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欖型”收入與構建和諧社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03 06:57:30  


  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就是要構建經濟學上所推崇的“橄欖型”或“紡錘型”收入分配結構。這種低收入和高收入相對較少,中等收入佔絕大多數的收入分配結構,可以說是最理想的收入分配結構。中華工商時報發表評論文章說,收入分配結構從金字塔型到橄欖型轉變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

  在中國重要煤炭基地山西省,正在實施一項“以礦帶村,以煤補農”的惠民政策,內容是引導高收入的煤炭行業和富裕群體“煤礦主”,爲當地農村、農民和農業出資修建道路、橋樑、水利等公共設施,或資助農村教育、幫助農村困難群體。此間專家認爲,山西省鼓勵富裕群體投資公共建設和幫助困難群體,是在社會收入分配體系調整上進行的一種探索。

  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决定,要積極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文章表示,在此種背景下,山西省的惠民政策對於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對於建設和諧社會有著重要意義。

  文章認爲,中國的收入分配結構或富貧結構是金字塔型的。根據國家發改委今年發佈的數據,目前全國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人口僅爲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人口所擁有收入的4.6%。在去年年初,針對“中國已成爲中等收入發達國家”的報道,網友發出質疑:面對一個60%以上的人口的年平均收入不到2000元、20%的富裕人群持有80%的金融儲蓄財富、40%的患病人群因爲經濟原因不走進醫院、大學校園中有30%的貧困學生等等嚴峻的社會現實,專家們如何自圓“中等收入發達國家”之說?

  文章稱,其實,收入分配結構問題早已引起中央的重視。在今年二月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研討班結業式上,溫家寶總理就强調要“下决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本月26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决定,要把解决好收入分配問題放在重要的位置: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使全體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果。

  文章指出,顯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就是要構建經濟學上所推崇的“橄欖型”或“紡錘型”收入分配結構。當然,要實現收入分配結構從金字塔型轉變到橄欖型需要一個過程,但一定要走好關鍵的幾步:一是加大對農民、城市下崗職工等貧困群體的扶助力度,這是最關鍵的一步。二是通過稅收等政策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幷出台政策像山西省那樣鼓勵富裕群體投資公共建設和幫助困難群體,拉近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心靈距離”,縮小貧富差距。三是堅决打擊取締非法收入,如官商勾結以權謀私的灰色收入和瓜分國有資産的暴富等群衆非常憎恨的行爲。

  祗有收入分配結構的“和諧”,才會真正有社會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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