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渡:台灣的司法,他X的,見鬼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4 10:45:09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發表資深傳媒人楊渡的獨立評論文章說,趙建銘知道,陳水扁知道,他們的大律師顧立雄更清楚,趙建銘等的,就是時間。 

  三年半前,電視的SNG車、記者沿街追著跑的人,是劉泰英。為了要不要收押,電視天天追,報紙天天罵。當時他涉及的案子,最嚴重的是新瑞都弊案而且官商勾結,此外還併發侵吞李登輝的政治獻金、中華開發弊案等等。收押當時,媒體一片歡呼,彷彿司法已經是正義的化身。遲來的正義,偉大的司法,被媒體捧上了天。 
 
  三年半之後,劉泰英案子才一審判決下來。檢察官求刑十六年的刑期,台北地方法院只判決八年。而新瑞都案子,李明哲已死,罪證不足。現在,他當然繼續上訴。高等法院,可能再三年,最高法院,可能再等三年。或者發回更審,或者再提非常上訴。法律多的是辦法,劉泰英請得起大律師,這案子不拖過十年以上,不可能結束。屆時,“泰公”可能九十好幾了,何況經過更新的弊案,人們才“良心發現”,原來劉泰英汙的是國民黨、李登輝的錢,而陳水扁家族汙的是“國家”的錢,人民的血汗錢,規模更大,金額更多,比起來,劉泰英竟然“乾淨”多了,他還需要關嗎? 

  更何況,政權還會輪替,陳水扁家族的弊案如果持續延燒,會不會燒到吳淑珍,誰也不知道。而這是遠遠比趙建銘更大條的事。屆時,人們會不會也原諒了趙建銘? 

  文章說,趙建銘如果把官司打下去,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效法劉泰英。只要拖時間,三年後才一審判決;再拖兩、三年,等二審;再拖兩、三年,等三審;對不起,還未定讞,可以再提非常上訴,再等三年吧。可能嗎?當然有可能。 

  劉泰英三年前的案子,正好是趙建銘的寫照。他除了不可以出境旅遊之外,在台灣生活一切照舊。三井照樣去,牛肉照樣吃,酒店照樣泡。而他涉及的案子,所有重罪都已經開脫,包括藥商回扣、關說人事等,僅僅剩下內線交易。而內線交易是最容易混淆的。只要他咬死了,我沒有說出去,或者我不是依照他們的說法買股票,誰奈何得了? 

  何況,這種案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把涉及的相關證人擴大,再查三年。三年後,一審判決時,政權已經輪替,誰還會記得?然後,再拖三年才二審,就已經被遺忘得差不多了。這是一個健忘的社會,眼睛只會追著SNG車跑,而SNG是沒有記憶能力的。這是一個失去記憶的社會。 

  所以趙建銘的案子,最後是會拖,拖到三年,五年,十年之後,所有人都已經忘了趙建銘,他就悄悄過關了。 

  你不平嗎?你不爽嗎?活該,你是老百姓,你不是駙馬,也不是李登輝的“國師”。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司法獨立?司法尊嚴?他X的,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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