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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行政立法互動 公聽會非唯一渠道
http://www.CRNTT.com   2024-09-03 11:39:13


  中評社北京9月3日電/行政立法互動更密切 公聽會非唯一渠道

  來源:大公報 作者:梅若林

  最近有報導指,近年立法會召開公聽會的次數對比以往有所下降,有立法會議員亦表示,越敏感議題,越要聆聽社會意見,形容減少召開公聽會是“斬腳趾避沙蟲”雲雲。然而,公聽會的次數減少了,是否就代表立法會以至政府沒有聆聽社會意見?非也。事實上,公聽會從來不是咨詢民意的唯一途徑或標準,本屆政府在推動政策前,其實比起過往更加積極主動接觸各界人士,先形成基本共識再推出相關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公聽會次數有所下降,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不必小題大做。

  舉行公聽會是徵詢公眾意見程序的其中一部分,但必須強調的一點是,公聽會並不是立法會和政府唯一有效的咨詢民意方法,更不應該只以公聽會次數的多少,來判斷政府施政究竟有多關注民意。比方說,現時立法會另一個較常用的做法,是在官方網站刊載公告並發出新聞稿,就某事項邀請各界提交建議;立法會議員亦會按《內務守則》第32條所訂之安排,定期與區議員進行討論及交換意見;甚至鄉議局議員和香港主要慈善機構,也會舉行定期會議或茶敘;立法會議員更會定期跟社區領袖會晤交流,確保能深入瞭解社會各界對可能影響市民福祉及香港長遠發展的事宜有何意見。

  現屆政府在聆聽民意的方式上,較以往其實也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過程中,政府面向法律界、工商界、金融界、商會、專業界別等,在一個月內舉辦了近30場咨詢會,主動釋除各界人士疑慮,各類咨詢會多達3000人參與。行政長官李家超更聯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主責官員主動出馬,在咨詢期接受傳媒訪問,主動回應外界意見,還針對外國領事、外國商會,主力釋除國際社會的疑慮。與此同時,不同政黨、民間團體亦舉辦了各種簡介會及座談會,深入討論立法工作。這些大大小小咨詢的“含金量”,一點也不比舉辦公聽會小。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咨詢和立法過程,正好說明了公聽會並不是聆聽民意的唯一方法。現屆政府在推出政策前,相關官員或部門都會先主動接洽持份者或相關業界,爭取先形成基本共識,再草擬法案,然後再就細節事項進行具體討論。比如針對基建安全的《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網絡安全立法、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等等,以至最近行政長官就施政報告頻頻落區舉辦地區咨詢會,均是例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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