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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三章 台灣島内“台獨”組織的演進

  台灣在“戒嚴”時期,國民黨當局采取高壓手段統治台灣人民,台灣社會的抗争與不滿日漸積累與爆發,這就是民進黨的前身所謂“黨外”勢力出現與發展的主要根源。在“黨外”運動的早期,反對勢力的政治訴求主要還是基於對國民黨統治的不滿,“台獨”並不是黨外運動的重點,這也是“黨外”陣營能够同時容納統“獨”兩派人馬的重要原因。當時從事“台獨”運動就會面臨牢獄之灾。在整個兩蔣時期,國民黨當局把“海外台獨”人士、島内“黨外”人士,以及中國共産黨三者形容爲“三合一敵人”,因此,當時主張“台獨”或建立“台獨”組織都是被法律嚴格禁止的作爲。1987年7月15日,盡管台灣“解嚴”後,政治上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民衆開始在街頭抗争,勞工、農民、學生、老兵、婦女團體紛紛上街頭,争取自己的權益。但國民黨當局對“台獨”的禁令並未取消,諸如“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懲治叛亂條例”等仍然是壓制“獨”派人士的重要法令。但這個時期,隨着台灣政治情勢的快速變化,“台獨”聲勢加速擴張,“台獨”組織也不斷涌現。這一時期,“台獨”運動的興起,與1987年蔡有全、許曹德的“台獨案”密不可分,可以説1987年是“台獨”勢力發展的關鍵之年。盡管蔣經國在1987年已經宣佈自7月15日起解除“戒嚴”,但台灣當時的法律仍然視“台獨”爲敏感字眼,而台灣島内第一個公開主張“台獨”的政治組織就是“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此後,隨着李登輝當局的政策不斷放寬,“台獨”論調開始如洪水猛獸一般在整個台灣社會蔓延開來。

  第一節 “黨外運動”與“台獨”訴求出現

  一、“黨外運動”

  1986年民進黨成立之前台灣社會的反國民黨政治勢力統稱爲“黨外”。“黨外運動”從1950年代開始一直持續到1986年,前後長達30多年,其運動的發展主要是與台灣地方選舉相掛鈎。“黨外”時期有一批政治領袖,其中統“獨”立場皆有。由於“黨外”是在“戒嚴”體制下運作,所以只有極少數人敢參與其中,因此,“黨外”絶大多數都是採散兵遊勇的形式,並没有形成正式的政黨,在這個過程中稍微具有一點政黨架構形式的,只有1960年初的“自由中國”事件與1970年末的“美麗島”事件,它們具有一定的組織基礎,也敢於公開對抗,因而産生一定的政治影響力。 

  (一)“黨外運動”的發展歷程

  1949年之後台灣地區反對國民黨的政治勢力主要是以參與選舉和創辦雜誌爲主要的途徑,中間經過“自由中國”雜誌、“美麗島政團”、“黨外公共政策研究會”,再到“黨外編輯聯誼會”等四波發展階段,最終形成了民進黨。因此,所謂“黨外”的概念,它是一個專用名詞,專指反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非國民黨人士所形成的、没有正式政黨名稱的政治聯合體,其内部成份非常復雜,政治主張不一。“黨外”在國民黨專制統治逐步鬆動的形勢下,迅速發展成爲影響台灣政局發展演變的重要力量。

  1.《自由中國》雜誌時期

  國民黨逃亡台灣後,繼續實行專制統治,自然會引發台灣民衆的不滿。尤其是在政治上實行“戒嚴”的高壓政策,不但引發了台灣本省部分政治精英的不滿情緒,即便是跟隨蔣介石一起到台灣的大陸知識分子,他們對國民黨的作法也産生了反感。這就是1950-1960年代存在“黨外”活動的主要原因。事實上,當時台灣本土也開始有一群人,他們以“黨外”的名義參選各種公職選舉,諸如吴三連、高玉樹、郭雨新、李萬居、郭國基、吴三連、李源棧、許世賢等人,這些人都算是那個時期的“黨外”人士。

  當時台灣社會以反對意識來宣傳政治理念,因而造成社會風潮的刊物不少,首推還是《自由中國》雜誌。該雜誌由雷震、胡適等人最早在大陸創刊,鼓吹自由民主,以對抗共産主義,國民黨當局曾提供經費支持。1949年11月在台北重新創刊,成爲替國民黨改變形象的文宣刊物,受到台灣當局的經費支持。但隨着該雜誌關注的議題由批判共産主義轉而檢討台灣内部的問題,它與國民黨的關係開始疏離,最終形成了對立。尤其是到了1957年之後,雜誌開始討論建立反對黨問題, 以及1960年刊文勸阻蔣介石連任等,終於惹火了蔣介石。與此同時,一股新興的本土反對勢力也在匯集,他們大都經由選舉問政脱穎而出。台灣選舉始於日據時期,皆由地方士紳出馬參選。國民黨1950年公佈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第二年台灣省臨時議會成立,各縣市長也選舉産生,以後每三年一選,到1957年時已有三次地方選舉的經驗。由於每次選舉中國民黨一手包辦,選務非常混亂。“黨外”人士因此籌組“黨外候選人聯誼會”組織,並召開“選務改進座談會”,針對各種選務提出建議和方案,並推民社黨及青年黨代表向國民黨方面交涉。

  在1957年台灣地方選舉中,無黨籍的郭國基、吴三蓮、李源棧、郭雨新、李萬居與許世賢當選省議員,並稱“五龍一鳳”,他們以民意爲靠山不斷爲民發聲。在這次選舉中,《自由中國》雜誌也討論地方選舉的問題,甚至發出反對黨的呼聲。選後無黨籍與民社黨、青年黨人士就選舉中的經驗在台北召開選舉的檢討會,雷震也來參與并發表演説。與會的78人在會中决議共同發起“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這是本省與外省的首度結合,讓國民黨非常緊張。“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被與籌組反對黨聯合在一起。1957年5月無黨籍與民、青兩黨在台北召開“在野黨及無黨派人士本届地方選舉檢討會”,與會者共72人,而以雷震、吴三連、李萬居、楊金虎、許世賢、高玉樹等人爲主席團,郭國基在會上主張組建在野黨。會上决定即日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以推動新黨的决議出來,並在各地召開座談會,宣布新黨將在九、十月份成立。9月新黨秘書長雷震與《自由中國》編輯傅正等人以涉嫌叛亂罪被抓,《自由中國》停刊。但“中國民主黨”籌備會並未停止,仍在全台開展宣傳。當然在整個肅殺的社會氛圍下,組黨事件最後就不了了之。《自由中國》雜誌推動的組黨活動雖然失敗,但它對台灣本土勢力的推動還是有重要影響力,在台灣社會也起到了開啓政治討論的風向。

  《自由中國》雜誌事件之後,台灣社會的政治空氣更加緊縮,但黨外雜誌仍然在持續發展,這對於“黨外”運動的延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57年創刊的《文星》雜誌對台灣社會具有一定的思想啓蒙作用,包括殷海光、李敖等人參與該雜誌,該雜誌在1965年底被國民黨停刊。1966年1月《大學》雜誌由王曉波等人創刊,並於1971年改組,由丘逢達擔任名譽社長,陳少廷爲社長,張俊宏、許信良、陳鼓應爲編輯委員,討論改革與時事問題。《大學》雜誌未與黨外從政者掛鈎,但《大學》雜誌對台灣地方選舉報導較多,造就了多位黨外人才,也奠下黨外運動的根基。繼台灣省議會在五十年出現“五虎將”之後,六十年代台北市議會也出現“五虎將”,包括高玉樹、楊玉成、林水泉、宋霖康及黄信介等,以及雄據南部的還有楊金虎、高雄縣長餘登發等,他們也屬黨外陣營,都深具反對意識,敢作敢言。

  進入1969年,黨外人士又出現新一波的成長。1969年首次台北市議員選舉,康寧祥一砲走紅,而在同年12月“中央公職人員”及“立委”選舉中,連任兩届的台北市議員黄信介當選,餘登發當選“國大代表”,成爲終身職“中央民代”。1972年增額民代選舉,康寧祥當選“立法委員”,另外青年黨的黄順興、張淑貞與《自由中國》時代的許世賢也分别當選。“國大代表”有黄信介的胞弟黄天福與彰化縣的張春男等人,“黨外”人士越來越多地在民意機構出現。

  1975年隨着世界石油危機的出現,《台灣政論》雜誌創刊,黄信介是發行人,康寧祥是社長,張俊宏爲總編輯,姚嘉文爲法律顧問。它填補了大學雜誌結束後的言論真空。台灣政論雜誌壽命不長,但影響較大。在1975年第二届增額立委選舉中,“黨外”原班人馬當選,並無增减。至於省議員“五虎將”只剩下了郭雨欣,但郭雨欣在1973年參選“監察委員”時落敗。此後赴美被限制返台。1975年8月1日《台灣政論》出版。這是國民黨來台後第一本高舉着“台灣”大旗的反對派刊物。發行人是黄信介,康寧祥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張金策與黄華任副總編輯。第5期時銷售量已高達五萬份。

  2.“中壢事件”

  20世紀70年代國際形勢的突變促使台灣政局隨之發生變化,島内政治空氣逐漸活躍,各種政治思潮風起雲涌。隨着台灣經濟的快速發展,日益壯大的中産階級和本省籍地方勢力爲了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迫切要求擴大政治權力,改變“納税有份、參政無望”的現狀,與國民黨當局的矛盾開始激化。通過參與選舉和擴大政權實力是“黨外”勢力參政的主要途徑,圍遶選舉的争鬥自成爲“黨外”勢力與國民黨當局交鋒的重要領域。1977年發生的“中壢事件”就是一起因爲國民黨地方機構選舉舞弊所引發的重大政治事件。

  1977年11月19日舉行的台灣省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長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參加桃園縣中壢鎮投票的選民對國民黨當局用金錢收買、警察干涉等手段控制選票的舞弊行爲極爲不滿,在部分“黨外”人士的帶頭下,上萬名群衆包圍了中壢鎮警察分局,當場燒燬了警車和摩托車。面對突如其來的騷動,國民黨出動鎮暴隊,並向選民開槍射擊,打死一名大學生和一名工人,被激怒的民衆最後放火燒燬了警察局。這成爲國民黨逃到台灣後發生的規模最大的一次政治性事件。對黨外運動的後續發展産生了重要影響。中壢事件對國民黨的衝擊相當大,震撼了國民黨權力中樞,蔣經國親自坐鎮中央黨部徹夜開會。國民黨組工會主任李焕也爲了這個事件下台。黨外運動受到很大的鼓勵,中壢事件也讓“黨外”人士對選舉這條出路産生信心,也使國民黨過去老是認爲以一個土地改革政策就能安定台灣社會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當時擔任國民黨青工會副主委的關中認爲,這個事件對國民黨衝擊很大,“今天只是國民黨栽培出來的人站出來反對國民黨,就能够造出那麽大的聲勢,台灣社會真的要巨變了。” 在1977年的“五項地方公職選舉”中對林義雄、張俊宏及許信良的當選幫助較大。這次選舉中,許信良當選桃園縣市、蘇南成當選台南市長,突破了國民黨對縣市長的長期壟斷。省議會中黨外人士當選21名,台北市議員黨外也有6席。黨外人士與地方政治開始了連結。

  3.“高雄事件”

