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打假”:舊錯添新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16 09:13:16  


  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日前,商務部、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和工商總局四部委頒佈《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使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爲了加强對外商身份真實性的監管,外商登記審批環節要出具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中國消費網文章稱,一場“外資打假”運動正在悄然展開。

  商務部外資司的統計數據表明,2005年對華投資前10位的國家和地區,來自中國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等離岸中心的投資大幅增加,實際投入外資超過240億美元―――彈丸之地的投資總量竟能遠遠超過美國等發達國家,足見由國內資金“中轉”而成的假外資大行其道之甚。

  文章說,國內資金出去轉一圈,回來就成了“外資”,就能享受超國民待遇,這樣的資本“鍍金”顯然是非常划算的―――因爲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爲13%左右,而內資企業所得稅却高達26%左右,內資企業差不多要比外資企業多一倍。當然,假外資對稅收流失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祗是有些不明白,既然看得到假外資造成的巨額稅收流失,爲何就看不見外資超國民待遇造成的千萬倍巨額稅收流失呢?如果說以前沒有參照數據的話,那麽假外資通過出國“鍍金”的方式,已經非常直白地告訴了我們爲外資超國民待遇所付出的代價究竟有多大。

  想想假外資其實也挺可憐的,在自己國內投資,却不得不裝扮成一副外資的模樣,祗是爲獲得一個平等的待遇。曾經的崇洋媚外既有奴性也有無奈,開放之初的“厚外薄內”既因薄弱的基礎也有長遠的考慮,但是,現如今該是褒獎和彌補內資“雷鋒行爲”的時候了。實現平權、取消特權,是最爲基本的要求。

  文章表示,無論如何,要求內資長期發揚“雷鋒精神”,以支持對外資發放可持續的超國民待遇,是不合時宜的。我們現在已經不是計劃經濟,而是市場經濟,內資有權决定自己的一切經營行爲。如果我們遲遲不能實現平權,那麽內資到國外去“鍍金”,就不能完全否認其“正當”而且“合理”。

  文章認爲,利潤最大化是資本的使命和追求,祗要超國民待遇依然存在,“外資打假”就不可能會阻止內資到國外“鍍金”的步伐,當然也無法挽救因內資“鍍金”而造成的稅收流失。其實,內資到國外“鍍金”,在證明外資超國民待遇不合理性的同時,也是在證明外資超國民待遇對經濟發展有效性的趨無:超國民待遇在引進外資的同時,等於也是在驅趕內資。因此,“外資打假”的惟一效果,祗能是把本來還是假假的外資,變成真正的外資―――說白了,就是要逼迫資本不姓“內”,逼迫中國人不做中國人。

  彼時的正確完全有可能演變成此時的錯誤,所以我們要“與時俱進”。如果說在最爲講究平等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仍然堅持給外資以超國民待遇,是一個錯誤的選擇的話;那麽,“外資打假”則無异于在舊錯之上再添新錯。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