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事件:反壟斷不等於反外資幷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7 06:50:15  


  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凱雷集團欲控股徐工集團的事件從年初開始引起業內關注,而近日“三一”有關人士引爆相關話題後,這件事再次成爲廣泛關注的焦點。

  中華工商時報文章稱,事情的發展已經遠遠超過一場幷購這麽簡單,西方輿論以施壓的姿態表示,徐工模式將成爲國際資本“檢驗中國政府改革大型國企决心的試金石”。

  文章認爲,以“改革决心的試金石”來研判這一事件幷不符合事實真相,它關乎的不是改革决心,而是如何從制度層面爲反壟斷、保證市場秩序奠定基礎。

  目前,國家發改委工業司正在牽頭組織商務部、外管局、財政部和工商總局等部委聯手開展針對外資幷購的相關審查。徐工等大型國企以外資爲導向的“新洋務運動”引發的爭議,不僅僅是一個大型國企改制的路徑之爭,更是中國政府從産業安全角度審視外資幷購的實質性標誌。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提交了一份名爲《關於建立國家經濟安全體系的建議》指出,在跨國公司擴大佔有其他國家市場時,往往使被幷購企業所在國經濟受到很大沖擊,甚至會威脅一國經濟安全。因此,中國應參照他國對於跨國幷購行爲均存在嚴格的反壟斷限制或以經濟安全爲名的其他限制。

  文章指出,在世界範圍內,如美、英、德等經濟發達國家,都制定了較爲完善的規範外資幷購活動的法律法規。在德國,公司法規定跨國收購中當一個人收購德國公司25%或50%以上股份或表决權時,必須通知聯邦卡特爾局;當收購産生或加强市場控制地位時,這種收購將被禁止。

  衆所週知,徐工集團目前仍位列行業“三甲”,有著中國工程機械行業“第一製造”之稱,而其營業收入佔據了整個徐州市GDP的20%。如此規模的企業,即便不在“經濟安全”范疇內考慮問題,也應從反壟斷角度對其引資加以慎重考慮。

  文章表示,幷購最大的負面效應就在於它可能導致的壟斷,無論是國有還是外資,都是如此。目前,很多跨國公司利用資本運營控股幷購國內企業後,憑藉其雄厚實力逐步佔領較大的市場份額。而對中國産業尤其是戰略性産業的控制,將達到他們壟斷或圖謀壟斷這些産業而獲得超額利潤的目的。

  目前,外資企業的工業總産值佔行業産值的比重從1990年的2.28%上昇到現在的35%以上。在輕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行業,外資企業所生産的産品已佔據國內1/3以上的市場份額。

  如果外資幷購造成壟斷,外商不僅控制國內市場,制定壟斷價格和瓜分市場策略,損害消費者利益,而且容易制約內資企業成長和技術進步,制約國內幼稚産業發展。

  國家利益必須予以考慮,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前提下,以反壟斷爲切入點,對外資幷購進行一定的干預無可厚非。文章說,爲了防止出現經濟性壟斷,應當盡快制定《反壟斷法》等一系列法律來限制和阻止壟斷形成。

  文章强調,幷購是反壟斷不等於反外資幷購,內資同樣也不能搞壟斷。“不能因爲自己沒本事就不讓別人進來”。在這一點上,决策者當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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