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陳水扁每澄清一次弊案,疑點就更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2 15:35:07  


  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社論說,陳水扁用了兩個小時的政治獨白,澄清他與夫人“無弊”。很遺憾,陳水扁以律師詭辯的言詞技巧,以最低司法要件掩蓋了最高道德標準,即令綠營立委都感慨,陳水扁的表現只是“雄辯的律師”,而非“道歉的總統”。更重要的,兩個小時的撇清,不僅沒有撥開籠罩“第一家庭”的諸多弊案疑雲,反而引發更多爭議。 

  陳由豪政治獻金案,從二○○四總統大選前翻炒至今。當時,吳淑珍的說法是:“我和扁有拿陳由豪的政治獻金,我們就退出政壇”、“我從沒見過陳由豪”,但這回的說法可完全不一樣了,陳水扁在日前的記者會中特別挑明在前一夜,他曾“特別再問夫人一次”,答案是“無論公私場合,吳淑珍從未與陳由豪見面,但在二○○四年,見過陳由豪太太”至於政治獻金,陳水扁說,他從未否認,“市長和總統選舉時,收過陳由豪的政治獻金”。 

  社論指出,陳水扁辯詞的真實意思是:吳淑珍的承諾是她的承諾,獻金是他本人拿的,但他從沒公開做過這個承諾,所以承諾就不是承諾。這實在是個笑話,不論是市長或“總統”,要選舉的都是陳水扁,不是吳淑珍,陳由豪的獻金不論由誰接手,都是給陳水扁而非吳淑珍;而吳淑珍當年要出來辯解,無非就是為了扁的選舉。陳水扁愈是辯得興起,很抱歉,愈發凸顯陳水扁缺乏真誠,遑論道德。 

  這個事件中,曾經坦言帶陳由豪進官邸的前立委沈富雄說,聽完陳水扁一席言,讓他感慨萬千,“希望餘生不再再花心力在這無謂的事件上,這已經是一樁懸案了!”很抱歉,沈富雄又說錯了,他是事件的第三當事人,唯一的見證人,在眼前諸多弊案中,這是最單純的一樁:就是有見沒見、有拿沒拿?沈既坦言是他帶陳由豪進官邸,陳水扁和夫人記性不好,沈富雄就是用白話文再說一次,否則說謊的不只是陳由豪,還有沈富雄了。 

  至於收了獻金沒?當年尚無政治獻金法,罰無可罰,遑論罪則,至多是道德問題,事至如今,陳水扁的道德還是問題嗎?在陳水扁的標準中,道德從來不該是罷免他的理由,還怕什麼?沈富雄不說清楚,就等著陳由豪再次隔海放砲,再指正一次:說謊的不是我,是陳水扁! 

  SOGO禮券案,看似複雜,其實簡單一句話:吳淑珍到底收受了SOGO禮券了沒?吳淑珍使用過SOGO禮券是事實,重要的是她用的禮券來自何方?與SOGO股權爭議有無相關?“總統府”最早的說法是斬釘截鐵說吳淑珍沒拿過包括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陳水扁記者會的最新說法多了二個字,吳淑珍沒“直接”拿過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 

  “直接”這二個字,完全畫龍點睛,彰顯陳水扁高超的辯護技巧:如果間接拿了禮券,所有的保證就都不是保證。而不論是“總統府”或陳水扁本人,對於禮券案,說詞一變再變,案情多一分,說法就變一次,即使如此,陳水扁和“總統府”還是沒交代如果不是“直接”拿,是不是“間接”拿?如果不是“間接”拿,那麼到底來自何方?如果是金孫滿月禮,誰送的?如果是友人合資,與誰合資?禮券案炒了兩個月,問題從未真正釐清,每一次澄清,只添加更多的問題。如果和SOGO股權沒有對價關係,說清楚有這麼困難嗎? 

  官邸最難講清楚的,也是迄今迴避的是:為什麼官場、商場,從人事到貸款,不論是報告或了解,都得進官邸?陳水扁可以說是外界繪聲繪影,所以交代馬永成了解並制止,但了解後李恆隆還是二度進府,這僅僅是"了解"而不介入嗎?如果只是為撇清“高層”不介入,為何股權移轉後,徐旭東還要專程進入官邸報告呢? 

  社論說,陳水扁講了很多次“如果如何如何,我就永遠退出政壇!”,而每當這個“如果”即將兌現時,他就立即將這個“如果”的內容加以置換,從“若拿陳由豪政治獻金就退出政壇”到“從未否認收過陳由豪政治獻金”;從“從沒見過陳由豪”到“見過陳由豪太太”;從“沒拿過包括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到“沒直接拿過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照這種詭辯邏輯操作下去,陳水扁其實可以永遠不必兌現他的任何諾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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