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民族近代一百多年的歷史進程中,台灣民衆無疑是經歷了中華民族最爲悲壯,也最爲痛苦的歲月。台灣的歷史有其特殊性的一面,但台灣同胞的内心深入仍然是秉承了中國文化的精神,無論在如何艱難困苦的環境中,他們都在追尋自己生命的源頭,即便是翹盼不見的“唐山”,也寄託着他們的原鄉之情。就算是在日本殖民統治最爲黑闇最爲血腥的時期,台灣民衆對祖國還是有這樣的呼唤:
風俗習慣語言都不同
异族統治下的一視同仁
虚僞多了便會有苦悶
還給我們祖國啊
向海叫喊 還我們祖國啊!
1945年當日本帝國主義宣佈投降,整個台灣島從北到南,男女老少可謂是一片歡騰,台灣社會表達了對回歸祖國懷抱的强烈期待。下面這段話非常準確地再現了當年中國政府軍隊扺達台灣、宣佈台灣光復並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時,台灣社會的普天歡慶場景:
1945年10月,台灣光復的大日子終於來臨了,台灣民衆成群結隊地聚焦於港口、碼頭、機場,來歡迎祖國的軍政人員,當時《中央日報》曾有這樣的報導,“自晨迄晚,市民咸陶醉於此千載難逢之歡樂中,對於50年來暗無天日的生活似已忘懷,各機關商店、住宅均懸國旗,亦有同時懸掛各種同盟國國旗者,煞費匠心之各式松柏和紅緑電燈之牌坊,幾隨處可見,大地胸脯承受着遊行行列,每一條街道人山人海,交通爲之梗塞,僅餘一綫孔道,容納汽車通過。國旗與鑽天砲齊飛,管樂加上戰鼓,掩不盡相繼而來的歡呼,凡是中國人,無論是男女老少,這時候仿佛都變成了老朋友,彼此心心相照,不能比這更歡樂,都張開嘴巴在高呼口號,一人高呼,萬聲響應,這一片聲音,訴出了他們積壓51年的悲苦哀懼,我們何幸而生於今日,我們能够不珍重這一時代嗎?”
張琴在《台灣真相》中提到,中國軍隊初到台灣,基隆的人民看見國軍登陸,放鞭砲歡呼,似乎是歡迎凱旋的親兄弟們一樣,高舉到無法形容,基隆和台北的人民,都願意拖一兩個國軍弟兄到家中,飲酒喫飯,雖然言語不太通,但也是問長問短。
台灣民衆骨子裏的大中國意識和家國情懷,以及絶大多數台灣民衆對回歸祖國的熱烈情緒,居然在短短不到2年的時間,就爆發了影響深遠的“二二八”事件,乃至在“二二八”後,有極少部分台灣人轉而走向謀求“台灣獨立”之路,甚至跑在海外的日本及美國等地組建“台獨”組織,在這個過程中,一定是出現了什麽問題才導致民意有瞭如此的大逆轉。深入研究1945年光復之後台灣地區的政治、經濟、社會及外部環境之狀况,有助於我們對“台獨”現象及“台獨”組織的出現更爲深入的瞭解和認知。從組織理論的視角,組織之外的一切都可視之爲環境,環境對組織的形成與發展會産生較大的作用。存在决定意識,物質是不依賴於人的意識、並能爲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無論是自然界的存在與發展,還是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它們都不依賴於人的意識。這種不依賴於人的意識的客觀實在性就是物質性。這或許有助於我們弄清“台獨”及其組織出現的深層根源。
第一節 台灣光復之前的“台灣獨立運動”
“台灣獨立運動”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個怪胎,我們只有從歷史的真象中,才能予以透視。台灣的所謂“獨立運動”之起源可以上溯至日本對台侵略及殖民統治時期。
長期以來,不少學者及研究者將清末的“台灣民主國”之成立,視爲是近代台灣歷史上首次揭開“台灣獨立”旗號之舉動,其依據是這次舉事完全是台灣民衆的自主集體行爲。當時,滿清在中日甲午戰争中戰敗,被迫割台議和,台灣部分鄉紳民衆爲抗拒日軍的接收,成立“台灣民主國”,建號“永清”,並推時任台灣巡撫唐景崧爲“台灣民主國”總統,並電報奏清政府爲“台灣士民,義不臣倭,願爲島國,永戴聖清”,而台灣新成立的政府也在其公告中宣稱,“今日無天可吁,無人肯援,台民唯有自主,推擁賢者權攝台政,事平之後,當再請命中國,作何辦理。”對於當時台灣民衆决定要成立“台灣民主國”的舉動,是不是要表示台灣在這個時候就有了從中國領土分離出去的思想萌芽呢?當然不能作如此簡單的理解和判斷。
我們要看到,當時台灣民衆所謂之“獨立”係獨立於日本之外,不甘願被日本這個外族所統治,並非獨立於中華民族之外,這是它與後面尤其是二戰後“台獨”運動有着根本性的本質區别。台灣民衆在甲午海戰後主張獨立其實是一種策略的運用,是“以主張獨立來謀求自保”的舉措,它完全是一種排斥日本殖民主義統治,仍以中國爲認同目標的所謂“台獨”,無論是對於民族的感情還是道德而言,這都是一種迫不得已的善意之舉,畢竟當時大清已經衰敗,非常時期只能采取非常的手段。後面的事實也證明瞭這一點,當時台灣民衆基於自救而付出了巨大的犧牲。根據井出季和太的《台灣治績志》記載:
“從事接收台灣之日軍,約計兩師團半,自開戰以來至光緒廿二年三月,參加部隊總員約計五萬,軍夫約計二萬六千餘人,軍馬九千四百餘匹,日軍之損失自光緒廿一年五月廿六日至同年十二月十五日,陣亡一六四人,負傷五一五人,病亡四千六百四十二人,送回日本就醫才二萬一千七百四十八人,留在台灣病院者五千二百四十六人。 中國軍隊之數量,據光緒廿一年五月中旬日人估計,爲三萬三千餘人,日人又爲估定,中國軍隊之陣亡數量爲七萬八千人。”
事實上,自從日軍侵佔台灣開始,台灣民間武裝抗日運動使從無間斷,包括此後的“西來庵事件”等,這些早期爆發的民間武裝抗日運動,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到了“台灣民主國”的影響。
一、日據時期的“祖國派”與“島内派”
從1915年“西來庵事件”以降的台灣抗日運動,在脈絡上主要有兩條主綫的開展。一條是非武裝的抗日鬥争路綫,即在政治、社會及經濟等領域要求擴大台灣民衆權利,改善台人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待遇等。這一路綫又被稱爲“島内派”。它以日本本土和台灣本島爲鬥争的舞台,其反日運動的憑藉當然還是民族主義爲深層的根基。由於這一派的主要鬥争場所是在台灣島内,又面臨日本殖民統治的壓迫和監視,其表現自然具有相當的緩和性質與妥協性,因此,其革命性較不强烈,也不徹底。這自然與當時的整個形勢分不開。台灣民衆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祖國大陸當時也極爲困難,根本無力幫助台灣擺脱殖民統治,所以台灣當時要坐等祖國來拯救,其實是非常的困難。樑啓超當時就有這樣的言論:
“三十年之内,中國絶無能力可以救援你們,最好效愛爾蘭人之抗英。在初期,愛爾蘭人此暴動,小則以警察,大由以軍政,經被壓殺無一幸免,後乃變計,勾結英朝野,學得放鬆壓力,繼而獲得參政權,也就得礤英人分庭抗禮了。”
而戴天仇也稱:
“祖國現在因爲袁世凱行將竊國,帝制自爲,爲致力討袁,無暇他顧,滅袁之後,仍須一番整頓,所以在十年以内無法幫助台人,而且日本乃未經過民權思想洗禮的國家,視革命運動如洪水猛獸,絶無同情。君等和革命黨人往來,一定會受壓迫,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爲君等打算,可先覓門徑,和日本中央權要結識,獲得日本朝野的同情,借其力量牽制台灣總督府的施政,以期緩和他們壓力,或者可以减少台灣同胞的痛苦。”
正是深受樑啓超等人的思想啓迪較多,島内派的整個民族運動才有如“台灣省通誌”所謂之“在於之唤醒民族意識,造成民族自决氣運,然後脱離日本統治”之目標,也就是説,島内派的運動手段與目標爲,“自治——自决——脱離日本統治”。在當時的台灣,這一派的主要代表就屬林獻堂等人爲首。它是日據時期台灣人民抗擊日本殖民統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以林獻堂爲首的台灣士紳階層,在時代以及自身背景的雙重影響下,走上的一條獨特的抗日道路。林獻堂被尊稱爲“台灣議會之父”,他本人雖然從未在任何場合提出過“非暴力抗日”這一名詞,但他却是這一運動無可争議的領導者。他從小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始終心懷台灣意識和祖國意識,始終把爲被殖民的台灣人民謀求平等的政治和經濟權利作爲自己的目標,並爲此奮鬥終身。盡管身受時代所限,林獻堂領導的非暴力抗日運動注定不會成功,但在啓發民智,一定程度上制約台灣總督專制等方面還是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對於林獻堂,“警察沿革志”對林獻堂有如下記載:
