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七章 “台獨”組織的特徵

  “台獨”組織的出現及其發展演變當然與台灣地區特殊的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相關聯,可以説它是台灣特定歷史階段的特殊産物,其階段性特徵非常突出。“台獨”組織出現於二戰後,這與當時台灣形勢發展尤其是復雜的國際局勢之環境分不開。同樣,“台獨”組織在其發展過程中,也經歷了一個不斷演變的歷史過程,呈現出山頭林立、内鬥激烈、主張不一的顯著特徵。但是我們必須看到,盡管台獨組織的形態“五花八門”,論述甚至有些天馬行空,但“台獨”組織在台灣社會長期的存在,客觀上起到了某種政治社會化的功能,這應是我們要高度警惕的。

  第一節 “台獨”組織的發展階段

  “台獨”組織的發展並非一蹴而就,也並非直綫式的一帆風順,有其發展演變的歷程,尤其是與台灣地區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的脈絡密切相關。在台灣地區,早期“台獨”組織都是在海外開展活動,在島内是最大的政治禁忌。即便是“黨外”的美麗島時期,盡管不少人認爲該組織是實質性的“台獨組織”,但參與“美麗島”的這一群人,他們也只是偶爾有一兩個人敢公開地談論,多數人還是極力逥避。他們公開的主張十分謹慎,標準的口號是“台灣前途應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在“台獨”宣示上是非常低調。到了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隨着“黨外”新生代的匯集,他們在1982年的中山堂發表了“共同主張”,主張“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人民共同决定”。這就是“自决”,比以前的“尊重意願”更進一步了。而1983年黨外作家編輯聯誼會成立後,總體上確立了“黨外”的基本共識:“台灣之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决定”,“台獨”進一步正式“組織化”了。不過從此前比較暗示性的“自决”到公開地以組織追求“獨立運動”,當然是1987年的“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該組織正式把“台灣獨立”列爲總會的宗旨,也因此發生“蔡、許台獨”案,以及爆發了一連串的街頭抗争,至此,“台獨”主張在民間正式台面化,不再偷偷摸摸。

  同時,一些民進黨人士也步步爲營地在黨内推動“台獨運動”。希望民進黨成爲發動“台獨”運動的引擎。先有江蓋世要求將“台灣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列入黨綱的提案,也有1987年民進黨第二次全代會上通過的“台獨言論自由的决議文”,以及舉辦一連串黨内的“台獨座談會”,還有姚嘉文1988年發動的“台灣主權獨立”的“四一七”决議文,還有1990年“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的“一00七”决議文等等。可以説,民進黨内部激進“台獨”勢力的氣焰不斷上昇,成爲推進民進黨朝“台獨”政黨發展的重要因素。

  在這個過程中,島内“台獨”組織的發展也在不斷推進。1989年民進黨不少黨員組成“新國家連綫”,就是以“台獨聯綫”來開展選舉運動,並以所謂的“台灣共和國新憲法”爲目標。同時,“台獨”的組織化問題的發展也得以拓展,就是“台獨”開始進入校園及文化界,甚至社會各領域,原住民領域,而不再僅限於“政治界”。尤其是台灣一系列新出現的組織,如“台灣新生代主權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學生教授制憲聯盟”等開始舉起“台獨”旗幟,社運界開始出現了支援“台獨”結社權的不小聲音。

  就“台獨”組織的發展階段來説,大致經歷了起步、發展及轉型等階段。

  一、起步階段

  “台獨”組織發展的起步階段是從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時開始,中間歷經“黨外”時期,一直到1986年9月民進黨成立這個時間段爲止,其間歷經了41年的時間。

  1945年8月日本天皇宣佈投降,正式宣告日本帝國主義對台灣的殖民統治宣告終結,台灣得以回到闊别50年之久的祖國懷抱。正當台灣絶大多數民衆陷入熱烈歡迎祖國接收的熱情之中,但在台灣島内却爆發了一起未遂的“台獨”事件,也是所謂的“八一五台獨事件”。1946年6月“台獨”組織“台灣青年同盟”的成員黄紀男向美國請願“台獨公投”。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後,一些反國民黨政權的政治組織紛紛成立,包括上海“台灣再解放聯盟”、香港“台灣再解放聯盟”等先後成立,這些組織的“台獨”傾向非常明顯。此後,隨着國民黨敗逃台灣,加大了對台灣社會的控制,“台獨”組織及其政治人物紛紛向海外發展。1950年廖文毅在日本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但“台獨”組織在島内仍然存在一些零星的活動,諸如1950年爆發的雲林“廖家台獨”案、1951年發生的史明“台灣獨立武裝隊”被破獲,1952年“台灣前鋒青年協會”案等。之後,隨着國民黨對島内“台獨”活動的打壓昇級,“台獨”組織在島内活動的空間被完全壓縮,只能流落到海外去發展。1955年廖文毅在日本成立“台灣臨時國民議會”,1956年一些留學美國的台灣人成立“台灣人的自由台灣”(3F),廖文毅同年在東京就任“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大統領。1958年3F改組爲“台灣獨立聯盟”(UFI)。進入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海外“台獨”組織不斷涌現,如1960年“台灣青年社”在日本成立,并發行《台灣青年》刊物。這個時期,國民黨在台灣島内也不斷偵破一些“台獨”案件,如“廖啓川案”、“蘇東啓案”、“與台會案”、“施明德案”、“陳智雄台獨案”、“彭明敏《台灣人民自救宣言》事件”、“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等等。也就在這個時期,海外“台獨”的變化最大。一方面,當時海外“台獨”運動的領軍人物廖文毅返台,選擇向國民黨當局投降,日本“台獨”勢力日漸陷入困境。但在北美及歐洲地區,“台獨”組織有所發展,尤其是美國開始成爲“台獨”勢力海外發展的大本營。例如,“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歐洲台獨聯盟”、“加拿大台灣人權委員會”以及“台灣獨立連合會”、“獨立台灣會”等“台獨”組織紛紛成立。

  進入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台獨”組織在美國的發展較快。1970年全球性的“台獨”組織“台灣獨立聯盟”(WUFI)成立,1973年“台灣人基督教徒自决協會”成立,1974年“世台會”成立,1976年“台灣人權協會”成立以及“台獨聯盟南美本部”成立,1979年“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和“台灣建國聯合陣綫”先後成立。這一時期,隨着海外“台獨”的發展,“台獨”組織的暴力傾向日漸明顯,“台獨”組織及其人員先後策劃了1970年在美國發生的針對蔣經國訪美的“四二四刺蔣事件”、1973的“黄照夫刺殺事件”,1976年的“郵包炸彈事件”等等。這個時期在台灣島内的“台獨”組織主要還是隱蔽的,以隱蔽或宗教形式存在的長老教會爲代表,主要以發表一些聲明爲主,來强調台灣的自治問題,還有就是黨外人士在1975年開始創辦刊物《台灣政論》,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創辦及《美麗島》創刊,以及1978年黨外人士發表了“黨外人士國是聲明”等,都開始提出了自治的想法,當然其内容包含有“台獨”的思想在内。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是台灣“黨外”運動發展的分水嶺,也是“台獨”勢及其組織發展的重要階段。就台灣島内而言,盡管“美麗島事件”爆發後,“黨外”的重要領袖都被國民黨方面一網打盡,但並不表示“黨外”運動在島内完全熄滅,相反,“黨外”運動的組織及形式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尤其是“黨外”内部主張“台獨”的聲勢不斷高漲。1983年“黨外”的新生代成立了“新潮流”,1984年“黨外公政會”成立,這兩個組織成爲統合黨外“獨”派勢力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以也爲民進黨1986年的組黨奠定了重要的組織基礎。這一時期,台灣爆發的一系列政治事件也對“台獨”在島内的發展起到了某種推波助瀾的作用。例如,1980年國民黨當局對“美麗島事件”的軍法大審,1981年的“陳文成事件”,1983年的“盧修一台獨事件”等,1984年黨外人士通過的“黨外中央後援會十大政見”等,都不斷在島内尋求政治影響力的提昇。1986年民進黨正式組黨成立,盡管民進黨成立之初不敢公開提出“台獨”的政治主張,但它表明台灣的反對力量,而且是與海外“台獨”有千絲萬縷關係的台灣“黨外”勢力終於朝政黨方向取得了突破,這當然對於島内外的“台獨”勢力而言是一個極大的突破,换言之,民進黨的成立,標誌着“台獨”勢力終於在台灣島内的政治生態中不再是散兵遊勇的狀態,而是有了組織,站穩了脚跟。

  從“黨外”運動發展到民進黨正式組黨,標誌着“台獨”組織即將進入下一個發展的重要階段。

  二、發展階段

  從1987年開始到2008年民進黨下台則是“台獨”組織的大發展階段。這一階段持續的時間爲20年左右。

  民進黨組黨後,“台獨”勢力開始聚焦在民進黨這個大旗之下,其影響力開始大爲拓展與發展。尤其是“黨外”中生代成立的新潮流組織,不但成爲民進黨重要的一個派系,而且它積極在台灣社會中傳播“台獨”的理念。1982年由黨外中生代組成的“編聯會”成立,該組織的核心成員就是後來民進黨的新潮流。該團體及後面的新潮流主張“台獨”,其編輯出版的《新潮流》雜誌在當時起到了宣傳“台獨”意識的動員功能。此後,其他黨外雜誌也有不少開始宣傳“台獨”言論自由等觀點,這在當時的台灣社會,某種程度上起到了“台獨”思想意識形態的動員和傳播功能。只是到了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才開始出現真正意義上的“台獨”組織。1987年“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這是台灣島内第一個公開成立並主張“台獨”的組織,但由於當時尚處在“戒嚴”時期,“台獨”言論還是禁忌,最終導致民進黨人士蔡有全與許曹德因爲公開聲稱“台獨”而被求刑。