  1979年12月10日爆發的“高雄事件”,又稱爲“美麗島事件”,它將台灣的“黨外運動”推向到一個新一輪高潮。“美麗島事件”爆發前夕的台灣政治經濟社會背景非常復雜。首先是1977年五項地方公職選舉後,非國民黨籍的黨外贏得20多席省議員席次,黨外運動重心轉移到省議會,黨外開始把重心放在選戰中去。不少候選人都以餐會方式進行募款。其次是1977年選舉後康寧祥成爲“黨外”台面上的領導者,但康寧祥對黨外組織化及擴張發展的態度比較保守。在黄信介提供資源,施明德及張俊宏的推動下,“黨外”第一次整體助選活動於1978年開始,人權議題首度在台灣出現,“黨外”模仿美國民權運動的概念,采用“黑拳”做標誌,並附上象徵和平的橄欖枝,表示以和平方式來争取人權。黄信介甚至建議把“吾黨所宗”改爲“吾民所宗”。“黨外”當時的首要目標是想突破黨禁。由於過去長期以來“黨外”非常分散,無法聯合,包括南部有餘登發,北部是黄信介,各據山頭立旗。在這個時候“黨外”覺得内部要聯合才行,於是“黨外”13個省議員開始組織起來。  

  1979年12月10日,高雄《美麗島》雜誌社主要成員黄信介等黨外人士以慶祝“國際人權日”爲由,向國民黨當局申請在高雄市舉行集會遊行,但未獲得批準。黄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等人不顧軍警阻撓,於當晚在高雄市街頭組織集會,高舉火炬遊行,參加者與圍觀群衆約達2萬人。遊行者公開喊出“争自由、争民主、争權利”的口號,要求台灣當局開放“黨禁、報禁”等訴求。台灣當局出去大批軍隊,憲兵和警察嚴厲鎮壓,遊行者則以木棍、磚頭開展反擊。這場警民衝突持續達幾個小時之久,傷亡200餘人。事件發生後,台灣警總查辦了《美麗島》雜誌社及康寧祥等黨外勢力主辦的《八十年代》、《春風》等雜誌,以“具有叛國意念,共謀顛覆政權,與海外叛國分子勾連,策劃暴力奪權”罪名,逮捕了黄信介、施明德等160餘人。施明德、黄信介、姚嘉文、林義雄、吕秀蓮、陳菊等人分别被判處無期以下的徒刑不等。這是繼“中壢事件”後島内規模最大的一次反蔣事件,對國民黨在台灣統治産生嚴重衝擊,加深了“黨外”勢力與國民黨統治集團之間的矛盾衝突。

  4.“美麗島”事件受刑人家屬及辯護律師參與“黨外”

  “中壢事件”和“高雄事件”使國民黨在台灣的一黨獨霸統治面臨嚴峻的挑戰,“黨外”勢力並未就此停止活動,反而加快了組黨步伐。他們先後創辦《亞洲人》、《暖流》、《縱横》、《深耕》等雜誌,擴大輿論宣傳,争取社會同情。在1980年底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中,部分“美麗島”事件受刑人的家屬和辯護律師高票當選。1981年9月,爲給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造勢,“黨外”人士以黨外“中央民意代表”爲主體組成“黨外助選團”,集體向選民推薦“黨外”候選人,取得了較好的選舉效果。“黨外助選團”的成立,標誌着“黨外”勢力在“美麗島政團”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組織化運作的程度,預示“高雄事件”後的“黨外”勢力某種程度的復蘇。1983年到1984年間,“黨外”勢力先後籌組“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等組織,成爲當時“黨外”具有較大影響的政治組織。與此同時,“黨外”勢力極力争取組織合法化,組黨步伐加速發展。在這個時期,“黨外”勢力的發展已呈現無法阻攔之勢,這也是1986年“黨外”在圓山大飯店組黨後,國民黨及蔣經國没有抓這些人的重要原因。

  5.“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時期

  黨外一直有真假之紛争。每到選舉時,有不少人爲了選票自稱黨外,當選後,則爲權利接受國民黨的籠絡和收編。1977年,21名黨外省議員進入省議會,之後有人加入國民黨,有在在議長、副議長選舉時,投票給國民黨籍候選人。黄信介怒斥他們是“假黨外”。同時,雖然黨外一直以言論自由、人權等理念作爲對民衆的訴求,然而,在黨外的政治生態圈内,公職人員的獨攬大權與黨工的人微言輕却是一直存在的現象。過去任何願意貢獻“黨外”的年輕人,除了依附黨外公職,擔任助理之外,别無出路。在這種依附山頭生存的情况下,黨工的生活及前途便全看公職的自由心证。尤其是1982年底邱義仁開始在《深耕》雜誌上推出一系列對“黨外運動”路綫的探討,反對山頭主義特權,進而這就引發了黨外内部民主化的討論。1983年,針對年底的“立委”選舉,謝長廷提出“黨外選舉後援會”的構想,得到“黨外”雜誌編輯和新生代的支持。但究竟如何推薦候選人,這始終是“黨外”的難題。康寧祥奔走各地公職和山頭之間,協調後在“黨外”後援會會議上提出著名的“四條二款”:保障所有現任“立委”爲當然推薦之“立委”候選人。在8月29日黨外後援會第3次籌備會議中,第4條第2款,改爲“現任黨外立法委員如繼續連任者,應優先考慮。”康寧祥此舉,立刻引發“黨外”雜誌的大加撻伐,促使黨外新生代思考他們在台灣民主運動中的所應扮演的角色。保障現任制度引起黨外雜誌激烈的批判。《生根》、《博觀》、《關懷》、《夏潮》、《鐘鼓樓》等,在林正杰召集下討論因應之策。大家認爲,保障現任與國民黨“萬年國會”並無二致,新生代應集結力量與之抗衡。

  1983年9月9日,來自全台灣105名“黨外”編輯和作家聚焦一堂,公推江鵬堅當主席,逐條討論和通過章程,成立“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簡稱“編聯會”。選出第一任會長林濁水、副會長邱義仁,謝長廷 、林正杰、蘇慶黎、劉守成、鄭南榕爲紀律委員。“編聯會”還成立了一個平台,讓左右統“獨”的非主流青年——現代用語就是知青、文青、憤青,讓他們有管道,進入“黨外”圈子,通過寫文字辦雜誌,參加助選,參與社會運動等,“黨外運動”跨入初級的組織化,分工化,專業化。“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勞工法律支持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組織社團先後成立。在這種情况下,年輕人大量進入黨外主導的社運界。“編聯會”成立次日,在林濁水的主導下,集體出席“黨外”選舉後援會,和謝長廷等人聯手,删除了“保障現任”的條款。

  6.“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

  “編聯會”雖然有謝長廷等部分公職人員加入,但該組織仍然是以新生代爲主,這些新生代出生於二戰後,也喝過國民黨的奶水,也受世界思潮的啓蒙,批判力和行動力很强,横冲直撞目無威權,生猛活力直追戰後台灣的左翼青年世代。畢竟“編聯會”以新生代爲主體,只有部分公職人員加入,在社會地位的位階上,不被視爲“黨外”的全體。但黨外“編聯會”的影響下,催化了“黨外”公職走出第一步,走向組織化。“編聯會”成立後,1984年5月11日“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成立,首任會長是“立法委員”費希平,秘書長林正杰,公職人員是經由選舉産生,其社會位階較高,有一定的群衆基礎,國民黨方面當然不願意看到“黨外”公職的組織化,逐宣佈“公政會”是違法組織,要求解散或改名登記。這裏面要説説費希平,費希平是外省人,早期加入了國民黨,後來成爲無黨籍人士,“美麗島”事件爆發後,費希平與“黨外”人士的互動和交往增加,甚至爲“受難者”站台,1981年費希平正式加入“黨外”助選團,在當時國民黨的政治高壓下,費希平是唯一願意和“黨外”一起的“老立委”。“公政會”一成立就立刻面臨考驗,面對違法與解散的困境,費希平主張向主管機構登記,又致函國民黨秘書長蔣彦士,此舉引發“黨外”内部的抨擊,兩個月後,費希平退出“公政會”,改由尤清接任第二届會長,謝長廷任秘書長。

  1985年11月的地方選舉,“公政會”和“編聯會”暫釋前嫌,再組“黨外後援會”,經推薦大會審查、投票,從82名登記參選人士當中,正式推薦42名候選人,參選縣市長、省議員和台北市、高雄市議員。“黨外後援會”提出“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住民共同决定,徹底實行憲政,廢止臨時條款,解除戒嚴,停止政治迫害、釋放所有政治犯……”等20項共同政見,並提出了“黨外”的共同口號“新黨新氣象,自决救台灣”。“組黨”和“自决”開始成爲“黨外”的總基調。從這次選舉的結果來看,“黨外後援會”推薦的省議員18名,當選多達11名,包括周滄淵、陳金德,何春木,蔡介雄,蘇貞昌,游錫堃等;台北市議員部分推薦11名,全部當選,包括陳勝宏,周伯倫,謝長廷,藍美津,林正杰,顔錦福,康水木,張德銘,徐明德;高雄市議員部分共推薦6名,當選3名,包括陳武勛,陳光復,林黎琤。縣市部分,只有餘陳月瑛當選高雄縣長,尤清在台北,許榮淑在台中市,陳水扁在台南縣都落選。選後,謝長廷提案修改“公政會”章程,要求設立地方分會,並更改會名,删“公職人員”四字,非公職人員也可參加,這兩點修改,擴大了會員和組織基礎。

  “公政會”設立分會,和美麗島雜誌社設立分社和服務處,走相同的險路,踩相同的底綫,國民黨當局自然大爲生氣,1986年,國民黨持續發動輿論攻勢,揚言取締“公政會”,當年5月10日,台灣監察機構“監察委員”陶百川,台大教授胡佛,楊國樞,李鴻禧,張忠棟,居中邀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三名副秘書長樑蕭戎,蕭天贊,黄光平,與費希平、康寧祥、尤清、謝長廷、張俊雄、江鵬堅、游錫堃等人溝通。國民黨要求“公政會”不要再擴大,不要成立分會,也不要掛招牌。同一天,台灣“警總”停刊《八十年代》雜誌,陳水扁、顔福錦宣佈成立“公政會”台北分會,陳水扁任理事長,這是“公政會”第一個分會,5月17日,第二個分會“首都分會”成立,康寧祥任理事長,下設“組黨行憲委員會”,蕭裕珍任召集人。幾個月内,如雨後春笋,各地相繼成立了十幾個分會。

  國民黨當局雖然不斷祭出威脅牌,但是最終並没有對“公政會”來硬的一手。謝長廷認爲,這是因爲當時接連發生“江南案”及“十信案”,前者使美國對國民黨不滿,後者導致島内政經情勢低迷,再加上蔣經國健康出現惡化,國民黨只能虚張聲勢,没有做出實質的反應,但正是因爲國民黨的不斷退却,也客觀上助長了“黨外”勢力朝組黨方向發展的决心。

  7.“黨外”次級團體組織不斷出現

  1984年5月,“黨外”人士成立“台灣勞工法律支援會”,簡稱“勞支會”,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個以法律服務協助勞工争取權益的工運組織,也是後來的“台灣勞工陣綫”的前身。第一届執行委員包括邱義仁、郭吉仁、賀端藩、簡錫堦、蘇慶黎等人,“勞支會”成立後,出版《勞動者》刊物,以基層勞工爲觀點,對國民黨當局的社會政策進行批判。“勞支會”它的成立,最早應追溯到“編聯會”時期的帶動與影響。1984年“編聯會”幹部由張富忠擔任會長,劉守成副會長,在“編聯會”組織架構下,組成7個委員會,分别推動各項“黨外”人士所關切的議題,其中就有“勞工委員會”的召集人是劉守成,副召集人簡錫堦。“勞支會”的主要任務是擔任勞工後勤支援的角色,最初並没有走上街頭抗争,而是做義務性質的法律諮詢。與此同時,“台灣人權促進會”成立。1984年由江鵬堅、郭吉仁、史非非、黄宗文等人發起籌設人權組織,並於12月10日成立“台灣人權促進會”(簡稱“台權會”),江鵬堅爲首任會長。“台權會”成立之初以争取政治權利爲目標,尤其是政治犯的救援,解除“黑名單”的限制,要求保障言論自由等等。此外,“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也成立。“黨外”編聯會在1984年4月成立“少數民族委員會”,胡德夫擔任召集人。蘇慶黎擔任副召集人。1984年12月成立“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其諮詢顧問包括李鴻禧、陳其南、郭吉仁,促進委員有劉文雄等人。事實上,上述“黨外”的次級團體,包括“勞支會”、“台權會”以及“原權會”等社團組織,最後都成爲民進黨針對國民黨發動政治鬥争的側翼組織,尤其是與民進黨最大派系新潮流係的關係非常密切,也基本上算是新潮流係牢牢掌控的次級組織了。