“林獻堂……平素很翹望本島人伸張權利,並暗中全圖促進此機會的成熟。適於明治四十二年,渠到建設規模爲地觀光之際,在奈良市與中國亡命政客樑啓超邂逅,聽其言談,受其啓發,自此敬慕啓超,互通書信,到翌年明治四十四年四月下旬,突然接到樑啓超來台之電報,獻堂立即到基隆碼頭迎接,旋即伴其返宅,滯留二星期,此間,樑揚言自己抱負,引世界之三國埃及、印度、安南等爲例,極力鼓吹民族主義,獻堂聞之,深受感動雲。其後到大正二年五月,獻堂游中國,在北京訪問樑某,由其介紹,得面識中國要員及政客。”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日據時期的台灣正由舊有的半封建社會一下子成爲日本資本帝國主義第一個殖民地試驗場,整個台灣社會在如此巨大的社會經濟結構變動下,也因之滋生了許多復雜的問題,使得整個反日運動成爲揉合了民族、民權和階級衝突的運動,對於這整個運動,其影響不可謂不深,甚至與台灣光復後的“二二八”事件或多或少都有所關聯。
另一條綫則是所謂的“祖國派”,它受到中國大陸的深刻影響,可以稱之爲準武裝的抗日運動。這一派主要是以中國大陸爲舞台,由於不受日本當局的監視與壓迫,這一派的革命性較强,“祖國派”的許多重要成員,在台灣復後都成爲新的台灣獨立運動者攻擊的“半山”。日據時期,台灣人要回祖國大陸,需要有渡華旅劵,而旅劵之申請需經日警調查,麻煩甚多,因此,初期台人回中國大陸者甚少,整個台灣民族運動自然成爲以島内爲中心的局面,縱有祖國派人士一、二人如蔡惠如等,但祖國派並無太大的影響力,但台灣青年自1922年以後,前往大陸者逐漸增加,有些經由日本前往大陸,有些則偷渡返國,再加上後期八年抗戰漸露勝利的徵兆,“祖國派”乃在後期躍居主流的地位。
台灣“警察沿革志”對羅福星案及後起之革命事件也有這樣的記載:
“苗栗事件之共通原因,可謂本島人不平分子之對於本島施政之不滿,但其遠因,則在於明治四十四年十月所發難之清國革命,意料外迅速成功,清朝三百年帝政,於兹滅亡,所謂中華民國建設之偉業,一朝成就,因而本島民衆間,彌漫革命思想有以致之,殆無疑問。”“民族革命運動之進行,皆與中國革命,或中國軍政之要人,保持密切連絡。其第一特質,就是思想之貨幣或背景,都立在三民主義,尤其是民族主義之上。此種革命運動,置策源地於中國者,例受中國軍政要人直接之指導與援助。”
祖國派的反日活動最早的是1922年在北京成立的“台灣青年會”。其後有1923年在上海的“台灣青年會”,以及1924年的“台灣自治協會”。這一時期,成立的組織相對較多。如1923年上海成立的“台灣學生聯合會與讀書會”,在厦門的“台灣尚志社”;1924年成立的“閩南台灣學生聯合會”,1925年的“厦門中國台灣同志會”,1926年的“中台同志會年”以及“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等,此後,還有”台灣民主黨”、“台灣衆友會”、“台灣獨立革命黨”,“台灣抗日復土同盟”,“台灣民族革命總同盟”,“台灣青年革命黨”,“台灣國民革命黨”等,對於這些林林總總的祖國派組織,如下圖所示(圖一)。
整個日據時期台灣同胞的抗日運動,呈現出非常復雜的局面,這種復雜的局面所産生的問題,有些到了台灣光復後突顯出來,形成了至今不衰的台灣意識,因此,我們應有必要對它的復雜特性作較詳盡的探討。
大致而言,日據下的台灣,抗日運動是分成島内和島外兩條路綫發展的。綜合它的長期發展特性,這兩大路綫分别隨着情勢的發展而有瞭如下的特質。
分析“祖國派”的政治主張,北京台灣同學會與台灣島的台灣文化協會有聯絡,與大陸名流如蔡元培,樑啓超,胡適等也有一些往來,他們也極力支持台灣島内的民族主義啓蒙運動。上海的“台灣青年會”則向祖國同胞呼吁“請諸君速爲自由與獨立,幫助我等台灣人”;“台灣自治協會”則呼吁“願我台灣人堅持根本的民族自覺,願我親愛之中國同胞,幫助以‘完成台韓獨立,建設自由聯邦爲唯一目的’”;“中國台灣同志會”開始向大陸同胞呼吁“我們該牢記國耻,永勿忘國耻日,要團結,要奮發,回收國土,撤廢不平等條約,脱離外國羈絆,建設獨立自主的民治國”。“台灣民主黨”則稱“本黨根據民族自主精神,推翻异民族日本帝國主義者統治,以建設台灣民族之民主國爲目的”等。
可以這樣説,“祖國派”的活動,最初時由於祖國大陸也正遭受日本的侵略,自顧來不及,因此,“祖國派”對台灣的命運並未作出政策上的决定,兩者的聯繫僅係血濃於水的民族感情而已。由此可見,祖國派的分歧主張,有的主張“台灣獨立”,然後再與中國成兄弟之國,有的主張“台灣獨立”後再恢復與大陸的政治關係,有的則主張收復台灣,統一中國。
然而隨着中國抗日戰争形勢逐漸朝有利於中國大陸的方向發展,台胞參與祖國反侵略戰争的熱情不斷增長,也使台灣越來越多的人瞭解到,台灣的解放必須以中國的解放爲前提,只有台灣同胞參與祖國的反侵略戰争,才能使台灣獲得解放,這種主張逐漸在分歧的政治目標中突顯出來,成爲“祖國派”的主流。正如當時“台灣獨立革命黨”所言:“由於台灣革命情勢的復雜性,因此,必須以台灣作爲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殖民地而向他争取獨立,同時又須以台灣作爲中國人之一部分,適應全民的需要,要求歸返祖國”。1938年“台灣民族革命總同盟”宣言中指出“現在祖國對日的全面抗戰已經發動,……我們深刻理解,台灣的解放運動和祖國的民族革命,是具有不可分離的關聯,……台灣現在已經不能離開祖國的反日反帝運動而求得解放”。1940年台灣革命團體聯合會宣言更聲明:“中國欲速獲最後勝利,而保持國家之强盛於久遠,必須援助台胞重獲自由解放,台胞欲變奴爲主,亦必須協助祖國抗戰,其理明矣。”“根據上述認識,台灣獨立革命黨民族革命總同盟誓願精誠團結,群策群力,爲促成祖國抗戰勝利,台胞自由解放而携手奮鬥”。
1941年,這一主流終於形成以翁俊明爲首的“台灣革命同盟會”,總結了全體“祖國派”反日志士的奮斗目標爲:“本會在中國國民黨領導之下,以集中一切台灣革命力量,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光復台灣,與祖國協力建設三民主義之新中國”,“本會確信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乃光復台灣之唯一途徑,堅决加緊團結台灣各族各界反日本帝國主義之革命力量,積極參加祖國抗戰,以促日寇早日崩潰”。隨着抗戰的勝利,“祖國派”獲勝,戰後接收台灣,他們回台後自然與島内派有一些衝突,這種衝突事後造成了具有相當長遠影響的政治後遺症。甚至可以説,某一範圍内,今日台灣獨立運動者所持有的台灣意識,也與此有一定的關聯。
另外,在日本殖民台灣的五十年間,台灣民衆的反抗行動始終持續不斷,可以説當時的反日運動與大陸形成了某種相輔相成的局面。尤其是“九一八”事變後,大陸社會反日的氛圍也在增長。但在大陸無力救台之時,主張獨立以自救的聲音,在台灣社會占具優勢。但無論“台灣獨立”或回歸中國,仍是以民族大義爲依歸,因此,其主張是相對於日本殖民主義而提出的,並非相對於祖國提出的,不能算是真正的“台獨”,更不是要將台灣從中國脱離出去,而是要擺脱日本外族的殖民統治。
不過,到了抗戰行將結束,由於西方勢力的介入,“台獨”乃成爲西方列强彼此争奪遠東勢力的一項手段或目的。最明顯的便是開羅會議討論宣言時,英國爲了繼續延長其在東方的殖民主義統治,曾在會議上爲“台灣地位未定論”作暗中算計。在美國也有許多一些聲音主張“戰後台灣由國際共管”的謬論,法國也曾有過“台灣國際共管”的見解。這些謬論由於中國政府的堅持立場並未實現,但種種謬論已經爲今日的“台獨”亂象,可以説是預先埋設了伏筆。
二、中國政府接收台灣前的“台獨”亂象
在日本法西斯宣佈投降,到中國政府正式接收台灣之前,中間有一個不短的時間上的空檔期,這一空檔期給了台灣部分人士不願意回歸大陸提供了機會,也就是所謂的“草山台獨”事件。對於“草山台獨”事件,葉宗水曾有過這樣的記述:
前台獨起於日本投降之時,日本宣佈降伏後,在台的日本少壯將校不願放棄特權,利用辜某某出面進行台灣獨立陰謀,並由日本軍人保護,到處迫人附和。走到郭火炎醫師家中,郭醫師拍案大駡他們説:“你們對於蔣委員長和天皇總要擁護一人,現在天皇耍投降,你們敢反對天皇嗎?”經此一駡,許多人退出了,台灣光復後,辜某某一度入獄。
换言之,這種所謂的親日第一代,本質上是“台姦式”的台獨。日據時期台灣民衆普遍存有反日情緒,因此,當台灣回歸祖國懷抱時,整個形勢大變的背景下,這種“台獨”自然不可能有什麽市場。
第二節 台灣光復初期所處的内外環境
“台獨”在上個世紀40年代末50年代初之所以出現,當然與這一時期台灣内部的政治、經濟、社會及外部等環境有着密切的關係。但是“台獨”人士在看待中國問題和台灣問題時,一向都是采取“平面化”的視角,總歸一句,他們只有一個觀點,那也就是“中國人”一切都壞,台灣人一切都好,這當然是意識形態在作怪。尤其是在“二二八”事件的爆發,更成爲“台獨”勢力進行操弄族群對立和衝突的議題,將其炒作爲外省人壓迫本省人的事件。事實上,“台獨”勢力故意抛開了台灣光復初期的政治、社會、經濟及治安條件,無視日本帝國主義者殘餘分子的陰謀以及日本遣返的特殊分子的活動,没有看到當時台灣政壇的派系争鬥,以及國民黨接收台灣時大發“光復財”的腐敗分子的種種活動。
但要看到,光復之初,當時曾有一部分日據時代的既得利益群體爲了保家保産,在日本右翼軍人操縱之下倡議過“台獨”,但由於絶大多數台灣同胞反對而未遂行,這是戰後以日本爲背景的“台獨”,也是戰後第一代“海外台獨”。這些人不少跑到日本去了,成爲“皇民化台灣”的主體。“二二八”事件之後,一部分失意者和煽動者流亡日本,繼承了第一代“台獨”的遺緒。
一、政治環境
