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學府騙取公帑案頻生令人嘆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07 10:28:58  


  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一雙為兩名子女騙取二十二萬元助學金的夫婦,昨日在觀塘法院被法官重判入獄十一個月。案中,被告夫婦早已歸還所騙款項,而且,正如代表律師求情時所言,被告夫婦為正當人家,一向勤懇工作、照顧家庭,從未犯法。
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不管被告夫婦如何“正派”,被判入獄十一個月都是罪有應得。因為事情的焦點並不在他們為人正派不正派或愛護不愛護子女,而是騙取公帑的行為不能再在本港社會受到容忍。

  有關案件,被告姓彭夫婦明明擁有五個物業單位,每年租金收入達到四十萬元,還有多個銀行存款戶口;但是,他們從○一年到○四年期間,卻向兩名子女就讀的大學聲稱失業及隱瞞所擁有的資產,令子女可以獲得每年三萬多元的資助。直到去年校方抽查資料,才東窗事發。

  社論說,本港大學生一向被稱為天之驕子,其中的一“驕”,就是政府為他們提供極為優厚的金錢資助。政府對大學生的資助分為兩部分,其中貸款是畢業後要償還的,助學金則不用還。而根據“大學生資助計劃”文件,開宗明義即宣稱:“本計劃是一項須經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計劃,……目的是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失去就讀的機會。”

  在此計劃下,政府去年用於資助八家院校大學生的助學金金額高達九億四千多萬元,加上八億多元的貸款,都是納稅人的金錢。而連同昂貴的大學教育開支,每一位大學生的“生產成本”實際上高達一百萬元。

  社論指出,市民作出如此巨大的承擔,目的無非是希望為社會培養出有用的人才,提高社會質素。然而,騙取助學金的大學生,表現的恰恰卻是一種自私、短視和極不負責任的心態。案中被判入獄的是父母,但不代表“受惠”的子女並不知情,相反,每家大學每年學期開始時都必會向學生詳細講解申請助學金和貸款的辦法以及相關守則,而申請表格亦是由他們帶回家請父母填寫。假如真有無知的父母萌生貪念,意圖填報假資料,作為子女的也應勸止及拒絕接受。

  而更值得關注的是,這些騙取助學金的例子,所得的金錢很大可能根本不是用於交學費或學習之用,而是用作購物、娛樂、旅遊等消費開支,甚至用於投資炒股。日前紅極一時的“中行”在港上市,申請人數破紀錄,內中肯定不乏拿著助學金、貸款來認購的大學生。

  當前本港社會,仍有數以萬計的低收入家庭、綜援家庭靠微薄的金錢過活,仍有為養活四名兒女一人兼三份工捱到倒斃在垃圾房的可憐母親,一些拿著納稅人公帑而去旅遊、炒股的大學生寧不良心有愧?

  不能否認,年前本港經濟困難,不少家庭陷入負資產、失業、半失業的困境,在可能的情況下多留一些錢“傍身”是不少普羅市民的想法,虛報資料騙取綜援、助學金的例子因而有所增加。而另一方面,近年本港社會出現了一種極為不健康的心態,就是政府的錢“不拿白不拿”,不搵政府著數就係“傻仔”。此種歪風,和反對派政黨、議員長期鼓吹的反政府言行有關,遵紀守法、誠信、自重和尊重他人似乎已經變得“不合時宜”。如果本港社會繼續繁榮,但法治和道德觀念卻日趨低落,絕非什麼值得自豪的事。

  而就在大學生父母因騙取助學金雙雙鋃鐺入獄的同時,一位大學教授涉嫌騙取一百八十萬元的房屋津貼,亦正在被廉政公署調查及起訴。涉案教授,曾當選“傑出青年”,為人亦具專業成就及社會地位,案件令人驚訝。年前中大醫學院教授劉明珠因同類案件被判罪名成立及緩刑,雖不用坐牢,亦已名譽盡毀,最後自動辭職。高級知識分子本屬社會典範,接連違法,能不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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