  這一時期,“台獨”勢力開始衝撞“台獨”言論禁區的活動不斷,尤其是剛成立的民進黨不斷突破國民黨在打壓“台獨”政策上的底綫。例如1987年鄭南榕刊載“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事件,“台獨聯盟”改稱爲“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蔡許台獨案”、民進黨通過“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之决議文,以及1988年民進黨通過的“四一七决議文”,1989年“鄭南榕自焚事件”,以及“公民投票促進會”成立,1990年民進黨通過“一00七决議文”,1991年民進黨正式通過“台獨黨綱”。與此同時,隨着台灣内部政治氛圍的改變,海外“台獨”組織也紛紛返台發展。例如,包括1988年“世台會”首次放在台灣島内舉行會議,“台灣國際關係中心”成立,FAPA成立公民投票委員會,“台獨聯盟”的重要人士郭倍宏等紛紛返台、1990年“台獨聯盟”宣佈將組織遷回到台灣發展,“台獨聯盟”台灣本部正式成立等,海外“台獨”勢力大舉返台,當然對台灣島内的“台獨”勢力發展有刺激效應。

  從1991年開始到2008年一直是運動型“台獨”組織的大發展階段。其原因主要還是民進黨成立後,台灣島内政治情勢發生了極大變化,加上民進黨在2000年取得執政地位,客觀上强化了台灣民衆的“台獨”意識。此外,海外“台獨”組織及其成員大量遷回台灣,這些諸多因素無疑給“台獨”勢力在島内發展提供了相對有利的條件。台灣“解嚴”後,台灣當局在政治上對“台獨”的高壓與打壓被取消,加上主張“台獨”的民進黨以“台獨”牌爲名義在全台灣參與選舉,對“台獨”的宣傳起了很大的社會動員作用。“台獨”組織在這一階段的發展迎來了一定的機遇。1990年12月台灣教授協會成立,這是一個由支持“台灣獨立”的學術研究者所組織的民間社團,其理念就是進行“台灣獨立”的理念傳播。1992年8月23日“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成立,後改名爲“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辦理眷村宣講,成立華語電台等進行宣講,並在1996年成立“外獨會”網站。此外,由於海外“台獨”返台後與民進黨在理念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與差异,雙方開始由合轉分,1996年“建國黨”成立。在民進黨2000年執政後,“台獨”活動進入高潮。由於“台獨”勢力獲取的資源增多,大量“台獨”組織在這一階段出現。例如,2000年台灣“中社”宣告成立。它由一群在台灣中部地區40多位學界、醫界及文化、法律、社會各界人士所組成。“台灣社”於2006年成立,宣稱是爲了結合台灣各區域性質相近的本土社協會,並更進一步提供各社團的相互溝通合作。這些“台獨”組織掀起了不少活動。

  在這一時期,盡管民進黨居於執政地位,但其“台獨“論述也有一定的調適,主要是民進黨迫於政治現實以及獲取選票之考量,尤其是在2000年上台後,其策略上與”台獨“社社團組織進行了分進合擊的策略。民進黨在2000年執政之初,陳水扁曾經抛出了“四不一没有”的論述,但隨着島内政治局勢的變化,陳水扁很快就朝“台獨”的路綫靠攏,尤其是爲了掩飾執政不力及家庭貪腐等問題,民進黨當局在“台獨”問題上動作不斷,包括提出“修憲公投時間表”、“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廢止“國統綱領”及終止“國統會”的運作等等。此外民進黨在這個時候也朝激進的“台獨“路綫上狂飆,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在2006年推動通過了“正常國家决議文”等。“台獨“組織在這一時期的激進與衝撞,對兩岸關係及台海局勢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台海局勢甚至出現一觸即發的緊張局面。

  三、轉型階段

  歷經陳水扁執政的慘敗特别是2008年國民黨重返執政後,“台獨”勢力的活動陷入低潮。尤其是在兩岸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背景下,“台獨”勢力的聲量與能量大爲降低。然而即便在這一時期,“台獨”勢力爲了扺制兩岸關係的發展,也經常掀起抗争運動。但兩岸關係總體上維持了較爲穩定的發展。2016年蔡英文上台後,由於台灣當局拒不接受“九二共識”,導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受到很大的衝擊,但隨着中國大陸的崛起,以及兩岸實力的日漸懸殊,“台獨”勢力盡管在島内因民進黨重返執政有一時回流之迹象,但顯然已無實力阻礙兩岸關係及國家統一進程向前邁進的步伐。

  當然我們要看到,盡管當前台灣社會的“台獨”運動整體上走向低潮,甚至其論述有所轉型與調整,但“台獨”組織並未放棄分裂國家的活動,甚至“台獨”組織有深耕台灣社會的迹象,“台獨”仍然是影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及阻礙兩岸統一進程的最大障礙。

  這一時期“台獨”組織的繼續發展,尤其是在民進黨2016年重返執政後,隨着“台獨”組織獲取資源的能力進一步增强,以及在中美戰略博弈加劇的大背景下,以美國爲首的西方國家加大了對島内“台獨”勢力的扶持力度,客觀上都對“台獨”的發展産生了不小的影響力。

  一則,作爲執政的民進黨,蔡英文當局對其“台獨”策略有所調整,提出了所謂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述,民進黨的這種論調當然是换湯不换藥的伎倆,其實質還是以“台獨”爲内涵。但很顯然,蔡英文當局加强台美之間的勾連,高唱“民主”“自由”等口號,應和西方反華勢力,無疑使台灣問題更趨復雜。

  二則,“台獨”組織中的大緑小緑之間强化了分工與協作。雖然蔡英文當局不再將“台獨”掛在嘴邊,改走“務實台獨”的路綫,但小緑政黨,包括時代力量、基進黨等以及衆多的“台獨”社團組織,仍然在意識形態上高唱“台獨”,緑營在“台獨”路綫上的分進合擊,當然會攪動台灣内部的藍緑和統“獨”紛争。同時,不少“台獨”組織基於政治市場利益之考量,以及與民進黨争奪“獨”派政治市場的需要,加大了對民進黨的壓力,民進黨與“獨”派組織的博弈空前加大。

  三則,隨着兩岸實力的日漸懸殊,“台獨”勢力的焦慮情緒不斷增長,“獨”派社團組織日趨極端與冒進,無疑使台海局勢的風險增大。同時,隨着老一代“台獨”的日漸凋零,傳統“台獨”日漸衰弱,轉而以“維持現狀”爲目標的“新型台獨”逐漸成爲“台獨”的主流。

  第二節 “台獨”組織的特徵

  “台獨”組織在台灣島内發展已數十年,如果連同“海外台獨”組織,更是有超過七十來年的歷史,總體來看,“台獨”組織呈現出以下一些特點。

  一、類型龐雜山頭林立

  就“台獨”組織而言,其機構可謂龐雜,規模偏小,存續不一,山頭林立,其發展往往受到組織機構領袖個人的影響較爲明顯。就台灣政治生態結構來論,長期存在統“獨”意識形態競争與藍緑政黨認同的不同。統“獨”意識形態競争是指台灣政治光譜上的兩個極端,藍緑政黨認同則是指對台灣政治版圖的劃分。這裏有一個問題,既然民調數據普遍顯示出這樣的結論,台灣多數選民會認爲自己是台灣人,但是爲何選民在選舉中不一定都會去支持本土的民進黨,更不用説投給倡議“台灣獨立”的政黨。這表明,影響台灣選民投票行爲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關係、利益及理念,統“獨”立場屬於後者。民進黨起源於“黨外”人士的串連,也就是拒絶國民黨政權收編的反對派分子,加上一些社會運動者,以及“台獨”信奉者等等。前者可以説是“美麗島係”的起源,以黄信介、張俊宏、許信良爲首,包括後面陳水扁的“正義連綫”,謝長廷的“福利國連綫”等,基本上都是以圍遶頭人的結合。新潮流屬於後起之秀,既然缺乏傳統的人脈,只好强調運動跟理念,相當有彈性。

  (一)類型龐雜

  “台獨”組織的類型相當龐雜,尤其是民間的“台獨”社團組織種類繁多,可謂是多如牛毛。可以這樣説,舉凡台灣社會各個領域皆有這類“獨”派組織的存在。當然這些社團組織對於“台獨”的主張,可分爲公開和非公開兩種類型。公開主張“台獨”的政黨及社團組織,如“908台灣國運動”、“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基進黨等。並没有公開主張“台獨建國”,但其意識形態偏向“台獨”的政黨及組織則爲更多,如台灣教授協會、台灣醫師公會等。具體而言,有在台灣島内鼓吹“公投建國”、“台灣獨立建國”、“正名公投”、“台灣自决運動”等,强調對“台獨”運動的理念宣傳,這些組織有“獨立公投人權運動”等;也有在國際社會積極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台獨”組織,如“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等;有在台灣社會宣揚“台獨”理念,推動“台獨”運動的草根性社團組織,如“台灣獨立革命軍”、“西門町台獨旗隊”;也有學術界、知識分子透過各項議題論述及抗争來突顯“台獨”的社會民間組織,如“經濟民主聯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及“公民憲政推動聯盟”等;還有以智庫性質存在的“台獨”組織機構,如“台灣智庫”、“新台灣國策智庫”等,但也有以個人身份存在的“台獨”政黨,如蔡丁貴的“台灣自由黨”等。整個來説,“台獨”組織類型的花樣不少,種類復雜。由此觀之,“台獨”組織本身就是各種政治及利益訴求的大雜燴,决定了“台獨”的訴求不但無法聚焦,也使其陷入小衆化,魚龍混珠式的狀態,其發展自然很難成大的氣候。

