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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甩“立院”決議 官方搬出電業法仍要漲電價
http://www.CRNTT.com   2024-04-30 15:42:15


台“經長”王美花。(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30日電/台灣電價自4月1日起平均調漲11%,但“立法院”30日下午通過決議凍漲電價。“經濟部”對此表示,目前電價審議機制,是依照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而且後續已經“寫入法律”、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決議跟關切,但無論是“經濟部”或台電都必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目前電價審議機制的結果。 

  “經濟部”指出,依前述修訂後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定電價費率檢討調整機制,主管機關“經濟部”據此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一年檢討兩次電價,並依節能減碳、照顧民生等原則訂定費率,因此辦理電價審議事宜,必須依法行政。 

  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立委”今日中午聯手,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 

  對此,“經濟部”呼籲,懇請民眾支持台電公司,俄烏戰爭造成的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世界各國都大漲電費,台電公司發購電燃料成本已連續兩年高達新台幣6000億元以上,與俄烏戰爭前約3000億元的燃料支出相比,確實是翻倍大增。而台灣的電價依然是相對緩和,且調整以用電大戶為主,減緩民生衝擊。 

  “經濟部”指出,以核電占比較高的法國及韓國為例,其2020~2023年間工業電價累積調幅已分別高達160%與87%,反觀台灣電價調整相對和緩,與民生物價最相關的住宅及小商店用電,近3年累積調幅分別僅7.1%及12.2%。 

  “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若無法調整,不僅有全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更讓台電公司經營面臨財務危機。2023年底台電累積虧損已達3,826億元,若電價不調整,2024年將再虧損2,124億元。對台電公司確保穩定供電、投資電網強韌等業務,將有極為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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