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下效!全民拚治安 淪為紙上“作假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14 10:43:02  


  中評社香港9月14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台後強打“全民拚治安”,其中一項落實“治安社區化”政策,要求全台各分局、派出所須於一個多月內辦理近二十場治安會議;因時間緊迫,搞得基層單位只好“上行下效”,學府方“國務機要費”作假帳手法,遍尋廟會及餐會活動猛拍照冒充開會,以應付上級所需。 

  據中國時報報道,蘇貞昌為改善社會治安開支票,其中一項治安社區化政策,由警政署下令要求全台各縣市分局、派出所舉辦治安座談會,以多方聽取民眾治安建言,回應民眾需求,並強化防範犯罪宣導工作。 

  平均兩天辦一場太誇張 

  座談會辦理規劃時間,是從七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卅日止,但活動進行半個月後,因考量全民拚治安的兌現評估,推行時間又縮短變更為八月七日至九月十日,要求每分局每周應安排兩場以上社區治安會議。 

  在這項命令下達後,每分局須在每周二下班前,傳送每周預訂表及辦理情形管制表,至縣市總局匯整後轉報警政署。派出所繳交內容包括會議參與者簽到名單、參與者建言內容整理,及活動現場拍照紀錄。 

  因治安會議原為偵查隊或刑事組舉辦,現在卻改為戶口組或行政組承辦,再發給派出所等基層單位舉行,原本警政署的立意不錯,但後來卻因舉辦時間倉促,反倒搞慘了基層員警。 

  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共需舉辦二○七場社區治安會議,其中,萬華警分局奪得籤王,須辦理二十六場,其次為士林警分局的二十二場,第三名則為二十場的北投分局。
 
  此外,以倒扁勤務繁忙的中正第一分局也要辦十場。而如以士林警分局為例,若依舉辦期限四十天進行二十二場次計算,平均兩天就得辦一場,十分誇張。 

  派出所基層更不好過,因治安會議原本只須在派出所內舉辦,平常只要找些與所方友好的民眾到場發言拍照即可交差了事。但後來警政署又規定場地應避免在分局和派出所,須盡量使用社區里民活動中心等場合,還要求參加對象多元,且由民眾主動自發參與,僅須派員參加或必要時從旁協助。 

  趕廟會拍照自編開會內容 

  這樣要求的結果是,基層員警只得到處詢問轄區內何處有辦里民大會或廟會,然後趕到現場後掛上活動布條,請參加廟會餐會的民眾簽名並拍照,再回去編寫“開會內容”,讓基層員警也不禁自嘆“自己比狗仔隊還不如!” 

  除了舉辦時間的倉促造成基層怨聲載道,長官的巡視也令基層員警吃不消,除署長侯友宜機動訪視外,兩名副署長、督察室主任及四名警政委員輪番訪視,警政署並視需求邀請相關長官蒞臨訪視。雖然警政署已發函告知訪視日期及縣市,但因每縣、市內各有十個上下的派出所,俄羅斯輪盤一轉,不知是誰“中獎”,令基層員警十分擔憂,深怕自己突然“中獎”。 

  事實上,以台北市各分局偵查隊為例,每年一、四、七、十一月,一季一次舉辦非常正式的治安會議,承辦人除了要上網公告外,還得準備刑案統計數字等完整書面資料,並邀請地方賢達出席建言。 

  但偵查隊於七月時已舉辦過治安會議,結果到九月十日前又得再辦一場,短短一個月的治安統計數字,又如何顯示出治安改善的變化,且短期要再辦場大規模且一模一樣的治安會議,更讓承辦人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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