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8日電/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要求李登輝回復名譽案,台灣的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宋楚瑜的委任律師黃珊珊表示,雖然李登輝有意提出登報聲明,和宋楚瑜和解,不過,宋楚瑜認為,聲明內容沒有看到李登輝有道歉的意思,因此,宋楚瑜目前並不考慮接受李登輝提出的和解條件。
宋楚瑜不滿遭李登輝影射他在04年4月10日抗議大選不公的集會當天,跑去睡覺、打麻將,因此,對李登輝提起民事訴訟。今年4月,李登輝的委任律師曾經當庭向高院法官表示,李登輝願意以登報聲明的方式,說明當天演說內容,並不是針對特定人,希望藉此和宋楚瑜達成和解。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宋楚瑜的委任律師黃珊珊今天在出庭時指出,由於宋楚瑜認為,聲明中看不出李登輝有道歉的誠意,因此,在李登輝沒有提出其他和解方案的情況下,宋楚瑜仍然堅持要向李登輝索賠、並登報道歉。
案件一審判決,李登輝需要賠償宋楚瑜新台幣1000萬元,還必須在多家媒體,連續3天刊登半版的道歉啟事,李登輝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和解,高院就將繼續依法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