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全面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04 16:49:09  


  中評社香港9月4日電/《人民日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全面取消農業稅以後,我國農村改革進入綜合改革的新階段。在新農村建設全面啟動、順利推進的關鍵時刻,國務院召開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會議,對於進一步統一思想,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加快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健康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社評說,我國的改革從農村開始。農村改革近30年來,沿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先後實行了三項重要改革:以家庭承包經營為核心的農村經營體制改革、以稅費改革為核心的農村分配關係改革和以完善農村上層建築為核心的農村綜合改革。第一步改革奠定了農村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第二步改革理順了國家與農民的分配關係,第三步改革將使農村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基礎的需要。

  農村稅費改革以來,通過正稅清費、減免直至徹底取消農業稅,每年為農民減輕負擔1200多億元,進一步理順了農村分配關係,扭轉了長期以來農民負擔過重的局面,邁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步伐。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造成農民負擔重的一些深層次原因還沒有根除,影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弊端依然存在,必須不失時機地、堅定不移地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從根本上消除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

  社評表示,“十一五”時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的重要時期。農村綜合改革的目標是,按照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精幹高效的農村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政府投入辦學的農村義務教育體制,促進農民減負增收和農村公益事業健康發展,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鄉鎮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鄉鎮政府應著重強化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環境、為農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務、為農村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三個方面的職能,把不應該由政府承擔的經濟活動和社會事務交給市場、仲介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各地要以鄉鎮機構改革為契機,按照依法行政和搞好為農服務的要求,積極創新農村工作機制;要堅守五年內鄉鎮機構編制只減不增的底線,合理調整鄉鎮政府機構和事業站所設置,妥善安置分流人員。

  社評指出,農村義務教育改革的重點是落實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要貫徹把義務教育工作的重點放在農村的方針,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辦學、各級責任明確、財政分級負擔、經費穩定增長、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加快農村義務教育發展,讓每一個農村孩子都有學上、都上得起學;要以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為契機,加快教育部門自身的改革,不斷提高教育品質和辦學水準。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要以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為重點。縣鄉新的財政管理體制框架,要體現財權與事權相匹配,以事權定財權,體現財力支出向公共服務傾斜、向基層傾斜;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範專項補助,減輕基層財政負擔;繼續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增強基層政府履行職責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社評認為,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創新和社會變革,不僅是經濟領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會、文化等領域,意義更深刻,任務更艱巨。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把農村綜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克服困難,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開創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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