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香港政治政黨化前景有多方面局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25 10:14:01  


  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文匯報》今日發表文章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政黨化前景不僅受制於人口,而且在可預見未來受制於下列因素:政黨的財政來源和社會依托不夠多元廣泛,香港居民參政意慾不夠普及,受區域組織和政黨能力所限,如何處理與中央的關係,《基本法》第23條的完成情況,以及政治團體需要克服組織老化、人才匱乏問題。 

  文章說,《基本法》沒有提供政黨政治的發展空間,但是規定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都由普選產生,規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結社等自由。後者使香港政治團體得以公司或社團形式註冊成立。前者鼓勵香港政治團體向政黨演變,爭取在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都由普選產生時掌握香港管治權。 

  然而,必須考慮兩個問題:香港特別行政區能夠容納多少和多大規模的政治團體或政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政黨化將會有怎樣的前景? 

  政治團體或政黨的多少及規模,一般地反映所在國家或地區政治發動和組織的程度,同國家或地區經濟和社會結構有一定關係,受制於國家或地區的人口,但與人口沒有固定比例關係。 

  文章指出,就香港而言,政治政黨化不僅受制於人口,而且在可預見未來受制於下列因素。 

  財政來源和社會依托不夠多元廣泛 

  (一)香港企業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制約政治團體或政黨的財政來源多元化和社會依托廣泛性。香港關於中小企業的標準定得非常低。製造行業僱員在100人或100人以上的就算大企業,非製造行業僱員在50人或以上的就算大企業。即使按如此低標準,香港的98%以上企業是中小企業。面對這樣的企業結構,政治團體或政黨只能向少數大企業募捐,只能集中在社區發展政治團體或政黨的基層組織。 
 
  (二)香港居民參政意慾不夠普及,制約政治團體的規模。在港英長期殖民管治下,香港的中產階級人士同其他階級、階層一樣,只能以追求個人和家庭的經濟利益為主要奮鬥目標。香港社會形成兩大特點:一是個人奮鬥精神和個人主義,二是個人「身份」、「地位」觀念高於階級或階層觀念。 

  香港的政治可以分為上層政治和下層政治。前者亦稱香港政壇,由建制以及建制外的政治精英構成。後者又稱基層政治,包括草根階層以及既未進入建制也不屬於政治精英的中產人士。由於殖民地傳統,香港的上層政治與下層政治相脫節。 

  在可預見未來,香港居民問政和參政意慾將會提高。但是,由於傳統影響,加之工作時間長而勞累,香港居民中真正願意加入政治團體或政黨並以政治活動為業餘生活主要內容的人數,很難顯著增加。 

  (三)政治團體或政黨在社區發展受制於社區政治化程度和組織程度,也受制於政治團體或政黨的財力和人力,亦即受制於以上兩方面因素。目前,香港區域組織是18個區議會。區議會的主要功能,是就影響區內居住或工作人士的福利、區內公共設施和服務的供應及使用等問題,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政府也會就各類問題,徵詢區議會意見。 

  受區域組織和政黨能力所限 

   文章指出,改革區域組織已提上特區政府的議事日程,但是,改革的方向和目標需要深入探討,諮詢社會各界以形成共識。鑒於香港基本政治矛盾所形成的政治分化和對立,在可預見未來,香港區域組織改革難以深入開展,從而,難以為政治團體或政黨向社區發展提供可觀空間。政治團體或政黨向公營房屋和私人屋發展它們的基層組織,受人力和財力掣肘。因為,街坊會、互助委員會、大廈業主委員會等居民組織不可能幫助某個政治團體或政黨吸收成員、建立基層組織。政治團體或政黨也不可能通過居民組織來開展政治活動。 

  取決於如何處理與中央的關係 

  (四)《基本法》沒有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執政黨。中央政府以「一國兩制」方針來體現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領導。香港政治政黨化的前景,取決於香港政治團體或政黨能否正確處理它們與中央政府的關係。這同香港特別行政區能否正確處理她與中央的關係,香港社會主流民意和政治生態能否實現由經濟講「一國」政治講「兩制」向「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轉變,是息息相關的。這關係香港政治政黨化的過程,也涉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都由普選產生時,具體的制度和機制安排如何處理香港政治團體或政黨與中央的關係。 

  (五)《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何時及如何完成,對於香港政治政黨化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六)香港政治政黨化前景還受制於政治人才。政治團體需要克服組織老化、人才匱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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