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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铭传大学教授、中国大陆研究学会理事长杨开煌(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評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 海涵)台灣銘傳大學教授、中國大陸研究學會理事長楊開煌日前參加中華文化論壇時向中評社表示,兩岸的文化交流應該具有目的性、積累性。有了目的,行動的效果才能被客觀評估,這樣才能使行動效果有所積累,有積累才有持續力。文化的交流應該具有積累性,通過交流一步一步積累起來的價值觀點,以便對時代有所貢獻,因為通過交流會自然而然就會形成社會氛圍,並進而形成一種社會力量。
他分析說,兩岸的文化交流應先有目的性。人類的任何行為不免帶有其行動表面之外的豐富的意義,在諸多的豐富意義中,初始的行為者所付於行動最為重視的、最為主要的意義,就是目的;有了目的,行動的效果才能被客觀評估,這樣才能使行動效果有所積累,有積累才有持續力。
楊開煌說,兩岸之間的文化交流,不論北京或台北,都帶政治目的,如企圖將文化視為軟實力,在交流中影響對方,改變對方,爭取認同,壙散價值;至於民間、社會的文化交流,大致可以有文化的目的,如互相學習、借鑑以便提升自我;有經濟的目的,如文化搭台經濟唱戲,把文化的價值轉換成為可以交換的價格;有社會的目的,如增進相互了解等等。
他指出,兩岸之間,只要開放人員交流,文化交流必然相隨,因為文化交流應該分為兩大部分,分別是精致的文化和通俗的文化。以藝術表演、繪畫、書法等為代表的文化交流是濃縮、精華的精致文化,其實這只是文化交流的一部分。真正的文化表現在人們日常生活的言談舉止之中,中國人所謂的禮儀之邦,不足單指朝廷、廟堂的儀制,而是中國人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的應對進退,正是這種通俗的文化交流,才更加吸引人。中國人過去在文化上華夷之分,也是因為中華民族的文化生活方式來區分。所以真正的文化交流,除了表演式的精緻文化之外,生活文化普羅文化的表亦不能忽視,換言之,整體國民的素質教育,決定了上述文化交流目的以外的部份,但卻是決定上述文化交流的目的性是否達成的關鍵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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