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目標、路徑與政策的選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17 07:03:43  


新農村建設最根本、最首要的問題是目標和路徑問題
  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按照中共十六届五中全會的設想,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是“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中國經濟時報發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焦建國文章認爲, 新農村建設最根本、最首要的問題是目標和路徑問題。究竟什麽是新農村,新農村什麽樣,新農村的目標是什麽,通過什麽路徑走向目標?搞不清目標,就搞不清路徑,政策選擇就會進退失據。

  一、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與路徑

  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來理解,一個基本的出發點是“减少農村,减少農民”。那麽,應該如何减少農民?這是一個系統工程。從資源基礎和産業選擇的角度分析,這個系統的經濟邏輯及循環機理可以概括爲“三化”:一個是“异化”,即城市化,農村變成城市;一個是“進化”,即農業現代化,傳統的小農業變成現代化大農業;一個是“退化”,即生態與環保化,“什麽也干不成”就歸于環境保護,搞生態環保産業。

  ——傳統農業的“進化”。資源條件好的地方改造、提昇爲現代化的大農業生産,現代化農業首先是規模化農業,規模化農業首先是特色農業。“宜瓜種瓜,宜豆種豆”,如山東壽光的蔬菜、北京郊區的西瓜水果、東北的糧食等等,各地有各地的特色。農業現代化過程是一個“技術排擠農民”的過程,置換出來的農業剩餘勞動力要進入城市。

  ——傳統農業的“退化”。很多地方資源條件不好,甚至沒有任何資源,不適宜繼續進行農業生産,不適宜人居;有一些地方雖然有資源,但出于生態環境保護等考慮,也不適宜繼續農業生産,如青海西藏的“三江源”地區。這些地方的原有農業人口要逐漸大部分退出或全部退出,退耕還林、還草等等。這個過程可稱爲“資源排擠農民”的過程。這些人口當然也要進入城市。

  ——農業産業的“异化”。城市要接納“技術排擠”和“資源排擠”出來的剩餘人口,爲現有農業的“進化”和“退化”提供轉移空間。這就“逼迫”我們必須同時考慮城市的接納能力。城市哪里來?哪里有那麽多的城市接納這麽多的剩餘人口?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城市擴容比新建成本要低得多,但擴容也有它的經濟限度。所以“擴容”和“新建”都是需要的,要“兩條腿走路”。“新建”要通過非農産業帶動,農業變成工業、服務業。當然依據也是區域的資源條件和比較優勢。

  二、新農村建設的戰略與政策選擇

  有了這樣的一個系統框架,“舊農村”→“新農村”的目標、路徑就清晰凸現出來,戰略與政策選擇就有了明確的針對性。那就是,針對不同的資源狀况和産業前途,要麽搞城市化;要麽搞特色農業、規模農業、現代農業;要麽搞生態和環保,包括生態旅遊。城市化需要什麽樣的政策,現代農業需要什麽樣的政策,歸于生態與環境保護需要什麽樣的政策,要“對症下藥”。

  1.關於城市化的政策選擇

  城市化、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一體兩翼”。沒有新城市就沒有新農村。城市化作爲新農村建設的一條歸宿和“進路”要解决的問題是,接納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技術排擠”和“資源排擠”出來的農村剩餘人口。

  城鄉統籌發展,以城市帶動農村,以工業帶動農業,首要的涵義是,拆除“制度排擠農民”的藩籬,疏通阻止農民進城的制度通道。包括土地制度、社會保障制度、醫療衛生制度、義務教育制度等等,這是一個盤根錯節的制度系統,背後最核心的是戶口制度,其他所有制度對城鄉所規定的不同“待遇”都是以戶口爲綱領的。解决戶口制度問題,要逐漸放鬆,由“硬約束→軟約束→無約束”,最終徹底取消。但這個過程不能過長,應盡量縮短。

  這樣看,新農村建設的“戰場”不祗是在農村,至少有相當的分量、相當一段時間是在城市。應該有規劃、有系統地調整接納農民進城的政策。

  (1)規劃進城人口(主要是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盡快建立起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十五”計劃期間,整個政府財力翻了三番。同時,通過徵購土地獲得的巨額收入祗用於城市而沒有用於農民,農民理應得到的收益沒有得到,要從中拿出一部分來用於安排農民的社會保障,這是對農民土地補償的一個核心問題。

  (2)提供廉租房和低價商品房。現在我們的最大問題是根本上沒有建立起一個結構健全、功能層次分明的住房保障體系。廉租房嚴重不足;經濟適用房變味;高檔住宅、別墅泛濫成灾。應該進行做根本性的結構調整,目標是:以廉租房、低檔商品房爲主體,佔有足够的比例,保證包括進城農民在內的所有人都有房住;高檔商品住房、別墅必須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內。

