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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找不到柯收賄證據 冤獄要用選票算
http://www.CRNTT.com   2024-09-08 15:37:34


醫師沈政男與柯文哲。(照:沈政男臉書)
  中評社台北9月8日電/檢廉偵辦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台灣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送進土城台北看守所。認為柯走出看守所就成“蔣渭水等級”政治人物的精神科醫師沈政男,今日再度透過臉書發文指出,查無金流才賄聲賄影,冤獄將讓柯獲選票,他在看守所每天都笑著入睡。

  沈政男表示,很少看政論節目,最近又看了一下,結果發現都在講什麼‘1500小沈’,賄聲賄影,講得好高興,其實正好反映了一個事實:抓不到金流嘛!不然,早就一拳擊倒了,怎麼會從新台幣700萬、170萬,又扯到了1500?一直在懷疑柯文哲有不法金流,原因就出在:沒收錢,為什麼要幫商人圖利,甘冒五年以上重罪?即使你是我阿公,我也不會這樣做吧!先入為主,一直懷疑有收賄,卻又找不到證據,於是賄聲賄影,好像柯家所有人事物底下,都藏著金流。

  沈政男強調,另一個一直懷疑收賄的原因,應該是:你們就不懂圖利罪啊!我來講一下圖利罪在本案的法律眉角。首先,柯文哲律師打算提出羈押的抗告,這時不能只是再講‘不知道’,而是必須論述‘不違法’。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獎勵,哪裡違法?誰說了算?這是本案要定圖利罪的最大關鍵因素。可惜,從檢調到羈押庭法官,甚至辯護律師,都沒能搞懂,更不用說那些名嘴、網紅與恨柯人士了。”

  沈政男認為,此案是刑事庭,問題是,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獎勵,違不違法,是一個行政訴訟的問題,必須由行政法院來判決,而不是“監察院”,也不是刑事庭法官說了算。結果羈押庭法官,甚至包括抗告庭的高院法官,就拿“監察院”的糾正文當根據,逕自認定該容積獎勵違法。實在誤解了圖利罪的構成要件‘明知違法’。此法條訂得很爛,但惡法亦法,只能陪它玩一玩。明知違法的前提是行為違法,問題是,違不違法本身,就是一個大哉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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