  (二)規模偏小

  盡管“台獨”的組織繁多,但總體來看,其規模不一,絶大多數“台獨”組織的規模偏小。台灣爲數衆多的“獨”派社團組織,不少甚至連專屬的辦公室都没有。如既有數百人之規模的台灣教授協會,其組織相對完整。但也有廖廖數人的“獨”派社團,如“公投護台灣聯盟”等。這種規模大小的背後實則是與獲取資源能力的强弱有直接關係。如喜樂島聯盟由於其背後有“獨”派大佬李登輝、陳水扁、辜寬敏、郭倍宏等人的支持,其實力雄厚,該組織在募款及組織活動方面的能力就較强。再以“獨”派智庫爲例,多數智庫呈現出規模偏小的發展形態。即便是新境界文教基金會這個民進黨直屬的政黨智庫,雖然因爲其財力運作相對較有保障,故該智庫能够維持一定的規模,但如果將之與美歐國家的政黨型智庫相比較,則相差甚遠。民進黨智庫新境界文教基金會的專任研究人員更少,主要還是以一些兼職的研究人員爲主體。尤其是蔡英文上台後,新境界的不少人馬被蔡英文當局所調用,導致該智庫基本處於無人可用之困境。而其它“獨派”智庫機構則由於經費的限制,規模較小,甚至不少智庫機構完全没有專職人員來從事研究人員,而是把研究課題委托給大專院校的學者來完成。例如,李登輝基金會過去在募款方面的問題不是很大,或者説其財政不是很拮據,但其專職的研究人員非常少,研究能力缺乏,尤其是隨着李登輝的去世,該機構的募款能力面臨不小的困難。事實上,台灣地區多數政治型智庫特别是緑營智庫的規模都比較小,有些甚至發生嚴重的經營困境。

  “獨派”社團之所以發展規模偏小,主要還是與台灣特殊的政治、經濟及社會環境有很大的關係。在政治領域,執政當局特别是民進黨執政時期對智庫的重視程度不足是智庫成長缺乏誘因的重要因素。此外,台灣地區經濟已經歷了長達十多年的停滯狀態,經濟發展形勢不佳自然會使這些社會組織的募款面臨障礙,從而影響其發展。

  (三)短多長空

  台灣“獨”派社團組織大多都是以功能性的任務爲基調,使其發展呈現短多長空的特性。以台灣地區的“獨”派智庫組織爲例,“獨”派智庫在2000年之後之所以呈現出蓬勃發展之局面,主要是當時台灣地區政治情勢發展使然,特别是台灣歷史上首次出現了政黨輪替,這是催生台灣地區政黨政治型智庫大量出現的重要因素。雖然對政治利益的需要導致了大量政治型智庫的出現,但也使這些智庫本身揹負着某種階段性的歷史任務或政治使命,緑營智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希望給新上來的執政當局提供某種幫助和研究,以穩住完全没有執政經驗的民進黨。很多緑營智庫的成立都是以特定的階段性任務爲主導。

  例如,台灣智庫在成立之初的宏願是要經營“台灣第一大智庫”。然而台灣智庫運作的最大資源來源則是許文龍企業集團的資金支持。該智庫的一個重要階段性任務就是爲全面配合林佳龍的形象轉型而服務,特别是隨着林佳龍政治地位不斷提昇,智庫這方面的任務不斷加强。而當這一階段性基本完成的情勢下,智庫的功能性自然下降。許文龍對智庫的支持度也大不如從前。同樣爲數衆多的緑營政黨型智庫,其運作基本上都是以某一階段性任務爲依託。以民進黨諸天王爲例,民進黨的謝長廷、蘇貞昌和蔡英文都有各自主導的智庫機構,這些智庫機構本身就是完全爲這些政治天王的政治活動服務。例如,台灣維新基金會作爲謝係“養人”和打選戰的功能非常明顯;超越基金會的執行長是蘇貞昌的女兒蘇巧慧,其運作在一定程度上是爲維係蘇貞昌的政治能見度以及其與台灣民間的社會互動;小英教育基金會當然是蔡英文人馬集結的大本營,不但幫助蔡英文連接台灣民間社會,而且也能够維持蔡英文的政治影響力。“獨派”大佬辜寬敏在2010年出資成立了“新台灣國策智庫”這個智庫機構,盡管該智庫成立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其階段性任務也有很多設計構想,但主要還是希望能够推動緑營政黨重返執政,因此智庫成立後强化了對陳水扁八年執政實踐的檢討工作,希望爲未來民進黨重返執政奠定理論論述與實踐基礎。但在2012年之後,由於蔡英文當時没有選上,辜寬敏對智庫的支持力度下降,轉而讓給凱達格蘭基金會。

  (四)山頭林立

  台灣地區的“台獨”組織可謂山頭林立,具有典型的個人主義色彩,其發展模式類似於民進黨的派系模式,如民進黨内部的重要派系如蘇係、正國會、謝係等,都是分别以蘇貞昌、游錫堃(現爲林佳龍)、謝長廷等派系領袖爲主導。而一旦派系領導人的影響力式微,則整個派系的發展就出現狀况。“獨”派社團也面臨同樣的情形。在“台獨”社團組織中,蔡丁貴是較具代表性的政治人物,他是台灣大學教授退體後,熱衷於“台獨”運動,他主導的“自由台灣黨”等,都完全是受蔡丁貴所主導的個人平台。從台灣爲數不少的“獨”派智庫機構來看,也有同樣的情形。“獨”派智庫充滿政治人物的個人色彩。智庫受某個政治人物或金主的影響非常大。换言之,智庫機構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主導政治人物或金主的狀况,從而使政黨政治型智庫機構面臨無法永續發展的重大隱患。辜寬敏出資成立的新台灣國策智庫,其成立之初的重要目標是要幫助民進黨在2012年重新贏回執政權,但隨着蔡英文在2012年大選中落敗,辜寬敏對“新台灣國策智庫”的投入意願大爲降低,直接導致該智庫的活動能量及研究人員大幅縮减。這説明該智庫機構的發展與辜寬敏個人的興趣與意願有直接關係。而台灣維新基金會則完全是由謝長廷所主導,小英教育基金會則爲蔡英文所主導,台灣智庫則成爲林佳龍個人的智庫機構。“台獨”組織個人屬性太强的狀况,對組織的發展具有雙面刃的影響。從積極的一面來看,當影響台獨組織的政治人物的政治行情看漲的時候,則該台獨組織的發展相對順利,資金投入皆有很大保障,往往這個階段也是該組織發展的黄金時期,有助於推動該組織的順利發展。但從消極的影響來看,當組織的頭腦人物政治行情不佳或走下坡路的時候,則該組織的發展將陷入困境甚至是全面停擺的境地,從而使組織機構的可持續發展面臨非常大的壓力。以凱達格蘭格學校爲例,在陳水扁執政時期,該校被視爲扁係的黨校,發展非常快,成爲陳水扁執政時期相當倚重的政治智庫,然而隨着陳水扁下台特别是入獄後,凱達格蘭學校陷入全面的困境。

  二、訴求策略不斷演變

  “台獨”論者對“台灣獨立”的訴求並非全然相同,畢竟每個個體的價值判斷與利害考量有差异,“台獨”們心中所描繪的“台獨”圖像,以及如何達到理想中的“台獨”進程,總是因人、因時、因主客觀條件的推移,而不斷在作調適與改變。如何兼顧所謂“理想與現實”的平衡,便成爲戰後“台獨”的一項重大考驗。

  早期的“台獨”主張者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也使其發展中面臨較大的困境,最終“台獨理想”敵不過政治現實的壓力,“台獨”論者又提出了“共同體”的概念。“台獨”訴求從極端的“台灣民族混血論”,到“台灣地位未定論”,再到“台灣命運共同體”等,從“建立獨立自由的台灣共和國”到“維持現狀”,到“中華民國台灣”,“獨”派訴求變化的背後,其實是策略的調整。

  “海外台獨”早期曾以“台灣民族混血論”作爲極端訴求,除了情緒發泄之外,還有就是想以更簡便的方式來宣揚“台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一段時間,“台獨”分子廖文毅等爲了加强在國際社會對“台獨”訴求的宣傳,抛出了所謂的“托管論”,其目的還是想迎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總統威爾遜倡議的“住民自决”論述,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各殖民地自决和獨立的浪潮。這也成爲戰後“台獨”最初訴求與策略的思考來源。

  早在日本殖民台灣時期,部分台灣抗争者以“民族自决”作爲擺脱日本統治的政治訴求,這在當時確實有其正當性,畢竟日本是异民族,對台灣是殖民統治。但1945年台灣回歸中國版圖後,在同屬中華民族的歷史情感籠罩下,台灣人如果再以“民族自决”爲旗號進行政治鬥争,其底氣自然不足。但“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部分“台獨”論者不將台灣人視爲中國人,企圖在國際社會運作民族自决的“台獨”訴求,以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一時間“民族自决”的論調又在這些“台獨”論者中發酵。最爲典型的就是,“二二八”事件後不久,黄紀男就向來台視察的美國人魏德邁中將遞交了請願書,他在信中稱台灣人享有公民自决的權利。“台灣自决”的主張,長期以來都是“台獨”訴求的一項利器,由於其訴求是以和平、温和的抗争方式呈現,也使其在國際社會有一定的隱蔽性。