  (3)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醫療問題與住房問題極大地相似。急需解决長期以來的泛市場化問題,政府有責任建立起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平價醫院和社區醫院,與完全市場化的醫院區別開來,保證所有的人都看得起病。對醫院、醫療市場秩序的維護和監管是政府面臨的一個巨大挑戰。

  (4)提供義務教育。如何解决進城農民子女入學問題對政府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中央政府和當地的城市政府應該協調共同解决。應在全國範圍內統籌規劃學校建設和調劑;當地公立學校應竭盡全力接納農民工子女,與城裡孩子平等對待。

  (5)中等城市擴容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選擇。城市化是一個梯度推移的進程:農村——城鎮——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從全局看,中等城市積聚了相當的要素資源,具有一定的輻射力、吸納力,可以把農村和特大、大城市這兩端的剩餘要素組合起來。因此,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應重點放在中等城市。

  2.關於農業現代化的政策選擇

  現代化就是消滅小農經濟。這是新農村建設要解决的首要問題、基本問題。改造傳統農業必須具備制度、技術、資本和教育等幾個基本要素。涉及到幾個關鍵性的制度變革。

  (1)土地流轉至關重要。在“家庭承包制”這種土地使用制度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分散經營的農業生産方式,與現代化農業存在尖銳矛盾和沖突。土地得不到集中,農業就不能規模化,農民的收入也就無法提高。

  (2)企業化是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的方向。農業規模經營表現在兩方面:一個是上面說的土地集約化,另一個是農民組織化。市場經濟中通行的“合作組織”,應該是企業性質的公司。專業化農業經營活動需要由相應規模的農工商聯合企業經營和管理。這一方面要靠農民自己的創造,一方面需要政府的政策調整。

  (3)投入新的生産要素需要政府强力支持。農業技術進步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替代勞動爲主的機械技術,一種是以替代土地爲主的生物技術。不管是哪種情况,都需要提供體制激勵、建立農業研究機構、新産品投入、農業生産服務體系、教育投資等等。這些要素的提供很難由企業承擔,經常需要由非營利機構來開闢道路,需要政府來做工作。

  (4)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的幾個重點。第一,傳統農業改造爲現代農業的地方,尤其要重視現代農業需要的農業技術教育,培養懂技術、會經營的專業化的新型農民。第二,“硬”基礎設施建設中,交通是當務之急;信息化建設很緊迫;物流設施不可或缺,政府應負起責任。第三,“軟”基礎設施同樣重要,甚至在某些地方更加重要,如,擔保組織、仲裁組織、科技服務系統、市場秩序等,問題是很多農村成爲假冒僞劣、城市積壓商品的傾銷市場,應該大力整頓。

  3.關於生態與環境保護的政策選擇

  目前的“舊農村”中有相當一部分地方,從産業發展的趨勢看主要功能要歸于生態環保産業,包括生態環境的維護、中草藥材、旅遊以及手工藝品等等。從長遠看這些區域的居民應該是逐漸减少,一些地方的村落要逐漸地“自然”消亡,一些地方成爲生態旅遊區。事實上目前這些地方已經有很多“空殼村”。

  對於這些地區,政策的核心是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人口遷移。基礎設施的建設要區別對待。對於水利、生態環境、郵政等需要普遍鋪開,但對於公路、電網、自來水、電話、電視等設施是不是需要“村村通”就值得斟酌、需要選擇。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無爲而治”是最好的辦法,好過盲目建設。從人口遷移的角度看,不適宜人居和要歸于環境保護的地方,要鼓勵居民遷移,减輕環境壓力。但是“强制性搬遷”對於任何國家來說都是困難的,成本極高,不到迫不得已而不爲。因此“漸進性移民”就是一個理性選擇,也是現代化進程的一個組成部分。

  越是資源貧瘠、越是貧困的地方,政府越要加大教育投入。在這些地方教育肩負著扶貧和移民的功能。職業技術教育尤其要有針對性。將來要歸于環境保護的地方,要通過教育使勞動力能够進入城鎮謀生;剩下的一部分要搞生態和環境保護的教育,留下來搞生態環境建設。在資源貧瘠的地方,移民扶貧、教育扶貧要優于開發扶貧。所以還要考慮制定差別政策,城市接納農村轉移人口要適當優先安排這些地區的人口。

  新農村建設是一個長期的歷史任務。最後要特別强調幾個觀點:第一,城市化水平至少要達到70%,農村的剩餘勞動力才可能全部爲城市吸納,這大約需要20—30年的時間,不能搞“大躍進”。第二,新農村建設首要的要求是“生産發展”。第三,“城鄉統籌”要解决的問題千頭萬緒,但核心是兩個:一個是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一個是城鄉均等化的義務教育。第四,適應新農村建設,必須調整政府尤其是縣、鄉政府的現有職能,由爲城市服務轉移到爲農村服務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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