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濟私:扁當年安插羅太太進捷運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02 08:54:51  


幫吳淑珍推輪椅的羅太太,當年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被安插為捷運局雇員,領市府薪水。
  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陳水扁假公濟私再添一樁。聯合報引述可靠消息來源指出,“第一推手”羅太太在94年底陳水扁接任台北市長後,就被安插進台北市捷運局,獲聘為雇員。

  當時她每月薪水兩萬五到三萬元新台幣,但工作是幫吳淑珍推輪椅,與捷運局無關。

  羅太太受雇時,留了台南曾文高商學歷等相關人事資料,也繳交一分履歷表。如今這些資料都成了陳水扁當年涉嫌假公濟私的“證物”。

  對於羅太太曾擔任捷運局雇員,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昨天低調表示,有聽過“羅太太”好像在捷運局待過。親民黨市議員黃珊珊說,假如檢舉屬實,現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應該立即向陳水扁追回相關費用。

  馬英九昨晚說,有關陳水扁市長任內是否違法任用阿卿嫂或羅太太,他還在了解中;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理。

  可靠消息指出,94年十二月初陳水扁贏得台北市長選舉,月底一接任市長,羅太太即獲北市捷運局以雇員名義聘用,並隨即調派“支援市府秘書處”,但她從未在捷運局或秘書處“上班”。

  由於當時捷運局屬臨時機構,雇員缺不需取得公務員資格。雇員職雖與工友同等級,但是正式編制,享一般公務員福利與年終獎金,月薪兩萬五到三萬元。

  消息來源說,當時外界多不知“羅太太”施麗雲是何許人,捷運局內部知情的更是少之又少;且以當時陳水扁打贏選戰,氣勢銳不可當,市府高層有“長官推薦”,捷運局又有不需經過“國家”考試的雇員缺,自然是照單全收,羅太太就這樣當了幽靈公務員。

  羅太太在捷運局當雇員約共四個半月,到95年4月14日去職,薪資共十多萬元。她去職原因,疑為當時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獲聘環保局機要秘書引發爭議,扁家擔心羅太太的事曝光,因而將她“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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