  但是基於國際社會的現實,“台獨”論者也瞭解到僅僅光喊“台灣自决”是不够的,還應該尋求另外一種更具説服力的論據才行。於是“台獨”論者企圖從台灣的法律地位,以及“台灣主權”到底屬於誰等問題入手來尋求突破口,並抛出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論調。這個時期正值國民黨政權在大陸潰敗逃台,解放軍正在準備軍事解放台灣,加上朝鮮戰争爆發前後美國對台灣問題態度的變化,“獨”派認爲美國對蔣介石當局的地位未定,覺得機會來了,於是開始大肆鼓吹“台灣地位未定論”。“獨派”在這個時候高喊“台灣地位未定論”,或許是緩兵之計,其中自然有抗拒中國大陸對台灣的主權訴求之考量,而其内心深處真正期盼是台灣必須是台灣人的。因此,經過“解嚴”,以及“全面民主化”,“國會全面改選”之後,“台獨”論者很少再講“台灣地位未定論”了,而是改爲“台灣過去的國際地位未定,但是今日地位已定。……經過台灣島内外人民四、五十年的努力,台灣人民實質上的自决,台灣實際上已演化爲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與此同時,一部分“台獨”論者爲擺脱與中國大陸的歷史及法律糾紛,則選擇另開闢戰場,改以“新生國家理論”來界定台灣的地位。“台獨”論者的邏輯爲這樣:台灣在1949年至1990年期間,它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1990年以後到現在台灣是事實上的“獨立國家”。但這還不够,未來還必須經過兩個程序:一是放棄“中華民國”這個稱呼,二是向國際社會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才能成爲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台灣最終要“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動作才宣告“新生國家”完成。“台獨”論者認爲只有透過向國際社會確立台灣的法律地位,讓台灣成爲一個名實相符的“正常國家”,以擺脱戰後台灣的困窘。另一方面,“新生國家理論”還有一個訴求,就是要進一步劃清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領土關係,認爲唯如此才不會産生“一個中國”或“兩個中國”下糾纏不清的關係。但“台獨”論者在這裏面臨一個較大的困境就是對於金門、馬祖的法律地位問題。

  早期的“台獨”論者雖然極力從法律層面“論证”台灣不屬於中國,但却從來不對金門、馬祖的法律地位有任何异議。例如,除了極少數主張“金、馬自决”者外,直接承認金門、馬祖屬於中國的領土成爲“海外台獨”的主流意見,早期陳唐山在强調台灣地位已定之餘,却僅重申“台灣的主權只限於台澎”,而明顯忽略金馬與台灣的連結關係。“獨派”人士陳隆志也認爲,“與台灣法律地位不同,金門、馬祖毫無疑問是中國的領土,……台灣共和國的領土爲台灣澎湖,最好能在獨立革命之前或同時將遠在金門、馬祖的台灣官兵撤回台灣。萬一不能,金、馬駐軍的撤回應是台灣獨立後的首要之舉;金門、馬祖等沿中國大陸海岸的島嶼應送還中共。”“台獨”論者不主張金門、馬祖爲台灣的領土,主要是着眼於“台獨”的明哲保身,因爲若台灣與金馬牽扯,那必然連帶陷入與中國大陸的領土糾葛。因此,在許世楷版本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中,第四條便明定:“台灣共和國的領土,不包括金門、馬祖等中國沿岸諸島嶼”。此以負面表列的方式在“憲法”條文中限定領土範圍,實爲罕見,可知“台獨”是如何不想與任何跟中國有一絲關聯的領土有所連接。不過,後來許世楷在鼓吹“新生國家理論”時,爲遷就政治現實,已經修改其早年主張而轉而接受金門、馬祖也可爲台灣的“領土”。這也標誌着“台獨”逐漸將金、馬視爲與台灣、澎湖同在一起的命運共同體,也就是所謂的“台灣命運共同體”的概念之形成。

  就台灣島内的“黨外”及後來的民進黨而言,其對“台獨”的論述也有較大的調適與變化。例如,新潮流等早期認爲所謂的“議會路綫”或“公職路綫”是屈服於政治現實的,實則是妥協於“中華民國”體制的做法,將會使“台獨”理想的實現更加遥遥無期,但問題是“議會路綫”在黨外時期就一直是島内“台獨”與國民黨鬥争的主要戰場。島内“台獨”爲避免受制於“中華民國”體制的羈絆,失去“台獨建國”的理想,民進黨在1991年通過“台獨黨綱”,明確標示出民進黨的黨魂,並不以“中華民國”之現狀爲滿足,將致力使台灣能够達到“台獨”,這個白紙黑字,從此確立了民進黨爲“台獨黨”的標籤。一般而論,如民進黨等成長起來的反對黨,在政黨的初生階段中,都比較容易形成一個團結系統,能在政黨理想上凝聚較大的共識,但隨着反對黨的成長,以及其政治影響力的提高,基於政治現實的考量,它便會逐漸變成一個利益系統。盡管民進黨在1991年通過“台獨黨綱”,但不敵政治的現實以及選票的誘惑,在1996年則通過“新世代綱領”,1999年更是出台“台灣前途决議文”,不斷淡化其“台獨”色彩。蔡英文任内,也不斷在“台獨”的論述上變幻調子,2018年蔡英文就抛出了所謂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調,其後更成爲高頻詞,如“我們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我們稱自己是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很明顯,“中華民國台灣”底色還是“兩國論”和“台獨”,基礎是异化的“中華民國”和塑造的“台灣主權”意涵,本身就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拼凑概念。其目的是想模糊藍緑的“國家認同”差异,凝聚島内對台灣定位的“最大公約數”,以期合力維持台灣“主權”、對抗大陸,鞏固政權、推進“台獨”,並最大程度上在台灣島内聚合與大陸抗衡的政治能量。

  “台獨”組織盡管其策略和手段不同,但其終極目標却是相同的,就是要繼續在台灣推動“台獨”意識形態及其發展。

  (一)意識形態明顯

  台獨組織以“建立台灣共和國”爲最高目標,“反中”“反共”的意識形態非常明顯,大有“非我族類,其心必异,必誅殺之”的心態。台灣民主化以來,台灣政治生態中逐漸形成了以藍緑劃界、統“獨”分野的兩大對抗性政治板塊。自2000年以來,藍緑兩大陣營已成爲主導台灣政治生態發展的最主要政治力量。台灣内部的政治鬥争及政局發展都基本上與藍緑結構存在着千絲萬縷的聯繫。“獨”派組織存在嚴重的同温層效應。對於不接受不認同其理念的藍營或民衆,則以意識形態的敵我意識來攻擊。正因爲如此,不少“台獨”組織在意識形態的旗幟下,失去了對兩岸關係的客觀認知和理性分析,即便在台灣島内的諸多公共議題範疇,都以所謂的統“獨”心態來來視之。以緑營智庫爲例,智庫本身就是要討論公共政策,但由於緑營智庫機構過於强調意識形態,雖然有助於其理念之宣傳,凝聚其支持者,但也帶來很大的後果,不但使其意識形態更爲保守,而且也使台灣地區不少内外政策很難取得突破。公共政策甚至完全成爲藍緑意識形態惡鬥的犧牲品。例如在對待ECFA議題上,緑營智庫出於政治利益之算計,特别是出於意識形態的爲反對而反對,刻意不對ECFA進行理性地全面看待,其研究報告也是對ECFA持全面批判的態度,從而使ECFA議題在台灣的討論完全缺乏一個理性的空間。同樣的問題可以完全適用於兩岸服貿協議,在藍緑爲兩岸服貿協議大打出手時,藍緑智庫對兩岸服貿協議的研究路徑也完全相反。親民進黨的緑營智庫對兩岸服貿協議可以説是持一棒子打死的態度。這種純意識形態出發的價值判斷顯然背離了智庫機構研究的本質。

  “獨派”智庫過於濃重的政黨意識形態色彩,對智庫的發展造成了相當大的局限性,而且對台灣社會發展也相當不利。一方面,智庫依附政黨限制了其决策外腦作用的發揮,導致政策辯論成爲意識形態之争,不利於給决策者提供理性的政策報告,無法實現理性决策。另一方面,意識形態化和黨派化的智庫也很難在社會中營造開放的輿論環境和理性的政治氛圍,導致智庫啓迪公衆的潜力難以充分發揮,反而加劇了整個社會的思想對立。

  (二)激進“台獨”組織式微

  任何政黨都是希望能够執政,執政是政黨的首要目標,台灣地區的政黨概莫能外。“獨”派政黨也希望能够在台灣地區的選舉中獲得位置,但由於激進“台獨”組織的政治理念與台灣社會普通民衆的認知有所落差,這也使得不少“獨”派政黨很難在選舉中有大的突破與作爲。早期如“台灣建國黨”,近年來如“喜樂島聯盟黨”等,都無法在台灣選舉中有任何的立足之地,很難吸引到選民的支持和認可。這一類激進“台獨”組織的發展只會走向式微的命運。以喜樂島聯盟黨爲例,該黨是由海外“台獨”分子郭倍宏所主導,主張“公投制憲”等激進“台獨”主張,當然與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有較大的落差,也與蔡英文執政當局現階段的政策主張有所衝突,最終引發了喜樂島聯盟與民進黨執政當局的政治衝突,不但郭倍宏被蔡英文拔掉民視董事長之位置,該黨在2020年的選舉中也無任何斬獲,這表明,在當前台灣社會“激進台獨”勢力的空間較小。事實上,諸如蔡丁貴等人推動的“公投護台灣聯盟”等“台獨”組織,在台灣社會的影響力都比較小,幾乎没有任何的影響力。從這個意義來説,不少“台獨”組織之所以其規模較小,甚至連辦公室都没有一間,主要與其理念與主張不被會台灣大衆所接受,得不到台灣民衆的支持,自然無法募款,没有生存與發展的空間。這表明,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是不支持“激進台獨”組織的主張。

