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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只有證據的不公,沒有辦案的不公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5 09:16:03  



  社論再指出,將特別費案的起訴標準畫在這裡,一方面因著簡陋的特別費制度布下了嚴密的究責網羅,另一方面也拿著被告自認是公款或是私款的主觀說詞做為誅心的尺度,辦案的檢方於是悄悄地讓自己站上了起訴與否、起訴到哪裡,全然存乎一心的位置,心證所至,絕對自由。而方才積存的淺淺司法公正信用,一夕之間,竟已揮霍殆盡!?原來中立公正的熱度,也只能維持五分鐘!?

  而襯托檢方起訴特別費案的背景,則是“國務機要費”案中本被起訴的陳水扁,大言不慚地請求大法官解釋憲法,一方面說是自己已被當做共犯處理,刑事豁免受到侵犯,一方面還要大法官為他撐大豁免保護傘,讓他的太座也可以享受特權。馬英九沒有忘記若被起訴就辭去黨魁的承諾,陳水扁則忙著拉扯大法官阻擋法院審判吳淑珍,避免一審判決有罪就該下台的應允兌現。陳水扁忘了,“國務機要費”案他如果真是已被起訴的共同正犯是比照馬英九的標準,他是不是早該辭職下台了?現在馬英九辭職成真;陳水扁卻還可涎臉說是自己已被起訴,指責司法違憲侵犯他的尊嚴。台灣人因為檢察官起訴馬英九而又一次看到了政治品格的高下差距,該不該感謝陳瑞仁的鐵面無私?

  社論批判,我們讀了特別費案語氣尖刻嚴峻的起訴書,並不感覺其中具有如何的說服力;這與“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的娓娓溫和,迥然不同。也就不會因為社會對之產生截然不同的輿情反應,感覺意外。而最令人縈懷難去的,倒不只是馬英九是否遭受了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委屈,而是司法正義似乎不旋踵就在鋪天蓋地的政治喧囂中,失去了自我;讓人看出台灣法治的公平,是如何的難得,也是如何的脆弱,任憑醜陋的政治嘴臉,張牙舞爪地嘲笑司法中人如何輕易地為人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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