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核試驗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權威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19 22:54:28  


10月14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安理會就朝鮮核子試驗問題進行表決,一致透過了關於朝鮮核子試驗問題的第1718號決議。左一為朝鮮常駐聯合國代表樸吉淵。 新華社
  中評社香港10月19日電/朝鮮9日宣佈進行地下核子試驗後,遭到國際社會的普遍反對。聯合國安理會14日透過決議,對朝鮮核子試驗表示譴責,同時要求朝鮮放棄核計劃,立即重返六方會談。國際軍控專家認為,朝鮮核子試驗違背了朝鮮有關實現半島無核化目標的承諾,損害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權威性。 

  據新華網發自日內瓦的報道,軍控專家指出,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規定,只有在“1967年1月1日前製造並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的國家”才被承認為合法的核武器國家,而當時符合這一規定的國家僅有聯合國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儘管這一規定對那些想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似乎不太公平,但條約明確要求核武器國家必須進行不可逆的核裁軍。在國際法中,這個條約是平衡的:一方面,防止核擴散;另一方面,進行核裁軍。 

  軍控專家認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為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核心,在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及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曾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成員國的朝鮮選擇了退出條約,進行核子試驗。朝鮮的這些舉動損害了這一條約的權威性。 

  軍控專家說,國際社會曾為和平解決朝核問題積極進行外交斡旋。2005年9月,朝核問題第四輪六方會談經過兩個階段的艱苦談判,達成共同聲明,確立了半島無核化的總體目標,其中包括朝方承諾放棄一切核武器及現有核計劃,早日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同年11月,各方在第五輪會談第一階段會議中達成主席聲明,重申根據“承諾對承諾、行動對行動”原則全面履行共同聲明,早日可核查地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目標。 

  軍控專家認為,儘管朝美雙方嚴重缺乏互信,使朝核問題的和平解決進程在短期內難以獲得實質性突破,但國際社會和有關各方一致認為,六方會談在過去幾年中已經取得重要和積極的進展。六方會談依然是目前解決朝核問題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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