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産業:整合不應祗是"撮大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22 07:08:11  


  中評社香港5月22日電/進入“十一五”後,兼幷重組成爲汽車産業僅次於自主創新的關注重點;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指出,近來更有專家把解决“産能過剩”的出路也寄希望于它,兼幷重組承載了汽車産業太多的重托和厚望。

  文章稱, 其實兼幷重組是中國汽車業的老話題,與所謂“散亂差”相伴而生,中國汽車業“散亂差”的提法有多久遠,兼幷重組之說就有多久遠,儘管在不同時期,表達上稍稍有些差异,但意思是一樣的,就是主張把汽車生産企業數量减少,將企業的規模做大。

  文章指出,毫無疑問,兼幷重組的主張是正確的,國際汽車業也是循著這條路徑發展的。但是自這個主張提出至今,世界上的汽車公司由40多家减少到十來家,形成了所謂的“6+3”格局,而中國汽車企業的數目不僅沒有明顯减少,而且轎車生産企業數目反而增加了兩三倍,生産的轎車品牌更增加了十幾倍。

  爲什麽一個國家範圍內的産業重組,竟然比跨國之間的重組還要耗時費力?文章分析說,原因就在於跨國公司之間的重組,是通過市場競爭進行的,“物競天擇”,遵循的是市場經濟規律。我們的“重組”則要按照主管部門的意志進行,“重組”的格局事前已經確定,讓誰發展,不讓誰發展,都有明確規定。

  按照這種思路,長期以來的兼幷重組都是圍繞三大企業集團進行的,通過用政府掌握的優質資源,不遺餘力地“扶持三大集團”,一心一意要把三大集團做大做强。在汽車管理部門看來,今天的大企業,將來一定也還是大企業,現有的大企業繼續做大,一定比一個小企業做大容易得多,支持目前相對較大的企業進一步做大,成本最低,見效最快,因此不給其他中小企業發展機會,更不許它們與大集團競爭。他們還常常想動用手中掌握的資源,脅迫中小企業投靠幾大集團。他們認爲,目前市場上的中小企業,祗要分別進入了“三大集團”,所謂“散亂差”就消失了,産業重組就完成了,從此天下就太平了,中國汽車業就可以健康發展了。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三大集團不僅本身佔有最優質的資源,實施兼幷時還能享受到更優惠的待遇,比如資産無償劃撥,債務挂賬,無息貸款等,而原來沒有生産整車資格的企業,祗要進入了三大集團,也就自然具備了生産整車的資格。

  依照這種既定模式,主管部門想讓發展的企業,就提供各種優厚條件予以支持,企業想怎麽干就怎麽干,可以輕而易舉地和三四家跨國公司合資。不想讓誰發展,就設置重重障礙,讓你怎麽也發展不起來。一些企業爲了取得生産資格,不得不花幾千萬元“買”一個生産許可證,往往需要幾年時間。而在市場上,“幾年時間”往往决定了一個企業的死生!假如當年中華轎車能早上市3年,不僅車子的諸多小毛病用戶可以接受,售價也可能高出好幾萬元,因爲當時市場上幾乎沒有與之競爭的車型。

  然而是不是大企業就一定强?大企業就一定比規模小的企業更有生命力?儘管專家們一直認爲“100萬輛規模的企業不能獨立存在,200萬輛規模的企業也面臨重組局面”,但我們知道,全球規模最大的通用、福特這些年一直在破産邊緣掙扎,而100多萬輛規模的寶馬,却是當今最具活力的汽車公司之一,年銷量僅8萬多輛的保時捷汽車控股了年銷售量500多萬輛的大衆!

  文章稱,市場常常跟人開玩笑,所謂“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太多、太優厚的扶持,幷不利于企業競爭力的形成,因爲事先有了保票,往往不思進取,原來具有的一點競爭力也被消磨殆盡,而在市場上拼搏的企業,反而具有頑强的生命力。所謂“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嬌生慣養的孩子不受一番苦難的磨練,是不會有出息的。

  我們總愛拿美國祗有三大公司說事,人家可是經過100多年競爭才有今天的結果。北京吉普合資時的合作夥伴美國吉普,不幾年就被美國汽車公司兼幷,而美國汽車公司又被克萊斯勒兼幷,1998年克萊斯勒又與戴姆勒·奔馳合幷,成爲今天的戴姆勒·克萊斯勒。滄海桑田,20年世界汽車業經過了多少變遷,而我們却總想追求永恒,一成不變。

  不公平的所謂市場競爭,有競爭力的企業,競爭力得不到充分發揮,而缺乏競爭力的企業,因爲擁有優質資源,沒有競爭力也能維持,結果大家打了個平手。競爭被扭曲了,大大延緩了産業重組的進程。在美國汽車100多年的兼幷重組歷史中,幾乎找不到政府支持企業的記錄,倒是爲了維護競爭的公平性,常常有對中小企業的扶持。

  文章稱 , 世界上最有效率的重組方式莫過於公平競爭,政府的責任就是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而不是赤膊上陣幫助哪個企業,壓制另外的企業。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不僅對中小企業有利,更是消費者最大的福音。試想,如果至今我們仍堅守“三大三小”的造車格局,沒有這麽多企業進入造車行列,中國今天轎車的産量能增長這麽快,車型品種能有這麽多嗎?車子的質量、服務能達到今天的水準嗎?轎車價格能降到今天這個價位嗎?

  文章表示,中國汽車産業的重組,不能是“撮大堆兒”,事先訂出重組格局,劃分好“勢力範圍”,簡單地把企業劃歸進幾個集團。决定兼幷重組結果的是企業競爭力,由市場說了算,不應該事先保證哪個企業一定勝出,哪個企業一定不會存在。在公平的環境中,經過所有企業參與的激烈競爭之後的幸存者,才是最好的選擇,也許是現在的三大集團,也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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