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進程中,與台灣關係密切的福建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福建模式”。在經濟、社會及文化融合方面探索出較具開創性、示範性的實踐路徑。閩台深度融合讓在閩台胞的“家園認同”“文化共同體”意識不斷厚實。由於福建在探索“兩制”台灣方案中具有比較優勢,閩台深度融合夯實了台灣方案的“閩台社會基礎”,而先行先試及示範效應也進一步開拓兩岸治理體系新路徑。基於此,兩岸融合的“福建模式”對台灣方案探索産生了極具正面的效用。其“融合統一路徑”强化台灣方案頂層設計的適切性,制度創新安排豐富台灣方案治理實踐的新思路,而融合發展凸顯的兩岸性爲探索台灣方案提供了新啓示。
關鍵詞:融合發展;福建模式;台灣方案;模式效應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繼續致力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動兩岸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是造福兩岸同胞的康莊大道,需要凝聚兩岸同胞力量共同推進。我們要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密切兩岸交流合作,拉緊兩岸情感紐帶龢利益聯結,增强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厚植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在“兩制”台灣方案的探索過程中,與台灣有着豐厚歷史淵源及現實經濟、社會、文化連結的福建,其扮演的角色與發揮的作用不容小覷。經過多年的探索與總結,福建在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過程中累積了不少有益的經驗,形成區隔性較强、特色鮮明的“福建模式”。對於進一步豐富“兩制”台灣方案探索的新思路與提供治理實踐的新路徑,無疑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及借鑒意義。
一、福建在兩岸融合發展中的模式效應
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省考察期間强調,“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目前,福建正在既有的融合發展經驗上,有條不紊、緊鑼密鼓地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不斷探索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路徑,在推進對台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融合發展取得了不少階段性成效,並以此爲基礎進行經驗總結與進一步的開拓創新。可以説,在對台政策措施先行先試、開拓創新等方面,福建走在了大陸的前列,並形成了模式效應。
(一)經濟融合路徑深具開創性,模式創新樣板效應凸顯
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路徑與目標。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福建率大陸之先在推動兩岸經貿、金融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方面,推出了不少具有開創性的舉措。這些先行先試的政策措施、合作模式具有較强的示範效應,成爲大陸不少地區開展對台交流與合作的典範和取經對象。“福建模式”不但可推廣及可復製,而且對於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早已産生了階段性的深遠影響。台胞台企到福建投資創業,事實上遠早於上世紀90年代初的台商登陸投資潮,可以説開創了及拉開了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的先河與序幕。1981年7月,第一家落户大陸的台資企業,便選址在福建詔安,在兩岸經貿互動歷程中具有高度的開創性及指標意義。而大陸最早、最大的台商投資區同樣也落地在福建。1989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準厦門杏林、海滄及福州馬尾設立台商投資區。值得一提的是,對厦門海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901”工程雖因故擱淺,但被認爲“促成了第一波台商赴大陸投資的熱潮”“開創了兩岸共同開發、共同謀劃、共同建設、共同管理、共同收益的交流合作新模式。”可見,福建在開啓兩岸經貿交流與産業合作伊始,便十分注重合作的雙向性、交互性及協同性。
