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布兩岸專案包機申請作業程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07 20:36:16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台灣“交通部”今天傍晚公布兩岸專案包機申請作業程序,在兩岸節日客運包機部份包括:春節、清明、端午與中秋節,申請辦法與以往春節包機類似;而兩岸緊急醫療包機與特定人道包機作業程序,採人機分離原則,原則上在預計起飛三個工作日前報民航局核准。

  據中央社報道,根據“交通部”今天公佈的兩岸節日客運包機作業程序,與過去春節包機申請辦法類似,飛航兩岸節日包機的航點,中國大陸地區限定為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與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台灣則限定為桃園中正機場與高雄國際機場。

  包機期間,原則上限於春節前後各14天,清明、端午與中秋前後各7天,實際起迄日期,“交通部”將函知“民航局”轉知業者。

  “民航局”說,台灣六家業者飛航兩岸節日客運包機,春節期間飛航架次總計以往返各48架次為限,不過,往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的包機,以往返各30架次為上限,清明、端午與中秋節期間各以往返各12架次為限。

  至於航點的分配,“民航局”指出,會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找各家業者協商,如果協商有困難,“民航局”才會出面協調。

  在緊急醫療包機與特定人道包機部份,台灣地區航點限定為中正與高雄國際機場,中國大陸地區限定為中國大陸民用航空主管機關同意的航點。

  承載對象以經專業醫療診斷需緊急醫療的病患、家屬、醫療救護人員、醫療器材,以及急難救助、殘疾人士,並持有合法入出境證照的台灣地區居民與大陸地區居民為限。

  “民航局”表示,業者申請飛航兩岸緊急醫療包機、兩岸人道包機,應經“民航局”審查合格後,在預計起飛三個工作日前檢附申請書、搭乘人員名單與“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准函,報請“民航局”核准,不過,也可視狀況彈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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