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3日電/台灣聯合報的黑白集今天發表的文章說,機要費是誰領走的?“總統府”外及“總統府”內出現兩種不同的說法。
府內的會計長馮瑞麟說,是馬永成領走的;但府外的審計長蘇振平卻說,領走的是‘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這兩種說法,天差地別。
若是馬永成領走(難道發票也由馬永成交出?),則接下來就比較好作“秘密外交”的文章;但若是由陳鎮慧領走(發票不無可能由陳鎮慧交出),就恐怕很難再胡扯什麼“秘密外交”了。
若是馬永成領走,也只是“聽起來”比較可能與“秘密外交”有關而已,事實上卻未必見得;但若由陳鎮慧領出,則是連“聽起來”都不像是“秘密外交”,其間必大有蹊蹺。然而,為何至今連誰把錢領走也出現兩種說法?
再者,領出的錢皆是現金,亦大有文章。難道連支付卡西迪也給現金,不用支票?不妨想像:先蒐集幾千萬元的發票,再由馬永成或陳鎮慧自總統府領出幾麻袋的現金,然後經過複雜的“洗錢”程序,轉換成支票,再將支票交給並非搞“秘密外交”的卡西迪……。天下有這樣的“秘密外交”嗎?這個謊言要如何編才能取信於台灣人民呢?
依“憲法”及法律,馬永成根本無權執行“秘密外交”個案(連陳水扁也無權),遑論陳鎮慧?台灣人民皆知,陳鎮慧曾經演出親自押送幾麻袋數千萬的“現金”、存入陳水扁私人帳戶的轟動事件。這才是符合陳鎮慧身分的事,至於“秘密外交”,別開玩笑了吧!
陳鎮慧將數千萬現金存入陳水扁戶頭的時間,與機要費大筆現金出帳的時間有無關聯?陳瑞仁應給台灣人民一個交代。或許,只要問一問與陳鎮慧一同解款者,當日赴銀行是否由“總統府”出發,就有答案。 |