隨着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戰敗並宣佈投降,台灣回歸中國版圖,但當時整個台灣内部的政治環境非常復雜,鬥争形勢嚴峻。光復之初,台灣民衆的心態是復雜的,他們既熱切期望祖國大陸能帶給他們富國强兵的震撼,又在一次次的希望中喪失信心,尤其是國民黨在台灣的高壓獨裁統治,也使不少台灣民衆的民族與家國的認同,隨着越來越多的問題的出現而變得蒼白無力。正因爲如此,一場大的政治衝突危機在蟄伏着,就像一顆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引爆。
國民政府在接收台灣之前也提前做了一些準備。早在1944年初,國民政府即開始進行收復台灣的工作,蔣介石命令組建台灣調查委員會,並任命陳儀全權負責光復台灣事務。1944年7月21日,台灣調查委員會的一次座談會上,台籍知識界人士黄朝琴在會上的發言,特别能够代表彼時台灣民衆的心聲,她提出:
“台灣是從前的一省,所以收復台灣必須改省,台灣離開祖國五十年,政治、經濟、建設以及風土習慣和國内相差很遠,希台灣收復以後五六年之内,以維持現狀爲目的,不以實驗的名義而以實驗的方式來治理,原有的總督府,只有名稱的取消,改爲省政府,原來的總督府的不予更動,内地各省政府的機關太多,於台灣人不習慣,五十年來台灣的系統都是一元化,如劇加變更,使台人無所適從;台灣首長的權限應擴大,台灣總督之下,有總務長官,是總督府的幕僚長,代總督處理例行公事……國内縣長的取權太小,以之治理台灣地方,會感覺困難,地方政治,應保舊制,不必更改。”
可以説,當時不少台籍人士極力主張類似於日本總督府的行政體制。這其實是期望理論的反應,即在需要與目標没有實現之前表現出强烈的期望。在台灣光復之初,台灣民衆要求民主自治的願望是很强烈的。事實上,早在台灣光復之前,國民政府就制定了“台灣接管計劃綱要”,由於這份綱要在一定程度上聽取了部分台灣精英對收復台灣,建設台灣的意見,從而吸引了他們的支持和擁護。但是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鑒於台灣剛剛光復的現實情况,采取了行政長官公署制,這種制度設計只是一個過渡,目的是保持中央對台灣的絶對領導地位。但行政長官公署要比内陸的省政府的權限大,它“綜理全省行政事務並監督地方自治,於不扺觸中央法令範圍内依法發佈命令,對於所屬各機關及縣市政府之命令或處分,認爲違背法令,逾越權限或其他不當情形者,得撤消之。”盡管陳儀看到了光復初期須在全台範圍統一事權、明確職責、恢復生産、安定秩序的一面,但他並没有精確定位台灣的實際情况,從而忽視了台灣的政情龢民情。由於陳儀有統一事權,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之前承諾的民主政治也未能全部落實,加上當時國民黨的統治專制腐敗,不少官員也驕横跋扈。尤其是當時台灣的教育普及程度及社會户籍管理等,都較高於大陸各省。這使得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采取的專制政制與台灣現實的狀况有格格不入,尤其是從大陸來台的官員仍然用内地的思維和風格治台,雙方不可避免會出現裂痕,這樣的政治離异也爲後面形勢的惡化埋下了伏筆。
同時,隨着國民黨接管台灣,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模式也隨之進入台灣,特别是國民黨内各派系進入台灣争奪資源,發展勢力,甚至各拉一派相互對抗。光復後,三民主義青年團與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成爲當時台灣精英政治參與的主要管道。而特務機構保密局等最早進入台灣,在全台各地建立調查站,密佈眼綫,並配合警備總部,警務處,各地警察局進行社會控制。國民黨内各派系也進入台灣争奪資源,發展勢力,台灣政治生態逐漸發生變化,朝野對抗局面形成。統治集團方面以行政長官爲主,由陳儀的治閩班底、軍統、孔宋系統及半山人士所組成,其中,陳儀人馬控制政治,軍統掌握軍警,孔宋系統主掌財經,半山人士則具有樣板作用。國民黨“CC派”與三民主義青年團則在島内積極發展組織,結合全島民間力量,擴大勢力範圍和影響力。
國民黨政治的腐敗,可以説是民國末期的一個普遍現象,但這種見不得台面的違法行爲放在台灣其影響很不一樣。以任維均(省專賣局局長)和於百溪(省貿易局局長)貪污案爲例,任、於二人貪污舞弊,被台灣媒體揭發後,全台皆知,但是陳儀却姑息,没有及時處理,損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傷害了台灣民衆的情感,加快了人心背離。加上,長官行政公署在吸納本土精英方面作爲較少,無疑爲後面加劇省籍衝突埋下了隱患。例如,
在政治組成人員的分配上,以長官行政公署裏主任秘書以上官員爲例,包括行政長官,秘書長,各處處長,副處長及主任秘書等的最高層官員中,只有宋斐如爲台籍,長官公署直屬機關主管中,只有王耀東,陳尚文爲台籍,其他皆爲從大陸返台的半山。
另外根據台灣“監察院”的檔案,當時“從特任到基層的委任、雇用、徵用等官員中,全台共有54617人,其中本省人39711人,占72.7%,外省人13972人,占25.58%,外國人934人,占1.71%,其中本省籍人士多在基層,長官公署高層,台省籍人士極少,大部分爲大陸人,而且很多中層官員的任用,出現了牽親引威的家族政治”。
長官公署基本上不任用台籍人士出任要職,却在各縣市推行地方自治,這就造成本省人與外省人的針鋒相對。本省人有不少擔任省參議會的議員,長官公署的政策要推行起來,不得不采取强制手段,雙方的潜在矛盾自不可避免。除了吸納本土精英方面做得不够之外,在台灣方面也出現較大的問題。光復之後新政府在台灣的組織及人員設置方面也過於龐大,開支的數目驚人,雇用員工之多,不難想象。政府機構的龐大,無疑加深了台灣民衆的負擔。以當時的台北縣爲例,縣政府内部雇用人員達1500多人,連各區公所及附屬各機構的雇用人員,總數約近6000人,每月開支達台幣3000萬元。這只是一個縣政府的規模。國民黨在台灣的治理出現問題,當然會引發矛盾。
國民黨在光復後對台灣的治理無疑出現了較大的問題。其原因或許有以下兩個方面。一個是國民黨整個統治集團在政治上的獨裁腐敗,引發了全國人民的普遍反抗。在台灣也面臨中國大陸其他省份一樣的情形,國民黨到台灣的接收大員實質上成爲了“劫財大員”,尤其是國民黨把在大陸實施的高壓統治施加到剛剛回歸祖國懷抱的台灣同胞身上,從而引發了台灣民衆對國民黨政治高壓的不滿情緒。另一個因素或許在於國民黨當時來台的官員,他們只把台灣當成中國的邊陲。用黄英哲的話講,他們(來台外省官員)還存留着清朝管轄台灣的宗主國意識,另一方面又以八年抗戰的勝利者自居,他們相信台灣和大陸一樣,全靠他們才得以從日本人的鐵蹄下解放出來。
二、經濟環境
在日本殖民時期,日本政府爲維持其統治優勢,始終維持“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政策,台灣除少許自用消費的輕型工業外,大多以農業爲主要生産力,這種强迫式的生産形態,在日據時期後期其問題越來越嚴重。光復後,台灣農地地權制度,大致承受了日據時期的舊規,因戰争期間的破壞,工商各業均呈現凋敝,農業人口因而增加,各地主復趁機壓迫佃農,加租、改約等情事層出不少,水田租率高達60%,旱田則高達70%,超過三分之二的農業人口爲半自耕農和佃雇農。這樣的社會經濟情况,實已爲社會的動盪預留了基石。而在都市地區,由於工商業凋敝,通貨無法控制,陳儀爲支持國民黨發動的内戰,到任後八個月内即濫發台幣十億以上,物價飛漲情况日趨嚴重,米荒的情况一直未有改善,人心的不滿不斷增長。
再者,就是中國大陸的八年抗戰,中華民族遭遇了空前的洗劫,尤其是整個國家的經濟基本上陷入絶境。即便是在這樣的形勢下,國民黨仍然發動内戰,整個國家的經濟更是雪上加霜,經濟上受到内戰的影響,通貨膨脹日益嚴重,民怨高漲。台灣回歸祖國後也面臨同樣的情形,自然會對台灣民意産生重大的影響。經濟的惡化是造成民變的最重要原因。
更爲重要的則是,台灣光復後,國民黨在經濟上采取了統制經濟的策略,從而引發了諸多弊端。
(一)土地政策
光復時的台灣,其生産力水平高於同時期的大陸,工業化程度和生活水平也較大陸高出不少。當時主政台灣的陳儀從統治經濟的角度來管理台灣。經濟上的統治是建立在行政長官所直接掌握的土地、生産、貿易、金融、交通等五大部門上的,這一體制之所以能够建立起來,主要是繼承了大量日人所遺留來的資産,還有就是通過依靠行政長官公署這種特殊的體制,制定各種單行法規,成立各種機構,以達到統制經濟的目的。在土地政策方面。由於日據時期,台灣的多數農民無地可種,對土地是渴望的。因此,陳儀去台後不久,便成立了台灣省土地委員會。光復後公署接收了日本人的“公私土地2727080594.7甲,占全省土地面臨百分之七十三以上”,這使得統制經濟一開始就擁有雄厚的土地資本。陳儀制定的台灣土地革命的三個階段。落實到具體政策上,表現爲1947年1月公佈的《台灣省公有耕地放租辦法》及其施行細則,依據公有土地清查的結果,將公有土地放租給合作農場經營,零星部分則放租給農户、雇農、佃農和半自耕農。政策本身對於促進生産關係的進一步改進有積極意義,但這種做法自然受到地主們的抗拒,“二二八”的爆發就印证了這種情形。
