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玉柱侵占陳水扁政治獻金 檢方求加重刑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28 15:09:57  


  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趙玉柱侵占乒乓球協會公款案,檢方今天向法院變更適用法條,由刑法普通侵占罪變更為公益侵占罪。趙玉柱也向法院聲請傳喚四名證人,證實他沒有侵吞公款。

  據中央社報道,檢方起訴書指出,趙玉柱侵占款項包括台灣省體育會乒乓球協會捐款1236萬元與台南縣鹽水鎮陳水扁競選後援會的兩筆捐款,包括前署立桃園醫院副院長何豐名捐給陳水扁的50萬政治獻金及華光電信電纜負責人葉一郎捐贈的70萬元,侵占金額達1356萬元。

  台北地檢署起訴時依普通侵占罪將趙玉柱起訴,並與他涉及台開內線交易部份,合併具體求刑10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時,公訴檢察官向法官林孟皇聲請變更論罪法條,將犯罪事實中業務侵占部分改為刑度較重的公益侵占罪。檢方認為,趙玉柱所侵占的乒乓球協會款項屬公益性質,應從重論處,公訴檢察官將在全案進入審判程序後提出相關事證供合議庭審酌。

  趙玉柱辯護律師莊柏林則指出,趙玉柱所獲得的款項均用於乒乓球協會之用,沒有一毛錢放進自己口袋,檢方變更論罪法條並不合理,他向法院聲請傳喚宋家銘、何豐名、許世宗與陳雅雯四名證人在下次開庭時到庭,獲得林孟皇的同意。

  法官諭令台開案中侵占、背信部分下次在8月16日開庭,趙玉柱、陳鏡堯與洪敏森等三名被告開庭前應提出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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