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7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登文章說,“立法院”明天表決檢察總長人事案,已使藍營立委陷於兩難。
一方面,馬英九宣稱“尊重‘憲法’與法律賦予總統的人事提名權”,使藍營“立委”必須面對明天的表決程序。但是,另一方面,“立委”的投票意向卻陷於分裂。有人甚至認為,貪汙案共同正犯陳水扁根本沒有提名檢察總長的正當性;有人卻透過各種網絡,為被提名人陳聰明拉票。
文章說,本案進行至此,或許再去主張“貪汙犯總統沒有提名檢察總長之正當性”,已屬馬後炮。但是,“立法院”應否同意此一人事案,實仍有斟酌餘地。
文章認為,若用當初審查謝文定的標準來評量陳聰明,陳聰明恐怕也過不了關。謝陳二人的一般風評皆不惡,但弱點皆在“公信”不足。陳聰明轄下辦的高捷案根本不能向人民交代,而近日又演出將中華銀行存款先取出又承允再存入的蹊蹺情事,這些豈是檢察總長的理想形象?
設置檢察總長一職,在建立檢察體制的主體性;因而,檢察官協會對人選的民調反映,或許也是提名的準據。但是,陳水扁在民調第二的謝文定被立院否決後,又提名了第四名的陳聰明,難怪近日檢察體系內部紛紛傳出不以為然的反應。
文章說,據稱國民黨的審查小組已認定陳聰明不適任,將“說服”馬英九。馬英九當然可以“尊重總統的提名權”,卻亦應“監督總統的提名案”。在陳水扁“收回權力”的現今氛圍中,應當讓他知道,其權力是必須受到制衡監督的。
其實,明天陳聰明的案子若未能通過,陳水扁或許可再試提檢察官協會民調第一名的黃世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