(二)公營事業
除了土地政策的調整,當時還推行公營事業單位的建立。由於從日本人手中接收了大量的企業,轉爲國家財産。大量的公營事業,不但可以能够維持省政開支,還可將台灣稻米、糖等重要物質輸往大陸,以平抑大陸的通貨膨脹。但由於這種公營事業是安排按照日據時期的做法,讓台灣民衆難以接受。并且,公營事業越大,一般民衆所能經營範圍越狹小。“二二八”事件的爆發,在一定程度上也藴含着私營經濟對當時公營資本政策的强烈不滿與抗争。
(三)專賣局制度
同時,行政長官公署對貿易也進行了管控,下設專賣局,專管台灣省内的煙、酒、火柴、樟腦、度量衡物品的專賣。這五類産品“無論係人民自種,抑係由人民領有公地代種,其所生産之收穫物,均須定之低價如數賣該局,否則農民便遭處罰”。即便是外省運來的烟酒等,也要經過專賣局的轉手,才能買賣,否則就算報了關,納了税,也依然被視爲走私,被檢查没收。該政策實行不久,就引起台灣民衆的普遍反感,出現了較大的反彈聲浪。專賣和貿易兩個單位就像兩支牢牢地鐵鉗,緊緊鉗住台灣民衆的喉管,連喘息的機會也没有,它又像兩支吸血管,拼命地吸取壓榨台灣民衆快枯干的血。專賣局當時在台灣成爲無人不駡,無人不懼的地步。行政長官公署繼續實行日據時期的菸草、樟腦、鹽,酒等商品的專賣政策,并且運用官營貿易,壟斷全省的交通運輸,完全控制台灣商品的流通渠道。加上接收後台灣人口劇增,現存的資源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與社會發展的需求,生産不振,政府的財政赤字狂增。楊亮功在呈“監察院院長”的報告中稱:
“職此次視察經過台中、台南十一縣市昨扺台北,各地人士對省政多不諒解,其原因爲經濟强制,私人企業難發展,工廠多未恢復,失業加多,糧價高漲,地方秩序欠佳,其外如台市估價過高,對外貿易及匯兑隔絶,亦爲多方所指摘,美人在台省亦有微摘,此種難關,正未易克服”。
可以説,正是由於光復後台灣社會經濟的惡化引發了多米諾骨牌效應,導致島内人心浮動。1946年大公報曾報導“台胞以過去日本51年的統治與現在的台局作比較,事事不滿意,人人有怨聲,政治真是萬分實際,台胞心頭上深深印着日人的清廉守法及高度的政治效率,人心思日,其傾向令人寒心”。在這種狀况下,民怨大增,官民衝突事情不斷,不滿情緒在不斷累積下,最終形成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
三、社會環境
光復後台灣社會的環境非常復雜,一方面日本殖民台灣長達50年的社會結構被徹底打破,但新的社會結構尚在建構與形成之中,這個過程不只是需要時間與過程,稍有不慎就極易可能發生問題和衝突。另一方面,台灣社會對光復的期待非常之高,但與當時中國政府的管理能力與水平有一個極大的落差,這也使部分民衆存在極大的情緒失落。
(一)日本皇民化影響短期内不易清除
台灣光復之後,雖然中央政府加强了對台灣的統治,也大規模進行去殖民化的工程,但畢竟相較於日本在台灣長達50年的殖民統治,尤其是日本在台灣殖民後期推行的“皇民化”運動等,都在不斷對台灣社會及民衆的國族認知等進行洗腦,這種洗腦其實就是對台灣社會進行“去中國化”的文化及心理改造,這些對台灣社會産生了較爲深遠的影響。研究光復初期台灣社會及民衆的變化,有必要考察日本“皇民化運動”的影響。
日本佔據台灣後就開始了從政治、經濟、社會及心理層面對台灣民衆的控制,但日本在台灣進行大規模的“皇民化運動”,則是在全面侵華戰争開啓後的背景下來實施。1931年“九一八”事件後,日本開始發動侵華戰争。與此同時,日本駐台總督府調整其在台政策,推行所謂的“皇民化運動”,其實質就是通過“國民精神教育總綱”來達到其“去中國化”而建構“日本化”的過程,企圖實現同化台灣民衆的目的。
“皇民化”的内容主要包括“强化皇民教育,宣導忠君(天皇)愛國(日本),强迫台灣青壯年接受軍事訓練,培養服從、好鬥的日本國民性格,禁止台灣人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檢舉抗日思想犯,廢除中式寺廟神只和傳統節日,推行日本神社崇拜,衣食住行和日常生活充分日本化,禁用中國紀年,改用日本正朔,强迫作家和刊物創作、發表皇民文學,禁演傳統布袋戲、歌仔戲,大力推廣日本皇民劇,取締台民的一切民族民主運動,强制台灣民衆强入皇民組織等”,“這一運動爲時一年,竟由全台的各郡各市各街擴展至各莊”從這裏可以看出,皇民化運動的實質就是培養台灣民衆忠於日本天皇的意識,企圖毁滅台灣的中華文化,隔絶台灣人與中國的一切聯繫。但這個時候的台灣民衆,尤其是那些祖先來自閩粤一帶的漢人,他們心懷着父祖之國,并且把它作爲民族認同的淵源,而對日本的“皇民化運動”並不買帳,當時日本政府的官員就觀察到這個現象:
“屬於此一漢族系統的本島人,雖已改歷四十餘年,至今風俗、習慣、語言、信仰等各方面却仍沿襲舊貌。由此可見,其不輕易抛除漢民族意識,且其故鄉福建、廣東二省又和本省只有一衣帶水之隔,雙方交通頻繁,且本島人又視之爲父祖墳塋所在,深具思念之情,故其以支那爲祖陸的情感難於拂拭,乃是不争之事實。”
但在“皇民化”的背景下,雖然有不少人仍然心係祖國,但其中的現實困擾也伴隨而來。對於絶大多數的台灣同胞而言,何時才能够回歸祖國的懷抱,畢竟美好的中國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個具體的存在。尤其是當時台灣的知識分子急切地尋找加深民族認同的渠道,其方法多是藉助於日本貴族的力量,林獻堂就曾多次找板垣退助,與之進行社會文化運動方面的合作,意在保存台灣文化之根基,也即“去日本化”,於是“雙方在融合與脱日的認知之間,差距可謂千裏,無怪乎曾被譏爲一場同床异夢的滑稽劇”。“皇民化運動”雖然已成過去,但却極大損害了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承,日本殖民者用高壓政策將日本文化灌入台人的腦海中,民衆的一言一行都有日本的影子,這就給台灣民衆的國族認同蒙上了一層陰影。换言之,“皇民化”至少造成台灣一代人的文化斷裂,以及其情感和心靈的扭曲。一旦政府施政出現狀况或外在的環境變化,整個台灣就會出現波瀾,就會出現問題。
以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後,台灣社會的脈絡爲例,盡管當時台灣社會絶大多數同胞希望回歸祖國,但受到“皇民化”的影響,也有一些人産生了“台獨”的想法。1945年爆發的“辜振甫台獨案”就是明证。盡管有關此案的説法和版本較多,而且多數當事人後來要不三緘其口,要不矢口否認,但一個基本的事實就是,1945年8月15日,當時台灣的知名紳商林獻堂、辜振甫、徐坤泉、許丙、簡朗山等人,與主戰派日本軍官牧澤義夫等人在台北草山會議,策劃“台獨”。會後提出“台灣人的台灣”,“台灣門羅主義”之主張,並開列台灣士紳數百名,醖釀成立獨立政府。此項“台獨”計劃最終由於日本總督府不接受而殀折。但這裏要指出的是,上述台灣社會當時的士紳名流不可能没有掌握整個時局的變化,即便如此,他們仍然采取了這個動作,這表明“皇民化”對台灣社會各個階層的影響不只是存在,而且是深遠的。事實上,當時台灣社會民間仍然有一些以自治爲名的“台獨”在民間發酵。如新竹的議員黄維生等人認爲“台獨”是保全身家性命最好的辦法,並向所在的地方政府,提出“台獨”的請願。此外,當時一些“台獨”言論也公開都有,甚至有人要求台灣成爲日本的租借地。盡管“台獨”聲音不是當時社會的主流,甚至是零星的,但由於長期的“皇民化”影響,少數人還是有“台獨”的市場。這表明在中國政府接收台灣之前,台灣社會的“台獨”迹象的確存在。這也是“二二八”事件之後,台灣一些士紳跑到海外搞“台獨”的一個重要原因。
我們必須要看到,台灣光復之際,多數台灣民衆對於祖國的歡迎,是真摯的情感流露,而且對於回歸祖國是充滿期待的。當時的詞人陳保宗曾作一首歌曲:
台灣今日慶昇平,仰首青天白日青,哈哈!到處歌聲,六百萬同胞快樂,壺漿簞食表歡迎。
盡管台灣民衆對祖國的期待較高,但隨着國民黨來台的治理表現不是很好,甚至引發了不少的民怨,部分台灣人的心理又開始動摇了,産生了負面的情緒。例如,當時非常贊同台灣復歸中國一省的士紳林茂生,在1946年5月已經對國民黨統治感到十分不滿,曾經感嘆發出這樣的感嘆:
“台灣有個李承晚,終戰之前,盟軍在擬定台灣政策,或决定是否由國民黨來接受日本投降,總是有個人爲他們提供充足的資訊和意見,然後較可能擬定合理、有效的方案,避免可預見的悲劇發生。戰後各國的命運,像是戰敗國的處置,領土重劃問題或是主權轉换問題,世界輿論曾發揮驚人的力量,但是,我們没有機會讓他們知道”
