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台經濟日報今天文章分析說,如果去年淨賺新台幣120億元的富士康當初是在台股上市,會是如何光景?台灣投信業者說,若富士康在台灣上市,投資人一定搶翻了。富士康去年至今股價漲幅超過400%的「好康」,讓香港投資人看了眉開眼笑,台灣投資人只能隔海流口水。
文章指出,台當局質疑台商分拆業務在港、陸上市,危及台灣母公司的獲利能力,但回過頭看,把好台商推出去在海外上市,不也是當局自身的規定?投資大陸金額不得超過公司淨值四成的限制,是鴻海、台泥、嘉泥等台灣上市公司將大陸業務分拆在香港上市的主因之一。
台商分拆業務在海外上市那一刻起,分拆業務等於宣示與台灣母公司脫離了關係。台當局希望強化監控台商分割業務在香港、大陸上市,希望避免損及母公司核心競爭力與台灣股市的表現,期望現階段就收到成效,並不容易,頂多此時想起了投資人權益,想要補破網而已。把第一流台商拉回台灣上市,才是根本。
文章說,台商到大陸投資,考量降低企業生產成本與市場布局,政府很難扭轉情勢。讓大陸獲利豐厚的台商,回台上市,政府有努力的空間。肥水外流,怪不得台商,當局要負絕大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