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世界日報:陳水扁巧言令色 不是好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2 17:03:31  


  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陳水扁於前天晚上用了整整兩個小時的時間,發表所謂《向人民報告》的講話,作為國民黨和親民黨向立法院對他提出罷免案的答辯。菲律賓《世界日報》今天發表題為“巧言令色鮮於仁——評陳水扁的報告”的社論,指出在這次報告中,陳水扁以律師的辯才,鼓起如簧之舌,避重就輕,文過飾非,針對立法院對他提出的十項罪狀,為自己辯護,為其妻子開脫,企圖為自己及其家人的無能、貪污、瀆職洗刷罪名。

  在報告中,陳水扁否認前東帝士集團老闆陳由豪到過他的家,表示吳淑珍未“直接”拿李恒隆等人的禮券,但是,他隱晦地承認曾經收取過陳由豪的政治獻金,吳淑珍“接”拿過禮券。最後,他施展苦肉計,博取同情,抓住國民黨和馬英九講過的錯話,表示願為台灣犧牲,要國民黨扣動扳機,讓他去見上帝。

  社論表示,雖然陳水扁處心積慮,精心策劃,悍然決定不向立法院作答辯,採取發表電視講話的形式,為自己辯護,洗刷罪名,但是,凡是看過或聽了他的講話的人無不覺得,他是在演戲,毫無誠意可言,一點都沒有悔改的跡象,並且試圖反撲,倒打國民黨和親民黨一耙。

  那麼,陳水扁滔滔不絕說了兩個小時的話,費盡心機為自己及其家人辯護,到底給人留下什麼印象呢?社論分析如下:

  一、不尊重台灣憲制。根據台灣的憲法規定,“立法院”立案對陳水扁提出罷免案後,給他一個答辯的機會,說明緣由,為自己辯護。但是,他拒絕向“立法院”作出答辯,採取在“總統府”通過電視直播所謂《向人民報告》的講話,為自己開脫。這是一種傲慢的態度,不尊重“立法院”,視憲制為無物。民進黨自詡為民主制度的催生者,他卻成為摧毀這一制度的狂妄政客。

  人們知道,在罷免案中,他是被告,應以被告的身份進行答辯;但是,他在“總統府”發表講話,居高臨下,以原告的姿態向民眾和記者訓話,攻擊國民黨過去的所作所為,與國民黨比爛,看誰更糟糕。天下哪有這樣的被告陳辭?除陳水扁之外,大概找不到第二個人。

  二、誇誇其談,文過飾非。在長達兩個小時的講話中,他為自己辯護,反駁國民黨的指責,說他是族群炒作的受害者,因而輸掉了台北市長連任的機會。他還為其妻子吳淑珍闢謠,否認她曾經見過陳由豪,沒有「直接」拿SOGO的禮券;但是,他沒有清楚說明是否「間接」拿過李恒隆等人的禮券。

  “總統府”四月十三日曾經發表聲明表示,如果陳水扁或他的家人拿過李恒隆等人的禮券,他願意辭職下台。吳淑珍四月二日也說過,如果他們拿過陳由豪的任何政治獻金,他們願意退出政壇。那麼,陳水扁承認拿過陳由豪的助選費,表示「間接」拿了禮券,算不算拿?如果算的話,他們說話算不算數,考慮過辭職下台嗎?

  社論指出,縱觀陳水扁整個晚上的講話,雖然講得口沫橫飛,活龍活現,然而,台灣輿論的看法是,他們只見到一個律師在自我辯護,看不到“總統”在進行懺悔和思過。孔夫子說:“巧言令色鮮矣仁。”這句話的意思是,文過飾非,誇誇其談的人,沒有一個是好人。統觀陳水扁的表現,就是孔夫子說的這麼一個巧言令色的人,這樣的人,沒有一個是好人,陳水扁就是這麼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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