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集權是歷史上數次改革失敗的原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10 07:35:44  


  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不論處於哪個時代,改革無非是財富生産與分配手段的變化。目前,我們正處於翻天覆地的歷史變革進程中,有必要回顧歷史總結經驗。中國經濟時報文章如是說。

  文章稱,中國歷史上有幾次著名的經濟改革,本意當然是爲了强國富民、“與民生息”。但其後改革往往不可抑制地走向剝奪民財之路,實在是越來越强大的自我膨脹式的路徑依賴,讓統治者不得不向既得利益者妥協。無論是漢代的鹽鐵專賣,王安石變法,還是張居正重新界定田畝、廓清賦稅的努力,最後無一不走向與民爭利的宿命式悲劇。

  專賣毫無疑問可爲朝廷斂財,當政府急需用錢時,對於社會必須物資的專賣與金融壟斷經營權就會適時推出。如漢代推出鹽鐵專賣,主要原因在於武帝的開疆拓土急需大筆費用,王安石變法也是因爲宋朝的歲貢,以及與西夏作戰,在經濟上捉襟見肘。

  文章分析,這些改革有預設的前提條件,如政府是公正的,而商販是逐利無良的,把産品的生産與銷售權收歸政府,可以使百姓享受到更公平的價格與更合理的服務。可惜這一政府祗存在於儒家的理想社會中,當政府經由官員的手真實地介入經濟調控中時,他們遇到前所未有的難題。

  比如,當漢初的朝廷壟斷了農具鐵器的供應時,農民不得不出比市場價更高的價格,得到一堆質量低劣得多甚至無法使用的農具。朝廷當然規定了一個相對合理的價格,但這一價格從來祗落在紙面上,而朝廷也沒有辦法廣泛地實施有效的質量監督體系。無法可施,西漢初期的一些農民祗有捨弃農具,胼手胝足,回到前鐵器時代。但你不能指責朝廷不作爲,他們仍然懲處了一些貪贓坑民的惡吏,却終於面對越來越泛濫的群體性腐敗敗下陣來。

  中國的鹽鐵專賣從春秋時代綿延數千年未曾斷絕,原因就在於,在農耕社會,鹽鐵實在太重要,離開這兩項物資,農民比茹毛飲血也就差得不遠。在專賣制度下,官員上下其手,腐敗大行其道,且爲防止私販,有嚴酷法律相隨,在某種程度上,專賣制度成爲民衆的生存稅。祗有得到特批手握壟斷權的商人們發了大財。

  不過,一項祗有壞處沒有好處的政策堅持不了那麽久,其中的好處就是政府掌握了社會經濟命脉,在工商業稅賦無法取代農業稅支撑國家經濟的前提下,政府確實獲益匪淺。

  王安石變法,從皇佑到熙寧,不過二十年光景,朝廷財政收入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錢糧充盈。但與此同時,民衆叫苦不迭,他們在一心討好新政求取政績的官員逼迫下,不得不向政府借用比市場價格還高的青苗錢,在繳納了雇傭兵的份子錢之後還不得不扛起槍來當團練。以均輸法與青苗法爲例,王安石的本義是爲了“摧抑兼幷、均濟貧乏”,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打擊强勢階層,保護弱勢群體。由政府來根據各地商品價格不同,親自長途販運,損有余以補不足,以期起到穩定市面價格的作用。但該政策到了一些官員手中,却不顧價格一味轉運,重重盤剝,豈止起不到平抑物價的作用,簡直還是各地價格動蕩的罪魁。青苗法同樣如此,本來政府是想在收割前農民青黃不接時給予“低息貸款”,等收穫後收取低於市場的利息,于國于民雙益。但現實情况是,官員爲政績强迫農民借款,幷且借款利息高過市場,除了中飽私囊者之外,朝廷與農民雙輸。政策大面積扭曲的結果是,豪强固然受到打擊,弱勢群體更加弱勢,甚至豪强與官員串通一氣,農民多了一重盤剝者。

  文章認爲,根本問題在於,在這樣的傳導過程中,政策遭到扭曲幾乎是必然的。

  在政府方面,越是依賴于經濟集權下的壟斷收益,越是會爲這些壟斷找到種種理由,事實上,在巨大的經濟壓力下,這些旨在加强政府經濟調配權的改革無一例外地受到最高統治者的歡迎。這些短期的經濟利益滿足了國庫的暫時所需,也不可避免地滋生了無數的機會主義行徑。直到民國時期,孔祥熙執掌央行帥印,其對金融、稅收的調配也一味以滿足中央政府的短期需求爲能事。

  從歷史上看,壟斷、專賣所得越多,對於整體經濟的長期發展越不利,越容易形成政府對經濟集權的依賴。就在收入與路徑依賴過程中,坐視壟斷主體越來越大。可以說,壟斷收入越高,社會經濟越是危險,當壟斷成爲社會重要資源的主要調配手段,所謂的公平與效率均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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