在推進兩岸經貿交流與産業合作過程中,首創性成爲了“福建模式”的鮮明特徵,這也是福建先行先試的典型表征。從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全島性對台招商投資區、兩岸農業合作經貿活動及農業合作試驗區、赴台投資、台胞申辦個體工商户、台商獨資企業、兩岸産業合作、兩岸上市公司並購、對台投資保險保單、台灣金融機構直接入股大陸銀行到“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提供授信擔保支持,生技和醫療健康類對台經貿合作載體平台創建,再到兩岸合資證券公司成立,以及企業新台幣賬户落地等等,福建均爲率先推動和首先實行。通過不斷引領諸多新領域的改革試水,累積並總結經驗,取得了不俗的成效。福建在推動和深化兩岸經濟融合方面,開創了新方式、新路徑及新模式。
除了先行先試,在“福建模式”中規模效應也是重要面向。在赴台投資企業數與投資規模,以及吸引台灣百大企業到閩投資等方面,福建均處於大陸領先地位。而閩台不少經貿交流合作項目在兩岸合作中經常是規模最大、效益最好的。比如,由兩岸共同出資於1995年11月設立的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是海峽兩岸最大的汽車工業合資項目。1997年9月,福州、漳州“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獲准設立,是國家批準的第一個以促進海峽兩岸農業經貿發展、擴大農業合作的試驗區,並於2005年擴大到福建全省範圍,成爲大陸目前最大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開創了兩岸農業合作的新模式。2022年12月,歷經5年的建設,福建漳州古雷煉化一體化項目正式投入商業運營。這是海峽兩岸規模最大的石化合作項目,成爲海峽兩岸石化行業融合發展史上一個新的里程碑。與此同時,位階層級也是“福建模式”中最顯著的特徵之一。在福建地域不少兩岸合作的項目、自由貿易試驗區、台商投資區、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均爲國家級。在閩台經貿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試、交融互鑒、模式創新及共同發展成爲了“福建模式”的亮點。
(二)社會融合全方位推進,“閩台家園認同意識”不斷强化
福建在推動閩台社會融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這些探索對於進一步强化兩岸關係的現實連結,提昇台胞對大陸社會的認同感及融入感産生了一定的效用,同樣累積了不少可復製及可推廣的經驗總結。爲兩岸整體的社會融合提供可資參考與借鑒的方式及模式,同時對於進一步探索兩岸台灣方案提供了新思路、新啓發及新路徑。在推動兩岸社會融合方面,福建强化和凸顯“第一家園”及“共同生活圈”的概念。以此爲遵循吸引台胞扎根福建、融入在地,同時不斷加快並深化“厦金”及“榕馬”的融合程度,進一步夯實“共同生活圈”,推動福建沿海與台灣外島的先行融合,進而爲推動閩台區域的深度融合做出鋪墊。
爲加快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福建各地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提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優惠政策措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當推福建於2021年1月2日推出的“首批225條在閩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單”。該清單爲在閩台胞台企提供了衆多“同等待遇”,在大陸各地衆多的優惠政策措施清單中無疑具有典型性。該清單覆蓋面廣、含金量高,體現了“先行先試,需求優先”的服務理念。其中社會領域有66項,重點體現在衣食住行、就業創業、醫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務、參政議政、基層治理等方面;文教領域有17項,重點涵蓋了子女就讀、招録招考、奬助學金、課題申報、體育活動、文教交流等方面;便利化領域有9項,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醫便利、辦证便利、醫保核銷便利等方面。此舉,對進一步深化閩台社會融合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持與保障,十分有助於提昇和引導在閩台胞的社會融入效能。助力他們調整群際角色定位,從“异鄉過客”調適爲“融合主體”,進而强化“在地意識”“家園意識”。
