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系政治色彩明顯:
各黨內部都存在派系鬥爭。如民進黨內過去分新流潮係,正義連線,福利國連線等。黨內派系在爭奪黨內職位和公職候選人時經常伴隨著激烈的場面。
地方派系介入選舉:候選人能否當選,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地方派系的支援。
2,金錢發揮作用:
距估算,一個“立法委員”的參選資金要達到數千萬新台幣。由於除了黨派的補貼,基本來自於財團的支援,所以為財團介入選舉提供了一個渠道。有的候選人“賄選”情況,造成了選舉風氣的敗壞。更有黑社會的介入,給台灣選舉蒙上了“黑金政治”的陰影,不過這幾年為了廣大選民的利益,台灣政府大力整頓,黑社會勢力在政治上的影響力正在逐漸減小。
3,社會的“泛選舉化”:
選舉不僅是政治人物的主要活動,一般民眾對選舉的關心程度也超過選舉制度更成熟的西方國家。
4,與西方國家選舉制度的一致性:
如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普遍(滿23周歲既可成為選舉人)、平等(一人一票)、直接(個人直接投票)、秘密(匿名投票);選舉程式中包括競選活動且有法律規範;其他如選區劃分、選民登記、計票制度及選舉訴訟與處罰等,都與西方選舉制度基本一致。
5,選舉監察:
西方選舉監察基本由警察負責,而台灣為了避諱警察的政黨身份,採用了各黨派及社會賢達組成的監察小組。
6,禁止在校生肄業參與競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