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檢署認定:陳水扁有犯罪嫌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07 11:40:41  


台灣高檢署認定陳水扁和吳淑珍有犯罪嫌疑。
  中評社香港9月7日電/台灣“總統府”今日凌晨證實檢方已經在上個月初約談過陳水扁,台灣高檢署也在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偵辦“國務機要費”事項,證實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已經在8月7日前往“總統府”就訊陳水扁、8月20日前往玉山官邸訊問吳淑珍,2人對檢察官提出的問題都做說明。

  對於“國務機要費”,陳水扁公開坦承借用發票核銷,台灣法界人士認為,這根本是偽造文書和圖利! 

  台灣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政表示,檢察官訊問時都有告知陳水扁和吳淑珍2人很可能涉及偽造文書或是貪汙罪嫌,詢問是否需要請律師辯護,陳水扁和吳淑珍都表示不需要。 

  高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查黑中心自今年6月29日接獲民眾檢舉後,即分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縝密偵查,至今已調得重要單據原本與相關資料,並偵訊官方及民間人士達80人次以上,對基本案情已有初步了解,且自8月下旬起即開始針對當事人的說詞與辯解積極進行查證。 

  高檢署指出,查黑中心特偵組檢察官自7月5日起即陸續由君悅飯店調得李慧芬住宿花費的所有發票影本,並著手查明實際付款人與付款方式,7月25日又由“總統府”會計處影印得“國務機要費”支出憑證中的所有君悅發票影本,經核對號碼後發現確有“以他人發票申領”情事。 

  查黑中心檢察官因此在7月31日持函到“總統府”依法扣押“國務機要費”91年1月至95年6月的所有支出憑證粘貼單及所附單據原本(含機密費之領據)。經偵訊相關人士並分析資料後,認有訊問陳水扁和吳淑珍的必要,檢察官遂在8月7日率同檢察事務官至“總統府”訊問陳水扁,接著在8月20日至玉山官邸訊問吳淑珍。2人對檢察官提出的問題均做答,陳水扁並當庭提出若干書面文件供檢察官做進一步查證。 

  高檢署表示,本案至今為止,除種村碧君(即李碧君)外,尚未正式列任何人為被告。但為保障當事人權益,查黑中心檢察官在偵訊包括陳水扁和吳淑珍在內的可能涉及刑責的重要關係人時,均有告知罪名與權利。到目前為止,除李碧君外,並未有任何受訊人選任辯護人在場。 

  高檢署強調,偵辦此案絕未預設立場,對涉案人有利不利的證據均全力蒐集,一切以“徹底還原事實、妥善適用法律”為最高原則,期能在最短時間內查明真相,以平息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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