿論以及社會觀念 ;還有媒體型的“台獨”組織,媒體一直都是實現政治社會化功能的重要途徑,面對互聯網發展的浪潮,包括“芋傳媒”等在内的一大批“台獨”媒體組織成立。整體來説,台灣宏觀環境變遷在某種程度上導致“台獨” 組織暫時有了相對較多的活動空間,因此“台獨”組織借機不斷拓展自身類型,以滿足“台獨”市場的各種需求。反之,這種組織結構的多樣化,使得“台獨”組織在更多政治和社會場域出現,並作爲整個政治社會系統的一部分,在體系、過程和政策層面發揮負向作用。
其二,運作多元化。島内“台獨”組織内部運作多元化的改變主要通過“台獨”組織的活動内容、 活動方式和活動人員三個維度體現。首先,“台獨”組織的活動内容主要經歷了從與“倒蔣民主”運動相結合到操弄統“獨”議題的明顯轉向,特别是在 2020 年台灣地區的“二合一”選舉中,“台獨”組織更是借香港局勢等瘋狂炒作統“獨”議題,將之推向高潮,其謀心之深和程度之高足以令人側目; 其次,就活動方式而言,“台獨”組織早期是以街頭路綫爲主,但是在“合法化”之後,“台獨”組織的活動重點已逐漸轉向以體制内部爲主的鬥争。仍以 2020 年“二合一”選舉爲例,雖然緑營内部確實存在一些不和諧的聲音,但是整體而言,“台獨”組織仍是以民進黨爲中心,力拱民進黨上位,以維持緑營的政治優勢;最後需要分析的是組織活動人員,對於島内“台獨”組織而言,在組織人員搆成上,最爲明顯的特徵就是整體趨於年輕化,這不僅是出於簡單的組織傳承的考慮,還有因爲迎合台灣所謂“天然獨”世代的需求。
其三,路綫復雜化。首先表現在島内“台獨”組織的目的導向層面,目的導向主要是指島内“台獨”組織主張“台獨”思想和開展“台獨”活動的動機。早期“台獨”組織的動機主要是希望借“台獨”撬動國民黨當局的威權統治, 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因爲所謂的“台獨”信念使然。然而,現今“台獨”組織有越來越多的盤算,不僅有習以爲常的政治性企圖,甚至還有商業性的利益考量等等,不一而足。政治性的企圖,常見的比如某些“台獨”組織僅是試圖藉助“台獨”主張獲取特定選民選票等相應的政治利益。至於商業性的目的,如某些持有“台獨”觀點的媒體組織,是因發現如果宣傳“台獨”理念可以收穫更多的受衆和流量,從而可以産生更多的商業利益。與之相反的是,純理念性“台獨” 組織越來越少,這是因爲極端“台獨”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勢之下的空間越來越有限。島内“台獨” 組織的路綫復雜化還表現在“台獨”的實現形式層面,它們所主張的“台獨”實現形式包括“法理台獨”、“事實台獨”、“實質性台獨”和“修法台獨”等等,令人眼花繚亂。
三、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趨勢
通過藉助組織-環境互動分析框架對島内“台獨”組織的歷史發展進行回顧並對其做經驗分析,可以發現宏觀環境對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並從中發現“台獨”組織爲適應環境所做的改變。結合這一規律,我們能够預測和估計島内“台獨”組織未來的發展趨勢。整體而言,島内“台獨”組織將會繼續面臨一種充滿矛盾性的宏觀發展環境,而且這一矛盾將會更加突出。
一方面,有利於島内“台獨”組織發展的内外環境因素仍將在一段時間内存在。第一,民進黨在 2024 年前都將維持執政的重要政治優勢。在行政和立法的雙重優勢下,台灣島内主要政治資源被民進 黨這一島内最大“台獨”組織把控。反觀統“獨”立場相對温和的國民黨,自 2020 年“大選”慘敗以 來至今難以止頽,而且從“美牛美猪”事件到台灣本土抗疫,都彰顯出國民黨作爲最大在野黨發揮制衡作用的效果比較有限。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未來“台獨”組織在島内發展幾乎没有什麽有效的政治制約以及生存壓力。第二,美國挑起對華全面競争導致的中美關係總體趨於緊張短期内改變的可能性不大,美國借台灣問題牽制中國的意圖更趨明顯,島内“台獨”組織就是美國打“台灣牌”的重要拉攏龢利用對象。特朗普在任内通過提昇美台官員互訪層級、支持台灣拓展所謂“國際空間”、提昇對台軍售和美台軍事交流、深化雙邊經濟關係等發展“美台關係”。拜登政府總體還是延續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不僅聲稱美對台的支持“堅如磐石”,而且繼續對台軍售等實質性動作。這都爲島内的“台獨”組織繼續進行政治操弄提供了外部支持,在某種程度上也助長了“台獨”組織氣焰。
