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布什明目張膽侵犯人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28 09:53:21  


  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澳門日報今日發表社評說,經過激烈辯論,美國國會上月批準了允許無限期拘押恐怖嫌犯的《二○○六年特別軍事法庭法案》。美國總統布什並於十月十七日簽署該法案,允許中情局在海外設立秘密監獄,允許嚴酷的審訊方式,並對恐怖嫌疑犯進行軍事審判。 

  該法案規定了審訊恐怖嫌疑犯的方針,取消了被吿根據美國法律享有的一些權利。 

  這部法案允許總統“解釋”對待囚犯的國際標準,使布什能夠批準動用嚴酷的審訊手段,否則這些審訊方式可能被國際法庭視為非法。布什聲稱這些審訊手段能幫助中情局從恐怖嫌疑犯人那裏挖出重要情報,挽救美國人的性命。 

  社論說,美國將根據這一法案審判關押在關塔那摩軍事基地的恐怖嫌犯,其中包括被稱為“九一一”設計師的哈立德等人。布什說:“有了我簽署的這部法案,策劃謀殺了三千無辜民衆的那些人將面臨審判。”五角大樓將在二○○七年初開始審前工作,在當年夏季開始實際的審判。 

  在距十一月七日美國國會中期選舉不遠之際,布什趁機攻擊反對這部法案的民主黨對恐怖主義過於溫和。他表示,隨着時間的流逝,歷史將會質問:“這一代美國人是否對威脅嚴陣以待,我們是否採取了擊退威脅的措施?每個支援這部法案的議員都在幫助我們國家完成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 

  但民主黨議員馬基說,這部法案“不會使我們更加安全”。他指責這部法案增加了美國軍人在海外遭到審判的危險,破壞了日內瓦公約,並使那些可能犯有戰爭罪的美國審訊人員得到赦免。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執行主任安東尼.羅梅羅說:“在國會的贊成下,總統現在可以不經起訴無限期地拘押人,剝奪其不被虐待的權利,根據道聽途說的證據將人付諸審判,依靠嚴刑逼供得來的證據來判人死刑。” 

  社論指出,美國一些民衆對布什此舉也相當不滿,他們把這個法案稱為“虐待法案”。在白宮外,大約二百人冒雨示威抗議,他們高呼“布什是恐怖分子”、“虐待是犯罪行為”,其中一人還揮舞着“布什虐待法讓美國蒙羞”的標語牌。 

  美國最高法院今年六月判決布什超越職權,在軍事法庭審判恐怖嫌疑犯,違反了美國法律和國際法。於是,布什九月六日在接見“九一一”受害者家屬時發表講話,敦促國會修改法律,並在十月十七日簽署了國會制訂的這部新法案。 

  在他簽署法案後,中情局長海登猶如拿到了“尙方寳劍”,他通知手下說,有了這部法案,他們就可以放心地繼續推行他們的審訊手段,而不必擔心違反美國的法律和國際法。 

  社論表示,布什簽署的“特別軍事法庭法案”看似勝利,讓美國審理“非法敵方戰鬥人員”(恐怖分子疑犯)的特別軍事法庭從此於法有據,反恐戰爭又添利器。 

  但法案正式施行後將引發更多爭議,法律訴訟戰勢必延燒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同時,這項法案必將進一步令美國陷入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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