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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樂19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相關事宜。(中評社 彭媁琳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19日電(記者 彭媁琳)台“外交部長”林永樂19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相關事宜。中評社詢問,11月5日簽署台菲漁業協定,但到19日才公布,是否考量到7日的馬習會?林永樂表示,這不是考量重點,是因為雙方內部有換文等行政作業,簽署時就約定好2個星期左右後公布,和馬習會、APEC等議題沒有太大關係。
19日上午自APEC傳回來消息,台菲雙方將簽署漁業協定,“農委會”、“漁業署”等相關單位都證實這項消息,“外交部”緊急在下午2點07分傳簡訊通知,2點30分將由林永樂舉行記者會,向外說明相關事宜。不過記者會提早5分鐘開始,很多媒體都趕不上記者會開場。
林永樂指出,11月5日由駐菲律賓代表處林松煥代表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白熙禮(Antonio Basilio)代表在台北完成簽署,雙方漁政機關主管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長培瑞茲(Amadeo R. Perez, Jr.)均在場見證。
對於延遲公布,林永樂表示,這是當時簽署時就已經達成的共識,約在2周內完成內部行政程序後再對外宣布,而且雙方不定期的協商一直在進行,考量到漁季即將開始,因此在這段時間完成簽署。
林永樂強調,簽署協議至今只有2個星期,並非外傳的3個星期前,原本20日才要正式對外宣布,消息提前一天披露,因此緊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