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斯:以黎停火需“有利條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9 11:28:34  


  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美國國務卿賴斯18日說,美國認為只有在條件有利於達成停火協議的情況下,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黨武裝才能儘快實現停火。

  賴斯是在和到訪的埃及外長阿布.蓋特舉行的聯合新聞發佈會上做出上述表示的。她解釋說,這些有利於停火的條件包括全面執行聯合國安理會有關黎巴嫩問題的第1559號決議,以及在衝突地區部署強大的維和部隊等。

  安理會2004年通過了關於黎巴嫩問題的第1559號決議。但目前,還有黎巴嫩境內所有民兵組織的武裝、以及將黎政府的控制權擴展到黎巴嫩全境等一些決議內容尚未得到全面執行。

  埃及外長蓋特表示,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黨武裝停火是十分緊迫的。各方必須採取行動促成雙方儘快達成停火協議。

  賴斯還表示,在條件合適並且有必要的情況下,她才會出訪中東地區。

  美國國務院17日曾宣佈,賴斯將出訪中東,協助平息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黨之間的武裝衝突。但其出訪的時間表遲遲沒有公佈。當地媒體認為美國政府在有意拖延賴斯出訪中東地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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