  “黨外運動”發展到1985、1986年間,“黨外”開始把目標指向推進成立政黨這件事情上了,這個時候國民黨方面事實上其實已經很難再阻擋了,尤其是蔣經國個人的健康出現大問題,加上“黨外”的發展勢頭也超出國民黨的預期。一直到1986年9月28日,“黨外”在圓山飯店秘密組黨完成。

  (二)“黨外”勢力的組織化發展

  “黨外”勢力的發展雖然長達數十年,其過程也極爲艱辛,但它經歷了一個從山頭向組織化發展的過程,最後的成果就是民進黨的成立。

  1.“黨外”從散兵遊勇到山頭割據

  在“黨外”早期,由於没有組織化的動作,“黨外”勢力一直呈現散兵遊勇的狀態,所以其戰斗力一直不强,但在數十年的“黨外”鬥争中,山頭勢力逐漸形成,這也使早期在台灣各縣市形成了山頭政治,也可以説爲“黨外”保存種子奠定了基礎。

  例如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整個“黨外”基本上是呈現游兵散勇的狀態。五十年代台灣省議會的“五龍一鳳”,如郭國基、吴三蓮、李源棧、郭雨新、李萬居與許世賢等人,基本是各自作戰。六十年代台北市議會也出現“五虎將”,包括高玉樹、楊玉成、林水泉、宋霖康及黄信介等,還有雄據南部的楊金虎、高雄縣長餘登發等,他們也屬“黨外”陣營,但他們之間的合作,尤其是在選舉中的合作很少,甚至呈現散兵遊勇的局面。

  進入七十年代,隨着“黨外”勢力的恢復,“黨外”逐漸出現了山頭政治割據的局面。當時北部的黄信介和康寧祥,桃園的許信良,高雄的餘登發等等,其實都有地方山頭割據的發展態勢和局面。山頭政治的最大問題就是由精英們來主導一切,它與後來民進黨各大派系的形成有着直接的關係。

  1986年民進黨成立之前,“黨外”人士要參加地方公職選舉,其方式多采取個人化參選方式,由於無法透過地方黨部開展組織化經營,領導精英和支持群衆之間的聯繫,通常只能在所屬選區設立個人的服務處,經由私人服務取得選民的支持。在這種偏重個人服務處的組織形態運作下,公職人員和所屬助理,以及參選精英和助選人員之間的權力關係,往往充滿了人治色彩,雙方並無任何的權力約束力,更没有組織章程的規範。而是通過面對面親密接觸的人際網絡,取得領導精英的領導,由山頭先納爲派系成員,進而成爲指定接班人,取得派系選民的支持,從而形成以各地山頭爲運作核心的同心圓權力結構,每一外圈都直接隸屬於緊鄰的内圈,但屬於同一圈的成員,其間並無水平聯繫的組織關係。

  當然,“黨外”山頭政治之間不易合作,無法形成有戰斗力的團體,但在“戒嚴”時期,山頭政治也有其好處,就是可以保留“黨外”的香火。例如,康寧祥和黄信介作爲山頭老大,在“黨外”時期的作用就非常大,當時“黨外”要辦雜誌也非常不容易,但如果社長是掛康寧祥或黄信介,則雜誌相對可以辦起來,所以“黨外”不少雜誌的發行人都是找他們來掛名。

  2.“美麗島政團”時期成爲“没有黨名的黨”

  進入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中後期,“黨外”朝組織化的方向邁進了不小的一步,主要就是“美麗島政團”的成立和運作。1977年底選舉勝利及“中壢事件”展現群衆力量這兩個因素,相當程度鼓舞許多政治异議人士往“黨外”集中靠攏。在這種情形下,1978年底的增額“中央民意代表”,包括“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的選舉,成爲崛起中的“黨外”串連與整合的最佳契機。“黨外”的集結以“立法委員”黄信介爲中心,前一年勝選的許信良、林義雄、張俊宏及律師姚嘉文等人成爲最佳的輔佐,在雲林選戰助選一舉成名的施明德是全職工作者,由郭雨新秘書陳菊領軍的新生代,更是終年南北串聯,把各地孤軍戰鬥的反對人士,聯絡集結成有規模的政團,即“美麗島政團”。“黨外”開始組織化串連工作的開展,主要是以施明德和陳菊帶領的新生代爲主力。

  王拓和李慶榮,則是屬於當時“黨外”陣營中《夏潮》系統。黨外人士出書造勢之外,也陸續開始舉辦“民主募款餐會”。這種活動不但可以募集經費,更爲重要的又可讓全台各地的“黨外”人士有聚會的名目,並在餐會中發表政治演説。在各種集會、餐會不斷進行之際,台灣反對運動的組織化工作也逐步成形。1977年的五項公職選舉,黄信介和康寧祥兩位的巡逥助選,僅僅是個人的演出。在大批“黨外”省議員當選後,1978年的選舉助選工作不再只是單打獨鬥的場面了,組織化的要求擺在眼前,由誰牽頭以及如何執行,將形塑未來“黨外”的面貌,也决定了未來“黨外”的權力架構。

  在“美麗島政團”時期,“黨外”組織化的核心人物是“五人小組”,即黄信介、施明德、張俊宏、林義雄、許信良等人,他們宣佈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公佈“台灣黨外人士共同政見”,提出十二大政治建設,强調以政見來選擇“黨外”。這些政見與國民黨都是完全對立的立場,强調只能敢於認同者,才是“黨外”。助選團由黄信介擔任總聯絡人,施明德爲總幹事,陳菊任秘書。助選團還專門設置了標識符號。“十二大政治建設”的共同政見,以及架構完整的助選團,皆爲1949年國民黨來台後台灣首次出現的新生事物,“黨外”明顯的向組織化邁進了一大步。然而,“黨外”初始組織化,並没有能够完全解决、處理、包納各地的黨外山頭及派系。“五人小組”也開始研究組黨的事宜。1977年12月25日,“黨外人士國是會議”舉辦,推出了餘登發爲領導人,同一時間,黄信介提出施明德等五人負責研究“黨外’未來方面,“餘登發案”爆發後,五人小組就經常聚會,廣商對策。他們認識到,“黨外”不僅要組織化,也要掌握宣傳工具,由於五人統“獨”立場一致,社會議題采取中間偏左的立場,經過數月的討論,《美麗島》雜誌作爲一本兼具組織、運動、宣傳的刊物正式成形。《美麗島》設有社務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會、編輯委員會等三個組織,基金管理委員會爲實際决策核心,社務委員會則廣納全台各地“黨外”人士,編輯委員會包含當時統“獨”兩方最佳的編務人才,除台北總社之外,並在各縣市設服務處及縣市基金管理委員會,整個組織架構儼然就是一個政黨,依施明德的話説法是“没有黨名的黨”。《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黄信介,發行管理人姚嘉文、林義雄,社長許信良,副社長黄天福、吕秀蓮,總編輯張俊宏,總經理施明德。實際執行編輯工作的是陳忠信。原先依五人的計劃,在《美麗島》雜誌籌備期間,於6月1日在台北市成立“黨外民意代表聯合辦事處”,簡稱“黨外總部”,召集人爲黄信介、黄順興、黄天福、林義雄、張俊宏等五人。“黨外總部”研擬的組織模型,後來完全落實於《美麗島》雜誌社的組織形態。自第一期的《美麗島》問世出刊引起轟動,各地服務處也陸續順利成立後,《美麗島》即成爲“黨外”的代名詞,成爲實質的“黨外總部”。

  《美麗島》的暢銷以及各地服務處的順利成立,意味着戰後台灣反對運動,在跌跌撞撞將近三十年後,終於完成了初步的組織化任務,暫時掩蓋住内部的許多分歧。“美麗島”的大旗幟,基本上是“反國民黨聯合陣綫”,成員復雜訴求分歧,有統派有“獨”派,有社會主義者,自由主義者,中産階級農工階級,環保主義者,唯經濟發展論者,以及本省人,外省人,當然也有女性主義者,男性沙文主義者,還有革命家,改革者等等,可以説是兼容並蓄,反國民黨是成員的共同訴求。

  “美麗島”雜誌社組織有兩個系統:一個是政黨的雛形,另一個是管理上的組織,包括由許信良領導的社務委員會,姚嘉文負責基金管理委員會和張俊宏領導編輯委員會,這三個委員會基本上取代了五人小組。當時由於没有政黨,也没有地方黨部,最好的辦法就是到各地設立服務處,以服務處的名義運作。管理委員會可以集結地方上的政治領袖,在那裏辦活動,在推動運動時一起做决策,從這個意義上説,每一個地方的管理委員會本身就是一個政治團體。

  3.黨外首創“推薦團制度”

  “黨外”人士的組織化當然會招致國民黨的清算,在國民黨當局對“美麗島”雜誌社進行大逮捕之後,“黨外”反對運動組織的精英,一夜之間就成爲了階下囚。美麗島陣營形同瓦解,但受難者家屬及辯護律師相繼投入選舉,也使黨外的香火得以延續下來。1980年底的選舉,受刑人家屬高票當選。在1981年縣市長與省市議員選舉的布局上,“黨外”陣營出現“誰來參選”的問題。1980年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判時,15個律師加入辯護律師團,知名度被提昇,在“黨外”陣營頗有聲望,這些辯護律師來遞補“黨外”參政的真空期,成爲必然。“黨外”推薦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吕傳勝等辯護律師出來參選。爲展現“黨外“的群體形象,”黨外“人士逐漸醖釀組成“黨外推薦團”。這是一種類似政黨的提名制度,向選民推薦“黨外”候選人。在這次選舉中,緑底白字的“黨外”旗幟開始出現在“黨外”的演講會場上。“黨外”人士大量采用有環保意義,進步概念的緑色爲主導顔色來印刷文宣品。後來緑色成爲“黨外”的招牌顔色。同時,許多辯護律師的當選,爲“黨外”運動注入了新鮮血液,“黨外”推薦團的制度,也爲這個無名的政團增加了一點凝結作用。“黨外”人士透過這一次的推薦制度,經過選民的認同,逐步確立了“黨外”掛的主體勢力。“黨外”在這次選舉中所表現出來的組織化行動,具體化領導核心,以及統一的政治符號,已逐漸具備“雛形政黨”的條件。謝長廷後來更直接稱這個雛形政黨爲“黨外黨”。尤其是不少辯護律師進入省市議員,不但爲政壇輸入新的活力,也爲“黨外”開闢了新的戰場。

  4.從“黨外”“編聯會”到“公政會”的組織化進程

  “黨外”組織化的進程主要是與選舉直接有關聯。1983年,針對年底的“立委”選舉,“黨外”提出了“黨外選舉後援會”的構想,得到“黨外”雜誌編輯和新生代的支持,從而通過“一九八三年黨外人士競選後援會草案”,向組織化再邁進一步。“後援會”的概念,本來是源自1981年地方選舉時所采取的“推薦”制度,當年“黨外”大選成功,因而搆思更進一步加强“黨外”的組織運作模式,不料“後援會”在組織籌備的過程中,却反而成爲“黨外”陣營分裂的觸媒。當時“黨外”存在如何推薦候選人,這始終是“黨外”的難題。康寧祥奔走各地公職和山頭之間,協調後提出著名的“四條二款”:即保障所有現任“立委”爲當然推薦之“立委”候選人。在8月29日“黨外”後援會第3次籌備會議中,第4條第2款,改爲“現任黨外立法委員如繼續連任者,應優先考慮。”康寧祥此舉,立刻引發“黨外”雜誌的大加撻伐,引發“黨外”新生代思考他們在台灣民主運動中的所應扮演的角色。“編聯會”采取動作删除“保障現任”的條款。