  (三)“維持現狀”成爲主流

  從當前台灣社會各項社會調查數據看,主張維持兩岸現狀的民意佔據主導,可以説是台灣多數民衆的看法。在台灣主流民意的驅使下,民進黨也不得不朝所謂的“維持現狀”靠攏,以獲得更多的選票支持,從而取得執政地位。蔡英文雖然在2020年選舉中以817萬創紀録的高票當選,但蔡英文在其連任的“就職”演説中,也宣示維持“兩岸現狀”,並以所謂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述來作爲其兩岸政策的基調。蔡英文抛出的所謂“中華民國台灣”論調,從表現上似乎將台灣島内長期存在的“中華民國”派與“台灣”派搓合在一起,從而形塑台灣内部在所謂政治認同上的最大公約數。就台灣島内政治生態及意識形態而言,一直有兩大對立的政治路綫分野,而所謂的藍緑對立,統“獨”矛盾以及省籍意識等皆是其具體面貌之呈現。對於真正的所謂“台獨”而言,他們長期視“中華民國”如仇讎,急欲去之而後快,圖謀建立“台灣共和國”才是其核心目標。然而對於不少深藍人士而言,台灣目前所謂的“中華民國”體制,也是其内心深處的堅持。長期以來,這兩派可謂是道不同,不相謀,衝突甚大。顯然蔡英文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調,其目的是想將政治與意識形態高度對立的兩派進行對接與消解,以最終達到有效化解藍緑及統“獨”衝突與矛盾之功效。蔡英文的作法,看似公允,看似整合,其實不然。從蔡英文當局近幾年對兩岸關係的操作手法來觀察,蔡其實是企圖通過彌合台灣内部分歧的表面功夫,來引導和形塑台灣社會的全面緑化,以意識形態尤其是大肆炒作“反中”“反統”“抗中”等手法,來提昇兩岸民意的激烈對抗,進而謀求主導台灣内部的政治正確,讓“台獨”意識在島内大肆泛濫,並對島内泛藍、中間以及統派勢力形成輿論與道德上的壓制效應。“中華民國台灣”當然是民進黨“台獨”論述在當前的最新論述。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而且擁有對台灣黨政軍的全面主導優勢。民進黨全面執政之優勢,當然對民進黨内的“台獨基本教義派”而言無疑是一劑强心針。加上中美戰略博弈在美國特朗普上台後不斷增强,緑營獨派的信心越發增强,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台獨”聲勢。盡管蔡英文手握島内權柄,但面對大陸方面的壓力,也不敢公開推動諸如“修憲制憲”等“法理台獨”,但在包括諸如“去中國化”等“漸近台獨”,“事實台獨”等方面的動作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

  當前,蔡當局爲加速“台獨”進程的實質進展,刻意將“台灣”與“中華民國”進行連接。在台灣政治的兩極分野之意涵中,民進黨所謂的“台灣”自然有意指“台獨”的方向與取向,而“中華民國”則有與大陸維持某種歷史連接之意涵和象徵。當然,蔡當局抛出的’“中華民國台灣”並非是要追求兩岸連接,而是要使台灣現行體制進一步靠攏“台獨”趨向的動作。也就是所謂看似彌合,實則去中的道理。它完全是與李登輝所謂“中華民國在台灣”分離論述的進一步發展。從這個角度來看,該論述當然是“台獨”的重大進展,也是邁向“法理台獨”的重要一步。

  雖然“中華民國台灣”論調尚不能簡單稱之爲“法理台獨”,但它當然是民進黨執政當局謀求“事實台獨”的本質體現,也是民進黨圖謀“法理台獨”的重大步驟。大陸方面必然要予以堅决反對。

  從兩岸關係70多年的發展歷程來觀察,“台獨”注定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尤其是在中國大陸不斷崛起的今天,“台獨”的可行性更不存在。在這個大的歷史趨勢下,民進黨抛出的“中華民國台灣”論調也無法幫助民進黨脱困和實現“台獨”目標。但是必須看到,民進黨推動的系列“台獨”動作,却有可能繼續提昇兩岸民衆的對抗情緒,導致引爆台海直接衝突的可能性正一步步增長。

  (四)“台獨”訴求的變化

  由於“台獨”訴求一直不是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台灣分裂勢力不得不對其“台獨”訴求進行换湯不换藥之調整。在民進黨成立之初,尤其是隨着大量“海外台獨”的返台,“台獨”分裂勢力漸趨囂張,不只是鼓動民進黨通過“台獨黨綱”,而且還在各項公職選舉中高舉”台獨”旗幟,企圖在台灣社會快速推動“台獨”運動。但歷經幾次失利,民進黨和“台獨”勢力終於明白,“台獨”要在短期内獲得反對者的認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於是“台獨”勢力改弦易轍,决定不以“獨立”之政治的概念爲訴求,轉而代之以“共同體”的文化概念爲號召,可能在台灣社會的接受度或效果會較佳。换言之,以“台灣命運共同體”來作“台獨”訴求,不僅比較能够避開一些有關於”國家“、”國號“、”國旗“等易引起争議的地方,似乎較可讓一些反”台獨“立場的人不會太排斥,這樣對”台獨“的反作用力也可以降到最低。

  在選舉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下,民進黨及“台獨“組織不得不向現實政治低頭,1996年民進黨臨時全代會提出的“新中間路綫”,其政治訴求與過去的激進”台獨“路綫有較大的區别,而是提出了諸如“國家安全”、“財政政策”、“公共政策”、“人文台灣“、“知識台灣”、“志工台灣”等等。

  1999年爲因應下一届的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民進黨統合各方認同所形成的“新中間路綫”,其政治訴求以“國家安全”爲主軸,强調要追求一種超越“統獨、省籍、族群”的新思維。民進黨稱“在台灣主權已經獨立的前提下”,這裏必須要指出的是,民進黨過去傳統的“台獨”訴求之提法開始有重大的調整。當然對於如何“超越“則很籠統,似乎是不要談這些敏感的問題便可超越。事實上,這正是民進黨及”台獨“組織就”台獨“訴求調整的新策略。

  (五)“台獨”組織反國民黨情緒强烈

  在現代政治運作中,所謂的價值中立是不存在的。任何政黨及其附屬組織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價值中立,都是要爲其特定的階級或意識形態服務,這是馬克思主義的根本邏輯。現代政黨及政治團隊,都有其鮮明的意識形態,尤其是在台灣政治生態中,藍緑陣營及統“獨”因素的多重叠加,“台獨”組織的意識形態色彩更爲鮮明。事實上,由於“台獨”在現實中做不到,因此它更需要樹立一個所謂的政治圖騰來加以批判,並成爲其强化内部凝聚力的支撑。很顯然,國民黨就成爲“台獨”組織樹立的政治鬥争之箭靶。换言之,無論是“台獨”組織,還是民進黨,其反國民黨的情緒至今仍然非常濃厚。

  從目前台灣島内的“台獨”組織來觀察,它們有一個共性就是反國民黨的情緒非常濃厚。其原因主要還是這些“台獨”組織尚未走出台灣“解嚴”後的時空背景,仍然活在自己的同温層。事實上,從陳水扁到蔡英文執政,不只是一般的“台獨”組織,即便是民進黨政治人物,不少仍然具有强烈的反國民黨情結。這是觀察“台獨”組織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

  “台獨”組織及台獨人士普遍存在的這種認知,其背後根源還是“獨”派對“台獨”在台灣現實社會環境中的發展受挫越來越加劇。盡管“台獨”思潮在台灣社會鼓吹已有時日,但現實的内外環境又不允許“台獨”走上台面化,這當然會使一些“獨”派人士將其原因歸咎於藍營和國民黨的存在。事實上,台灣社會的文化傳統與“台獨”是格格不入的。“台獨”如果作爲部分政黨進行政治投機與選舉操作的議題還好,但要真正去落實與實踐“台獨”,則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將面臨來自於中國大陸的强力反彈,於是“台獨”勢力將其受挫歸於國民黨,本身就是心不甘情不願情緒的某種發泄。

  三、“台獨”組織内鬥不斷

  韋伯的科層制理論對組織的研究有很强的啓發性。韋伯認爲,一般而言,科層制往往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具備科層制的組織往往會根據目標實行勞動分工,並逐步使得分工的各個職位實現專業化。科層制組織目標明確,位於各個職位的人員往往受過專業的訓練,每個人一般都有着自己的職業生涯,並在組織内追求個人職位的昇遷;二是科層制内部有着極其嚴格的等級和規章制度。每個職位都遵循着一整套等級制度,職位中的每個人都受到上一級的監督與控制。在科層制内,組織的活動由一整套抽象的規制所控制,組織儼然是一個理性的組織,旨在提高效率;三是在科層制内,職位對應着權力,并且是非人格化的。職位上的人不能將個人的情感因素帶入到組織内部,而應以一種非人格化的態度去加以對待;四是在法理權威的基礎上,科層制組織即正式的、理性的組織。在組織内部,每個成員所服從的不是個人,而是服從於某個職位,服從於一個無私的秩序。

  顯然,韋伯所强調的正式的、理性的組織只是一個技術的組合體,是爲了完成某種任務或目標而建立的一個技術體系。在這樣一種相對封閉的體系内,組織很少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和干擾。不過,正是對這種獨立封閉體系的强調,導致了韋伯科層制組織的局限和不足。對此,早期制度學派的代表人物塞爾兹尼克指出,組織並非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而是受到了所處環境的影響。即它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效率機器,而是一個受社會環境、歷史影響之下的有機體,是一種受到外來價值觀念、觀念制度影響的制度化組織。在與外界環境互動的過程中,組織不斷發生變化。需要從組織内部自身的運作轉向組織與外界環境的互動。如果説塞爾兹尼克讓我們將關注點從組織的内部世界轉移到組織的外部環境,那麽權變理論則試圖讓我們理解多變的外部環境如何形塑組織的内部制度與機構。事實上,他雖然指出環境能够影響組織,但却没有能够説明環境如何影響組織,而權變理論則旨在説明這一問題。權變理論指出,組織結構的不斷調整往往受到組織所處的具體環境、組織本身的目標、規模和技術所影響。當其中某一要素發生改變時,組織的結構也相應發生變化,該理論注重的是技術環境,强調的是效率問題。這種因環境變化而導致組織結構相應改變的理論解釋,自然也表明了不同組織之間内部結構的差异,環境變化導致了不同組織制度的趨异性。不過,此種解釋所要面臨的現實却是爲何不同的組織有着類似的内部制度和機構,即我們所説的趨同現象。新制度學派代表人物邁耶和羅恩正是在這個問題研究爲組織研究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角度和理論。

