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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關愛未成年人要兼顧“溫度”“力度”
http://www.CRNTT.com   2024-04-16 10:46:50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網評:關愛未成年人要兼顧“溫度”“力度”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陸 夷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意見,明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根據這份《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提示”內容,從模板來看,主要內容包括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缺失父母的關心關愛會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帶來影響等等。雖然其本身不具有強制性,但貴在提醒人們,解除婚姻關係應當謹慎,離婚後也要當好合格父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良苦用心值得肯定。其中對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的關注,充分遵循了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對於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有重要意義。

  不得不提,《意見》出台的一大背景就是,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尤其令人痛心的是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不斷上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2)》顯示,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14至16周歲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分別為5259人、8169人、8710人,分別占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總數的9.57%、11.04%、11.1%。《意見》從離婚案這一具體情境出發,有助於教育引導未成年人父母提升責任意識,妥善處理相關事宜,進而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進行早期預防,將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關口前移,具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

  對於一個或將分崩離析的家庭而言,過好未成年子女教育這一關並不容易。主動向廣大父母發出提示,體現出“能動司法”的理念,無疑是一個積極的開端,彰顯出司法為民的溫情與關懷。與此同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並非一時一事的課題,如何在當下提醒、預防的同時,做好長期的規範和監督,同樣重要。也就是說,後續的保障、救濟能否跟上,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提示的執行效果如何。無論離婚與否,父母不能當“甩手掌櫃”不僅應該成為社會共識,而且需要以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有力舉措明確底線、築牢“防線”。

  《意見》提出,必要時可以結合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進行,不禁讓人聯想到一直備受關注的家庭教育指導令。2022年1月起實施的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了“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雙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此後《關於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家庭教育指導令的發出條件和制發程序,但受家庭教育屬於“家事”的觀念依舊根深蒂固、面對家庭教育這一新工作領域準備不足等種種原因影響,家庭教育指導令履行效果還有一定提升空間。

  現實表明,“軟提醒”一旦離開了與之相銜接的“硬約束”,很容易流於形式。隨著家庭教育指導等工作的深入推進,我們樂見傳統觀念正在發生改變,也期待各方能做好銜接、形成聯動,使每個環節、每個相關單位都盡到相應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護等保護職責,切實把督促、引導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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