  “黨外”也在1983年底開始進入組織化的階段,其後相繼成立的“黨外”組織包括1984年成立的“公政會”,“勞工法律支援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各地的聯誼會,這些都將成爲往後“黨外”組織的基礎。黨外“公政會”成立後,與“編聯會”有矛盾,但在選舉中還是必須合作,1985年11月的地方選舉,“公政會”和“編聯會”再組“黨外後援會”,經推薦大會審查、投票。此次選舉後,謝長廷提案修改“公政會”章程,設立地方分會,並更改會名,删公職人員四字,非公職人員也可參加,這兩點修改,擴大了會員和組織基礎。“公政會”設立分會,這與當年美麗島雜誌社設立分社和服務處的模式一樣,各地相繼成立了十幾個分會。此後,還成立了台灣勞工法律支援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等“黨外”組織的成立。“黨外”的組織化基本完成,一切朝政黨組黨的方向越來越近了。

  (三)“黨外運動”内部長期存在統“獨”兩大勢力

  在“黨外運動”中,有一個非常特殊的現象就是統“獨”兩股勢力長期並立,雙方還有某種合作的關係,即便是民進黨在1986年成立後,黨内也還有諸如費希平、傅正、朱高正等所謂的統派人士,“獨”派一直壓制統派,目的就是想把“台獨”的訴求納入到民進黨的黨綱中去。

  “黨外”運動早期都是零星式的存在,其力量非常有限,“黨外”運動勃勃發展還是在20世紀70年代,與這一時期台灣所面臨的復雜國際環境有着非常直接的關係。先是1971年台灣當局被趕出聯合國,大批國家與台灣方面“斷交”,台灣的國際處境越來越被動,接着是1978年底台美“斷交”,台灣國際環境的急劇變化,客觀上也對當時的“黨外”勢力有衝擊,他們在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同時,也對台灣前途有所思考,並開始出現分離的傾向,由於身在“戒嚴”時期,“台獨”訴求不能提出來,也不敢公開出來,“黨外”勢力只能以“自决”來取代“台獨”,所以從20世紀70年代到1986年民進黨成立之初,“黨外”主要以住民自决爲主流訴求。但與之相應的是,當時在“黨外”勢力中,也存在統派的力量。其中統派色彩最爲鮮明的就屬夏潮系統等,他們也是黨外的一支重要力量。可以這樣説,台灣的“黨外”運動,自始自終並無統“獨”之分。1960年代《自由中國》籌組中國民主黨,是由大陸籍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和台灣本土政治人物結合的一場運動,1970年代中生代的崛起,雖然已隱約有“左統”、“右獨”的區分,但在國民黨勢力依舊龐大,一黨專政的力量似乎無可撼動的壓力下,反國民黨成爲黨外運動的共同目標,是統“獨”結合爲一塊的最大公約數。

  在“黨外”時期,統派的形成有歷史的條件,也是歷史的必然,他們在台灣整個“黨外”運動裏算是一個相對弱勢的團體,但它們有自己的刊物《夏潮》、《中華雜誌》可以發表文章,統派因爲常常會跟共産黨或大陸方面拉上等號,那個時候“戴紅色的帽子”也要砍頭,要死的,所以他們也没有辦法大談特談他們的思想,而“獨”派在那時候也很少特别提到台灣人意識或是“台獨”的問題,都是以所謂的“憲政”、民主、人權、自由、司法改革等爲議題,大家都有一個分寸,没有贊成負面的衝突或者争辯。在1975年黨外本土勢力掀起“中壢事件”後,“黨外”勢力中的統派也不斷發展,1976年2月28日,《夏潮》雜誌創刊,但要到第四期以後,由蘇慶黎接任總編輯,才開始展現其實質的影響力。蘇慶黎是台南人,父親蘇新是台共創始人之一,“二二八”事件後逃亡大陸,蘇慶黎當時還是嬰兒。該雜誌對青年學子的影響産生很大的號召力。蘇慶黎積極投入“黨外”運動之中,七十年代中期,她被國民黨中央列爲“女四大寇”之一(其他三人分别是陳菊,吕秀蓮以及施叔青)。

  隨着“黨外”的活躍,國民黨情治單位在1978年後透露將逮捕幾位活躍分子以殺鷄儆猴,傳説中的名單包括七人:陳菊、施明德、林正杰、張富忠、王拓、姚嘉文、李慶榮等。王拓和李慶榮,則是屬於當時黨外陣營中《夏潮》系統。左派以《夏潮》雜誌爲基地,靈魂人物爲總編輯蘇慶黎。台灣的左翼力量,在國民黨1950年、1960年代白色恐怖的强力鎮壓下,早已凋零殆盡。直到1976年《夏潮》雜誌第四期由蘇慶黎接任總編輯後,才重新集結與復興。《夏潮》雜誌大量介紹台灣歷史及日據時期的作家和文學,並以第三世界的角度視野,强烈批判帝國主義,分析台灣社會矛盾。它又同時高舉中華民族主義大旗,立場堅定鮮明,在反國民黨陣營中,有其堅持與壁壘分明之處。1970年中期的台灣,出現了這樣一本反帝、反資本主義世界、反支配,社會主義色彩濃厚的《夏潮》,一定程度上開啓很多青年學生的視野,也影響了很多年輕人投身民主運動。該雜誌的核心爲蘇慶黎、陳映真、陳鼓應、王曉波、王拓、汪立峽、王津平等人。其中,陳鼓應爲《大學》雜誌的積極參與者,陳映真、王拓爲知名小説作家,此外,還有唐文標等人。蘇慶黎、王拓、陳鼓應、汪立峽等人活動力强,參與“黨外”運動也十分積極,在1970年代末的反國民黨聯合戰綫中扮演着重要、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1978年的選舉中,同爲“黨外”陣營的陳鼓應與陳婉真兩人還共同成立了聯合競選辦公室。陳鼓應是統派《夏潮》的重要成員,1972、1973年《大學》雜誌的主要撰稿者,陳婉真是中國時報駐台灣省議會記者。陳鼓應是外省人,依當時的社會認知,應該是全力支持國民黨的。在這組搭檔中,陳鼓應是統派,陳婉真雖然當時並無明顯統“獨”立場,但她還是傾向於本土,他們兩人開展聯合競選的策略非常成功。

  夏潮當時之所以要辦這些雜誌,主要是《夏潮》雜誌開辦久了,有一批現成的筆陣在,雜誌社要繼續用文字影響社會,來教育民衆。當時《美麗島》雜誌也在積極的籌辦中,“獨”派要辦刊物,夏潮覺得自己也應該有一份,不能只有一個《美麗島》雜誌。於是就辦了《鼓聲》和《春風》兩種雜誌。《春風》與《美麗島》的關係,非常密切,爲了編務的問題,兩邊的人互動較多。但在“黨外”的“美麗島政團”時期,“黨外”統獨的互動還算比較可以。主因還是統“獨”雙方都離不開,一旦分開,則無法存活。同時,整個“黨外”也需要刻意維持一個統一的戰綫。再是,當時“黨外”的主題不是統“獨”。統“獨”兩大陣營都是想藉助“黨外”這個大旗來庇護自己。美麗島雜誌那時的主軸比較不是放在獨立運動上,那個時候對統、“獨”問題並不凸顯。畢竟在國民黨“戒嚴”時期,黨外必須要團結一切反國民黨的力量,黨外“獨派”也明白,因爲要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

  正當美麗島雜誌社籌辦時,夏潮系統也申請了兩份刊物,陳鼓應的《鼓聲》,一直是由王曉波,蘇慶黎等人在打理。另外一份是王拓的《春風》。美麗島雜誌社成立時也邀請夏潮的成員參與,黄順興擔任社務委員會的委員,王拓和蘇慶黎都有實際參與編輯部的會議,也積極撰寫文章。但當時統派也有考慮要與美麗島做一些區隔。换言之,就是在區隔中又有一些合作。後來統派雜誌在定位上作了一些些許的區隔,如《美麗島》都是談台灣政治的政情,很少去談民間的實際問題,如勞工,農民問題。那就由《鼓聲》和《春風》來談,讓它們成爲左派的話題。《夏潮》被禁後,陳鼓應接着又辦《鼓聲》,只辦了一期又被停辦,就把王拓的《春風》拿出來辦。因爲《鼓聲》被停後,統派也需要有一本雜誌。《春風》與《美麗島》兩本雜誌并存同一個時代有其特殊的意義。一個就是統派承續要繼續跟“黨外”結合的信念,當時統派雜誌也有找一些“黨外”的人員當社員,像康寧祥等人。這也顯示,當時統派也是想被罩在“黨外”的大旗之下,通過一份刊物跟“黨外”結合的辦法也是可行的。另一個意義是在文字與文宣方面,即行動面。《春風》還有針對台灣現實狀態做更深入的報導,過去《夏潮》的編輯方針一方面是鄉土、歷史、文學。另外一個就是評論。但是没有全面報導。《春風》與《鼓聲》有非常深厚的社會主義色彩,盡管如此,美麗島雜誌社也答應支持統派的刊物。事實上,當時,陳鼓應、王拓當時就隱約覺得美麗島雜誌這些人裏也有一些人會排斥他們。當時,統“獨”的分歧存在,但没有白熱化,大家覺得應該合作,既然大目標一致,分散開來就更没有力量了。所以當時“獨”派的張春男也去《鼓聲》雜誌社,《春風》擔任職務和掛名。因爲當時陳鼓應辦《鼓聲》,王拓辦《春風》,他們當時必須找到有聲望的成名人物來掛名,雜誌才能暢銷,才能算是“黨外”的雜誌。所以張春男當時掛名爲《鼓聲》雜誌社社長,《春風》雜誌社榮譽社長。其實從《大學雜誌》起“黨外”内部就對統“獨”有不同的想法。但這群人爲了共現的民主理念,統“獨”常常一起來對抗國民黨,“黨外”運動一直是統“獨”兩股力量共同參與並推動的。當然這兩股力量平時各玩各的,爲了選舉或對抗國民黨的迫害,會選擇一起合作,兩大陣營當然也會刻意維持統一戰綫,這個策略在當時的“黨外”領導層是接受的。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黨外”,其最大的分歧應該就是在統“獨”的問題上,像黄順興、蘇慶黎、王拓、陳鼓應等,這些人心態上比較傾向統一,其他的多數人應該説都是比較傾向獨立,這個最大的歧見但並没有影響“黨外”的合作,當時國民黨體制下,要獨立也好,要統一也好,既不能公開討論,而且當時來討論這些都是不切實際的問題,畢竟對這些“黨外”人士而言,統“獨”的問題不是當下的重要問題,最多算是未來的問題,討論的時機還未到。在這種情形下,“黨外”陣營表現上没有統“獨”的衝突,可是私底下的恩怨還是不斷。由於統獨的核心理念根本對立和衝突,所以統“獨”雙方的合作也只能是一時的,最終一定會分道揚鑣,這也是被後面發生的情形所證實。事實上,即便是在“美麗島政團”時期,“獨”派勢力也在處處提防統派。以《美麗島》雜誌爲例,當時的“獨”派立場來看,觀察五人小組的工作分配就清楚了,甚至在全台各服務處的主任這個位置一定都是由有“獨”派意識的人來出任。當時五人小組在物色地方服務處主任時,有一個尺度,就是絶不能讓統派的人士擔任。尤其是美麗島雜誌内部真正對未來追求的態度、遠景以及成立在野黨,甚至“獨立建國”等等,當然都不會公開與統派講,他們不希望有統派的人參與,或者成爲杯葛與防礙。

