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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指出,吳淑珍所戴過的首飾價值千萬元。 |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陳水扁一家今天傍晚發放新聞稿稱,陳水扁及其妻吳淑珍已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辦理財產補申報。這次總共申報15項物品,珠寶申報金額逾320萬元新台幣。新聞稿並強調,被媒體報道指價值超過千萬元的首飾,都是吳淑珍借來的。
陳水扁的新聞稿說,對於此次更正申報一事,是秉持“詳細、正確”原則,因此,在整理、確認需申報項目時程較為耗時,而且吳淑珍近日身體欠安,所以拖到今日,才完成更正手續。
申報內容方面,陳水扁與吳淑珍補申報的財產如下:
1、手錶2支,陳水扁,50萬;
2、鑽石手錶1支,吳淑珍,40萬;
3、鑽石耳環1副,吳淑珍,80萬;
4、鑽石手鍊1條,吳淑珍,17.5萬;
5、珍珠項鍊1條,吳淑珍,50萬,並自項鍊拆下3顆珍珠,2顆鑲耳環,1顆鑲戒指;
6、珍珠耳環1副,吳淑珍,20萬;
7、珍珠戒指1枚,吳淑珍,15萬;
8、黃金珍珠珠寶1套,吳淑珍,40萬;
9、未切割祖母綠耳環1副,吳淑珍,40萬;
10、翡翠尾戒1枚,吳淑珍,20萬;
11、翡翠戒指1枚,吳淑珍,不知價額,母親送的;
12、翡翠別針,吳淑珍,不知價額,連同翡翠耳環均改自母親所送翡翠胸針,其中耳環戴過幾次就還給母親;
13、翡翠耳環1副,吳淑珍,不知價額,母親舊的翻新;
14、鑽石尾戒1枚,吳淑珍,不知價額,母親送的;
15、白玉耳環1副,吳淑珍,不知價額,朋友在大陸買的白玉在台所鑲;
陳水扁方面指出,以上價額均購買時的價錢。11至15項是早年母親及朋友所購買贈送,不知價額,但價額應未逾20萬元。
新聞稿中就特別強調,陳致中訂婚、結婚時,吳淑珍所戴翡翠耳環等首飾是向親友所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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