  邁耶認爲,在關注環境對組織影響之時,不能只是簡單地看到技術環境的影響,同時還應考慮不注重效率却有着很强形塑作用的制度環境。在此種環境中,一個組織往往要考慮一 些人們所廣泛認可的、在某種意義上來説具有合法性的社會事實。如法律、道德規範、觀念制度等。换句話説,組織還需要考慮的是自身是否符合人們内心對組織的文化期待。這些事實具有强大的約束力量,規範着組織内部的人的行爲。亦即制度環境擁有一種合法性機制,誘使或迫使組織采取具有合法性的組織結構和行爲。爲此組織需要派生出不同的組織來滿足相比衝突的環境要求,出現許多看似有用但實則無用的東西,即與組織内部、技術核心没有直接關係的形式和做法。以應付制度環境的壓力。另一方面,這些所謂的形式與做法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會被忽略。

  單就“台獨”組織而言,除了以政黨形態出現的“台獨”組織,如民進黨等“台獨”政黨外,其他多數“台獨”社團組織其實算不上是具有完整意義的組織體系了,但没有内部的管理鬆散,而且在獲取資源等方面没有保障,與台灣社會的規範也有所衝突,合法性的不足更是這些“台獨”社團組織的致命之處。在這種狀况下,“台獨”社團組織内部的鬥争就更爲激烈,可以説各執一方山頭。這其實與民進黨前身“黨外”有直接關係。“黨外”就是典型的山頭政治,各個山頭及政治大佬各擁一片天地,在民進黨正式組黨後,這些山頭就逐漸形成了民進黨内部的派系。

  以“黨外”運動爲例,盡管當時面臨來自執政國民黨的强大壓力,但“黨外”陣營内部也並非鐵板一塊,其内部的不團結也非常明顯,派系内鬥情形並不少見。當時“黨外”的派系主要有四大派系:一是保守派。這一派的人士想法是要從立場機構和“國民大會”中得到更多的席次。他們認爲,在執政黨的組織裏,攻擊國民黨的腐敗,並大聲疾呼的要求改革,才能加速地方政策的自由化,並透過英美的政治模式,確定自己的“黨外”身份,尋求更廣泛階層人士的政策力量支持。這一派主要是以康寧祥爲代表,希望“黨外”朝向反對黨的地位前進;二是激進派。他們將國民黨看作是一個不容异己的保守個體,只有等到台灣政治權力的結構改變時,執政的國民黨才會被迫讓出政權,而達成這個目標的唯一途徑就是鞏固群衆基礎。該派系也是絶對“反共”的,但是他們並不反對運用馬克思主義的手法,來贏取民衆的支持。他們認爲應該强化與國民黨的鬥争,而不是參選公職。這一派就是後來的新潮流;三是統一派。這一派的支持者認爲,台灣的命運與中國大陸的命運是不可分的,關於大陸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方式,他們可以接受,但是他們同時也堅持台灣要有完全的自治權;四是“獨立”派。這一個團體認爲統一路子是走不通的,因爲這種作法不能結台灣帶來任何利益,他們認爲兩岸已經分離了將近一個世紀,兩者的文化和經濟形態有顯著的區别。他們所能接受的是以貿易與文化交流來和大陸互動。由於“黨外”人士在理想認同方面無法協調一致,因而使得他們内部的對立情緒嚴重。由於“黨外”分裂的原因,因而使其提出一部内容廣泛的政綱不容易。

  從“台獨”社團組織來看,其實也是同樣存在山頭遍立,整合不一的情形。不少“台獨”社團組織平時就一兩個人在支撑局面,有事需要則走上街頭時再找其他組織串連,靠這種相互人員支持的方式來支撑組織的運作。多數“台獨”組織的能量不足,募款能力有限,也缺乏資金專門租賃辦公室,甚至連服務場所都没有辦法提供。盡管如此,這些山頭由於理念不一,無法進行有效的整合,内鬥仍然非常激烈。

  1.大緑與小緑之間的利益衝突與矛盾客觀存在。民進黨與“台獨”小政黨及社團的矛盾與衝突一直存在着,這就是所謂大、小緑之間的利益折衝所導致,其背後當然是政治權力與政治現實的困境所决定。例如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民進黨和台聯黨是一對大緑、小緑的關係,但由於存在選舉利益之衝突,它們之間翻臉的事情經常上演。在蔡英文執政以來,民進黨和時代力量也是大、小緑關係,但由於利益關係,最終民進黨與時力的關係也鬧得很僵。

  2.“獨”派山頭文化客觀存在,有其歷史文化傳統。例如,辜寬敏的“台灣制憲基金會”就是一個“台獨”組織,它糾集了一批“獨”派學者參與其中,推動台灣的“獨立公投”等事項,並在台灣社會大肆營造相關輿論。這個組織被“台獨”大佬辜寬敏所掌握。此外,還有其他山頭,如已經去世的史明,他則是另外一個“台獨”系統的精神領袖,還有蔡丁貴等人都有各自的團體組織。這些組織没有辦法整合起來,而且相互之間還瞧不起。

  3.民進黨本身是派系政治文化色彩濃厚的政黨,兩岸議題成爲派系角逐政治權力的重要標的物。正因爲如此,每次在黨内初選及提名的時候,也是民進黨内部意識形態最爲保守的時候,黨内權力鬥争空前加劇。

  “台獨”組織不只是内鬥,其組織人員的老化現象也是一個問題。“台獨”組織人員上較爲重叠,結構相當老化。盡管“台獨”組織也積極尋求人員的更替,但多數“台獨”組織人員老化嚴重,還有“台獨”組織的成員在“獨”派組織之間來回流竄,人事補給缺乏。如獨派組織“台灣公民陣綫”,其成員雖然號稱有76人,但其成員也包含其他“獨派”組織如“廢死聯盟”、“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組織的成員。

  誠然,社會運動有很多團體,做法與目標不同,本來是正常不過的現象,但“台獨”依附民進黨或是緑營,它們究竟是草船借箭?還是寄生摇尾?見仁見智。更爲重要的是,台灣藍緑兩大政黨輪流坐莊,試圖聯合壟斷政治權力,而台灣的本土派則是力求自保的地方派系。這就正如同一個公司,差别就在誰來主導董事會,誰被吸納當中介。這或許是台灣政治的本質寫照。

  第三節 “台獨”組織的影響

  有序化的人群即爲組織,人類社會是由各種各樣的組織所搆成的。任何組織都有其影響力,這是由組織的傳播功能所决定的。所謂組織傳播是指組織憑藉組織系統的力量所進行的有領導、有秩序有目的的信息傳播活動。組織要制定目標,要有統一協調的系統,還要有爲組織成員所共同遵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共同規範。所有這些都離不開信息的傳播。組織和信息傳播是同步産生的。如果是組織是軀體,那麽傳播則是循環器官,傳播不暢,組織就要衰亡。組織傳播活動滲透在人類社會活動的各個層面。許多組織把傳播活動作爲手段,通過傳播來實現組織的各種目標。組織傳播不僅包括組織内部進行的傳播活動,還包括組織與組織外部的特定對象之間進行的傳播活動。“台獨”組織長期存在於台灣社會,其活動當然會連帶産生某種影響。事實上,“台獨”組織長期以來利用輿論媒體進行“台獨”意識形態的教育與宣傳,客觀上對台灣社會起到了某種政治社會化的影響。

  一、傳播“台獨”意識形態

  “台獨”組織長期在台灣社會不斷傳播“台獨”理念,積極建構台灣的本土意識形態,試圖擴大“台獨”在台灣社會的支持基礎。

  (一)解構台灣民衆内心的“中國意識”

  “台獨”組織自出現以來,不斷在台灣社會解構“大中國”的中原心態,其目的就是要提出只有獨立,才能徹底解决台灣所面臨的内外問題。這是“台獨”論者一直在台灣社會鼓吹的論調。

  由於國際社會都是由主權國家所組成,不論是與他國平等往來,還是參與各種國際組織活動,其前提要件都是要求是主權國家,“台獨”論者稱台灣之所以被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主要原因也就是主權問題。因此,唯有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才能確立台灣的“國際地位”,徹底解决台灣所面臨的内外問題。有“台獨”理論大師之稱的林濁水據此提出了一系列的論述:

  第一,主權是指“國家行使統治、支配活動之權力”。因此,主權必須界定其實效動兵的範圍,包括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都要有明確的對象。但是只有統治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及其維持其代表中國的假象,一再向國際社會强調主權範圍及於中國大陸、蒙古的領域及人民。在如此的情况下,台灣的主權即無法顯示明確範圍,致使國際社會忽略甚至否定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

  第二,主權是指,“國家權力對外獨立自主,對内比其他任何權力優越”。然而,國民黨政權却一再宣揚“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隔海唱合”。在國際社會已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及國民黨政權也承認此一事實之前提下,台灣將喪失其主權國家的地位,成爲非法的叛亂團體,遲早被中國所并吞。因此,唯有寫的“台灣主權獨立”,才能普遍獲得國際社會認同,“成爲主權國家,維護台灣的獨立、自主與安全”。

  第三,主權是指,“國家政治運作的最終决定或最高權威者,國家意思最後的决定者”,因此,主張台灣“主權獨立”,依國民主權原理,“國家最高權力”應歸屬於二千萬台灣人民,如此,即可否定國民黨政權假借中國主權,“壓制台灣民主化”的“荒謬體制”。由二千萬人共同憲法,决定國家前途。台灣不伭在政治、經濟、社會福利方面,都會重新建立新秩序,不再任内少數政客瓜分國家權益。