  此外,在“黨外”時期,海外的“台獨”並不是海外的,其實就是台灣人在海外鬧“台獨”而已,因爲當時“台獨”的主張和話題只能在海外可以公開談,公開有組織,島内外是串通一汽的,像台灣的“黨外”人士到國外去,都是由海外“台獨”團體在接待,只是没有互相貼標籤而已,島内島外的“台獨”各有分工罷了,也就是所謂在海外談“台獨”,在島内談人權、民主和自由,意義都是差不多,這種意識慢慢形成,“黨外”和海外台獨彼此都心照不宣。當時,如果“黨外總部”或者美麗島雜誌社要發展成爲一個政治團體,要形成一種“獨”派的力量,要成立一個反對黨或是進行屬於台灣本土人意識的力量,黨外的核心層是不宜讓統派介入,不宜跟統派一起談這些事情,當時參與“黨外”運動的人心裏大概都知道,但不一定要公開出來,而是選舉慢慢去做。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認爲,在“餘家案”告一段落時,“黨外”和統派的合作也就基本上告一段落了。到了辦美麗島雜誌時,統派就幾乎没有人參加。雖然蘇慶黎被安排爲社務委員,但這純粹是從《大學雜誌》以來,黨外運動盡量把統獨弄在一起的做法,是政治上的統一戰綫,基本上統派的人都没有參與美麗島的編輯與發展,只是整個黨外刻意維持一個統一戰綫的表象。當然在那個時期,“黨外”統“獨”還是勉强維持了表面上的合作。所以“黨外”的統派與“獨”派問題在很早就存在,但都只是以隱伏的狀况存在着,因爲决裂的時機還不到。

  隨着“黨外”中生代的發展,進入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統派與“黨外”的連接越來越小,“黨外”朝“台獨”的趨向越來越明顯。例如,大量有“台獨”意識的人參與“黨外”中來,在1983年的“黨外”“立委”選舉中,“長老教會”會長高俊明牧師的妻子李麗珍,以“黨外”身份參選。此後,隨着民進黨的組黨,以及民進黨越來越朝“台獨”政黨的方向發展,“黨外”早期有統派思想的人也逐漸與民進黨分道揚鑣。例如,民進黨成立後,夏潮雜誌就由民進黨高雄市主委王義雄,蘇慶黎等人發起成立工黨,從民進黨陣營脱離出去。1991年3月,朱高正無法接受民進黨的“台獨”立場,自立門户“中華社會民主黨”,從此龢民進黨分道揚鑣。林正杰在1991年因爲民進黨通過了“台獨黨綱”,他公開反對“台獨”,對此不滿,因而退出民進黨。1991年6月,林正杰發表“寧爲再度黨外”聲明後,從此退出民進黨。至此,統派人士基本上退出了民進黨,也宣告“黨外”以來的統獨兩股勢力完全分道揚鑣。

  三、“黨外”提出“自决”主張

  台灣島内公開發表“住民自决”言論是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當時台灣當局被趕出聯合國,長期介入“黨外”運動的“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發表了“國是聲明”,在該聲明中就抛出“自决”的調子,這是台灣地區最早關於“住民自决”的相關言論。之後,“黨外”勢力逐漸接收了基督教長老教會有關“住民自决”的論述。

  由於當時台灣還屬於“戒嚴”時期,“黨外”勢力被國民黨視爲“三合一敵人”“黨外”人士本身不敢去觸及敏感的政治議題,但如果借用長老教會的相關論述,則成爲這個時期“黨外”勢力的發展策略。1971年12月29日,長老教會發表第一次聲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及建議》,稱“我們反對任何國家罔顧台灣地區1500萬人民的人權和意志,只顧私利而作出任何違反人權的决定。……人民自有權利决定他們自己的命運”。這是長老教會首次抛出“住民自决”的主張。1975年11月,長老教會發表了第二次的聲明《我們的呼吁》,在這次聲明中,長老教會没有再提及“住民自决”。1977年8月16日台灣長老教會發表了所謂的《人權宣言》,直接呼吁國民黨當局“使台灣成爲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爲當時台灣内部首度以團體形式公開發出“台灣獨立”的論調。這表明長老教會已從“住民自决”發展到“台獨”的主張。這對當時的台灣社會有不小的衝擊。

  “黨外”勢力在1978年正式登上台灣的政治舞台,這也與當時台灣面臨的復雜國際局勢有關係。1978年開始台灣内部盛傳美台即將“斷交”、蔣經國要停止年底選舉等訊息,台灣當時面臨復雜的局勢,“黨外助選團”决定在1978年12月25日在台北國賓飯店召開“黨外國是會議”,提出“我們堅决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1700萬人民來决定”這一論調,這是“黨外”勢力首次提出“住民自决”的主張,其中隱含了“台獨”的意涵,這也是“黨外”文件首次出現這樣的文字。1982年9月28日,“黨外”人士發表“共同主張”,稱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1800萬人民共同决定。1983年10月23日,“黨外”人士爲參加“增額立委”選舉發表的“十項共同政見”,其中第一條就是“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决定”。這表明盡管當時國民黨對有關“自决”的論調有嚴格的限制,但“黨外”勢力在選舉訴求中已經普遍在使用這個提法了。到了1985年台灣地區的縣市長選舉、省市議員選舉期間,“黨外”勢力爲凝聚力量,除了共同的政見外,在此次選舉中,黨外候選人共同打出一句口號——“新黨新氣象,自决救台灣”,顯示出此時的反對運動開始以“組織新黨”及“住民自决”爲最重要的訴求主題。尤其是在1986年“黨外選舉共同政見”中,第一條就提出“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决定”。在之前的“自决”論調上有進一步的强化,“自决”已越來越成爲“黨外”的神主牌。

  台灣的“黨外”勢力爲何在這個時候接受並强化了“住民自决”的政治主張?當然有其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歷史等環境。

  首先,從台灣的歷史發展來看,台灣民衆歷經荷蘭、日本等殖民統治,具有要求當家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强烈願望。這種心理在海峽兩岸長期分離,國民黨的專制獨裁統治,台灣當局的反共宣傳以及在台灣社會産生的恐共心理,加上西方思想的衝擊以及一些别有用心的分離主義分子的鼓噪等原因的交相影響下,部分台灣民衆因恐懼而潜藏一定的分離主義傾向。换而言之,從台灣當時的情况來分析,部分民衆出現分離主義意識傾向,是與台灣特殊的歷史發展狀况息息相關。

  其次,與當時整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狀况有一定的關聯性。當時台灣當局被趕出聯合國,國際社會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台灣當局不能再“代表中國”,而國民黨在台灣實行殘酷的“戒嚴”統治,台灣的地位其實非常尷尬,在這種情况下,部分台灣民衆對台灣未來出路進行一些思考,並刻意用所謂“住民自决”來與國民黨的大陸政策相區隔。

  再次,我們必須要看到,當時台灣社會及絶大多數民衆並不支持“台獨”的主張,加上國民黨對“台獨”的嚴厲打擊,也使“黨外”無法公開主張“台獨”,而是采取相對温和的“住民自决”之主張。

  最後,當時台灣社會内部對台灣未來的前途也存在較爲嚴重的分歧。由於“黨外”勢力内部成員復雜,有人主張和平統一,有人主張“台獨”,也有人主張“務實台獨”,即主張目前的主要任務是奪取政權,先將台灣逐漸變成一個獨立政治實體,再實現法律上的獨立,這部分人在黨内相對佔據優勢,爲求内部的平衡,擴大對外的代表性,“黨外”内部逥避了激進的“台獨”主張,改以文字相對模糊的“自决”。

  自1949年以來,由於國民黨視“台獨”、“黨外”及“中共”等爲“三合一”敵人,在國民黨的“戒嚴”白色恐怖統治之下,“台獨”自然一直是被壓制的禁忌。即便是1980年代“黨外”新生代的串起,“黨外”運動與雜誌也要逥避“台獨”,而去凸顯“自决”。1983年底“黨外”選舉提出的“民主、自决、救台灣”,就曾遭到國民黨的强力壓制,被國民黨當局認爲有濃厚的“台獨意識”,有“煽動他人觸犯内亂或外患罪”之嫌,因此,遭到國民黨當局内政部門負責人林洋港的警告,明確禁止“黨外”候選人引用這條“政見”於海報與傳單上,稱違反此項命令者,將“依法判處七年的有期徒刑”,使得“自决”的字眼,成爲當時的禁忌。在這種限制下,“黨外”大佬康寧祥决定采用“打破中央决策壟斷,掌握台灣住民命運”的口號,巧妙的避開“自决”的字眼,當時就曾發生這樣的情形,不少“黨外”候選人印好傳單後,再將“自决”兩字涂黑,就怕當選過關,落選被關。

  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前後,“台獨”人士的言論有了越來越公開化的衝撞動作,開始有“獨”派人士不斷測試國民黨當局的“台獨”禁忌。例如,1987年4月18日,《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在台北市金華中學的演講會上公開挑釁國民黨當局,稱“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爲“台灣獨立”主張在島内的公開化揭開了序幕。與此同時,“台獨”人士江蓋世則身穿“甘地精神”的標語,舉着“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要求民進黨將“台獨”列入黨綱,開始在台灣全島宣傳“台灣獨立”運動等。

  第二節 民進黨成立及其對“台獨”主張的調適

  民進黨在1986年正式組黨,這是“台獨”勢力在台灣島内發展的重大標誌性事件。盡管民進黨成立之初,其“台獨”言論並不清晰,但民進黨的成立對於“台獨”勢力及“台獨”運動而言,其推動作用不可謂不大。其原因就在於民進黨這個新生的政黨對“台灣問題”的認定及未來走向,與中國大陸及國民黨完全不同。民進黨基於“自决”之論述,抛出“一中一台”的主張,這與國民黨與大陸所主張的台灣問題仍然是在“一個中國”架構内的國内事務相去甚遠。民進黨的成立及其後來台灣政治生態的急劇變化,爲“海外台獨”勢力遷回台灣,以及海内外“台獨”勢力進一步合流,進一步促進“台獨”勢力在台灣的快速發展,都帶來了不小的影響。盡管如此,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隨着民進黨投入台灣地區的選舉以及快速成長,並兩次取得執政黨地位,民進黨也逐漸認識到“法理台獨”是一件不可能完成之事情,轉而朝追求“務實台獨”以及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之現狀的方向發展。

  一、民進黨突破“戒嚴”成功組黨

  政黨内部經常存在着許多次級的政治團體,並非所有的團體皆可稱爲派系。根據洛斯(Rachard Rose)等人的觀點,他們從結構論出發分析不區分政黨内部的派系與趨勢,認爲派系是一個有組織的政治競争單元,爲具較高程度組織化的團體,派系具有意識形態取向、建制化的領導方式與核心幹部、定型的技術專家與溝通網絡、資源的獲取與消耗及有意識的自我組織。

  “黨外”在長期發展中盡管没有正式組黨,但其内部運作中也逐漸形成了各地山頭間的不斷重組與發展。1979年之後 ,以“黄信介-康寧祥”連綫的領導軸開始出現鬆弛現象,“黨外”開始朝派系的方向發展。圍遶“補選立委”一事,一派是以黄信介爲中心所網羅的政治人物群,其主力爲地方山頭及其幹部們創辦的《美麗島》雜誌,另一派則是以“增額立委”身份的康寧祥,他是采取結合新生代知識分子經營《八十年代》雜誌。黄信介與康寧祥兩人出現彼此競争的關係,前者代表較爲激烈抗争的群衆路綫,後者代表較爲温和理性的論政路徑。兩人的政治競争中最終以激進路綫較占優勢,然而因1979年“美麗島事件”的爆發,大多數山頭與其主要幹部却因此身陷牢獄,致使激進路綫的組織經營幾乎毁於一旦。在“美麗島事件”後,反而是康寧祥帶頭整編“黨外”殘餘勢力和新崛起的政治力量,成爲“黨外”的主流派,其組成包括美麗島受刑人的家屬、辯護律師,以及公職人員等,並通過參與1980年的“增額立監委”選舉與1981年的五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使“黨外”力量得以重新整合并且得到恢復。但“黨外”内部的路綫鬥争並未停止,隨着“黨外”的不斷發展,其内部産生了路綫的分歧,尤其是對國民黨政權的性質、“黨外”運動目標、鬥争路綫和台灣前途如何定位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出現了嚴重分歧。這其實還是過去長期以來黨外内部的“山頭聯盟”與“公職掛帥”的角逐思路。在這種情勢下,“黨外”新生代因不滿公職人員長期壟斷選舉提名權,先發制人成立了“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刺激了黨外公職人員踏出第一步,開始謀劃走向組織化。“黨外公共政策研究會”於1984年5月11日,簡稱“公政會”,是由黨外公職人員組成的政治團體,原來的名稱爲“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公政會”的成員由於都是公職人員,社會位階相對較高,有一定的群衆基礎。費希平擔任第一届理事長、林正杰擔任秘書長,尤清接任第二届理事長、謝長廷擔任秘書長、第三届理事長是台北市議員顔錦福。“公政會”曾試圖秘密串連開了幾次組黨會議,但由於許多黨外人士擔心“觸法”和畏懼,因此組黨一事並未成功。盡管如此,“黨外公政會”的成立,爲後面民進黨的組黨進行了組織及幹部方面的準備工作。至此“黨外”組織化的派系權力鬥争最終形成。