在推進兩岸社會融合發展過程中,人員互動與往來是最基本的前提條件與最直接的路徑選擇。通過極具規模、方便快捷的群際互動,增進彼此間的瞭解與理解,可擴大“重叠共識”消除誤解歧見。不斷進行關係建構,深化人員社會交融,進而形塑“共同記憶”,强化“共同體意識”。多年來,福建藉助兩岸地緣優勢,穩步推進與台灣外島的人員交流,爲推動閩台區域融合創造基礎性條件。此舉成爲福建在大陸各個省份中,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中不容小覷的比較優勢。早在1992年,福建方面便提出“兩馬(馬尾、馬祖)先行,兩門(厦門、金門)對開”的構想,即嘗試用福建的厦門與金門、馬尾與馬祖之間的直接通航,來帶動兩岸“三通”,實現兩岸人員直接交往的新突破。2001年元月,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地區完成了直接往來首航,爲2008年兩岸實現全面“三通”積累了寶貴經驗。據台灣方面陸委會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1年至2023年2月,通過搭乘金馬“小三通”往返於兩岸的兩岸民衆,人次總計達到2164萬3197人次。其中,台灣民衆1517萬9705人次;大陸民衆646萬3492人次(見表1)。
表1 金馬地區歷年“小三通”人數統計 單位:人次
表格略
便捷的“台海通道”爲“一日生活圈”的强化奠定扎實的交通基礎。多年來尤其是進入新時代,福建不斷開闢赴台灣外島及本島的新航綫,諸如啓動海上定期客運航班、高速客滚航運、快貨運輸滚裝航綫等,不少都具有指標意義。例如2013年9月,厦門開通赴高雄海上定期航班,這是大陸首條連接高雄的海上定期客運航班;同年10月,“海峽號”客滚船也從平潭首航台北。2017年12月,平潭開通至台灣快貨運輸滚裝航綫,“標誌着兩岸快貨業務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也將推動平潭成爲兩岸貨物的集散地。”而在2019年1月,平潭口岸也開通首條“平潭-高雄”貨運直航航綫,進一步發揮平潭作爲閩台合作交流窗口的重要作用,等等。除了平潭及厦門外,福州、泉州也和台灣本島及外島不少地方首次開通直航航綫,爲兩岸交流提供便捷通道。這些强化兩岸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與進展,在推動兩岸人員及貨運往來的同時,不斷夯實閩台社會互動連結的扎實基礎。
在推進閩台基礎設施聯通方面,福建積極推進和金門馬祖的“小四通”,在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等方面取得不小的進展。此舉,有力地推進並强化了福建與台灣外島的區域社會融合發展程度,對深化閩台及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階段性的指標意義。比如,泉州晋江及連江黄岐分别於2018年8月和2019年12月向金門及馬祖供水,緩解困擾金馬多時的用水問題,解决台灣外島民衆的生活難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兩岸一家親、共飲一江水”。2019年10月,兩岸專家學者就福州至馬祖(榕馬)、厦門至金門(厦金)通橋方案等議題展開專門研討,“厦金大橋”形成比較成熟的初步方案。而作爲北京至台灣的高速鐵路信道的先期工程福平鐵路已於2020年12月全綫鋪軌貫通。2021年,《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出爐,“京台高速公路”引發不小關注,從大陸聯通台灣的重要路段就在福建境内。
(三)文化融合走深走實,“閩台文化共同體”不斷厚實
閩台有着深厚的歷史淵源與文化連結,語言相通、信仰一致、習俗相似、飲食相近、群體性格相仿。台灣地區文化從根本上而言是具有閩台區域特色的中華文化,福建的閩南文化、客家文化成爲所謂的“台灣文化”的主體,而諸多的民俗信仰,比如清水祖師、觀音、關帝、媽祖、保生大帝、哪吒、王爺、玄天上帝、廣澤尊王,以及閩南地區十餘尊知名鄉土神只的通稱應惠靈天等信仰,在台灣十分盛行,島内不少信俗均可在福建找到溯源。而在搆成台灣社會的四大族群當中,閩南族群佔據壓倒性優勢地位,其次是客家族群,這兩大群體尤其是閩南族群基本上來自福建。而且超過7成的台灣民衆會講閩南方言,總體帶有泉漳融合腔,與厦門腔類似,和閩南人基本上並無溝通障礙。而地域較爲狹小的台灣外島馬祖,户籍人口僅有13,000多人。當地民衆所操的“馬祖話”是閩東話的一種,爲廣義福州話的分支,和福州市長樂區的長樂話最爲接近,同樣無礙溝通與交流。
在區域文化及民俗信仰等諸多方面,閩台兩地的連結性、密切度及共同性是大陸其它地區難以比擬的。閩台共有共享的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朱子文化、閩都文化、端午文化成爲兩地特有的歷史及現實紐帶,多年來歷經兩岸關係風雨與波折,這種深層文化連結的韌性依舊十分强勁。盡管台灣區域文化歷經日本殖民統治50年,雜糅了少許外來文化,但從本質上來説,它與福建區域文化事實上屬於“區域文化共同體”的範疇。這樣的區域文化根基,對於推動閩台文化進一步深化融合,無疑具有得天獨厚的先天優勢。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在開放台灣老兵返鄉探親之前,台中大甲鎮瀾宫董監事便開啓“宗教破冰之旅”,突破台灣當局設置的障礙,渡海前往福建湄洲祖廟進香,並迎回全台灣第一尊大陸媽祖。多年來,閩台的宗親文化交流一直十分熱絡,立足於祖地文化及傳統地方曲藝民俗的交流不斷得到推動,兩岸文化交流與融合事實上早已在進行當中。
