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倒扁總部發動環台行動,遭到南部綠色執政縣市的全面封鎖,僅雲林、屏東兩縣同意紅衫軍集會遊行。在民進黨執政下,民主自由理念日漸倒退萎縮,這是明顯的例證。
否決倒扁活動的綠色縣市長中,不乏當年參與黨外民主運動的人士。如今權力到手,即忘了昔日抗爭目的為何,忘了民主價值何在。果然,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集會遊行法被稱為“惡法”,主要是它將“憲法”賦與人民的集會自由權交由行政權來核可,只要所託非人,便容易造成變相的箝制。但即使是集遊法,也未授予審核機關擁有絕對的片面否決權,而是在避免重複、衝突或維安等情況下,可以對場地及時間的使用進行調度。從這一點看,綠色縣市長對境內倒扁活動作全面性的封殺,完全是濫用行政權。
社論說,再看這些縣市長所持的理由,千篇一律是:不希望發生暴力衝突,不希望浪費警力資源等。這些消極主張,都是從行政機關自身的立場出發,未從人民的需要考量。為了行政上的方便,而壓制人民集會言論的積極權利,這不僅缺乏民主素養,根本就是反動。當民進黨縣市長煞有介事地高談“安定”的大道理時,他們的心態與言詞,和戒嚴時代的國民黨政權何其肖似?
倒扁運動發起至今廿餘日,紅衫軍大體維持了和平理性。其間,數度在中南部縣市發生零星衝突,他們都是被攻擊對象,而非施暴者。以這樣的紀錄,只要綠營政治人士約束其群眾,地方警力略作有效部署,即能防止暴亂事件發生。不鬧場,就不會有衝突。
社論指出,事實上,自從台灣警政署長侯友宜一怒之後,各地警察採取積極作為,反制群眾為所欲為的氣焰已經收斂許多。讓守法的公民受到保障,這才是台灣社會應該追求的境界;可惜,這些綠色縣市長卻以唯恐衝突為由,公然剝奪守法群眾的集會遊行權;這種作法雖足以向陳水扁表態效忠,卻也暴露了自己的無能和怯懦。
在南部七縣市中,雲林縣長蘇治芬和屏東縣長曹啟鴻均以“尊重人民集會權利”核准倒扁集會,算是做到了依法行政。相形之下,最令人不解的是高雄市長葉菊蘭。十七年前,其夫鄭南榕為了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不惜自焚犧牲;現在,她一手批准挺扁團體舉辦數十萬人的集會,另一手否決倒扁群眾的集會申請,她相信的是百分之幾的言論自由?
社論說,對於綠色縣市的封殺,施明德批評是“沒有戒嚴令的戒嚴作風”,以及權力“合法化的墮落”;這種沈痛,所有目睹過台灣民主轉型陣痛的人,都應該不難體會。靠群眾運動起家的民進黨,如今對群眾運動卻充滿畏懼,難道不是因為它愈來愈遠離人民了嗎?即使在自己執政的大本營,都只能靠行政權來阻卻人民的合法集會,這不是民主的倒退是什麼?
從陳水扁執政的“鎖國”,到綠色縣市長的“鎖縣”,可以看出從“中央”到地方的共通變化:不只是民主信念退化,同時也是自信心喪失。也正因為自信心喪失,所以須訴諸權力來打壓異己;正因為民主信念退化,所以也就愈發不擇手段、不顧觀瞻。
社論認為,同樣耐人尋味的是,凍省之後,“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層級雖然減少,但由於中央對財政權力的侵奪,加上“總統”獨攬行政大權,縣市首長的自主性反而大不如昔,甚至成為黨的政策附庸。綠色縣市聯手封鎖倒扁集會,他們怕的其實不是和平示威,更不是害怕群眾衝突,而是怕政治不夠正確,迎不到“中央”對自己關愛的眼神。
有人申請在台北市府前對馬英九進行數日跨夜抗議集會,立刻獲北市當局核准。相形之下,葉菊蘭等只准綠軍大遊行,不准紅衫客集會的作風,不僅可笑可恥,亦且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