另一方面,也要清楚認識到,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面臨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短期内也不可能根本改變。未來,島内“台獨”組織發展主要將會面臨三重制約。一是來自於大陸實力的不斷增長以 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勢。中國大陸的發展將會不斷增强其内在吸引力,衆志成城抗擊新冠疫情,與很多其他國家形成鮮明的對比,更是彰顯出我大陸的制度優勢。而且,雖然面臨民進黨當局的刻意阻撓,但是兩岸民間交流並未就此停擺,兩岸貿易投資仍然逆勢增長,這些都能説明兩岸融合大勢不可阻擋。二是來自於美國,雖然美國正在加大利用台灣的力度,但是過往經驗已經證明,美國對台政策 圍遶的根本是自我核心利益,它不會真正願意爲“台獨”付出與中國大陸對抗的代價,反而有可能會主動對“台獨”有所管控。三是來自於島内“台獨”組織自身。島内“台獨”組織發展至今,二八定律愈加明顯,在資源有限的情况之下,極少頭部“台獨”組織佔據着越來越多的資源,而其他大多數“台 獨”組織缺乏發展資金、人員等等。
因此,短期而言,在民進黨繼續執政下,加上中美競争博弈的持續加劇台灣島内“台獨”組織仍 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和基礎,甚至可能利用民進黨當局的政治資源優勢,迎合美國“以台制華”戰略, 昇高兩岸對抗,從而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成不確定的破壞性能量。然而,“台獨”組織發展在中華民 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將面臨更大的困境,其兩大特點將會更加明顯 :一是極端“台獨”逐漸消亡,因爲它在台灣没有政治市場。2020 年“二合一”選舉之中“喜樂島聯盟”和“一邊一國行動黨”等極端 “台獨”組織慘敗,後者甚至落得解散告終,可謂一葉知秋。二是“台獨”組織之間競争激烈,寡頭格 局將會更形穩固。隨着越來越多利益型“台獨”組織的誕生,資源争奪將會更加激烈。强者愈强的馬 太效應將加速“台獨”組織體系形成寡頭格局。然而,從政治市場的角度來看,這種格局最終將導致 後來者的挑戰機會更趨渺茫,“台獨”組織在台灣政治市場的競争力自然會受到弱化。
四、思考與結論
理解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規律和趨勢,最爲重要的現實意義之一就是防範“台獨”組織的可能風險。通過對“台獨”組織發展規律的總結和未來發展趨勢的分析,積極因應島内“台獨”組織發展及其危害,應重點把握好三個方面。首先當然是要堅决遏制“台獨”組織的鼓噪“台獨”民粹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的基礎。單就統“獨”議題而言,台灣的主流民意應該説仍處於統“獨”光譜靠近中間的位置,更多是取决於某一具體時期的實際情况和可能利益。换句話説,統“獨”角 力的關鍵是在於雙方所擁有的其它“附加工具”,而以民進黨爲首的“台獨”組織,在2020年選舉中 所祭出的“民主牌”就是其給予“台獨”的一重附加值。島内“台獨”組織已經通過這種操縱“台獨”與“民主”掛鈎的方式嘗到甜頭,如果未來放任“台獨”組織持續污衊和醜化大陸對台政策,勢必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成干擾並侵蝕和平統一的基礎。其次,需要繼續高度警惕民進黨“台獨”冒險。民進黨絶不可能放棄“台獨”,未來仍極有可能在維持現狀的前提之下,利用執政地位推動更多的“柔性台獨”政策,甚至可能推動更激進的“台獨”冒進,破壞兩岸關係並試探大陸底綫。
最後放眼國際,歷史告訴我們,美國早就深層次地介入台灣問題之中。隨着中美兩國的博弈態勢呈現加劇態勢,“台獨”組織必將借機施展其在美的活動能力和影響能力,推動美國國内日益濃厚的親台、友台氛圍,同時也會積極迎合美國的需求,充當美國對華戰略的馬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