近年來,閩台的文化交融不斷加快與深化,開啓了不少具有兩岸性及首創性的文化節、文化論壇、金身巡台、共祭祖廟等各個層面的民俗活動,而且福建十分善用作爲台胞祖籍地的優勢,擴大族譜對接、尋根謁祖、懇親聯誼、同名村結對子、兩岸家書研究等系列凸顯宗親鄉情的活動,强化台灣民衆對祖籍地的認同感與向心力。例如,由兩岸信衆共同參與的首届兩岸清水祖師文化節於2014年1月在福建安溪開幕,台灣信衆參會總人數多達三分之二。多年來,台灣信衆均會赴漳州東山祭拜關帝祖廟,該關帝祖廟據稱是台灣一千多座關帝廟的香緣祖廟。2016年10月,東山關帝金身首次起駕赴台,開展環島巡安活動。2017年9月湄洲祖廟媽祖神像也前往台灣開展巡遊活動,成爲經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嘉義、雲林、彰化、台中等10個縣市,涵蓋台灣89個宫廟,是歷届巡遊宫廟最多的一次。類似的事例還有陳靖姑金身、閩王王審知金身、南安鳳山寺廣澤尊王金身等繞境巡台等,均引發台灣信衆熱烈反響。此外,兩岸民間時常進行開展信俗資料共同編撰工作,以文字資料的方式將共同的民俗信仰及閩台淵源關係延續傳承。例如,歷經10年編纂,在台中市大甲鎮瀾宫首發的首部《媽祖文化志》便是由兩岸共同合作編纂的,對包括媽祖文化的傳佈、媽祖宫廟與文物史迹、媽祖祭典與民俗、媽祖文學藝術與學術研究、媽祖信仰組織等做了整理和紀録,讓兩岸民衆更有系統性地瞭解媽祖信仰文化。諸如此類的兩岸民俗文化交流的活動不斷在推進當中。在疫情期間,更是變通和創新了兩岸互動的新路徑。諸如舉辦了兩岸綫上祈福活動,將民間信仰與數字科技有機結合,更好地傳承和發揚傳統文化,同時達到凝聚人心,强化認同的正面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不斷推出各種類型的族譜對接,同名村簽約結對子,宗親青少年福建尋根,兩岸民間譜牒文化論壇,傳統文化研習營、文化聯誼會以及兩岸共同聯辦的媽祖大型電視晚會等,以及不斷加强與台灣在文化教育和藝術領域進行密切互通,開展諸如“福建文化寶島校園行”“兩岸少數民族青年舞蹈大賽”“非遺文化入島”等活動,邀請台灣木偶戲、劇團到大陸表演等。通過各類型、新形態活動,進一步將閩台文化交流走深走實。在閩台文化連結性較高的基礎之上,不斷探索兩岸文化融合發展新路,開闢新形態融合之道。同時賦予傳統文化以時代新元素,從而提昇對台灣年輕一代的吸引力,將他們納入閩台區域文化互動的進程中,培養他們對大陸祖籍地、祖籍文化的瞭解與認同。與此同時,創建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分别在閩南及閩西各縣市大力保護閩南文化生態及客家文化,吸引台灣民衆赴閩交流與互動。在不斷推進閩台區域文化深度融合的進程中,福建在客觀上已潜移默化地在構建“閩台文化共同體”,同時以此爲基礎强化“文化共同體意識”,從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進程。
二、福建在台灣方案探索中的功能角色
在台灣方案的探索過程中,與其一水之隔的福建扮演的角色地位,發揮的角色功能顯然無法忽視。該省與台灣的歷史及現實連結,特殊的地緣地位,在對台政策先行先試、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及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等諸多方面均有一定的建樹。不管是對台灣方案的探索,還是兩岸統一後的治理實踐,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閩台特殊關係奠定探索台灣方案的比較優勢
閩台隔海相望,一衣帶水,因地之相近、民之往來,産生地理上的認知和情感上的互相認同,由於閩台兩地特殊的地理區位關聯,包含着不可分割的政治地理關聯、緊密長期的經濟地緣聯繫、唇齒相依的軍事格局依存關係,以及深刻醇厚的地緣文化同一,所以這個區位關聯,在某種程度上深刻影響着兩地的歷史、當下和未來的發展。閩台兩地淵源深厚,從可考的文史資料及文物考古遺迹來看,兩地從新舊石器時代開始便已形成同質性較强的文化圈,台灣不少早期文化類型均發源於福建。從宋元到明清時期,福建先民不斷遷徙至台灣,帶去的不僅有大量的勞動力,還有傳統工藝與族群文化,台灣各類型社會樣態大多移植自福建。獨具有閩台特色的區域文化,成爲兩地民衆割舍不斷的精神紐帶和歷史連結。