林茂生之流還只是停留在發發牢騷而已,但當時更有一些人采取了實際行動。1946年6月,黄紀男以“台灣青年同盟”主席之名提出一份英文請願書,請美國駐台領事葛超智,代爲轉交給美國政府及聯合國,倡議台灣應該獨立,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行公投,並成立有如瑞士一樣的永久性中立國。這是戰後台灣回歸中國後,第一起“台獨”對國際的公開發聲。1946年9月,廖文毅、廖文奎兄弟創刊《前鋒》雜誌,除了對國民黨進行批判外,廖文奎還在他所寫的法文著作《台灣往何處去》中,指出台灣未來有3種可能性發生:一是台灣將成爲統一中國的基地;二是台灣將被列强佔領瓜分;三是“台灣將成爲獨立的國家”。廖氏家族在台灣屬於上層社會,其言行深受台灣社會所矚目。1947年1月3日,廖氏兄弟更在周百錬領導的“艋胛青年俱樂部”的演講會中,痛批陳儀政府的腐敗,提出“台灣人治台”,以及“台灣應在中國聯邦的體制下完全自治”的言論,可見廖氏兄弟在此時已完全流露出用“自治”來包裝其“台獨”的企圖。上述現象之出現,當然與日本殖民台灣五十年的歷史及“皇民化”影響有關。事實上,“二二八”事件中,不少參與暴動的本省人甚至在全島範圍搜尋外省人,並進行瘋狂的殘害,甚至只要是穿着中山裝,西裝以及不會講閩南話的外省人,都難逃一劫。但比較詭异的是,在這場群衆遊行示威中竟然有不少人身穿日本服飾。
(二)台灣民衆對接收有“换湯不换藥”的情緒
光復之後,由於政府措施不力,導致不少台灣民衆覺得换湯不换藥的心態嚴重。這可以從國民黨方面對接收問題的官方説明來加以佐证:
“日據時期,日人爲貫徹其統治殖民地之基本政策,對於台胞,素極歧視,所有各機關,上自總督府,下至各州廳、各郡市,各衛莊之行政工作人員,多數均爲日人,台胞占數極微,其任職中級以上之官吏者尤少,高級官吏則無一人,在接管進行中,爲保持‘行政不中斷’之原則,非有相當數量與相當資歷之人員,加以接替,對於原任多數日籍工作人員,自難遽予全部辭退,故不得不暫時遷就事實,此中原因有二:㈠當時政府自内地調派來台之接收人員,爲數尚不敷分配。㈡台胞因受日人歧視,一般知識青年,多未參加行政工作,但中級以上之人員,又非具相當熟練經驗不可,故一時均未便逕行任用,於是在接收過程中,所有留用中級以上人員,日籍者反較台籍者爲多。”
由於當時這種情况似乎未被台胞知識分子所體諒,因而産生一種换湯不换藥的幻象,這個心理距離一旦産生,台灣便無寧日。
(三)行政公署與台灣社會缺乏有效的溝通
除此之外,當時國民政府及其陳儀治台團隊本身缺乏也台灣社會的有效溝通,也是引發雙方衝突及産生隔離的重要原因。造成溝通不暢的原因有很多,尤其是言語方面的差异是一個挑戰。來台的官員與軍隊多數聽不懂原居民話、閩南話,甚至也聽不懂客家話,台灣民衆也聽不懂來自大陸的各類方言,而語言作爲國族認同的重要載體,歷來是區分我者與他者的重要因素。光復之初,台灣民衆會講國語的狀况不樂觀。據《新台灣》的報導,
“大戰結束前,台灣的日語普及率約爲70%,中國語水平,三十歲以上的知識分子懂漢語並會寫的,百人之中還可以找出一、二個,三十歲以下的就不行了,到了二十歲以下的,連台語都説不完全,還不如説日本語流利。”
戰後初期,日本語幾乎是人人都會的語言。在語言不通的情况下,甚至連長官公署的官員們由於不講閩南話和日語,也導致與台灣本省人的溝通與協調不足,造成對台灣光復後各種社會問題不够重視,致使矛盾越積越多。尤其是陳儀等治台團隊較爲忽視維持社會秩序與衆多的失業人口,導致台灣社會的治安每况愈下,從而使光復初期台灣籍之間的嚴重矛盾,本省人和外省人的矛盾變得愈來不可調和。
此外,在應對“二二八”事件本身上,中央政府及陳儀治台團隊在與台灣社會的溝通、協調等方面也出現了較大的問題和麻煩。隨着局勢的發展,蔣介石决定用武力結束局面。1947年3月8日,國民黨從大陸調來兩萬部隊,開始大肆鎮壓暴動。由於政府對於要鎮壓誰,誰該鎮壓的問題没有想清楚,於是就把矛頭對準了“二二八”事件爆發後率領台灣民衆與政府叫板的處理委員會的精英們。誠然,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要讓政府全面瞭解整個“二二八”事件的狀况,是有很大的難度。尤其是其參與者的成份非常復雜,既有一般的社會大衆,但也有地痞流氓,甚至還有日本浪人,這樣的狀况使得處於敏感國際、國内形勢中的國民黨深感不安,最終是政治思維佔據上風,甚至還把中共扯進這次事情。“此事件由於對政治不滿及排外兩種心理所演成,共黨趁機煽動 ,經此流血讎視愈深,收拾正不易也。”國民黨采取軍事鎮壓後,政府采取了兩面的手法,一方面是在全台各地展開“清鄉行動”,另一方面也采取宣慰安撫百姓的動作,以此來穩定社會秩序。但國民黨的“清鄉運動”在全島不斷推進,四處充斥着恐怖的氣氛,民衆恐懼的情緒上昇。尤其是“二二八”事件中不少參與人是台籍的知識精英,他們受過良好的知識和教育,供職於政府部門,省市縣參議會,報社,金融界等,有着良好的政治素養與政治抱負,希望行政公署改善省政,改變日益糟糕的經濟狀况。但由於他們中不少人曾在日本殖民時期擔任過職務,導致國民黨的清算開始後,他們便遭到迫害,省籍之間的内部矛盾,部分上昇到了國族認同的矛盾,這也催生了台灣意識的增長,弱化了部分本省人士的中國心結。
當時,行政長官公署一方面與處理委員會進行溝通,但對處理委員會的認知,尤其是對其領導精英的看法是負面的,認爲他們多是:
“在日本時代之‘御用紳士’及倚靠日人而生存之爪牙,深受日人皇民化運動之熏陶,既改其名,復改其姓,一切惟日本是尊,絶無‘ 中華民族’之觀念……”
誠然在當時復雜的情勢下,處委會控制了傳媒這項利器,時時透過廣播,在全台傳播其影響力,甚至不斷加深國民黨政府對“台獨”威脅的疑慮,並掀起“國際托管台灣”及“台獨”的聲浪,似乎在處委會成立後有愈演愈烈的趨向,且擴散到學生及一般民衆之中。這自然也引發了國民政府及治台團隊的高度警惕。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由於整個溝通與協調方面做得不够,出現較大的問題。
四、外部環境
二戰後盡管台灣順利回歸祖國懷抱,但國際勢力對台灣的影響仍然客觀存在,尤其是1946年隨着中國大陸國共内戰的全面爆發,西方政治人物抛出的有關“台灣地位未定論”以及“美國有可能接管台灣”的言論不斷出現,客觀上是向台灣社會及台灣政治精英傳遞出美國有可能干預台灣事務的訊號。
例如,1946年1月美國在台灣正式成立領事館,其中副領事爲葛超智。他撰寫了大量有關台灣民意報告並呈給美國國務院。葛所撰寫的這些報告有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認爲中國政府在台灣的施政印象極爲惡劣,並屢屢傳達台灣人民對美國抱有好感、希望美國介入的訊息。在“二二八”事件爆發後,美國駐台領事館内部對如何應對這件事的態度上出現了矛盾。一方面,領事館小心翼翼不偏袒任何一方,希望維持中立、不干預的外交立場,並獲得南京大使館的確認。但另一方面,部分電文却又强烈建議美國政府積極干預,或由聯合國介入。1947年3月3日領事館發給南京大使館的電文下面電文就表明瞭這種意味。
台灣人强調美國因開羅宣言之决定而負有責任,並宣稱有意訴請美國之協助,尋求聯合國介入,直到台灣主權轉移給中國爲止。全島性的負責團體正準備正式請願,並建議領事館。所收到的一份引種請願是致馬歇爾將軍。有關台灣暫時由盟軍最高統帥管理的可能性也被公開討論。
在嚴肅考慮後,領事館認爲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案是由美國自己立即介入,或代表聯合國介入,以防止政府軍隊在首府的灾難性屠殺,這在三月三日看來是極有可能的。美國聲望很高,台灣人深切期望美國介入,他們相信向南京表達由聯合國在此處直接干預,在目前日本享有法理主權的情况下,是有理有據的。……
美國駐台領事館官員内部在處理“二二八”事件中出現了較大的分歧,盡管主張聯合國托管的葛超智後面被調離台灣,但也透露出美國駐台機構内部的聲音,而且這種聲音也被傳遞給台灣社會,自然會有影響。尤其是,當時盡管國民黨親美,但美國官方以備忘録的形式表達對台灣“二二八”事件的關心、敦促蔣介石審慎處理。美國媒體、國會議員也對台灣事態嚴重關切,《華盛頓郵報》更是發表有關中國應自台灣退出,交給聯合國管理的言論。這裏需要强調的是,“二二八”事件後,美國對“台獨”運動的態度還是曖昧的。如1947年5月下旬,前美國駐台領事官員Georgr Kerr向國務院提出建議,認爲應該讓台灣成爲聯軍或美國控制下的一個政策之地,直到戰後亞洲達到某一程度的政治安定。
美國方面有不少鼓吹台灣交給聯合國的言論最終没有成爲美國政府和官方的執行方案,但這些言論對於台灣社會及民衆的影響客觀存在。認爲美國是有可能要介入台灣的可能性,這也給“台獨”勢力提供了某種期待。
1947年7月美國駐華大使魏德邁訪台,從總領事接到一些“台獨”青年要求美國介入的請願書,但魏德邁向台灣省議會議長保证,美國對於台灣没有任何領土野心,美國對台灣没有任何興趣。這一時期,盡管美國的台灣政策尚未出現重大變化,但美國玩兩面手法的動作却不時出現。换言之,雖然分離台灣在此時尚未成爲美國的最高决策。但美國官方確實也曾有過以聯合國托管台灣的階段性計劃。在1947年3月3日,美國駐台北總領事館向華盛頓建議,以目前在法律上還是日本的一部分爲由,用聯合國名義進行直接干涉,同時向中國政府保证,待有了一個負責的中國政府後再歸還中國。美國方面當時對“台獨”的實力並不看好。例如,提及“没有新的證據表明當地主張獨立的團體在人數、組織、武裝和領導方面足以擊敗(在台灣)駐軍而建立反共、親美的台灣當地人的政府。所接觸的人都是自封的革命運動代言人,所言不實,完全缺乏現實感,没有任何武裝和群衆基礎,完全指靠美國來替他們實現其目標,還要養活他們終身。”
