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扁捐款違法?橘委批:內政部以下犯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22 11:17:55  


橘委聲援監院,痛批“內政部”指使監院是以下犯上。
  中評社香港8月22日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發起“百萬人倒扁運動”,“內政部”政務次長林美珠昨日認為,施明德的募款所得已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呼籲”“監察院”盡速依法查處;對此,綠委今日堅稱,“監察院”未主動查案,反倒包庇是失職,親民黨立委則批,“內政部”做法是“以下犯上”。

  就倒扁捐款是否違法,藍綠陣營展開激烈攻防。民進黨立委唐碧娥表示,倒扁捐款是否違法,應由主管機關認定合法與否,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法認定獻金行為違法,“監察院”的解釋卻認為捐款人可依法上街活動,領取水、便當等等,但誰能確認上街的人,與捐款的人是同一批人?

  她認為,這種解釋完全是監察院推託之詞,“監察院”未主動查案,反倒包庇,這是嚴重失職!

  “監察院”昨日回應表示,“內政部”不應該指使其他機關,親民黨上午加以聲援,痛批“內政部”的做法是“以下犯上”。

  橘委認為,內政部是層級,卻欲指揮院級(監察院)行政機關,是極度不尊重體制的作法,而“監察院”雖然依法糾察公務人員、機關,然而施明德根本不是公務人員,依法也是不適用。
 
  據了解,“內政部”政務次林美珠昨日指出,施明德的募款所得是政治獻金,因此絕對適用“政治獻金法”。另依法僅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可設立專戶,施明德以個人名義募款,明顯違法,並發文“呼籲”監院應本於權責,儘速對違法募款活動,依法採取查處行動。

  對此,“監察院”秘書長杜善良昨天則表示,過去向來是執行機關(監院)來認定個案,這回怎麼倒過來,變成內政部主動“幫忙”認定?“內政部”的法律見解,監院不一定會接受,不會隨著內政部的節奏起舞。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