在建制設省之前,從1684年到1884年長達200年的時間,台灣長期隸屬於福建,全稱爲“福建台灣府”。1885年台灣建省之後也與福建維係着緊密的關係。在名稱及行政權力運作上傚仿“甘肅新疆省”的治理模式,稱爲“福建台灣省”,同時仍然在教育行政、財政、幕府制度等方面同福建保留了若干行政上的關係,官方的行政區劃和行政設置加深和加重了台灣建省初期閩台之間的關係。台籍大陸學者汪毅夫在其撰寫的文章中,引用了1886年6月,奉命籌辦台灣建省事宜的閩浙總督楊昌浚、台灣巡撫劉銘傳在《會奏遵議台灣建省事宜折》的論述,原文再三重申“台灣雖設行省,必須與福建聯成一氣,如‘甘肅新疆’之制,庶可内外相維”的旨意,並指出“閩台本爲一省,今雖分疆劃界,仍須唇齒相依,方一可以資臂助,誠應遵旨内外相維,不分珍域,乃能相與有成。”從台灣治理實踐的角度來看,在台灣建省之前閩台本爲一體,融合發展的廣度及深度顯現出特定歷史階段的顯著特徵。并且在建省後的初期,台灣依舊保有與福建特殊的行政關係。當時雙方如何展開行政權力運作,鞏固對台灣治理的相關做法及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可爲如今探索台灣方案提供啓發。
1945年台灣擺脱日本的殖民統治,重新回歸華夏版圖,閩台兩地被侵略勢力弱化的連結關係得到了較大程度的補强。在台灣接收過程中,福建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重建後的台灣行政和公共事業系統,也深深地留下了福建的印記。在臨近光復前,福建已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在當年的行政體系中,福建省公權力機構已高度關注並着手研議協助台灣復省及社會重建等相關工作,涵蓋軍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及幹部人才儲備等各個方面。其中,不少準備投入台灣參與社會秩序維護的員警在福建長汀、三元等地培訓,超過7成爲閩籍人員。在台灣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各個層面的重建過程中,福建發揮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閩台兩地互動掀起了一輪高潮,社會融合發展得到跨越式的推進,經濟社會連結進一步强化。可以説,在台灣社會重建及“再中國化”進程中,福建扮演的角色功能積極且正面,極大地助力修復日本殖民統治給島内造成的衝擊與創傷。福建除了大量人員參與台灣社會重建與修復外,閩台兩地人員交流、互通有無、互助賑濟成爲階段性新常態,有力地再次强化兩地的連結。不管是歷史上的閩台治理實踐,還是台灣光復重建工作中的福建扮演角色功能,均可爲豐富和平統一實踐和探索台灣方案提供有益的借鑒。
(二)融合發展强勁勢能夯實台灣方案的“閩台社會基礎”
經過多年的密切發展,福建事實上已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中,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並累積了諸多成功的經驗。近年來,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尤其是閩台經濟、社會及文化等各個層面的融合發展過程中,已取得了諸多階段性成效。這些既有成果産生了“外溢效應”,成爲可復製、可推廣及可傚仿的經驗總結,甚至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兩岸融合發展模式。在新形勢之下,盡管受制於台灣島内的政治因素牽制,在特定程度上影響了閩台融合發展的進度與進程,但原有的根基及融合發展現狀依舊具有不容小覷的規模效應及正向效益,對深化閩台融合發展依然具有强大的内驅力。在此基礎上,福建不斷加大探索適應新局勢的融合發展策略,以規避負面因素,跳脱既有局限,創新模式及探索新路徑,不斷爲推動閩台融合發展注入新的動能。
近年來,福建在推進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方面,取得了不錯的成效。在“小三通”的基礎上探索如何率先實現金門、馬祖同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的“新四通”。同時力促兩岸應通盡通,在提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等各個層面進行發力,推進和密切閩台兩地的融合發展。各個層面的深化合作及融合發展,正面效益不斷顯現。相關數據顯示,過去五年來,閩台貿易額超1.2萬億元、實際利用台資超300億美元、公佈實施225項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台胞入閩超1400萬人次、向金門供水超1500萬噸、來閩實習就業創業台青近4萬人,福建對台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客觀反映了福建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的實踐創新。
