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0日電/台灣高檢署正緊鑼密鼓偵辦“國務機要費”,據指出,陳水扁前天與一位重量級財經學者見面時,對於司法偵察結果仍表達出絕對的自信。黨政高層人士對於扁一肩扛起所有機要費核銷責任感到相當訝異,推測陳水扁應係以從事“國安”的必要性,以“阻卻違法”來規避所有可能的刑責。
“阻卻違法”在刑法中明訂,亦即行為雖然已經構成犯罪,但確有其他原因讓其行為不違法,這就叫做阻卻違法事由。以假發票核銷機要費,可能觸及偽造文書罪或貪瀆罪,不過,若有從事安全及機密任務之正當理由,即有可能阻卻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台灣立院三讀通過的“國家情報”工作法,已將“阻卻違法”列入其中。
機要費核銷問題到底有沒有涉及違法,民進黨人士私下莫衷一是,各有看法。不過,根據日前媒體披露內容,陳水扁向檢方坦承他完全知悉機要費以假發票核銷的狀況,卻嚇壞了所有府院黨高層,不解扁為何出這招。
台灣黨政高層人士指出,以陳水扁的位階,不可能管到發票核銷這種小事,但以假發票核銷的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陳水扁只要築起防火牆,對檢方宣稱“核銷的問題我不清楚”,也不是說不過去。
但扁向檢方坦承“所有的核銷問題我都知情”,等於是把所有責任扛起來。如果沒事,陳水扁以下的所有經手公務員都沒事;如果有事,扁即要扛起所有罪責。
據指出,院黨極高層人士日前在一場聚會中討論此事,對於扁的供詞一度相當不解。不過當場有人提出阻卻違法的概念,熟諳法律的“行政院長”蘇貞昌頻頻點頭,認為這樣的說法的確有跡可循。
據了解,蘇貞昌日前也向一位南部縣市首長表示,“總統府”處理“外交”有其困境,例如,前陣子斷交的乍得,隨時都向臺灣開口;連史瓦濟蘭總統來訪,他們的旅費也要臺灣付。言下之意,“總統府”以其他發票去報祕密“外交”,確實有其苦衷。
黨政高層人士分析,根據目前披露的檢方調查資料,的確有許多發票是基於情報“外交”作業之需,“便宜行事”報銷工作經費的單據。只要檢方查明機要費沒有入私帳,此案就在偽造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中攻防,加上機要費用於秘密“外交”本就是事實,此刻陳水扁的作為即可能“阻卻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