  隨着“黨外”運動的不斷發展,“黨外”人士越來越覺得組建政黨,突破國民黨在政治上的限制尤爲重要。由於當時台灣當局嚴禁“組黨”,“黨外”人士采取非常了非常保密的措施來做這件事情。“黨外”時期的重要人士傅正邀請“黨外”人士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的“御龍園”晚餐。餐後他就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的周清玉家裏,詢問大家敢不敢組黨,大家都説敢。於是這一堆人集合在一起開始了秘密組黨的過程。爲了躲避國民黨的跟監,他們始終秘密進行。他們每周在周清玉家中商討有關組黨細節,過程中强調不得用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不得缺席,也不得泄漏小組的存在,這個過程非常保密。“組黨十人秘密小組”成員包括“立法委員”費希平、“立法委員”江鵬堅、“立法委員”張俊雄、“監察委員”尤清、“國大代表”周清玉、“台灣省議員”游錫堃、台北市議員謝長廷、人權工作者陳菊、學者傅正和黄爾璇等。此組黨小組至1986年9月12日,前後共開了8次會議,完成了組黨前期的準備工作。同時秘密組黨的“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簡稱“編聯會”),在第五任會長洪奇昌、總幹事邱義仁領導下,也正在密設一個組黨小組,下設有一個六人“組黨工作小組”負責編寫組黨黨綱與黨章。

  1986年9月28日,“黨外”人士在台北圓山大飯店創黨,突破國民黨當局的“黨禁”,與國民黨公開進行抗衡。民進黨踏出圓山建黨的第一步後,緊接着又組建“建黨18人工作小組”。這18人分别是費希平、傅正、黄爾璇、尤清、謝長廷、江鵬堅、游錫堃、顔錦福、康寧祥、張俊雄、蘇貞昌、陳菊、周清玉、許榮淑、周滄淵、洪奇昌、邱義仁、郭吉仁。建黨後組成的“18人工作小組”,就是將“黨外”的“公政會”和“編聯會”兩個系統的人馬進行結合。

  民進黨組黨後,立刻將“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自决”的立場列入黨綱,來處理台灣的地位與前途問題,但民進黨當時並没有涉及處理台灣地位現狀以及台灣前途方向等重大問題,畢竟當時還是“戒嚴”時期,民進黨本來就是非法成立的政黨,國民黨也一直不承認它的合法性,只是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取締它而已。民進黨建黨初期,其黨綱的制定同時融合台灣意識與中國意識。黨綱中對“中國的領土台灣”或“中華民國”等字眼都一律被“台灣”一詞所取代,同時“台灣人民”的字眼不斷出現,這表明民進黨具有强烈的“台灣意識”。民進黨雖然未將“台灣獨立”的主張納入其黨章黨綱中,但將“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决定”的原則載入其基本黨綱中。這表明當時民進黨内部多數意見傾向於主張用“自决”來處理台灣問題。此後,隨着蔣經國開放大陸探親,許多台灣民衆與老兵到大陸返鄉探親與旅遊,兩岸交流快速進展,國民黨則繼續固守堅持“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立場。盡管這個時期兩岸民間開啓了交流與開放,但國民黨對“台獨”的打壓力度並没有降低,這個時期國民黨執政當局仍然不容許“黨外”人士與民進黨公開討論“台獨”話題。

  二、民進黨“台獨”黨綱的出爐

  1987年“解嚴”前後,是台灣政治發展的重要分水嶺,隨着國民黨大陸政策的不斷調整與改變,“台獨”人士的言論也開始公開化,開始有“獨”派人士不斷測試國民黨的底綫,正是在一些“台獨”人士的衝撞下,民進黨也開始朝“台獨”政黨的道路上狂飆,最終通過“台獨黨綱”,成爲一個不打不扣的“台獨”政黨。

  (一)民進黨繼續高唱“住民自决”調子

  從1983年“黨外”勢力提出“住民自决”的主張開始,民進黨“台獨”論述的發展演變就注定不是一條直綫,而是歷經多次的折衝與轉折。1986年民進黨組黨時也稱堅持“住民自决”的原則。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前,“黨外”勢力都以迂逥形式來表達“台獨”的理念。1983年11月,民進黨前身“黨外中央後援會”,首度提出“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决定”的共同政見,盡管並未使用“主權”、“獨立”、“建國”、“自决”等敏感字眼,但對於國民黨到台灣後長期預設的統一立場而言,黨外提出的所謂“住民决定”等言論當然有所出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説是新生的民進黨開始向執政的國民黨提出了正面的挑戰。

  (二)民進黨高舉“台獨言論自由”的旗號

  台灣“解嚴”後,民進黨走向“台獨”之路,其實最早是從“台獨”言論自由開始,不斷嘗試衝撞國民黨當局有關“台獨”的限制,試圖以此來撕破國民黨當局對“台獨”的話語禁忌,尤其是一些“台獨”分子打着“台獨言論自由”的旗號,向國民黨當局公開叫板。

  1.民進黨大肆操作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

  1987年8月30日,台灣剛“解嚴”一個多月,一群人群聚在台北市國賓飯店國際廳成立了所謂“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當大家討論到該組織的章程時,許曹德提案發言,要求大會把“自决條款”修改爲“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並列入第三條第二款組織章程裏。許曹德話一説完,衆人皆嘩然。主持人蔡有全要求舉手表决。全會出席者共有142位,獲得92票多數通過。在當時台灣當局的“懲治叛亂條例”還没有被廢除、“刑法一百條”尚未修改的情勢下,如果這個“台灣應該獨立”提案通過的話,那麽“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就是公然挑戰國民黨的“國安法”,國民黨方面就可以將這個組織定義爲“叛亂團體”,其負責人就要受到當時法律的嚴懲。但在大多數人的鼓噪下,大會仍然通過把“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組織章程的决議。台灣内政部門隔天隨即表示,“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的主張違反當局的基本政策。這剛好給國民黨一個機會,台灣“高檢署”决定要依法嚴辦。在這種情况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新選出來的會長魏廷朝與副會長柯旗化都婉拒出任正副會長一職,讓剛剛成立的“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形同群龍無首。“高檢署”决定要把“台獨提案人”許曹德和“公開主張台獨”的大會主持人蔡有全,一並起訴。蔡有全、許曹德兩人於同年10月12日首度出庭應訊,最終以“預備意圖竊據國土”遭到“高檢署”的重罪收押,這是曹、許二人的第二度牢獄之灾。民進黨於是掀起了聲援蔡、許“台獨”案的行動,“台灣獨立”的政治主張也從此在台灣全島進入台面化。1988年1月16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有期徒刑11年,許曹德有期徒刑10年。這是台灣“解嚴”後第一個因政治意見的表達“台獨”立場而被當局當做“叛亂行爲”處理的案件。與此同時,“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與民進黨開始舉辦策劃全島性的聲援和抗議活動,以此來炒作“台獨”言論自由的話題。

  2.民進黨公開稱“台獨言論自由”

  1987年11月10日,在剛剛“解嚴”的政治氣氛下,民進黨第二届全台代表大會首度發表聲明,强調“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盡管當時考慮到來自國民黨的巨大政治壓力,“台獨言論自由”並未成爲黨的正式决議,只是以會後聲明的形式發表,但當時全黨内部對此並無任何争議,只是在表達的形式上有所顧慮而已。顯而易見,不管是“住民自决”,還是“台獨言論自由”,都並未直接表明民進黨是否要主張“台獨”的政治立場,還是停留於有些模糊的表態,但在當時台灣社會及官方對“台獨”還是禁忌的形勢下,民進黨提出“台獨”的字眼,表明民進黨内部主張“台獨”的聲勢開始大幅度昇温。

  3.民進黨進一步提出“台獨前提論”

  隨着台灣島内政治形勢的發展,民進黨在“台獨”論述上也采取了逐步加温的政治策略,民進黨在“台獨”論述上取得突破性進展是抛出了所謂的“台獨前提論”主張。1988年4月17日,民進黨在高雄市國賓大飯店舉行的全台代表大會中,當時許多黨代表表達了對蔡、許“台獨”案的聲援,民進黨在這次會議上通過了“台灣主權獨立”的决議案。該决議文稱:“爲穩定台灣人民信心,澄清台灣國際地位,本黨重申: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爲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台灣國際地位之變更,必經台灣全體住民自决同意”(“高雄决議案”,又稱“四一七决議案”)。但在最終的版本討論中,當時擔任民進黨中常委的陳水扁提出了修正意見,主張加上“四個如果”的限制,即“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的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宣佈獨立”。盡管當時民進黨内部有不少人希望推動將“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這句話列入黨綱,但經過民進黨内部派系的鬥争與妥協,大會最終决定暫不將“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這句話寫入黨綱。决議文的内容如下:

  爲穩定台灣人民信心,澄清台灣國際地位,本黨重申: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爲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台灣國際地位之變更,必經台灣全體住民自决同意”;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的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宣佈獨立”。

  盡管“台獨言論自由”没有被列入黨的正式决議,它最終决定另以强硬聲明表達立場,因而産生了所謂的“四一七决議文”。就“台獨”論述的發展來説,“四個如果”顯然是民進黨在“台獨”道路上狂飆的重大突破,其最大特色在於把“台獨”視爲手段,“台獨”是在“四種”非常情况之下,不得不訴諸的非常手段。因此,民進黨所謂的“台獨”主張,並非是没有任何前提,無可妥協的信仰精神,而是明定前提、可以妥協的策略選擇。换言之,民進黨的“台獨”論述發展至此,確實與其外在環境與内外壓力相一定的關聯性。

  4.民進黨發起“新國家運動”

  爲了持續聲援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曾經三度入獄的政治犯黄華與鄭南榕、林永生三人,從1988年11月16日開始,發起“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爲“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以40天的時間環島一周,企圖在台灣唤起民衆認同台灣,關心台灣前途的意識。在“新國家”、“新憲法”、“言論自由、台獨無罪”、“釋放蔡有全、許曹德”的訴求下,向台灣全島進行串連。此舉當然遭到了國民黨當局的注意,黄華因推動“台灣新國家運動”,遭台灣“高檢署”指控爲“預備意圖竊據國土”起訴,於1990年第四度被逮捕,再因“叛亂罪”判刑十年。隨着“刑法第100條”修正後,他於1992年5月18日出獄。

  5.“鄭南榕自焚”事件

  1988年12月10日,“台獨”分子鄭南榕在《自由時代》週刊刊登許世楷撰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引起國民黨當局强烈的震撼。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叛亂罪”的傳票,當時台灣社會已經“解嚴”。鄭南榕在收到傳票6日後,一直“絶不出庭”。1989年1月27日,鄭南榕開始將自己關在辦公室内,在雜誌社里布署防禦工事,鐵門、鐵窗加鐵絲網,并且準備了三桶汽油和一支打火機,藏在他的辦公桌下。他開始爲期71天的“自囚”生涯,以所謂的“非暴力”的方式,表達對此“叛亂罪”的抗議。1989年4月,爆發了鄭南榕自焚身亡事件。民進黨中常會隨即做出决定,爲鄭南榕舉辦追思大會。“鄭南榕自焚”事件從此也成爲民進黨後來在選舉中攻擊國民黨,争取選票的重要話題。