閩台兩地既有的深度融合,讓福建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彰顯出得天獨厚的優勢,也成爲吸引台灣民衆西進發展的内生動力。不少登陸台胞總體上對福建尤其閩南有天然的親近感,認爲在當地生活發展如同在台灣島内,不會有多大的違和感。情感傾向加上政策磁吸,讓福建吸引台灣民衆登陸的相對優勢不斷凸顯。目前福建各地不斷强化在閩台胞的認同意識,落實“同等待遇”,讓台胞台企留得下、待得住,並透過口碑傳播的方式呼朋引伴,形成“滚雪球效應”。同時,福建也十分注重惠台政策宣傳的力度與深度,借由各種媒介與路徑,吸引越來越多的台灣民衆,尤其是台灣青年赴閩扎根發展。在深化閩台融合發展進程中,兩地藴含的人文、經貿、宗親、地理等各個層面的優勢因素,是大陸其它省份在做對台工作時難以媲美的。福建各地以此爲基礎,協力共同鞏固閩台關係,進一步深化兩地融合發展,形成的聯動效應及協同機制已不斷的發酵與强化,這當中藴含的强大勢能可夯實探索台灣方案的“閩台社會基礎”。
(三)先行先試示範效應開拓兩岸治理體系新路徑
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進程中,福建各地結合自身的特色與優勢,在兩岸檢驗檢疫結果互認、對台放寬現代服務業市場準入,兩岸産學研合作機制,兩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設,兩岸貿易合作及金融合作交流,兩岸醫療衛生領域交流和兩岸文化交流合作,便利兩岸直接往來等各個領域的體制機制創新以及探索台胞融入社區生活的社會管理體制,形成了體系完備、運作有序的協同體制。同時,福建注重發揮閩南、客家、媽祖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示範帶動作用,打造兩岸文化産業基地及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不斷推動閩台區域文化的深度融合與有機橋接。福建各地在各個領域開展先行先試,進行制度創新,完善治理體系,累積和總結經驗,發揮了示範引領效用,形成獨具福建特色的運作模式及經驗總結。
在“福建模式”當中,平潭綜合實驗區及厦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在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及發揮的作用最爲典型。以厦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爲例,厦門在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試驗,創新體制機制,以配套推進區域合作、行政管理、對外開放等支撑體系建設爲基礎,構建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區。涉及兩岸産業深度對接、打造兩岸文化交流最活躍平台、形成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通道及完善新型高效的社會管理體系等領域。厦門先行先試特徵凸顯,不少領域的開創性試水,在大陸探索兩岸治理體系新路徑中不斷累積動能,而該市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形成的可執行性較强的運作模式,值得借鑒和傚仿。
平潭綜合實驗區則結合其對台綜合實驗區、自貿試驗區、國際旅遊島等先行先試的地位及優勢,致力加快兩岸區域合作,創建兩岸合作交流互動前沿平台,創新兩岸協同發展的創新機制與體制,穩步構建互利共贏的兩岸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的“先行先試”不同於其他經濟特區或類經濟特區的“先行先試”,主要是有關兩岸合作領域制度上的“先行先試”,不是簡單經濟領域合作的“先行先試”,而是涉及兩岸“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先行先試”,包括經濟體制、行政體制、社會管理體制等制度與法律上的“先行先試”,爲未來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台灣與大陸的社會、政治融合累積經驗。亦即,平潭綜合實驗區較爲凸顯融合發展的兩岸性、共同性、協同性及交互性,從頂層設計的戰略高度,對經濟、行政及管理的制度安排進行模式創新與先行先試,在對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以及豐富台灣方案的治理實踐無疑具有較大的借鑒意義。
三、“福建模式”對台灣方案探索的三大效用
福建在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中具有先天優勢,同時具有制度創新優勢。緊密的閩台關係爲兩地的融合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而不斷的先行先試及體制機制創新則進一步深化了融合發展的廣度與深度。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福建累積不少具有福建特色的經驗總結,形成了有别於其它省份的“福建模式”。該省不少首創性、示範性、兩岸性、交融性的探索及實驗,對於推進兩岸深度融合具有高度的指標意義。特别是對標台灣外島及在離台灣本島最近的地方開展涉及經濟、行政、社會管理及法律等體制機制的創新,從豐富和完善國家治理體系與結構的角度入手,開創性地進行地方治理體系的創新,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中具有引領示範效用。福建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相關模式,對於探索台灣方案,豐富台灣方案的内涵與外延,乃至兩岸實現統一後的治理實踐問題均具有借鑒與參考價值。