  因此,以林濁水爲代表的“台獨”論者將台灣被國際社會所排斥的原因歸咎於國民黨逃台後長期堅持 “台灣是中國、台灣當局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主張,而不是“台獨”本身的問題。其目的還是從島内政治鬥争的角度來看問題,並刻意導向“只能台獨才能救台灣”這樣的結論,事實上,國際社會之所以不承認台灣,與台灣不能成爲“國家”完全是兩回事,“台獨”論者故意把兩者搞混在一起,當然是故意在轉移話題。

  “台獨”論者不只是在宣傳,而且在行動上也有一系列的動作去鋪陳。尤其是民進黨成立後,更是企圖能够有所突破和作爲,民進黨的考量除了選舉、選票等政治鬥争因素外,還與民進黨自身的發展、歷史有直接關係。我們看到,民進黨在台灣社會非常擅長煽動悲情意識,就是打“悲情牌”。事實上,民進黨本身就是具有濃厚台灣意識的本土政黨,由於台灣歷史命運的特殊性,因此,民進黨本身在思考台灣前途與兩岸關係等諸多問題上具有一定程度的本土性、批判性,而這種性格也導致民進黨大陸政策的被動。民進黨一直擺脱不掉的陰影就是總有受迫害者的心理狀態,這種心理狀態除了相當程度地反映到其大陸政策主張上。

  同時,在兩岸事務、功能談判上民進黨更是表現出要跳脱歷史及文化的傳統與框架,加上由於民進黨早期在“黨外”時期被國民黨打壓,它本身就是“黨外”運動集合體,故其成立開始就帶有强烈的反抗國民黨之性格。這種反抗性格滲透至民進黨的各項政策主張,民進黨的大陸政策更是充滿强烈的“反國民黨”色彩。此外,在有關台灣“主權”論述上也表現出强烈的排他性。民進黨歷次黨綱修正案及决議文都涉及“台灣主權”這一議題的核心主張,刻意把主權問題突顯出來。“四一七决議文”先是企圖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一00七决議文”則以迂逥的形式,以所謂的“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及外蒙古不擁有主權之主張,來有意切斷海峽兩岸在政治上的聯繫。民進黨對所謂“台灣主權”的排它性勢必與兩岸關係形成很大的張力。民進黨“台獨”訴求不斷昇級,也給台灣民衆的國家認同甚至國族認同帶來扭曲,這也是台灣出現所謂的“天然獨”的主要原因,也造成台灣社會内部的分裂和危機。同時,民進黨還擅長議題的炒作。民進黨在每次選舉中都挑動敏感的統“獨”議題,其實就是在台灣社會進行“台獨”的意識形態教育與思想動員,對台灣民衆的國家認同與國族認同進行再政治社會化的動員。加上兩岸結構性矛盾的長期存在,都使“台獨”政治市場在島内的存在有一定的社會支持基礎。

  誠然,依據現代國際法理論,一個國家的搆成要件包括人口、領土及實際有效的政府,但還有一個重要的條件乃是否取得了國際的外交承認,否則就會存有較大的争議。而台灣之所以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根本就在於此,就在於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不被國際社會絶大多數國家所承認,更没有被聯合國這個組織所接納。但是“台獨”論者以是事而非的概念來誤導台灣民衆,其思考層面還是聚焦在政治和選舉,甚至還有一些“台獨”論者聲稱,即便台灣未被國際社會所承認,只是在與各國往來及國際關係的處理中會有一些困擾,但是其“主權國家”的地位,包括領土不受侵犯,内政不受干涉”等,並不受到任何的影響。如果台灣明確宣示其“主權”範圍,主動積極拓展“外交”,一定可以獲得世界各國的支持。這當然是“台獨”自己在給自己打氣。事實上,“台獨”論者的此種論述至今也没辦法實現,其根本原因就在於“台獨”根本無法得到世界絶大多數國家的支持,即使是美國等西方親台勢力,也不敢公開去支持“台獨”,只能是打打“台灣牌”,把台灣作爲牽制中國崛起的棋子罷了。

  但是必須看到,“台獨”的這種論述,在台灣這樣的淺碟政治文化中,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消極影響,也使台灣民衆對“台獨”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尤其是在隨着民進黨在台灣地區兩次上台執政,“台獨”思潮泛濫,這對台灣社會尤其是台灣年輕人的國族認同及意識形態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這也是所謂“天然獨”形成的重要根源。

  (二)將台灣民衆的本土意識導向“台獨意識”和“不要統一”

  台灣本衆的本土意識當然不是“台獨意識”,但民進黨却刻意將之導向“台獨意識”,這也是台灣社會内部統“獨”情緒化對抗呈現日趨復雜的原因所在。

  其實,台灣民衆的本土意識,也就是台灣意識,它是一個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以來,才開始在台灣社會引起最多議論的一個名詞。“獨”派認爲台灣意識就是以台灣全體住民爲主體的自主意識,稱台灣意識的政治化就是“台灣獨立”。他們聲稱以移民和其後代爲主的台灣住民,數百年以來已經在經濟、文化、政治上逐漸發展出獨特的内涵和整體的自主性格。要使這些内涵發展更充實,自主性發展更成熟,在政治上必須確立一個比現在更民主、理性、安全的架構,那就是台灣獨立。甚至稱以中國意識爲前提設計出來的政治架構放在台灣的現實上,會發生水土不服的問題,這些言論完全是充斥政治意識形態的思維,當然是無稽之談。

  在民進黨成立後,“台獨”成爲黨内討論的焦點話題之一,民進黨内部對這個話題的争執也不少,一部分人認爲,主張“台灣獨立”是民進黨黨綱“自决”的基本選擇之一,民進黨應該朝追求“台灣獨立”的方向邁進,但也有一部分人認爲,民進黨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要推展黨務,不要浪費太多時間精力在統獨之争,而且如果將“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列入黨綱,除引起一般民衆的疑慮外,還會導致黨内的分裂,國民黨更可能趁勢打擊,無論是民進黨的分裂或台灣政局的動亂,都不是台灣人樂於看到的場面。但與此同時,民進黨當時一些政治人物也逐漸認識到,盡管民進黨可以鼓吹“台灣獨立”意識,但客觀環境的制約也不得不面對。民進黨基於政治意識形態考量,也開始提出了“自决加反統一”的論調。這是謝長廷在1988年4月初在美國的一場演講中所提到,他認爲,爲了盡可能减少民進黨發展的阻力,黨内的獨立派與自决派並不是完全對立,要求“國會全面改選”與追求獨立也不互相衝突,獨立與民主也不是完全對立的概念,他主張要賦予“台灣獨立”時代的意義。他稱在當時來説,“台灣獨立就是拒絶與中國統一”,這也是民進黨政治人物首次把台灣獨立與“反對統一“揉在一起。

  盡管民進黨在急“獨”勢力的推動下,“台獨”在1991年最終寫入民進黨的黨綱,也使民進黨成爲不折不扣的“台獨”黨,但隨着民進黨在隨後的一系列選舉中敗北,加上“台獨”越來越成爲民進黨選舉的票房毒藥,民進黨内部對“台獨”的看法也越來越分歧,最終是1998年“台灣前途决議文”的出爐,根據民進黨後法大於前法之慣例,“台獨”黨綱雖然没有被廢除,但實際上被懸之高閣。正因爲如此,此後民進黨前後雖然歷經陳水扁、蔡英文兩次執政,中間過程長達十幾年的時間,民進黨在“台獨”的小動作可以説是不斷,但終究不敢踏出宣佈建立“台灣共和國”這一實質“台獨”的動作。

  在當前,民進黨雖然没有放棄“台獨”意識形態,但却把重心越來越放在反對、阻撓兩岸統一上來。正如台灣學者蘇永欽所言,“台獨”的傳統動力來源無非有三:一是恐懼統一,二是追求所謂的民主,三是利益的重分配,也就是省籍利益的分配。如今“台獨”的動力已經大爲减少,原因是來自來於第二、第三項問題幾乎得到解决了。他認爲今日“台獨”的動力唯有一個,就是要排斥統一。他認爲“台獨”主張在台灣開放政治後,其動力减少,只是“反統”。這當然是一種看法,但有其代表性。他也認爲,“台獨”的語意有些混淆和詭辯,把許多不必要的東西雜入其中,表明“台獨”的真正内涵不够。换言之,在台灣政治民主化,政黨輪替幾次後,民進黨繼續主打“台灣獨立”這張牌,其實已經是政治考量和選舉邏輯,其真實目的還是抗拒來自中國大陸的統一。

  事實上,民進黨至今已有兩次執政,但從台灣陸委會的最新民調數據來看,也是證明,盡管主張統一的民調數據較低,但真正主張“台獨”的比例也不高,“台獨”發展到今天,雖然主張“台獨”的比例達到27.7%,但仍然未過三成,反而是“維持現狀”、“反對統一”的比例居高達八成,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體現。

  二、在海峽兩岸之間製造讎恨和對立  

  隨着兩岸民間交流的開啓,“台獨”越來越成爲海峽兩岸爆發對抗的深層次根源。因爲“台獨”的目標是要將台灣從中國領土分離出去,這自然不爲中國大陸所接受,兩岸的矛盾趨向公開化與激烈化。這也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兩岸關係皆無法正常開展和推動的原因。民進黨爲了抗拒統一,推銷“台獨”理念,也刻意在兩岸之間製造讎恨和對立。其手法主要有以下:

  (一)在島内煽動反共反中情緒

  而民進黨爲了獲取政權,必然要在選舉中利用兩岸議題來進行政治炒作,一方面將與大陸交流的政黨包括國民黨、新黨等泛藍陣營形塑爲親中賣台,以及惡意操作兩岸對抗的氛圍,以獲取民意的支持,從而騙取選票。例如,在2020年選舉中,執政的蔡英文本來就政績不佳,經濟乏力,以及在2018年“九合一”地方選舉中大敗,對蔡英文的連任情勢極爲不利,許多人都認爲蔡英文將是台灣島内第一個不能連任的領導人。島内“獨”派分子更是要她知所進退主動放棄連任,她現在的副手賴清德也跳出來對她發起挑戰。在這種情勢下,蔡英文在選舉中大肆操作“反中”“反統”等議題,挑起兩岸關係的對立,以此來激化台灣選民的情緒,最終以817萬選票連任成功。事實上,台灣不少媒體也認爲“反中抗中”是蔡英文贏得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主要戰法。這也表明“台獨”勢力及其組織,爲了連任這一目標,是不會顧及兩岸關係的發展以及台灣的長遠利益,將兩岸關係作爲選舉撈取選票的工具和籌碼,這本身是非常危險與不堪的操作,也是台灣“獨”派的一貫手法。

  此外,“台獨”刻意在兩岸設置障礙,使海峽兩岸正常的談判與協商成爲不可能。“台獨”組織最擔心的就是兩岸進行協商,走上統一的快車道。在馬英九主政時期,兩岸就經濟合作簽署的ECFA等協議,都招致“台獨”組織的强烈杯葛,2014年“太陽花學運”本身就是“台獨”勢力對兩岸經貿合作的大反撲,使兩岸經貿無法進行有效的整合與發展。即便是兩岸在非傳統安全領域簽署的22項協議,都被“台獨”勢力污名化。

  (二)在國際扮演反華急先鋒角色

  民進黨除了在台灣島内煽動反中情緒外,也在國際社會扮演起西方反華勢力的急先鋒,長期走在“反中”“抗中”的最前面。

  近年來隨着中國大陸綜合國力的發展,尤其是中國崛起的背景下,以美國爲首的西方國家有所顧慮,企圖全面阻止中國的强大與發展。先是西方國家在南海議題上搞事。慫恿菲律賓抛出所謂的南海仲裁報告,在失利之後,美國又糾集西方國家在全球掀起所謂的反中浪潮。先是西方國家在香港煽動“占中”、“反修例”風波,把整個香港拖入混亂的狀况下,中央政府被迫在香港采取了一係切實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做法,包括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但西方則刻意炒作港版國安法。隨着西方國家對香港介入的渠道被阻擋外,西方又開始針對新疆炒作。整個來看,這些都是西方國家反華陰謀的設計,可以説都是按照劇本來上演的。西方拉幫結伙來炒作“反中”勢頭,當然會引發中國與西方的情緒性對抗。

  蔡英文當局的作法可以説是完全在配合美國所掀起的“反中”浪潮。例如,自2019年以來,無論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香港事態和中美貿易摩擦等諸多重大議題上,蔡英文當局可以説是特朗普政府唯一的鐵杆附庸,特别是全球抗疫進入下半場,美國宣佈退出WHO,香港國安法落地,兩岸關係和港台關係也更趨復雜交織。而在當下,美國正加大對華經濟制裁和科技封鎖。蔡英文當局不但在政治上任美方予取予求,還竭力推動台積電等撤離大陸、赴美設廠,並欲舉台島之力配合美國發展5G等高新産業,全方位配合美國戰略龢利益需求。特朗普政府因此也對台灣當局這個亦步亦趨的“馬仔”一定的回饋,消减其作爲棋子的焦慮感,刺激其更進一步貼靠美國。拜登上台後,蔡英文當局更是緊貼美國,掀起全面的“抗中”逆流,兩岸關係進一步惡化。

  當前國際局勢正在快速轉化,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也面臨外部壓力增大的新形勢,蔡英文當局没有站在中華民族總體利益的角度與兩岸經濟合作共贏的立場,不但没有向大陸伸出援手,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共贏,共度難關,反而落井下石,不斷向美國遞上投名狀,極力配合美國遏制大陸,甚至對大陸實行某種程度的經濟制裁,企圖拆解現有“兩岸及國際供應鏈”,建構台灣融入美國的“非陸供應鏈”,實現經濟上“脱中融美”目標。然而,蔡英文當局這種吃裏扒外的“聯美抗中”舉動,不僅違背了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傷害兩岸民衆感情,而且會給台灣經濟發展帶來巨大風險,一旦大陸祭出經濟反制裁措施,將會給台灣經濟造成巨大衝擊,這不是蔡當局所能承擔的。

  例如,民進黨當局企圖配合美國限制對大陸高科技産品出口。就在美國率先對中興通訊公司進行制裁之時,蔡英文當局第一時間就要求加强台灣高科技産品對大陸出口管制,只是在台灣企業生存壓力下未能采取公然的斷貨措施。隨後,蔡英文當局還是加大對大陸電信設備等産品進口與使用管制,自2020年3月起,從目前限制電信網絡禁用大陸核心網絡、傳輸骨架、基地台等擴大到有綫電視、無綫電視、衛星廣播等終端設備、發射器、交换機制等領域。特别是在美國祭出全面封殺華爲措施之後,蔡英文當局又積極配合,台灣五家電信商停止在台銷售華爲手機。只是台積電公司在嚴密、精準的科學管理下,没有法律漏洞,未停止與華爲商業合作。此外,台灣當局還加强所謂對“含中産品”出口管制,防止所謂經台灣“洗産地”的大陸産品進口在台灣加工再轉出口美國。本來兩岸企業之間進行多種正常商業往來合作,台灣廠商進口大陸産品經加工再出口美國等地,一直是多年的合作模式。但蔡英文當局爲配合美國,不斷强調要防止“含中産品”在台加工再出口美國,並采取更爲嚴厲的處罰措施。 2020年5月16日,台“行政院”提出“貿易法”修正案,對所謂廠商及産证簽發單位違反“貿易法”禁止之行爲的處罰金額從現行的3萬元新台幣以上、30萬元以下一舉提高到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對廠商未經許可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到伊朗、朝鮮、中國大陸等管制區,罰金從現在的150萬以下提高到300萬無以下,並鼓勵民衆進行舉報。還有,派遣大型經貿團連續三年赴美參加“選擇美國”投資高峰會,鼓勵台灣企業投資美國,並加大對美國天然氣與農産品等采購。2019年台美簽署了總額達250億美元的天然氣采購合同,2020年台再次派出由“政務委員”鄧振中率團的大型經貿團赴美參加“選擇美國”投資高峰會,參加的知名企業達五、六十家,參加人員超過100人。其中台電公司與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簽署總計達375億元新台幣的天然氣發電機采購合同。特别是在中國大陸减少美國大荳進口之時,蔡英文當局却對特朗普送上温暖,2018年派出大型農業采購團,大量采購美國大荳,以緩解大陸减少美國大荳進口所造成的農産品出口壓力。第四,策劃台商回流與外流,配合美國建立“非陸供應鏈”。中美經貿摩擦昇級與大陸台資企業經營壓力增大之時,蔡當局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動台商回流,不能回流台灣的則鼓動外流東南亞,希望形成台灣、東南亞、南亞與美國等搆成的“非陸供應鏈”,取代台商過去在中國大陸投資形成的“紅色供應鏈”。

  三、在國際社會製造“台獨”輿論

  “台獨”組織爲了争取更多國際勢力的支持,刻意在國際場合營造被中國打壓之悲情意識,凸顯台灣問題。尤其是在全球化互聯網下,“台獨”組織更是發動了輿論戰攻勢,拓展在全球的輿論攻勢。當前,“台獨”組織主要是在美國建立遊説集團與組織,在國際社會形塑台灣人民不願意與大陸統一的假象,一方面可以起到混淆視聽,同時,也可以達到與國際反華勢力進行勾結的目的。“台獨”組織利用其民間性、分散性等特點,分佈在每個世界角落,擁有不少的人脈和外交資源,在適當的時候突顯台灣的“主權”問題,甚至善用國際媒體發表文章論述台灣主權,將台灣問題國際化爲台灣發聲。“台獨”論者認爲,台灣能否參與聯合國或成爲一個主權國家的地位,主要還是取决於世界强國的態度,尤其是美國的支持,認爲美國的外交承認往往有示範效果,其他國家通常會察言觀色、風行草偃,特别是美國是影響台灣能否獨立的成敗。當前,“台獨”論者認爲隨着中國大陸的崛起,中美全方面的對抗與博弈正在昇級,美國是存在改變對台灣政治地位態度的可能性。换言之,“台獨”勢力現在越來越把工作的重點放在美國身上。

  具體而言,當前“台獨”主要采取了以下幾種方式:

  1.“台獨”組織爲達到推動台灣參與聯合國的目標。近年來采取了以聯合國爲主要訴求的相關活動。基本上“台獨”組織每年都會在聯合國九月初的聯會會議期間,去場外進行宣傳活動,以吸引國際媒體的關注,刻意進行負面的宣傳。

  2.“台獨”組織參加各類示威抗議活動,試圖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從而撈取政治利益。

  3.“台獨”組織促進美國國會爲台灣的“前途”及“人權”發聲。舉辦“台灣人權“聽证會,”台灣前途决議案“公聽會,拓展世界其他力量,利用國際媒體來宣傳台灣問題,甚至以所謂讀者投書的方式,爲台灣發聲。

  盡管“台獨”組織的活動對兩岸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帶來了重大的挑戰與影響,但畢竟政治現實下,這些“台獨”組織與台灣社會脱鈎,不少都是具有海外“台獨”經歷的“台獨”分子在運作,其理想過於虚化。與現實選舉政治有衝突,而且完全依賴民進黨,所以其無法成長。這些組織無法獨立自主,决定了其發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對政治的實際影響力相對較弱。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