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無攤城市”有違以人為本理念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09 09:08:05  


  中評社香港4月9日電/《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 日前,新華社的消息說,安徽合肥市市容局提出了創建“無攤城市”的目標,主要措施是全部拆除髒破、雜亂店的招牌,徹底取締占道攤點,引導經營戶入室、入場經營。此舉在市民中引發了爭議。

  社論表示,這樣的城市創建目標引發爭議是必然的。正如有的市民質疑:“無攤城市”就是“文明城市”嗎?這個邏輯不弄清楚,該目標的正當性就經不起拷問。

  在城市中靠擺小攤謀生的是誰?或是生活困難的下崗職工,或是進城打工的農民,無論怎樣的身份,他們都是收入很低的人群。高收入者或許看不慣他們的經營之道,但是,這樣一個人群,非常現實地存在於我們身邊,即使是用強制力把他們趕走,也不能證明這樣的人群就會消失。既然有這樣的人群存在,政府又不可能包攬他們的生活需求,而總要給他們一個謀生的方式。當然,可以引導經營戶入室、入場經營,但入室、入場是要交房租、場租的,提高的經營成本又會成為他們謀生的障礙。

  社論說,城市中的小攤為誰提供服務?主要還是中低收入者。他們的收入還不足以經常到大超市購買價格較高的生活必需品,也許在街巷深處、城市角落的某個菜攤、某個小商品攤位,正好滿足了他們的需求。讓低收入者能在城市謀生,也讓低收入者能在城市低成本生活,這是以人為本的要求。

  而更多的事實證明,城市化的推行,流動人口的大量存在,建立“無攤城市”的目標永遠只是脫離實際的“烏托邦”。只要有低收入人群的存在,只要有市民的需求,攤位就必然存在,如果強制推行,只不過增添了攤主的“打遊擊”頻率,增添了城市管理者“圍追堵截”的成本而已。化解之道,還是市民的建議:變“堵”為“疏”,劃定“小攤”的經營點,並加強對其經營衛生、時間等方面的管理———惟其如此,方能“雙贏”。

  社論認為,違背人本理念,又缺乏現實條件,“無攤城市”終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需要警惕的是,“無攤城市”的目標何以能夠以政府部門的工作目標而提出。

  這顯然是把“文明城市”曲解為“無攤城市”。創建文明市容,沒有人會反對,但是,人們需要的市容,不簡單的是環境優美、清潔整齊,更包括具有內在人文品質的“包容”———上能包容流光溢彩的轎車樓房,下更能包容蝸居於背街陋巷的謀生者,讓城市中的所有人都能安居樂業、幸福生活。一個城市文明之美,如同一個人,不能只是外表亮麗,而更要有一個人文的、法治的、有秩序的、充滿溫情的內核。

  社論舉例說,已經見證了許多類似的荒唐事:為了市容,江西崇義縣曾把縣城的沿街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患者集中扔到了鄰縣的荒郊野外;不少城市劃定“禁討區”,甚至規定在政府機關附近禁止乞討;有的城市規定市民不得在沿街陽臺晾曬內衣褲;還有的城市把低排量的計程車更換成高檔轎車,不管市民要為此多掏多少車錢;更有的城市甚至要求收廢品的人統一著裝、統一用車……

  社論強調,曾經多次表達過如下的理念:評價一個城市是否文明、和諧,不是看這個城市的富人們生活得怎樣風光,而要看處於最底層的人的生活狀況———那些流浪乞討人員是否得到了積極救助,失業人員的生活是否得到了妥善安置,老弱病殘者的福利待遇是不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提高;評價一個城市政府及其官員的政績,更要看看這些不易表現出來、身處高樓大廈後面的普通百姓有著怎樣的生活環境。這樣的理念是科學發展的理念,是以人為本的理念,是和諧城市的理念。而“無攤城市”以政府部門工作目標的名義提出,讓人們再次感到,這樣的理念還有必要重申,踐行這樣的理念還有許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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