(一)“融合統一路徑”强化台灣方案頂層設計的適切性
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終極目的是通過融合發展實現兩岸的“融合統一”。這種通過融合發展推進兩岸統一的路徑,成爲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指向,也提昇了和平發展的意義與價值,賦予和平發展以更充足的正當性、更有目標的方向性,注入更具價值性的動能與内驅力。同時也使得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更具感召力及號召力,經由目標導向的引領讓更多致力於推動國家統一的各界人士,對中央的對台大政方針、制度設計與安排更加理解與擁護。《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明確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可見,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及融合發展對於推進兩岸和平統一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同時也是推進兩岸和平統一的路徑選擇之一。在此一邏輯之下,借由推動兩岸深度融合發展,穩步實現“兩岸融合統一”,亦爲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
“福建模式”便是采用推進閩台深度融合的方式,探索兩岸和平統一及融合統一的典型路徑。這種模式不尋求兩岸權力運作體系及治理體系的硬性整合、即時性統一,而是致力於采取漸進式、局部性先行融合與統一的路徑。從融合發展到融合統一,從局部融合到整體融合,從深度融合到實現完全統一的進程。可以説,“融合統一”是“福建模式”的終極目標,而“融合發展”則是朝終極目標推進的路徑依循。本文認爲,以“融合統一”爲導向的“福建模式”,其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路徑,在一定程度上可强化“台灣方案”頂層設計的適切性。借由“福建模式”的開創性及先行先試,可累積不少經驗,並不斷完善與發展,規避可能引發反效果的制度設計,完善適合推動兩岸融合的政策措施,提昇在閩台胞的認同感與參與度,强化他們在閩台融合發展過程中的主體意識,跳脱客體被動融入的方式,共同凸顯推進閩台融合發展的兩岸性。“福建模式”的日臻完善並形成規模效應,定能爲台灣方案的探索提供有益的借鑒,同時讓統一後的治理實踐,更具可操作性及針對性,更適應台灣社會形態。
(二)制度創新安排豐富台灣方案治理實踐的新思路
福建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模式,主要特點體現在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及示範引領等各個層面。深化既有經驗、推進前瞻探索、不斷總結昇華、評估反思、協調推進成爲了福建涉台制度創新的路徑依循。福建地域範圍内擁有各類型的示範區、實驗區以及以對台爲主要特色功能之一的自貿區,從各個領域及層面不斷加快涉台體制機制的探索與創新,使得具有鮮明福建特色的兩岸融合發展模式,更具科學性、可行性及成效性,同時也可發揮示範引領效用,將可操作性及適用性較强的經驗總結,推廣復刻至其它省份。雖説,大陸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過程中,有不少地方同時開展對台先行先試,但“福建模式”由於原有的先天優勢及既定的功能定位,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尤其是該省在特定區域開展的突破既有治理體系的創新性和前瞻性探索和實驗,是大陸不少省份在探索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之時,難以甚至無法企及和實現的。