  6.民進黨抛出“事實主權論述”

  從黄信介到許信良,民進黨領導人的不同風格,也使得民進黨的作風逐漸由强硬轉向温和,路綫也慢慢變爲重議會而輕街頭,黨内派系以美麗島與新潮流對抗爲主。1989年的縣市長大選,台灣海内外“台獨”人士紛紛草擬“台灣憲法”草案,如林義雄返台帶回一本“台灣共和國基本法”的文本,海外“台獨聯盟”的重要成員張燦鍙、許世楷、黄昭堂等人分别提出“台灣憲法草案”。隨着新潮流等激進勢力在民進黨内部的崛起,“台獨”前提論這種迂逥作法,已經在黨内受到越來越大的挑戰和質疑。1990年10月,民進黨舉行第四届第二次全台代表大會,會上有人提出“確認台灣領土範圍”的提案,要求就“台灣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進行表决,後來經過謝長廷等人的介入修正,將“台灣”改爲“我國”,“主權”改爲“事實主權”,因而産生了所謂的“一〇〇七决議文”。其内容如下:

  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内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

  就“台獨”論述的發展階段來説,“一〇〇七决議文”是民進黨首度直接公開表達“反對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的立場。畢竟,“四一七决議文”只説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民黨的“中華民國”立場其實並無實質區别,至於“四一七决議文”所説的台灣國際“主權獨立”,由於並未明確區别台灣與“中華民國”,因此是否反對“中華民國法統”,完全無法從字面上去加以論斷。從這個角度來觀察,“一〇〇七决議文”可説是民進黨首度否定“中華民國法統”的政治宣言。但爲了避免朝野對决,增加轉圜餘地,謝長廷等人又提出“事實主權”的概念提法,以便擴大彈性解釋的政治空間。畢竟事實主權的法律位階低於主權,但高於治權。民進黨采取刻意避開法律宣示,轉向事實宣示的做法,堪稱是民進黨因應台灣政治困境的概念突破。這種刻意模糊、擴大彈性解釋的做法,在隨後的統“獨”論述發展上,可説屢見不鮮,例如,之後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施明德的“台灣現狀已經獨立”,以及蔡英文的“中華民國台灣”等等,都一再顯示民進黨人或“台獨”分子一直想突破台灣現有的政治窠臼,爲其“台獨”主張尋求出路。

  當時台灣當局行政部門負責人郝柏村認爲民進黨這個“國土範圍案”就是“台獨”,聲稱“台獨”主張就要封殺。1990年12月,“台灣教授協會”成立並以“支持台灣主權獨立”爲其宗旨,這是台灣第一個認同“台灣獨立”理念的學術團體。

  (三)民進黨“台獨黨綱”正式出爐

  隨着民進黨内部激進“台獨”勢力的抬頭,以及外部環境的變化,民進黨内部不少人,尤其是新潮流係認爲整個形勢發展對其“台獨”主張相對有利。基於此種判斷,民進黨於1991年10月13舉行的第五届全台代表大會上,新潮流係的林濁水領衔提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黨綱提案,後來經過陳水扁等人的介入修正,最終加上“公民投票”的前提作爲但書,成爲民進黨基本綱領第一條,被稱“公投台獨黨綱”,會後同時發表“民主制憲、執政建國”的大會宣言,可以説民進黨的激進“台獨”勢力首度主導了黨的基本路綫。

  主張如下: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並保障雙方人民往來時之權益。

  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爲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内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决定。

  其中,林濁水的原來提案,最後一段只寫到“……制定新憲法”爲止,但在陳水扁的修正下,才加上“……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决定”等文字。顯然,林濁水强調“獨立建國”的運動目標,但陳水扁則强調“公民投票”的必要性。“台獨”目標與民主程序的緊張拉鋸,首度以直接衝突的形式出現,雙方爲了相互妥協,最後不得不增列最後一段共識决議。

  然而,不管是强調“台獨”目標還是民主程序,“公投台獨黨綱”無疑是民進黨内部折中的産物,但其中所標舉的“台獨”論述,已使民進黨的“台獨”主張更加明確化,從而降低了民進黨政治轉圜的空間。换言之,它也使民進黨從此陷入了“台獨”黨綱所帶來的一系列困境而不能自拔。其一是使民進黨的“台獨”追求與台灣現在所處的“中華民國”體制有衝突。其二是使民進黨陷入“台灣獨立”政治優先還是“公民投票”民主優先的抉擇矛盾之衝突。换言之,如果絶大多數台灣民衆選擇兩岸統一,民進黨是否會接受,民進黨長期以來並未有明確的回應與答案。

  盡管這個時候台灣島内對有關“台獨”的言論及主張開始有所放鬆,但海外“黑名單”的返台禁令仍然有效,國民黨當局對“海外台獨”人士返台的管理仍然很嚴格。1991年12月7日,“台灣獨立聯盟”世界總本部主席張燦鍙自日本東京搭機闖關,在桃園中正機場被警方逮捕。1992年5月18日,黄華、陳婉真、林永生、鄒武鑒、許龍俊、江蓋世等人,因“刑法100條”修正公佈生效後重獲自由。5月23日,“台獨聯盟”的重要頭目郭倍宏、李應元、王康陸自土城看守所被釋放。至此,民進黨成爲不折不扣的“台獨”政黨。

  三、 “台獨”持續發展與民進黨對“台獨”主張的調適

  (一)民進黨對“台獨”主張的調整

  1.施明德抛出“不必也不會宣佈台獨”

  1995年9月15日,民進黨時任黨主席施明德在美國公開宣佈“民進黨如果執政,不必也不會宣佈台灣獨立”,由此引發民進黨内部新一波有關“台獨”轉型的論戰。施明德的論述在一定程度可以視爲是民進黨公開宣佈抛棄了“以台獨建國”爲基調的“台獨”主張,嘗試開闢出所謂“以革新保台”爲基調的新型“台獨”論述。“不必宣佈台獨”是對民進黨之前“台獨”定位的重新解釋,認爲“台灣已經獨立”,“台灣只要維持國際現狀,即可確保主權獨立”、並不需要另外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這種觀點,不但否定了民進黨長期堅持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同時也否定了强調獨立建國的“新國家運動”。

  “不會宣佈台獨”是民進黨對“台獨”策略的重大調整,表明民進黨已經認識到所謂的“台獨”並非由民進黨或台灣能够單獨决定,而是涉及到海峽兩岸甚至中美關係更大層面的復雜問題。在這種考慮下,民進黨的“台獨”論述逐漸轉型爲“主權已經獨立,建國尚未成功”。尤其是國際上,台灣的“法律主權”地位並未獲得國際社會的支持或承認,即便在台灣内部,台灣多數民衆對“台獨”意識仍然心存疑慮及不安。在這種情况下,民進黨認爲當務之急是要進行“争取國際支持”、“改造國家體制”以及“鞏固國民意識”等三項政治工程,這些都可以在“維持台灣主權現狀”的基礎上來推動,並不需要急着預設宣佈“台獨”。

  2.民進黨新生代抛出“新世代綱領”

  1996年5月7日,時任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的周奕成聯合其他新生代共同發表“台獨運動的新世代綱領”,公開向之前的“台獨”論述提出挑戰,使“台獨”轉型論述進入世代交替的新階段,宣稱“舊世代爲了過去、悲情、民族而主張台獨,新世代爲了未來,希望、民主而主張台獨,世代不是年齡的問題,而是心態的問題。”

  大綱如下:

  台獨不是什麽神聖使命,而是務實的政治主張。

  台獨不是因爲台灣人四百年受到外來政權的壓迫,也不是基於台灣人對中國的讎恨恐懼。台灣不是對過去的反彈,而是對未來的展望。

  台獨不是唯一的政治目標,而是爲了實現社會改革理想的途徑。

  台獨運動不能統攝一切政治社會改革運動。

  台獨不一定以“台獨”爲國家名稱、國號、國旗、國歌的變更,不是台獨運動的主要目的。

  台獨運動可能將不再只是反對運動,而是國家的整體目標。

  台獨可以不在民進黨或台獨運動團體的手中達成。台獨運動的成功與否,與民進黨的執政與否,並無必然關連。

  台獨運動以凝聚台灣人民的國民意識爲優先目標,因此應該推行社會大和解。没有大和解,就没有台獨運動。當更改國體、國號等與凝聚共同意識的目標發生衝突時,可以暫時放棄更改國體、國號。

  台獨運動是一個團結的運動,不是分化打擊的工具。各黨派團體不應以台獨正統自居,用台獨與否來打擊异己。

  台獨不是民進黨或任何團體黨派的私産,而是台灣人民的公共財。

  新世代綱領的主張者試圖把“台獨”運動與反對運動相脱鈎。這表明隨着台灣島内政治形勢的發展,尤其是隨着國民黨的本土化發展,内部因素已不再成爲民進黨能够實現“台獨”的最大障礙。换言之,就民進黨人的角度來看待“台獨”,認爲内部因素已讓位於外部因素,即“台獨”能够實現的關鍵問題,由之前的能否推翻外來政權國民黨,轉爲能否共同面對北京要求統一的壓力。因此,對於民進黨而言,隨之而來的首要目標並不是如何打倒國民黨,而是如何凝聚台灣内部的團結,來共同應對北京的挑戰,共同開展政治改革,實現“革新保台”的目標。

  3.許信良“大膽西進”與“中國政策大辯論”

  1997年年底,民進黨縣市長選舉大勝,民進黨的得票率爲43.32%,超過國民黨的42.12%。這是台灣選舉史上第一次在野的民進黨得票率超過執政的國民黨,這極大地提昇了民進黨的政治進取心。但由於民進黨當時的標籤是“台獨”政黨,兩岸關係又一直是民進黨内部争論的焦點,時任黨主席的許信良提出“大膽西進”主張,試圖改變民進黨在台灣民衆心目中的形象,從而爲民進黨在台灣未來的選舉中更上台階奠定基礎。

  1998年2月13日,在許信良的主導下,民進黨中央舉辦了爲期三天的“中國政策大辯論”,民進黨内部希望能够厘清不同路綫的思考,並促成民進黨大陸政策的具體化。民進黨在這個時期之所以會出現有關大陸政策的辯論,主要還是因爲民進黨内部不少人對“台獨”有顧慮,擔心影響民進黨的社會形象,加上2000年選舉即將到來,民進黨内部要求檢討兩岸政策的呼聲日益高漲,正是在這個背景下,民進黨内部開始了所謂的“中國政策大辯論”。

  民進黨内部的這場中國大陸政策大辯論,主要是許信良系統與新潮流係之間的交鋒。“西進中國”的辯論代表包括許信良、陳忠信、郭正亮,“戒急用忍”的代表則以新係爲主軸,主要爲邱義仁、林濁水、吴乃仁等人。最終民進黨内部達成了“强本西進”之共識。在有關兩岸談判方面,民進黨内部達成的共識有三點:一是兩岸應談判,談判不應以主權爲標的物。即便雙方無法在主權議題上達成結論,也不宜因爲主權衝突,妨礙其他議題的對話協商;二是有條件的正面交往;三是采取全方位的談判策略。台灣不排斥任何議題的對話。尤其在兩岸經貿部分,民進黨呼吁李登輝當局應正視台灣在大陸的權益,並能够采取協助的措施。