這些都表明,美國當時對“台獨”勢力並未抱期待和幻想,仍然是從現實政治的考慮。還是要支持國民黨中的親美派。從1947年到1949年初美國政府發表的《美國與中國的關係:特别着重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九年的階段》白皮書爲止,華盛頓都是沿用這條路綫來執行其對台政策的基調。
此外,日本殘餘勢力對台灣平穩回歸中國版圖當然也有心不甘情不願,也曾卷入“二二八”事件。例如,英國人W.G.Goddarde有過如下之證言:
日本知道,戰敗是不可避免的,也明瞭開羅會議的决定,所以盡可能增加歸還中國政府的困難,這是像戰争期間,日本人在荷屬印度的方法。當戰敗來臨,日本全體的陸海軍很快撤離台灣,但是選擇、組織並訓練了很多‘台灣獨立’的日本煽動分子,很多糾紛的造成,這批人是負有責任的,他們利用不滿足的土生台灣人做工具。
“在日據時期,許多反對日本殘暴統治的土生台灣人,曾横渡台灣海峽到大陸,當台灣重回中國懷抱時,這些人和政府一同回到台灣,被認爲有能力的被畀以權位,不被認爲有能力的便被忽略過去了。這些失意和痛苦的人曾經是日本的爪牙急切想逮捕的,他們成爲所謂‘台灣獨立運動’的領袖。不幸陳儀的被任命爲台灣省主席,給了他們可乘之機。他的蠻横、專制和腐敗,以致輕易的使這些煽動分子宣稱他正是日式專制的再度化身。而五十年一爲,土生的台灣人對於它的意義有深刻的印象。無論如何,他的迅速革職,馬上遏阻這些宣傳隊,他們無法確保民衆的支持,他們逃了。……但哪裏?日本。……同樣的有一些政治上失意的人,他們今天正在勸使聯合國高潮將台灣當做托管地。……他們救治4有在台灣得到自己人民的支持,於是就注意到以外的地區,當他們遊説某些不明事實的英國政客和美國教授來支持他們的理由時,獲得了一些成就。……一九四七年二月的騷亂,並非反對中國政府,而是反對陳儀的專制。
最後,是台灣光復後正值中國大陸的内戰,客觀也造成台灣民意的某種疏離情緒。二戰期間,台灣民衆也飽受同盟國戰機的轟炸,可以説希望有一個穩定的環境,所以二戰結束台灣民衆對於回歸祖國,恢復和平有期待。而1946年國民黨發動了内戰,大舉向共産黨進攻,中國大陸發生了規模宏大的戰争。内戰的爆發也加劇了國民黨對其控制地區的管控力度,各種政策收緊,政治上更加高壓,台灣當然不能例外。這些限制性措施的增强當然會助長不少台灣民衆對國民黨的反感情緒。尤其是國民黨爲了内戰,對台灣的掠奪,加劇台灣物價飛漲,也完全没有精力關注台灣的民生事業之發展,自然會引發民意的離心和反彈。
第三節 “台獨”組織的出現
從歷史時空來看,由於台灣本島與大陸中間隔了一條數百公里寬的台灣海峽,這在農耕文明時代,這個海域是很難跨越過去的。盡管台灣在歷史上屬於中國已是不争的事實,包括鄭成功收復台灣,清朝在台灣設置行省,以及二戰後台灣回歸中國,這些都表明無論是政治還是國際法律上,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是客觀的。但由於台灣長期孤懸於海外,在台灣這個地域之上,有關“台獨”的思潮或想法客觀存在。也就是説,二戰後“台獨”並非是台灣的一個孤立現象,歷史事件之呈現總有其過往延續性。事實上,從日本殖民時期甚至溯及清朝、明鄭時期,仍可在其中找到一些戰後“台獨”歷史傳承的特性。盡管鄭氏佔據台灣期間,以復興“反清復明”爲號召,但鄭氏王朝却是强調以台灣爲主體。連横所著的《台灣通史》中也是以“建國紀”來看待鄭氏王朝開台的新局面,稱鄭氏王朝爲“我台建國之大神”,雖然以國與國互稱,或許能與現代意義的國家意涵完全契合,然而,鄭氏以台灣爲主體的觀念客觀存在。事實上,在滿清時期,台灣雖然先後爆發了諸如林盛事件、朱一貴、林爽之等反抗事件,但這些事件多以“反清復明”爲旗幟,多是反對中央統治階級,並未涉及到要將台灣從中國獨立之意涵。而在日本殖民台灣期間,由於日本作爲外族,台人反抗的力度不小,1895年反對日本殖民統治的“台灣民主國”成立,這是台灣歷史上首次以“台灣”名號,以台灣這個地理空間要建立獨立政治實體的嘗試。當然,從其所謂的“國族”爲“黄虎族”,年號爲“永清”等來看,都表示這個要建立的國家還是寄希望對大陸的認同,並非獨立於大陸。當然在日本的牢牢高壓之下,島内反對日本殖民統治的運動一直被壓制,而只是在上海等地有一些反日的組織。如1923年由蔡惠如等人在上海組成的“上海台灣青年會”,以及1924年在上海成立的“台灣自治協會”等組織,甚至提出了“台灣民族”的概念,並以追隨各國獨立運動爲訴求,但事實上這些組織還是反對日本殖民統治、把台灣同胞解救出來爲宗旨。
總體來説,這些所謂的反對日本殖民統治的“台獨”訴求及組織,其對於中國的態度並不敵視,他們掀起的“脱日本化”的運動,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基於對中國的情感認同,且不全是文化上的漢族認同,有不少還是政治上的中國認同,其所倡議的“自主”或“自决”,並不是以“台獨”爲最終目的,可能只是一個階段性的任務、策略性的“台獨”而已。最終目的是要使台灣與中國能够合併。换言之,台灣無論是鄭氏王朝、清朝時期還是日本殖民時期,其間發生的所謂“台獨”事件,其本質是反抗運動,並非要將台灣從中國領土分離出去。這與二戰後的“台獨”有本質的區别。這裏要研究的“台獨”,主要是指二戰後的“台獨”思潮及其組織發展。
一、“二二八”事件爆發
二戰後“台獨”及其“台獨”之組織,當然與這一時期台灣所面臨的内外環境有密切關係。其中誘發台灣島少數人萌生“台獨”想法的源頭,還是首推“二二八事件”。從前面對台灣光復後島内政治、經濟、社會及外部環境的分析來觀察,當時圍遶台灣的外部大環境以及内部的小環境,都表明整個形勢非常復雜,台灣已經成爲一個火藥桶,其引爆就只差一根火柴罷了。
事實上,“二二八”事件的發生並非發生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而就是從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所引爆,用今天話來説,無非就是城管驅趕、毆打小販的事件所肇始。但它却像蝴蝶效應一樣,其後果相當嚴重。
1947年2月27日的台灣,表面上島内各方安寧祥和,實際上暗流涌動。1947年2月27日14時,專賣局接獲綫民密報,指有載運私煙船隻一艘,私運香菸55箱在淡水起貨,專賣局緝私專員會同警員,在太平町天馬茶坊附近分頭搜捕,發現私煙一、二千包,煙販見狀紛紛涣散,但女販林江邁因逃避不及,被當場查獲,林婦苦苦哀求,懇求緝私人員網開一面,但緝私專員葉得耕等人不爲所動,路人圍觀越聚越多,林婦仍不放棄,葉德根隨手以短槍敲擊其頭部,使她頭破血流、昏倒在地。在場民衆眼見緝查員行爲粗暴,遂聚攏包圍,高聲喊打,緝查員見狀分頭流竄,民衆則尾隨追趕。緝查員傅學通跑到永樂町一帶,被追趕者抱住,情急下掏出手槍發射,擊中路人陳文溪胸部。此舉引發民怨。乃回頭焚燒緝查員所乘卡車泄憤,並涌至派出所,要求交出肇事兇手。戰後國民黨施政無能,台灣各處已多次爆發官民衝突,緝煙血案之所以擴大成全島性的反抗行爲,與陳文溪遭槍擊有關,長官公署開槍事件密切相關,這兩個關鍵事件,如同在星火上添加了大量柴薪助燃,終於引爆全島衝突。2月28日下午抗議民衆約四五百人前往長官公署抗議與衝擊,遭到衛兵開槍掃射,現場多人傷亡。民衆因抗議,請願未成,反遭長官公署開槍射擊,新仇舊恨頓時爆發。省籍矛盾被點燃,抗議的群衆奔向各交通要道,公共場所,旅館商店,看到外省人,不分男女,莫不以拳脚相向,棍棒交加,汽車,卡車上的外省人被拉下毆打,車輛焚燬,全市秩序陷入混亂。數日之内,外省人頻頻遭受攻擊,據行政長官公署之統計,“二二八”事件中外省人公教人員死亡者33人,受傷者866人,失踪者7人。
由於事態迅速擴大,台北各處陷入混亂,警備總部28日下午宣佈台北市戒嚴,衝突繼續擴大。台北暴動消息傳遍全台,全台的反抗行動加入,全省各地都卷入“二二八”事件。盡管事件爆發後,行政公署采取了一些措施,但這些措施都是權宜之計,對於大局無濟於事。作爲台灣省最高長官的陳儀,最初就有點躊躇不定,舉止失錯,一誤再誤,致使局面越來越惡化。台北市的暴動事件通過媒體的報導,迅速蔓延全島,島内16縣市都有不同程度的動亂情况。暴民們衝擊政府部門,警察局等單位,這無异於全面奪取國民黨政權,並把矛頭全面發泄到來台的外省人及其親屬身上。
事件爆發後,在陳儀主導下成立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簡稱“處委會”),作爲溝通政府與民意代表的機關,台省的知識精英們就利用“處委會”將他們的主張提出來,在全台17個縣市成立分會,並於3月5日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其組織以全體委員所組成之最高機構,其决議交由常務委員會執行,常務委員會下置處理局與政務局,其下再分别設置各組。處委會通過的32條處理大綱暨10條要求。但這個要求遭到陳儀當局的拒絶,32條要求等於要求實質上的獨立。實際上,在處委會正式成立前,便已經向美國駐台領事館提出一份計有807名成員代表和141個簽名的陳情書,其結論訴求:
改革台灣省政府的捷徑全在於聯合國共同管理台灣並中斷台灣與中國本土的政治及經濟關係,直到台灣獨立。
這表明處委會並不以全面或高度自治爲滿足,其隱藏的政治底牌則是“台獨”的實現,只是尚未到可以跟中央政府當局完全攤牌的局面,故依然以自治爲主要訴求。
1947年3月6日,“處委會”發表《告全國同胞書》,並在其宣言中提出口號“建設新中華民國,確立民主主義,擁擠中央政府,鏟除貪官污吏,即刻實行縣市長民選,反對内戰,反對專制……,并且要求推翻國民黨的專制統治,建立人民的政權。”在公佈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大綱”中,指涉政治層面的就有22條,可見當時政治矛盾已經相當尖鋭中,政治矛盾的深層次原因,那就是族群之間的矛盾,裏面牽涉到政治理念和政治價值的認同。台灣民衆希望自治的願望很久,但國民政府却相背而行,加緊控制。還有就是台灣的精英分子多數没有從政的經歷,他們面對混亂的局面束手無策。只得請行政長官公署出面維持秩序,防止局勢進一步惡化。由於陳儀爲首的長官們,没有及時出面調解糾紛,將原本不大的事情擴大化,加之遊行隊伍中也混了一些頑劣子弟和未撤走的日本浪人,和平遊行已成爲不可能,暴力衝突一步步昇級。然而,台灣各地的局勢越來越緊張,而陳儀手中掌握的兵力又嚴重不足,此時台灣駐軍僅留有整編21師獨立團與工兵營,三個要塞守備大隊,總人數爲5251人。至於警備總司令部本部所控制的兵力僅獨立團之一營約700人,兵力薄弱,不足擔負台北之防戍任務。在這種狀况下,暴民更加無所顧忌,衝擊警察局軍火庫,搶奪武器,伺機奪取政權。由於騷亂不斷昇級,破壞社會的現有秩序,混亂的局面蔓延到全島,來台的外省人士成了本省人的靶子。而接管部分權力的台籍精英又没有適當的行政能力,台灣群龍無首,呈現出失序的狀態。
此後,蔣介石面對台灣愈演愈無法收拾的形勢,最終决定派軍隊來台進行鎮壓,並穩定局勢後在全台灣采取清鄉等動作,這對於不少參與運動與抗争的台籍精英人士造成不小的衝擊,並導致不少的台籍精英只得逃出台灣,先後香港或日本等海外,掀起“台獨”運動。準確來説,1947年爆發的“二二八”事件,雖然其本身就是一場民變,與“台獨”運動無關,但該事件後,“台獨”勢力出現尤其是“海外台獨”組織的出現密不可分,或者説有一定的關聯度。
二、“台獨”組織在海外成立
台灣“二二八”事件之後,在國民黨的軍事鎮壓與政治清算下,使得一些台灣人擔心有可能受到政治牽連或迫害,選擇離開台灣,跑到海外去推行反國民黨、反蔣介石的運動,部分主張“台獨”的人士也只能流亡海外搞“台獨”運動。例如,林獻堂以養病爲由東渡日本後,便暗中支持邱永漢等人推動“台獨”,且以“台灣民主獨立黨”顧問的名義居留日本,雖然未有直接證據證明林獻堂參與“台獨”,但林獻堂在日本投降、台灣回歸中國版圖後,竟然選擇重回原來與之長期作鬥争的殖民宗主國的日本,當然與“二二八”事件之台灣島内非常緊張甚至高壓的政治氣氛有關。
日本與台灣地理相近,殖民地時期的聯繫等因素,不少在“二二八”運動後主張“台獨”的台灣人逃到日本,開始進行“台獨”運動,其中影響力最大的是廖文毅,此外在日本的“台獨運動”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還有史明、辜寬敏、黄昭堂等人。“台獨”勢力以日本爲海外根據地,其成員在文化上多認同日本,這些“台獨”勢力被統稱爲“皇民化台獨”。
但是戰後日本的地位下降,美國勢力不斷上昇,尤其是大量台灣學生留學美國,二戰後美國成爲世界政治、經濟及軍事的中心,越來越多的台灣留學生及民衆更加願意選擇美國而非日本去讀書和創業。大量台灣人尤其是年輕學生群體在美國的增加,無疑爲“海外台獨”勢力的發展提供了某種可能性。美國逐漸取代日本,成爲“海外台獨”的重心和主要根據地。“台獨”在美國的發展主要是以“台獨聯盟”爲主,該組織結合部分美國人的支持,其思想激進,還先後策劃了刺殺蔣經國等事件。但隨着台灣内部政治民主化進程的開啓,在美國的“台獨”組織在20世紀90年代陸續回到台灣,並參與台灣政治中去,與民進黨進行合作,但後來由於理念不合而分手。但在美國的“台獨”組織並未全部回到台灣,至今仍然有一些“台獨”組織在美國活動。
三、台灣島内第一個“台獨”組織
盡管“台獨”在海外日本、美國聲勢不小,但在台灣島内,由於國民黨實行“戒嚴”體制,“台獨”被國民黨視爲“三合一”敵人,自然無法公開成立組織。雖然“海外台獨”一直想對台灣島内進行滲透,但迫於現實終無法取得有效地突破。例如,旅居日本的“台獨大佬”史明就曾不斷派人回台,以及美國的“獨盟”也曾派人返台發展,但都没有辦法公開活動,更别説公開成立“台獨”性組織。這個局面一直持續到1988年,台灣島内才有第一個公開成立的“台獨”組織。
二戰後,盡管台灣脱離日本的殖民統治而回歸中國版圖,但台灣島内反對國民黨的政治運動並未停止。先是1960年代初由外省知識精英主導的“自由中國”的組黨運動及其挫敗,接着是1970年代反對勢力集結在本土文學的旗幟下,台灣本土的政治精開始主導整個反對運動。此後黨外反對運動的持續存在,“台獨”勢力自然希望在藉助“黨外”這面大旗,以所謂的“民主訴求”來偷渡“台獨”,但在當時它一直没有辦法成爲黨外的主流訴求。
黨外匯集了當時台灣各方面的反國民黨力量,並以不斷的選舉運動來累積其政治能量。同時,在黨外開始追求島内民主化之際,“海外台獨”雖然無法直接參與島内的事務,但在這個過程中,黨外勢力與“海外台獨”之間有一定的連接性,尤其是一些黨外人士越洋到日本、美國“取經”,並帶回台灣,起到了在島内啓蒙和傳播“台獨”的效果,這也是後來民進黨成立後台灣島内外“台獨”勢力快速合流,民進黨後來通過“台獨黨綱”的重要根源。
同時,國民黨在台灣的獨裁統治,使黨外反對運動中,隱晦的“台獨”主張也滲入黨外的民主訴求中。國民黨統治集團當時爲了逥避黨外的批評,也在政治上做出一些開放的姿態。例如,開放基層的選舉就成爲國民黨的一種手段。而黨外也藉助這些選舉,使自己的勢力及其影響日漸擴張。選舉對於黨外而言正是動員民衆,影響民衆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而1979年“美麗島”事件的發生,特别是當時爲“美麗島”受刑人進行辯護的律師,有意識地進行“台獨”辯護,使得“台獨”的影響有所提昇。
黨外正式成形後,其主要訴求還是放在争取民權。盡管國民黨對黨外争取民權的言論有一定的包容度,但不意味着黨外在民族或族群的議題上就可以隨便發表言論。特别是對於有關台灣前途的選項之一“台獨”時,黨外顯得格外小心,以免被國民黨指控爲“判亂”。在當時國民黨對“台獨”高壓政策的情勢下,黨外對主張“台獨”似乎總是充滿曖昧,常以“自决”的外衣來包裝其“台獨”主張。事實上,早期或具有“台獨”思想的團體或人個大多以“台獨”言論來不斷測試國民黨當局的法律底綫,但也僅限於言論的層面。
“台獨”言論早期在台灣社會被公開討論,與長老教會這一宗教勢力的支持分不開。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發表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的聲明,主張“使台灣成爲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面對長老教會公然鼓吹“台獨”的言論,但當時的黨外人士基本上都不敢公開出面大聲附和。
1978年12月25日,黨外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强調“在國際强權的縱横捭闔下,我們的命運已面臨被出賣的危機,所以我們不得不率直地申明:我們反對任何强權支配其他國家人民的命運,我們堅决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1700萬人民來决定”。但當時黨外的重要人士如餘登發、黄順興、王拓、陳鼓應等被視爲統派的群體認爲聲明中隱含“台獨”主張,所以拒簽。就當時而言,黨外“台獨”與統派的争議尚未造成黨外的實質分裂,因爲1970年代台灣國家認同的問題尚未突顯,當時很多人還没有清晰地意識到未來是要獨立或統一。换言之,統“獨”問題在當時並不是主要的議題。在這個時期,黨外還被視爲只是一個純粹的民主運動,而與統“獨”無關。换言之,即便“台獨”被黨外領導層視爲一個可以努力的方向,但也僅僅是台面下的私語,當時還無法成爲黨外人士的普遍共識。事實上,當時,多數黨外參選人並不喜歡被貼上“台獨”的標籤。例如,康寧祥認爲國民黨從1972年以來,對黨外人士的標籤無非有兩個,不是説成共産黨,就是説成“台獨”,他認爲這是國民黨在給黨外扣帽子,以製造選民的敵對。這説明當時的黨外對“台獨”,總是希望保持一定的距離。
