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國家開放銀行業 金融穩定原則不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6 10:28:56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根據“入世”時的承諾,中國將在年底全面開放銀行業,準許境內的外商獨資和中外合資銀行,享有和本地銀行一樣的資格,可自由辦理外滙和人民幣業務。香港《信報財經新聞》今日發表社評指出,這是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的一大步,固然值得讚賞,但同時亦須確保,不可損害金融穩定此一原則。

  這篇題為〈開放銀行業 金融穩定原則不改〉的社評表示,國務院昨天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為中國在年底全面開放銀行業做好準備。按照條例規定,在全面開放之後,外國銀行可以享有和內地銀行一樣,藉吸收公眾存款增加人民幣的負債和資產,也可以參與內地銀行同業的人民幣拆借市場。無論從廣度和深度來看,外資銀行在經營人民幣業務上都邁出了一大步。 

  社評強調,對外全面開放金融市場,意味着中國將要面對更大、更複雜的金融風險;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國內銀行業有外資銀行營業機構二百五十四家,資產總額八百七十六億美元,佔全部銀行業資產總額僅百分之一點八九;一百五十四家外資銀行機構獲准在二十五個城市經營人民幣業務,二十五家外資金融機構參股了二十家中資銀行類金融機構;至今為止,外資銀行在內地的規模和影響力仍然有限,但隨着開放程度愈高,它們必定會在內地的金融市場有更大“話事權”,也對傳統上“獨市經營”的內地銀行構成直接威脅。 

  社評指出,為了應對新形勢,人民銀行在上月三十日發表了《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二○○六年)》,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報告並建議適度放寬外資進入金融服務業的股權比例;此外,人民銀行的報告建議繼續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滙率形成機制,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滙率形成機制中的作用;在開放金融市場的過程中,內地仍然堅持市場化改革,減少政府干預,大方向是正確的。但是,中國在改革中的最重要原則,仍然是堅持金融安全。  

  為了保障國家的金融安全,人民銀行的報告主要提出二點,一是加快建立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制度;其次是加強對主要金融機構的控制力。

  第一點容易明白,第二點的意思,是在推進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革時,將會堅持國家絕對控股;四大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之後雖然增加了大批小股東,但國家仍然會牢牢掌握控制權,以確保銀行業的四大支柱不會因股權改變而衍生潛在風險,衝擊國家的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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