  4.民進黨“台灣前途决議文”出爐

  1999年5月9日,民進黨第八届第二次全台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台灣前途决議文”,决議文中聲明“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這樣的論述,與“四一七决議文”和“一00七决議文”所偏重事實主權的政治論述有相當的雷同。民進黨試圖將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民國”體制兩組概念相結合 ,形成不需要更改“國號”的“中華民國台灣化”概念,同時住民自决的目的不再是建立獨立國家,而是變更獨立的現狀。“台灣前途决議文”可以説是“革新保台”論述的定型化與具體化。自1995年後民進黨黨内關於“革新保台”論的争議與辯論,自此定型爲共識,具體化爲政黨的决議文。這表明民進黨已經進入到强調台灣已經“實質獨立”的新階段。

  5.民進黨通過“開創台灣經新局决議文”

  2000年民進黨正式取得對台灣地區的執政地位。2001年10月20日,民進黨第九届第二次全台黨員會議通過了《開創台灣經濟新局决議文》。這次决議文是在第四届“立委”選舉前夕通過的,其當然有爲選戰誓師造勢的意圖。此外,它同樣也是民進黨執政後首次通過的决議文,經民進黨全代會修正後,位階等同於黨綱,籍此淡化之前意識形態掛帥的“台獨黨綱”。

  6.民進黨通過“社會同行世代共贏”决議文

   2019年9月28日,民進黨在全台的黨代表大會上,通過《社會同行世代共贏决議文》,此次决議文出台之際,正值蔡英文謀求2020年連任的背景下,本次决議文以反對“一國兩制”爲基調,以維護“台灣主權”,鞏固“民主治理”爲口號。該决議文表明民進黨的“台獨”主張,已經演變爲“維持現狀就是台獨”的階段。

  (二)“海外台獨”組織掀起返台浪潮

  1.美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返台

  1992年7月7日,國民黨當局正式取消海外“黑名單”的返台禁令。黄昭堂、陳南天跟“刺蔣案”的黄文雄,是最後一批被解禁的海外流亡人士。1992年7月底,“台獨聯盟”台灣本部召開盟員代表大會,决議更改本部名稱爲“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直屬本部”,張燦鍙連任主席、李勝雄擔任副主席、王康陸擔任秘書長。此後,“台獨聯盟”幹部紛紛在全台各地參選搶公職,張燦鍙回到故鄉參選台南市長、李應元參選台北縣立法委員,郭倍宏曾參選台南市長與高雄縣“立委”均以失敗告終。“海外台獨”返台後的政治發展並不順利。

  2.日本“獨立台灣會”返台

  1993年4月27日,海峽兩岸首度在新加坡舉行會談,台灣方面由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率領海基會代表團,與中國大陸的海協會會長汪道涵會談,雙方進行3天會商,史稱“汪辜會談”。同年10月26日,“獨立台灣會”史明偷渡回台,在台南縣新營收費站被捕,移送台北高檢署,後以10萬元交保釋放。史明回台後,組織一個“獨立台灣會”的宣傳車隊,展開全台範圍内的車隊宣傳“台灣獨立”遊行。隨着史明的離世,“獨立台灣會”的活動也基本停止了。

  (三)台灣島内“台獨”組織紛紛成立

  隨着“台獨”在台灣島内的發展,“獨”派組織也紛紛成立,這一時期,各種“獨”派組織不斷成立,但比較有影響力的有“外獨會”、“建國黨”等。

  1.“外獨會”成立

  1992年8月23日,廖中山、張忠棟、陳師孟、徐馨生、黄秀華、鐘佳濱等人,發起成立“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廖中山擔任創會會長。廖中山赴“内政部”申請“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立案遭到國民黨方面的拒絶。這表明當時台灣方面尚未完全放寬對“台獨”組織成立的限制。這是首個由部分外省人群體成立的“台獨”組織。

  2.“建國黨”成立

  “建國黨”一直是謀求“台灣獨立”的急先鋒,標榜“以建立新而獨立的台灣共和國”爲最高宗旨,主張立刻建立“台灣共和國”,認爲所謂的“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中國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爲非法。1996年10月6日,“建國黨”在台北市士林舉行成立大會。“建國黨”創黨時,有些民進黨公職人員就私下以“五點半建國黨”一語來嘲諷“建國黨”這些教授們,挪諭該黨是要在台灣學校每天下午五點半放學下課之後,才搞“業餘革命”的政黨。1998年該黨在“立委”選戰中失利,證明“台獨”是選舉毒藥,其在全台的實際支持度僅約1.5%,在社會上被當成笑話,於是許多“建國黨”創黨重要成員,對主張“台獨”的建國黨没信心,紛紛退黨。

  3.“台聯黨”成立

  2001年8月12日,李登輝結合國民黨内的本土派及偏緑人士,組成一個以本土化爲訴求的台灣新政黨“台灣團結聯盟”(簡稱“台聯”)。“台聯”創黨時主要以原中國國民黨内本土派的黨員及民進黨内獨立派的黨員所組成,其創黨的四大宗旨爲“穩定政局、振興經濟、鞏固民主、壯大台灣”。由於其偏向台灣本土化與台灣“獨立”的政治訴求,普遍被歸屬爲泛緑陣營的政黨之一。李登輝雖然並非該黨黨員,但被“台聯黨”奉爲精神領袖。2001年第5届“立法委員”選舉獲得13席“國會”席次,“台灣團結聯盟”僅次於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成爲台灣第四大政黨。在蘇進强主席的帶領下,2005年任務型國代選舉中,“台灣團結聯盟”席次超越親民黨成爲台灣的第三大黨。“台聯黨”在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新選制壓力下也逐漸轉型,希望能借此與民進黨、國民黨切割成爲第三勢力政黨。不過,“台聯”後面臨不斷泡沫化的處境,到2018年“立委”選舉,“台聯黨”未能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跨過5%門檻,無法取得“立委”席次,在立法機構被“時代力量”取代。

  第三節 另立門派的“台獨”團體與政黨

  1992年,台灣在“刑法100條”廢除後,從事“台獨運動”從此不再有叛亂罪的風險,許多“獨”派團體爲了當官、搶選票,紛紛另立山頭充當“獨”派代言人,自組政黨,搶攻政治資源。

  一、“台獨”政黨不斷涌現

  2000年以來,“台獨”小政黨不斷涌現,已成爲“台獨”政治市場的一個突出特點,這是值得觀察之處。

  1.“台灣基進黨”

  “台灣基進黨”最早於2012年成立, 2015年7月向“内政部”正式申請成爲全台性政治團體——“基進側翼”政團,以高雄市爲戰場。2016年5月申請改爲政黨“基進黨”,2018年縣市議員選舉,以“台獨”立場參加縣市議員選舉,“台灣基進黨”在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的十幾位市議員候選人遭到全軍覆没,再次證明“台獨”政見是選舉中毒藥。2019年4月29日再更名爲“台灣基進”,總部位於高雄市,現任黨主席爲陳奕齊,目前在民視台灣學堂主持節目。“台灣基進黨”在2020年選舉中,該黨的陳柏惟當選區域立委。

  2.“自由台灣黨”

  “自由台灣黨”是島内公開明確主張“台灣獨立”的政黨,由台灣大學土木係退休教授蔡丁貴先擔任“公投護台灣”總召集人。蔡丁貴於2015年4月17日在台北台大校友會館成立“自由台灣黨”。“自由台灣黨”有將無兵,蔡丁貴在街頭單打獨鬥,經常和警方起衝突,在立法機構旁搭帳篷擺攤宣傳理念。2016年選舉中,該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全軍覆没,在全台各地只拿到4萬多張政黨票,得票數比一個民進黨的區域“立委”還少很多。

  3.社會民主黨

  社會民主黨簡稱“社民黨”,由範雲、賴芳玉、陳尚志、葉大華、吕欣潔、江俊宜、嚴婉玲等人發起籌組,於2015年3月29日宣佈成立。範雲發表建黨宣言,誓言打破藍緑兩大黨寡頭的政治。2016年1月18日,第九届“立委”選舉,社會民主黨與與緑黨共組參政聯盟“緑社盟”,但最終候選人全部落選,範雲請辭社民黨召集人。2018年6月19日,爲因應該年底舉行的地方選舉,社會民主黨、緑黨、“台灣基進黨”宣佈成立“社會福利國家連綫”聯合競選,範雲再次出馬帶領社民黨與“時代力量”、民進黨搶奪緑營選票,社會民主黨在台北市提名5人,最後只有大安區苗博雅1人當選台北市議員,緑黨有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等三人當選。此後,該黨的政治聲勢持續下滑,範雲在2020年被民進黨延攬,成爲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

  4.“時代力量”

  “時代力量”簡稱“時力黨”,該股政治勢力是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竄起,2015年1月25日舉行“時代力量”創黨成立大會,由林昶佐擔任建黨工程隊總隊長。9月13日,“時代力量”正式宣佈成立,黄國昌出任第一任執行黨主席。2016年選舉中獲得政黨票744,315票,得票率6.11%,在“立法院”有5個席次,是台灣立法機構第三大政黨,也被視爲政治立場偏台灣本土的第三勢力代表。“時代力量”提出“進步價值”、“公開透明”、“台灣國家地位正常化”等政治主張,同時持續推動“台灣獨立”運動。在2018年台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時代力量”在台灣各地總共提名40名直轄市及縣市議員候選人,並有16人當選。此後,“時代力量”逐漸走下坡路,並被柯文哲領軍的台灣民衆黨所取代。在2020選舉中政黨票1098110票,得票率7.75%,在立法機構有3個席次,是台灣立法機構第四大政黨。

  5.“喜樂島聯盟”

  台灣民視前董事長郭倍宏利用電視媒體力量,加上“政經看民視”的彭文正與李登輝的力挺,成立“喜樂島聯盟”,並在2018年10月20日,舉辦了“反并吞正名公投”活動,試圖走“激進台獨”的路綫來獲取支持者。由於郭倍宏等人與民進黨存在利益等方面的衝突,“喜樂島聯盟”因此遭到民進黨的全面扺制,民進黨限制黨内所有公職禁止參加“喜樂島聯盟”舉辦的活動,對參加者祭出黨紀之處分。2019年3月,民進黨在“總統”候選人黨内初選前發動攻勢,利用民視董事會投票之機,拔除郭倍宏在民視董事長的位置,由總經理王明玉取代郭倍宏出任董事長,“政經看民視”的彭文正主持節目,也被民視撤除,“喜樂島聯盟”也失去媒體宣傳的舞台,該組織目前影響力較弱。

  二、“台獨正名”、“修憲制憲”等“台獨”運動不斷出現

  1.推動“台灣正名”運動

  2002年5月11日由“台獨”勢力啓動的“511台灣正名運動”,由李登輝擔任總召集人,宣稱要斬斷台灣和“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台灣正名運動”除了“去蔣化”之外,亦包括更改駐外機構名稱以及將台胞居住國的身份由“中國”改爲“台灣”。2003年9月6日,社運團體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前舉辦“台灣正名運動”抗争活動。“228手護台灣大聯盟”,2004年7月1日在台北市圓山大飯店舉行“台灣制憲運動誓師大會”,李登輝擔任“制憲運動”總召集人,發起人黄昭堂、姚嘉文共同啓動運動列車。

  2.“台灣國運動”

  2005年5月29日,“台獨”分子王獻極成立“908台灣國運動”,並擔任總會長,聲稱要推動台灣 “正名制憲”。“908台灣國運動”與“台灣國辦公室”都是極是深緑“台獨”組織,其執行長是陳峻涵,曾經丢鞋子抗議馬英九,也曾在公交車上向柯文哲抗議。王獻極是台電核電工程師退休,1999年投入陳水扁競選總部助選,被推薦進入“總統府”擔任姚嘉文“資政”秘書,也曾參加2004年“牽手護台灣運動”等“台獨”活動。

  3.“台灣制憲聯盟”

  2019年1月23日,“獨”派大佬辜寬敏成立“台灣制憲聯盟”,全力推動制定台灣“新憲法”,包括時任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的賴清德以及民進黨、時代力量、社會民主黨、台灣基進黨等4個緑營政黨的黨主席一同出席成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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