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改革:讓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成現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08 07:22:25  


  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近日,中央召開會議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提出要積極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分配關係,完善分配制度,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南方日報文章認爲,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增加,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不僅需要市場效率與社會公正相協調的政策,而且需要稅收等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調節,以及其他社會政策對擴大一般勞動者收入的支持。但是現在,以房地産爲標誌的某些借市場名義存在的不合理現狀,有可能抵消掉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努力。如果房地産市場等當前極不正常的現狀不得到根本性轉變,即使提高了一般勞動者的收入水平,也會因爲不斷攀昇的消費開支而導致這部分收入的提高被汲取走,最後的獲利者仍然是以既得利益者集團爲代表的舊有財富持有者。以中等收入者的住房問題來說,現在已經完全納入房地産市場,問題是這個市場裡面還有很多不透明的因素,房地産的宏觀調控政策又經常性地起不到降低房價的作用。 

  要使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得到增加而且呈上昇趨勢,就不僅要做好增量以及收入分配制度調整的工作,還需要做好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沒有社會保障,收入水平就難以穩定下來,如果大量出現因病返貧、因房返貧的現象,那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增加就祗能體現在第一次分配的環節,而無法體現在最終的社會結構組成上。 

  文章稱,中等收入者群體幷不是某個階層的代稱,而是若干個從事各種行業和職業活動、收入上處於中等及其相近水平的人們形成的。以中等收入者爲主要成分的社會結構,是現代最穩定的社會結構。但是,中國當前的貧富差距日趨明顯,從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來看,上世紀80年代初期是0.28,到1995年是0.38,到上世紀90年代末爲0.458,已經突破了普遍意義上的警戒綫。根據專家分析,到2020年,如果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達到50%以上,中國的基尼系數至少要降到0.36,農村至少要降到0.44,城鎮至少要降到0.31。 

  文章進一步指出, 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是讓富人變窮,而是要讓窮人變富,增加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人群的渠道,這樣,才能够降低基尼系數,達到“帕雷托最優”,也就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取得收入水平的提昇。增加這樣的渠道,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要破除城鄉二元結構,而且在城市和農村的內部均要打破收入過於不均衡的格局。這就必然需要社會公共政策的變革,也就是從爲“先富”提供優惠政策到爲大衆層面提供廣泛的收入提昇的機會。
 
  祗有一方面提高現有收入水平,增加一般勞動者成爲中等收入者的渠道,一方面通過加强社會保障、切實降低房價等措施使得中等收入者的財富穩固下來,中等收入者才能逐漸增加幷成爲社會結構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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