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能源與環境雙重約束下的增長之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2 06:31:13  


中國政府清楚地認識到能源及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在“十一五”規劃中確定了一個雄心勃勃的能源强度目標
  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如果中國能够在沒有能源和環境問題的條件下順利轉爲一個中等收入國家,那麽對增長方式和耗能結構的爭論就沒有必要。如果市場機制起作用,能源價格反映了資源稀缺性和環境外部性,這種爭論也沒有意義。東方財富網文章如是說。

  中國政府清楚地認識到能源及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在“十一五”規劃中確定了一個雄心勃勃的能源强度目標。以優化産業結構、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使用效率爲基礎,在2000年的基礎上,要實現2010年人均GDP翻一番,單位GDP能耗比“十五” 期末降低20%。文章稱,大幅度降低能源强度顯然不是簡單的節能,需要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增長模式和“適度耗能”,還必須提供充分的就業。

  1. 市場的“無形之手”比政府的“有形之手”會更有效

  那麽,如何依靠政府的有形之手來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增長模式和“適度耗能”?在現實中,當某一行業過“熱”時,政府的通常的做法是簡單的叫停,如停建某個電廠或鋼鐵項目。這種作法對抑制某些行業擴張簡單有效,但不能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增長模式和“適度耗能”。而且,叫停是一種高成本的做法,應該還有更好的辦法。

  文章指出,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在尋找與中國經濟增長,能源利用和環境要求相適應的、恰當的經濟結構和增長模式方面,市場的“無形之手”比政府的“有形之手”會更有效。約束意味著選擇,中國需要在今天的和明天的能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之間做出選擇。這一選擇應該盡量依靠市場的力量,同時給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需要加快深化市場的改革,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建立有效的機制。爲了形成有效的市場,實現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關鍵是讓價格真實地反映供需關係從而能够引導適度的投資,價格必須反映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的外部性。

  文章表示,爲了實現經濟增長和保持社會穩定,政府長期以來通過降低資源稅和控制價格變動,尤其是價格上漲,人爲地壓低能源價格。低價格增强了中國産品的競爭力,同時也鼓勵了能源的過度消費。提高價格既能抑制需求,也能增加供給。如果由於資源稀缺,價格提高即便不能使産能增加,價格本身也會因需求得到有效抑制而保持在一個比較合理的水平。當然,提高能源價格是一把“雙刃劍”。保證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能源需求既是政府必須承擔的責任,也是必須面對的挑戰。

  因此,能源的過度消耗根本性問題在於市場化改革不到位,無法爲能源消費提供正確的價格信號。降低能源强度的關鍵問題是在發展戰略中要考慮能源和環境的雙重約束,使能源價格體現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成本。由於資源是國有的和環境影響具有外部性,需要政府運用法律、政策、標準、經濟以及行政等手段來協助實現,來避免對能源的過度消費,保護環境。既然中國以煤爲主的能源結構將持續下去,那麽重要的問題就是鼓勵採用清潔煤技術,使煤炭利用符合環保要求,這一點在技術上完全可行,關鍵在於政策上的引導和實施。

  政府的有形之手應該重宏觀,輕微觀。重宏觀就是重視對能源的宏觀管理,也就是重視資源優化配置、能源戰略、環境保護、經濟結構和稅收政策,使能源價格體現環境影響成本。政府應該制定和執行嚴格的工業能效標準、技術標準和污染排放標準。通過建立污染排放交易制度,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將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輕微觀指的是打破項目審批的行政性壟斷,讓市場在具體的項目投資决策中起主要作用,政府盡量不參與企業的投資决策。

  2.能源和環境問題的正確理解和認識

  文章認爲,節能和環保還要依靠人們對能源和環境問題的理解和認識。首先要建立對節能和環保的正確理解。與工業現代化的初期相比,進一步降低能源强度和加强節能更加困難。也意味著,實現有效節能,不僅需要包括能源供給方,還應包括需求方。慶幸的是,現在人們已經能比較清楚地認識能源危機和環境保護問題,政府應該利用各種手段加强人們的環保意識,建立一個使環境成本內部化的機制,有效的環保標準必需有有效的懲罰制度來保證。其次,要糾正地方各級政府仍然存在的先發展和後環保的認識誤區。中國已經爲經濟增長付出了沉重的環境代價。貧困已經不是中國的主要發展問題,不能再把貧困當成一個忽視環保的藉口。依靠現在的增長模式和低能源價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無法實現的。

  3. 重建能源部

  文章指出, 解决能源和環境問題必須有必要的機構保證。1988年撤消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水利電力部、核工業部,成立能源工業部。能源工業部于1993年撤消,成立煤炭工業部、電力工業部。以中國今天的經濟總量,能源宏觀决策的成功與失敗,甚至小偏差,都附帶巨大的經濟價值。如無法對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能源問題準確預測和及時糾正解决,其成本是巨大的。中國能源消費規模預示能源問題將日益嚴重。所以,需要有能源部這樣一個國家級綜合能源管理機構對整個能源産業的綜合協調和宏觀調控,以及與其他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協調。能源部應有充足的人員和對各種能源協調發展的充分權限,其職能應定位於能源政策的制定,能源總量平衡與能源安全,宏觀調控,中長期能源戰略規劃,進行國際能源合作等方面。這一機構對能源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影響。

  能源部的重設是一個簡單的成立國家宏觀管理機構的事情,中國能源的發展需要相對專業統一的管理機構,不應該爲 “計劃與市場”之爭所纍而複雜化。能源是個特殊商品,需要有計劃(關係國家能源安全),也需要有市場(提高能源效率) 。 目前有重設能源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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