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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將瞄準今年以來房價反彈強勁的城市強徵所得稅。 |
中評社香港5月25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國家稅務總局近期將對一些房地產投資過熱城市的房地產轉讓收入強制徵收所得稅,以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炒作行為。近期樓市熾熱的內地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將首當其衝,成為強制徵收的重點。
報道說,國稅總局近期將宣布,對此前已頒布但基本未執行的“房產交易增值收入徵20%稅”政策,將強制執行。其中,近年來房價上漲強勁的10多個城市,將先強硬執行。
報道指出,此項政策與以往政策的區別在於,國稅總局將與其他部門聯合對自住年限不到兩年的住房轉讓收入的增值部分“強制”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如房產原值不便確定,則按全部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這個比例大概在2至5%之間,將由各地方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此次強制徵收所得稅,將主要瞄準今年以來房價反彈強勁的城市,總數在10個左右。中央要求這些地區的稅務部門與房產部門聯合,在房產轉讓交易達成同時完成徵稅,不繳納所得稅,不予辦理房產證。
國家發改委發佈的數據顯示,去年第四季度有3個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漲幅超過10%,其中呼和浩特13.7%,大連12.4%,深圳10.2%。今年一季度,大連、呼和浩特、深圳、成都、青島等城市同比漲幅仍然較高,分別上漲14.9%,12.4%,10.2%,8%,7.8%,許多城市的房價變動或調整幅度並不明顯,北京、廣州、深圳等大城市房價還呈現出強勁反彈跡象。預計上述城市將成為強制徵收的重點。
對於包括房產在內的大宗財產轉讓,內地稅法一直有規定,要求財產轉讓所得按20%繳納所得稅。但是由於實行納稅人自動申報的方式,各地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拉動內需,倡導住房消費,在執行過程中實際都不予徵收。
去年中央對房地產市場展開宏觀調控以來,國稅總局曾經下文明確對二手房交易徵收所得稅,此後一些地區開始試行,但很快便夭折。去年6月,北京朝陽區和東城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聯手以「先稅後證」規定徵收二手房交易個稅,但半個月之後草草收場,當月徵收的二手房交易所得稅僅40多萬元;從2004年1月開始試徵的杭州則在試行8個月後中止,南京的試行僅維持了4天。
目前,對個人轉讓房地產徵稅涉及的稅種包括契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專家指出,新政策並沒有增加新稅種,僅將自行申報改為強制徵收,使政策得到落實。對房產轉讓徵收所得稅,增加了交易成本,將有力抑制投機性和投資性炒房行為。在北京市兩個區試點過程中,當地投機性的二手房交易幾乎停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