此後,隨着國際形勢以及台灣島内局勢的變動,黨外“獨”派的聲音開始有所上揚,當然使黨外統派産生疑慮,但“獨”派與統派在民主、人權運動等議題上還是可以携手合作。但就在這個時期,黨外勢力中統派與“獨”派的矛盾在台灣加入聯合國問題上的分歧開始發生。盡管當時黨外可以包容統“獨”雙方不同的立場,但並不表示統“獨”不曾引起雙方的争論。例如,1979年6月2日,美麗島雜誌社編輯會議暨黨外候選人聯誼會成立會議時,就曾産生一些波折。被視爲黨外統派的張春男提出:“借雜誌來結合黨外的力量是個好主意,但目的是制衡還是保台,立場要確定。如果保台,便要放棄三分之一的統一派勢力;如果要制衡,要聯合三分之一的統一派勢力”。因爲,此時黨外統“獨”雙方的最大敵人還是國民黨。失去任何一方力量,都將對黨外陣營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因此,當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成立,形成美麗島政團時,雖然大部分成員心理都想主張“台獨”,但是没有一個人會明確主張,只是朝着達成“台獨”的方向去做。而吸納包括統派在内的所有力量,才是當時黨外的最佳戰略。從這個角度來看,黨外對統“獨”的態度還是停留在利用的面向上。
而在1980年對“美麗島”受刑人的司法大審判中,美麗島被告將自身對台灣前途及“中華民國”體制的想法,也透過法庭辯論而被媒體報導。特别是施明德所宣稱的“台灣獨立就是中華民國獨立”,並認爲它是“兩個中國”模式和“一中一台”模式的折衷方案,而不要争執於國名、國旗和國歌之次要問題。上述言論以及施明德所謂的“台獨”訴求,被傳播到全台各地。但當時,台灣社會對“台獨”的看法仍然非常負面。
盡管美麗島司法大審判有關對“台獨”的討論,其聲勢似乎不小,但與同時期的海外“台獨”相比較,後美麗島時代的“台獨”論述顯得保守謹慎。此後,隨着國民黨對“台獨”的全面壓制,黨外人士相對在“台獨”上表現出謹慎的姿態。1982年黨外發表“黨外人士的共同主張”,雖然黨外强調自决,但主張的前提却是“民主、團結、救中國”。“台灣自决”與“救中國”是否有連帶關係呢?黨外人士顯然不能自圓其説。但却可以避免掉入國民黨的“台獨”指控。黨外雖然强調與中華民族相連結的保護網,但也提出包括主權歸屬在内的全民公决,無疑再一次偷渡“台獨公投”之主張,只不過他們采取了多方迂逥的手法。1983年爲因應“增額立委”選舉,黨外提出了“民主,自决,救台灣”的口號,并發表政見,這有别於前年的黨外“救中國”之連結,才過一年,黨外便抛棄中國的包袱,而直接强調由台灣全體住民自决。黨外用“住民”這個詞來代表先前的“人民”,顯然爲了緩和“台獨”常被曲解的族群排斥性。
由於黨外“十大政見”的第一條被國民黨指控爲“台獨”,黨外主流、且是黨外領袖之一的康寧祥便主動要求删除“自决”的政見。康派當時算是温和派,雖然主張“台獨”,但不反對統一。康派的做法使黨外産生了反康派的兩股力量:一股是質疑康派“台獨”立場的力量,來自繼承美麗島政治運動的“台獨”派,他們要求康寧祥退出黨外革命領導階層,反對大一統的泛中華主義,支持台灣鄉土文學和台灣民族意識的建立;另一股力量則質疑康寧祥對國民黨的妥協。他們充滿深厚的統派性格,是黨外統派勢力的延續。以李敖、林正杰等人爲主。《前進》週刊爲其喉舌,在“台獨”和統一之間,他們和康派一樣站在中間,與康派不同的是,他們更傾向統一,當時康派在政治光譜的中間,左右兩端都有黨外的統獨兩派。
康派的主張是希望黨外朝反對黨的地位發展,但反康派認爲要鞏固群衆基礎,只有等到台灣權力的結構改變時,國民黨才會被迫交出政權。而如果直接走進立法機構,就如同踏進國民黨預選設計好的陷阱。當然,透過選舉贏取更多的席次,在體制内尋求改革的穩健做法,仍是當時黨外的主流思維。雖然公職掛帥的思維,一直主導“後美麗島”時期的黨外行動之主軸,但有别於康派之黨外主流。黨外非主流對黨外路綫仍具有相當的扭轉實力,尤其是“台獨”派在批康運動中的勢力不斷增長。其原因就在於,當美麗島雜誌終止發行以來,另一波黨外雜誌又蓬勃發展,這些雜誌在宣傳台灣意識,散佈“台獨”種子方面不逸餘力。事實上,這些積極宣傳“台獨”理念的雜誌,其不少成員後來都成爲新潮流係的早期班底。但黨外的主流仍然覺得不能與“台獨”攪到一起。在1986年民進黨成立時,其黨名就是爲了不卷入中國情結與與台灣情結的困擾,而改採“民主進步黨”之名稱。因爲當時組黨是會面臨國民黨的制裁和打壓,黨外仍然需要統合黨外所有的勢力以資抗衡,而不急於在統“獨”問題上攤牌,以免分散新生政黨的力量。
民進黨成立後,雖然該黨繼承了黨外的傳統,但隨着民進黨政治勢力的提昇,其追求“台獨”的企圖越來越明顯。民進黨經1986年11月“自决黨綱”、1988年4月“四一七决議文”,1990年10月“一〇〇七决議文”的醖釀,終於在1991年通過“台獨黨綱”,明確揭示民進黨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台獨黨”。
民進黨創黨之初就直接在其黨綱中明確提示隱含“台獨”訴求的“自决”主張,但又要避免觸及國民黨的紅綫以求自保。因此,搬出1966年聯合國大會所通過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國際規約”來做擋箭牌,并且始終否認其爲“台獨”。民進黨首任黨主席江鵬堅就曾稱,“遵守憲法就是反台獨、反共”。江鵬堅甚至將支持“台獨”比擬爲“强盗”,不惜以貶損“台獨”的方式來聲明民進黨與“台獨”無關,足見創黨之初民進黨所面臨的外界壓力。盡管如此,民進黨的自决主張仍然有相當程度的號召力和鼓動性。
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宣佈“解嚴”,台灣新的政治情勢讓島内外“台獨”野心大增。隨着國民黨當局對“台獨”運動的態度逐漸發生轉變。“台獨”主張在島内的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海外“台獨”勢力也開始回到台灣本島,將“台獨”的主戰場由海外搬回台灣。由此,海外“台獨”隨之掀起一波波的返台熱潮。並與“解嚴”前後台灣内部快速變遷的政治情勢相互激盪,在台灣島内掀起新一波的“台獨”高潮。
由於國民黨的“解嚴”動作並未從根本上化解與民進黨的矛盾,相反使兩黨的矛盾和對抗進一步昇級。1987年8月底,“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成立,蔡有全、許曹德等人提議將“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章程而獲得通過。這是戰後台灣島内首次政治團體組織化的“台獨”公開聲明。也就是説,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是島内公開主張“台獨”的政治組織。由於當時“台獨”仍然是禁令,蔡、許兩人被判重罪。1987年11月9日,民進黨第二届黨員代表大會中更通過“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民進黨企圖以全黨聲援“蔡許台獨案”作擔保,並高舉“台獨”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與國民黨對抗。
1988年4月17日第二届全台黨代表大會第一次臨時會通過了“四一七决議文”,民進黨以“四個如果”間接暴露其“台獨”訴求。盡管如此,在這個時期,黨内對“台獨”的分歧還是存在。1988年8月8日,黄信介在競選民進黨黨主席時直言:“實際政治上,有許多是可説不可做(“反攻大陸”),有許多反而是可做不可説(“台獨”)”。黄信介的觀點,認爲當時民進黨實力不足,一語道破島内“台獨”的困境。但在“台獨”路綫的壓迫下,林正杰等一批統派人士逐漸退出民進黨,“台獨”訴求在民進黨内部逐漸成爲誰都不能觸碰的政治圖騰。黨内漸漸已經没有不主張“台獨”的自由,而只有主張‘急獨’與“緩獨”的自由。
在民進黨内部“台獨”强硬派的催促,以及1990年海外“台獨”回歸行動所可能搶佔島内“台獨”政治版圖的壓力下。民進黨爲了争奪“台獨”的話語權,在1990年10月通過“一〇〇七决議文”,宣佈台灣主權與大陸無關。這時民進黨仍然不敢對“台獨”全然表態。但隨着島内政治局勢的復雜,以及對“台獨”言論的不斷測試,民進黨領導層已不再拘泥於黄信介的“可做不可説”之框架,而是直接祭出“台獨”大旗。1991年1月13日,民進黨第五届第一次全台黨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基本綱領。此爲一般所稱的民進黨“台獨黨綱”。
1992年5月15日,台灣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刑法第100條”修正案,廢除其中“和平内亂罪”條款,使得過往的“台獨”言論及“台獨”結社之法律限制,至此走入歷史。“台獨”訴求從此在島内大肆散佈與宣傳。隨着“台獨黨綱”成爲民進黨的神主牌,也給民進黨後續發展帶來重大的影響。
李登輝執政時期,國民黨内部對於民進黨的“台獨”主張内部意見分歧,大致形成兩派:李登輝一派扮演白臉,强硬派扮演黑臉。强硬派主張要解散民進黨,但李登輝主張留一手,當然有其政治考慮。其目的還是利用民進黨來壓制國民黨内部的政治對手。李登輝拉“台獨”勢力來壓制黨内政治競争者是當然有策略上的考量,但也與李登輝本人的“台獨”分裂思想有關,但這些客觀上對“台獨”在島内的發展起到了某種掩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