“福建模式”的不斷完善和提昇,對於兩岸統一後台灣的治理實踐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福建在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不斷進行開拓創新,致力推動閩台深度融合,吸引台胞赴閩扎根發展,並在平潭進行治理體系創新性實驗,同時對標台灣外島推進榕馬、厦金融合發展。涉及如何處理地方治理體系的創新性建構與國家整體治理體系的關係問題,以及大陸治理體系如何有效將台灣原有治理體系吸納融合的問題,同時也涉及如何協調特定對台區域與其它普通區域在治理體系上的銜接問題。諸如此類問題的合理處理,其産生的正面效益勢必會逐漸顯現,同時也可爲兩岸統一後,快速便捷及高質量地處理台灣可能遇到的治理問題乃至兩制磨合過程産生的問題,備好可資借鑒的預案。同時,“福建模式”不斷推進制度創新,亦可爲大陸打造“台灣方案示範區”做鋪墊。
(三)融合發展凸顯兩岸性爲探索台灣方案提供新啓示
對於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一般認爲就現階段而言,主要以大陸爲陣地吸引台灣民衆登陸發展,向下扎根、融入在地。若從此角度來看,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在表征上具有主客體之分,亦即,大陸爲主,台灣爲輔。然而事實上,若以此思路來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可能會陷入“單向示好”,而對方“被動收益”,反而可能不見得埋單的尷尬境地。本文認爲,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應轉變“主客體”的政策思維,而應凸顯“主體間性”,即“互爲主體”,强化登陸台胞的主體意識,甚至是主人翁意識。盡管大陸是融合發展的主要場域及陣地,但是在推動各項惠台措施,爲登陸台胞創造平台提供機遇,營造良好氛圍時,應淡化“單方面及無原則示好”,而應設定一定門檻,設置篩選機制擇優協助,營造不是隨便什麽人都可以享受大陸的各項利好,登陸發展是尋求良機、開拓天地而非是“被統戰”的輿論氛圍。同時,登陸參與融合發展,並非是到大陸單打獨鬥,也非“台人抱團取暖”,形成邊界性較强的台胞群體,更不是與大陸民衆相互區隔並固化“我群他群”的群體意識。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過程中,應適度稀釋群體意識,爲兩岸民衆創造盡可能多的協同發展、合作共贏的機會與平台,營造兩岸民衆共同利用大陸平台尋求發展的新景象。
被動接受與主動融入其産生的成效勢必會有質的差异,因此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需如何强化協同性、兩岸性、主體間性以及交融性,顯然是必須給予深入探究的課題。這種新形態融合發展的思路,同樣對探索台灣方案具有借鑒價值。台灣方案的探索同樣應真正凸顯兩岸性而非“一岸性”,除了注重協商主體的廣泛代表性,也應展現“互爲主體”的包容性。基於此,協商共議形成的制度安排及頂層設計,才會更有正當性、權威性及適切性。正如《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所陳述的“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兩岸協商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靈活多樣”“在兩岸同胞共同致力實現和平統一的過程中,‘兩制’台灣方案的空間和内涵將得到充分展現”及“兩岸同胞共同探索實施‘兩制’台灣方案,共同發展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等。亦即,探索台灣方案是兩岸同胞共同的使命與擔當,而非單方面的施動行爲。但如何强化台灣民衆主動探索國家統一的主體意識,顯然是個重大的課題。不過,在穩步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中,先行提昇和培養台灣民衆的主體意識顯然是一個可以思考的路徑。
四、結語
福建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不斷深化閩台合作交流,增進兩岸同胞親情和福祉,在對台交流合作中取得顯著成果,已成爲台商投資大陸的重要聚集地、重要的對台貿易口岸、台胞出入大陸的重要通道和兩岸交流交往的重要基地,爲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在推動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過程中,經由不斷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福建逐漸摸索和形成了獨具閩台區域特色的“福建模式”,産生了重要的示範引領模式效應。這對於探索台灣方案及統一後的台灣治理實踐,發揮了路徑探索及經驗總結的正面效用。特别是對於開拓兩岸治理體系的新路徑,提昇台灣方案頂層設計的適切性,具有啓發性和借鑒意義。本文認爲,“融合統一”是兩岸深度融合發展的必然路徑,也是“福建模式”的重要内涵,它對於有效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國家完全統一進程,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